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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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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1

20__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精神,践行传承教化之风,镕铸品质教育理念,以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着力抓好思想作风、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娄幼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推进娄幼跨越发展

1.上级精神作引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__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重在领会和把握全会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要求和举措,重在紧密联系幼儿园日常工作,重在紧密联系全体教职员工思想实际,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娄幼的改革和发展。

2.实践活动显成效。

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扎实开展主题为《桃溪红绿满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并与三走进一满意品质教育服务工程有机融合,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六微行动在娄幼零距离服务工程,创新服务载体,凸显亮点特色,尝试开展组团式家园实践体验活动。

3.思想观念有突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20__年将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教师积极学、教职员工主动学的原则认真学习理论、专业知识,在学习中提升修养,开阔视野,提高把握全局、驾驭全局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培育创新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冲出固有模式,打破传统思维,用思想上的飞跃、观念上的创新、认识上的突破推进娄幼跨越发展。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1.干部作风有改进。

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为主要任务,在广泛听取意见、找准问题、强化领导带头示范、用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致力形成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狠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教育系统八项措施、六条禁令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继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

2.政风行风有提升。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园务公开工作,做到真公开、真落实。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收费、招生、师德等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3.干部选拔有标准。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严格遵循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做好全程记录,努力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认可、群众认可、过程认同、结果认同。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的推荐工作,从源头上抓好干部素质培养。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书育人能力

1.师德管理重务实。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明确师德红线,严格考核措施,规范师德言行,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又能教书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师德教育重宣传。

积极参加教育局开展的嘉定教师形象大讨论、为人、为师、为学、向教书育人模范学习等主题教育,以评选嘉定区教书育人模范为契机,挖掘本园的先进,通过微型师德演播室进行宣传,结合庆祝第30届教师节活动进行表彰,展示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关爱幼儿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凝聚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履行教育使命。

四、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创建娄幼特色品牌。

对照三淳文化映桃溪娄塘幼儿园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注重内容、形式的创新。及时总结典型,凸显特色亮点。积极参加教育局开展的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

2.提高组织生活实效。

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完善和创新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深化5+7组织生活模式,对全年组织生活做出整体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创新服务理念,搭建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促使党员在师德建设、业务提升、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做好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做好党员电教和远教工作,完善站点建设。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和谐氛围

1.推进学校文化建设。

继续扎实推进实施《嘉定区学校文化建设纲要》、《嘉定区教育系统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学校精神,努力打造娄幼特色廉洁文化建设品牌。积极创建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继续规划完善《娄塘幼儿园文化建设纲要》,采取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条线循序渐进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实现园所文化的全面建设。

2.扎实精神文明创建。

积极投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着眼于提高文明素养、塑造文明形象、促进和谐发展。加强与娄塘社区的同创共建力度,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扎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认真做好20__-20__年度区级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

3.完善党群工作联动。

进一步完善党群工作联动机制,力争党建与团建、群建形成带动、促动、互动的工作格局。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群团组织的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工会要积极配合好党政进一步推进园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强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行使。团组织要开展系列活动,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年工作的新思路。要重视幼儿园统战工作,认真做好关工、妇女、双拥等工作。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2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阶段、有步骤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尤其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2、认真做好十八大精神“三进”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网络、墙报、宣传橱窗等各种载体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进行思想品德、语文等学科教学时,融入十八大精神的相关内容,让课堂成为宣传十八大精神的主阵地,让广大党员教师成为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传播者,真正实现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目标。

3、学习《新党章》,贯彻《新党章》。通过发放新党章、印制学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新党章》基本知识,在较短时间,让所有党员教师掌握《新党章》内容,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

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加强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要求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习宣传优秀教师,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坚决治理教师队伍中有违师德的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5、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养成教育。德育工作要在坚持狠抓常规管理、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突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德育的新思路、探索德育新方法、实施德育新举措、开创德育新局面,使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成为学校竞争中的亮点。继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和谐校园”“文明班级”等创建活动。加强文明礼仪、行为养成教育,深化拓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廉政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6、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要根据上级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好本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要在保证党的常规工作正常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教育,创新民主评议党员的方式与形式,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活动及考核记录,为党内评优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七一”期间表彰优秀党员。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亮出牌子、举起旗子、做出样子,争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服务标兵,争当模范党员,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再立新功。

8、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努力做好优秀教师入党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及入党积极分子靠拢党组织,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奠定坚实基础。以在教学第一线青年骨干教师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入党前的强化教育。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进

进一步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本年度计划发展党员3名,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3

一、指导思想

**市实验幼儿园支部在20**年度中,将根据市教科局局党委工作思想以及幼儿园园务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的发展目标为中心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为载体,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促进幼儿园的品牌与特色建设,构筑和谐幼儿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1、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和教师政治学习。

