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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热选【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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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一篇】

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组长:杨仁德(校长)执行组长:邓行。

副组长:胡建会黄林李世勇。

组员:樊春琴、张林林、各班班主任。

学生出现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流程:班主任和晨检、午检、晚检检查教师发现体温异常——报校医欧小松(电话18275640495)隔离复查————疑似的报告杨仁德校长(电话13096781781)及卫健局(电话:27636876)——杨仁德校长报教育局(电话:18185280011)——普通疾病报告长征医院胡佐红(电话:18786600826)。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程序和以下要求向区疾控中心和长征街道卫生院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班主任和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班主任和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校医及学校领导,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蔓延。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联系校医进行复查,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依照传染病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工资和年终考核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医,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及时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6.加强学生的晨午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校医及校长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班主任、晨午晚检教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玩忽职守造成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二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我校责成卫生保健教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院报告,同时上报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一)学校常见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非典疑似病人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三篇】

综合上述管理部门要求,落实了专网专机专人进行24小时网络直报,能对传染病及时认真登记,按时报告,做到不迟到、不漏报。对重点科室重点要求,如妇产科负责艾滋病筛查报告,放射科负责结核病登记报告,门诊中西医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报告,肝病科对肝炎传染报告工作做到了肠道门诊五专建设,发热门诊日报,按时向疾控中心填送月报表,认真组织学习上级下达到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文件,加强了关于结核病、艾滋病、肠道病知识宣传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区手足口病复燃,我院及时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多次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手足口病的培训,认真及时处理发热和手足口病的筛查和转诊工作及疟疾知识防控培训。

加强了今年传染病管理督查工作,及时组织医务科等相关人员对每个科室进行传染病报告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报告要求和迟报、漏报现象进项严格的处理,对工作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

总之,在上半年度的传染病工作中作出了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加强,传染病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是持久战,相信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做好。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四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信息,是传染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院情况作如下规定:

分管院长——医务科长——院感办——各临床科的病区主任及护士长。

院设有专职疫报人员,各科室和病区设有疫报人员。

责任疫情报告人指:本院医护人员。

疫情报告程序:各科室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认真逐项填写《疫情报告卡》,并按规定及时限向院感办报告,同时登记于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上。院感办应按《防治法》规定的各种病种及不同报告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病人所在地的防疫机构报告。院感办同时做好汇总工作及疫报卡的邮寄。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五篇】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六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四、疫情报告工作要求。

(三)协助卫生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区教体局、卫健委、疾控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六、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当地疾控机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疫情未经当地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学校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确诊时间及诊疗情况。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区教体局报告。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七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第八篇】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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