2、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师德大讨论,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4、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查。

5、加强行风建设,注重廉洁自律教育。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1、聚焦师德。支部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总结园内先进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形式,把学习贯彻精神引向深入,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通过开展“教育兴衰,我有责任”活动,以“创优良作风、树师德风范”为主题,规范教师行为,塑造幼儿心目中的好教师形象。树幼教行业新风,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聚焦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系列学习教育,提升教职工道德素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3、聚焦学习型团队。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在学习中切实把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教学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开展党员教师读书交流活动。

(二)积极开展党内争先创优活动

1、教学研讨促提升

要求党员教师要做到“教好一门课,带好一个班、树起一面旗”,带头打造“魅力课堂”,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幼儿园党员范围内开展争创优秀党员教师、党员优秀课、关爱幼儿的好党员等争先创优活动。党员率先在园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带动其他教师大兴教研之风。开展“党员听评课”、“党员教学活动设计”等活动。使党员成为教学实践、课题研究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并促进自我专业能力的提高。

2、寻亮点,找差距

寻找身边的闪光点和榜样,找出自身的差距,努力赶超。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五个提升“的总体目标,即“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培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努力促进我园幼教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3、强化“五个抓手”

(1)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推动我园党支部在思想理论工作上创先争优。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幼儿园,“四讲一争”(即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争先进)创先争优活动。

(2)以“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推动教师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创先争优。

(3)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抓手,推动幼儿园党支部和党员在服务师生中创先争优。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培养,努力把服务业绩突出的教师培养成党员,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培养成干部。

(4)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在激发内在活力上创先争优。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之家”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服务。坚持并完善党员谈心交心、访困问暖、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等制度,着力为广大师幼群众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

(5)开展结对活动。党员教师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参与带教工作,每位党员要有重点指导培养1—2名教师,帮助指导对象在论文撰写、教学展示活动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与业务能力。

(三)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1、举办系列辅导

我园支部将围绕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干群关系、干部的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2、组织研讨

在学期初,我园支部将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意义、目的,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研讨活动。组织研讨的内容主要有:如何围绕本园中心工作抓好党建,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如何处理好班子中的党政关系、正副职关系,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如何转变作风,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团结高效的基层领导集体;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的途径;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对青年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基层党组织如何领导师德建设;如何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每一次讨论都要突出一个主题,引导和调动党员积极参与,在研讨中学习,在研讨中提高。通过研讨,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推进师专的改革和发展上来。五月下旬,我园支部要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研讨会,交流收获和体会。

3、开展自查与制定整改方案

(1)坚持七大原则:查找突出问题的原则、干部带头查找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基层工作实际的原则、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边查边改边提高的原则。

(2)召开查摆工作会,找准问题

党政班子成员要围绕班子建设展开自查,主要内容有: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得如何;班子在师德建设、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作用发挥得如何;党政的配合如何;在师生组织发展及预备党员的教育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党政领导是否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保证她们在各自的章程下独立开展工作;支部在党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有无探索,党建的创新意识怎样;党总支的制度建设情况怎样,管理是否有序,工作是否规范化等。全体党员要围绕党员教育和管理,围绕完成幼儿园中心工作作用的发挥等展开集体性自查。

(3)制定整改方案。

班子对照研讨题目及分专题查找的内容,认真坐下来找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园党支部要梳理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查找症结原因。找准党组织存在的关键问题,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和措施。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逐项抓好落实,5月底前各支部都要形成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抓好落实。每一项任务完成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

(4)整改巩固提高

园党组织梳理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对活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制度和机制进行梳理、提炼、修订,完善本园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把成熟做法转化为政策措施。要排定时间表,将整改项目逐一落实到人。要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必要的资料档案,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学校在这一阶段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做好第一次评估,检查基层总支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5)总结表彰

做好建设年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进行考评、表彰,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各总支对整改方案要认真组织落实。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开展“党员形象工程”

努力做到带头学习讲党性,带头实干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让广大党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坚持并活跃党小组的活动,保持一个季度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组织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坚持一个学期开好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一个年度开好二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在年末评选出10%的优秀党员,以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党员活动和党员考评制度。

3、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在探索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改期过程中,发挥党员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局面,使中层干部在各自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

4、谨慎党员发展工作

严格执行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时代特征,严守民主推荐制、预审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跟踪教育制,本年度计划发展党员两名。

5、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推行培养联系人责任制、培训考核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推选入党意愿强烈、政治素质好,业务钻,作风正的同志,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学习。

(五)加强幼儿园党风行风建设

1、“崇廉修德,以德正己”

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开展行政问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务实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凡要求群众做到的事情,党员干部自己要率先垂范,凡要求群众不做的事情,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

2、搭建平台

强化党内外的监督管理,通过“校务公开”、“行风评议”、“民主恳谈会”、园长信箱、访谈日、宣传栏等形式,拓展党内外民主沟通、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渠道。

3、紧密联系群众

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利用工会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搞好民主监督工作。

总知,在z市教科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我园支部将会以加强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幼儿园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支部工作措施,坚定信心,齐力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出色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具体行事历

二、三月份:

1、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学期党务工作。

2、制定并启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

3、上缴党费。

四月份:

1、组织党员教师赴鲁班烈士陵园扫墓。

2、开展“党员听评课”与“教师教学展示周”活动。

五月份:

1、开展“三讲”活动(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学习先进讲体会)。

2、党员民主生活会。

六月份:

1、党员读书交流活动。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活动。

七月份:

党日专题活动。

九月份:

1、“师德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2、党课学习。

十月份:

1、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党员学习和业务能力展示。

2、在党员中开展“唱红歌祖国颂”活动,增强全体党员的国主义思想。

十一月份:

1、征集创先争优活动主题案例。

2、开展党员结对教学展示活动。

3、组织党课学习。

十二月份:

1、做好建设年工作的总结工作。

2、强化党内外的监督管理,开展一次“民主恳谈会”。

3、党员个人总结,开展党员述职报告和群众民主考核工作。

4、抓好材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办学,维护举办者、幼儿园、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的名称:余庆县馨城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积善社区水厂安置点。

第四条  幼儿园的性质是:县教体局委托举办、从事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活动的普惠性幼儿园。

第五条  幼儿园的审批机关是余庆县教体局,登记机关余庆县民政局。幼儿园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余庆县教体局。

第六条  幼儿园的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第七条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  幼儿园的举办者是贺青青。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幼儿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会理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幼儿园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幼儿园开办资金:800  万元。出资者贺青青。

第十条  幼儿园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层次:幼儿园;

(二)办学形式:全日制;

(三)办学规模:9个班,270人。

(四)招生区域:余庆县积善社区及周边。

第三章幼儿园党组织建设及其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幼儿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幼儿园,都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

幼儿园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

(二)凝聚师生员工,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幼儿园工作各方面、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推动幼儿园发展,参与幼儿园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引领校园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校园文化,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五)参与人事管理和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在教职工考评、职称评聘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六)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幼儿园党组织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相关工作部门,配备工作人员。党组织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三条  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幼儿园党组织的全面工作,参加幼儿园的理事会、园长办公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会议,对办学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并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  幼儿园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幼儿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幼儿园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党员园长、副园长等行政机构成员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幼儿园重大决策应征求党组织的意见。

幼儿园党组织支持幼儿园决策机构和园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

第四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幼儿园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理事会是本幼儿园的决策机构,成员为5人。

第十六条  幼儿园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 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必须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筹集办学经费,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幼儿园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幼儿园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执行和修改幼儿园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是否奖励出资人)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设立理事长 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二十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5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的章程;

(三)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幼儿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幼儿园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  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作为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幼儿园签署或授权园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本幼儿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设园长,园长人选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园长的任职资格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园长任职条件执行,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男 65周岁,女60周岁。

幼儿园应当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园长,双方应当依法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不少于三年。

第二十七条  园长按照本园章程以及聘任合同依法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幼儿园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拟定幼儿园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其成员为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九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三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理事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本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为贺青青。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四  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五条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地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  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幼儿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每年为每位幼儿购买校方责任险等保险。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于拟发布日 10个工作日前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幼儿园开展的保育教育活动,应当与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向社会承诺的一致。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有:

(一)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四)学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含收费、退费制度);

(六)安全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七章资产、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

(一)个人全额筹办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国家资助或社会捐赠、资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幼儿园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四十一条  举办者必须在银行开设本幼儿园独立账号,将投入办幼儿园的资产与其他资产分离。幼儿园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四十二条  本园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举办者或园长不得兼任会计。本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学积累等分别核算、登记建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幼儿园必须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财务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幼儿园接受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会计年度审核,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的资产管理,接受审批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检查,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聘用教师和其他教职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应当依法与其订立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幼儿园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建立教职工工资专户制度,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五十条  办学结余是指幼儿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幼儿园若负有债务,应当将年度办学结余首先用于偿还债务。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五十二条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在幼儿园有办学结余的前提下,经理事会全体讨论决定,可以每年从幼儿园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出资人。但是,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出资人的出资数额。出资人将获得的奖励资金用于幼儿园发展的,计入其出资额。

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

(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情节严重的;

(三)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四)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五)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六)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七)保育教育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回报。

(如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则为: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奖励出资人:

(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

(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情节严重的;

(三)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四)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五)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六)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七)保育教育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第九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未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连续两年未招生;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五)根据章程规定自行停止办学;

(六)其他事由。

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日内上报审批机关审查。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组织清算,清理债权债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应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并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须由幼儿园理事会决议通过后,经理事会理事签字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生效。理事会改选及停止时亦同。

本章程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幼儿园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5

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是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我们党对这个重大现实问题的明确回答。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环境,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6

广义上的党的建设,指的是政党为完成自身的使命而进行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和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狭义上的党的建设,指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进行的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与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

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活动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是党的建设的指导原则。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在实践中的应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指导原则和理论武器。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工人阶级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列宁把马克思、恩格斯的建党理论同俄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一整套列宁主义建党学说。以毛泽东和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适合中国特点的毛泽东建党思想和邓小平建党理论,成功地实施了党的建设的两次伟大工程。在新的历史时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党理论在邓小平建党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

党的建设是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是正确制定党的组织路线的前提,党的组织路线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组织保证。党的建设必须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必须围绕在各个历史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着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在执政条件下,还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使党的各个方面建设的成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党的建设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党的建设出现了与时俱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7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在石河子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和石河子民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幼儿园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一、幼儿园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幼儿园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积极支持本单位领导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支持各部门的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关心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为做好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出谋献策;   (四)加强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五)领导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加强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领导教职工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做好统战工作。二、园内党员要与园务会成员共同讨论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团结协作。在重要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应及时协商解决,待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上会研究。三、要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每学期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四、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定期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写实,各项基础工作都要符合党委、党支部要求。五、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不按时缴纳者,党组织找其谈话,半年不缴者,按自动退党处理。六、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工作,做好评优评先工作。七、定期分析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搞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8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园中心工作;以“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为载体,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促进幼儿园的品牌与特色建设;在深入开展社区文明共建、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构筑和谐幼儿园、和谐家庭与和谐社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加强幼儿园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实现教职工队伍政治修养和敬业精神的进一步提高。   1、聚焦师德。全体教师努力实践老师是幼儿学习的道德书籍。支部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总结园内先进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形式,把学习贯彻**大精神引向深入,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聚焦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系列学习教育,通过“孝、礼、勤、诚、耻”五个方面内容的学习,提升教职工道德素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3、聚焦学习型团队。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倡导“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年记一万字”的学习精神;推荐优秀书目教师自学,在此基础上开展教师读书沙龙活动。   4、聚焦“高兴、放心、凝聚、覆盖”主题。开展“三结对”(与社区、家庭、教职工结对)、“三服务”(服务社区、服务职工、服务幼儿)、“帮困助学”(1—2名贫困学生与幼儿)等志愿者活动。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党员的先进性。   1、“党员形象工程”。努力做到带头学习讲党性,带头实干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让广大党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2、“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并活跃党小组的活动,保持一个季度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组织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坚持一个学期开好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一个年度开好二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在年末评选出10%的优秀党员,以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党员活动和党员考评制度。   3、战斗堡垒作用。在探索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改期过程中,发挥党员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局面,使中层干部在各自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体制改革。   4、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时代特征,严守民主推荐制、预审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跟踪教育制,做好二名发展对象入党和一名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   5、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推行培养联系人责任制、培训考核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推选入党意愿强烈、政治素质好,业务钻,作风正的同志,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学习。   (三)加强党员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引导党员教师由操作型向智慧型转变。   1、“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这一中心工作,在师德风范上树立一面旗帜,教学业务上创出一块牌子,行为规范上做出一个样子。   2、“手拉手、结对子”活动。党员有重点指导培养1—2名教职工的任务,帮助指导对象在论文撰写、教学展示活动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与业务能力。   3、“党员听评课”、“党员教学活动设计”等活动。使党员成为教学实践、课题研究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并促进自我专业能力的提高。   (四)加强幼儿园党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法制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崇廉修德,以德正己”。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务实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凡要求群众做到的事情,党员干部自己要率先垂范,凡要求群众不做的事情,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   2、搭建平台。强化党内外的监督管理,通过“校务公开”、“行风评议”、“民主恳谈会”、园长信箱、访谈日、宣传栏等形式,拓展党内外民主沟通、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渠道。   3、联系群众。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利用工会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搞好民主监督工作。   (五)加强对工会、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在幼儿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精细化管理。结合幼儿园重点工作,从团队心理辅导入手,提高工会、团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促进工作的能力。   2、构筑文体工作新格局。开展“卡拉ok”、“绿色亭湖摄影”、“踏青远足”、“时装表演赛”等有特色性、创新性的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生活质量。   具体安排   1-3月份:第一专题:加强理论学习、聚焦师德。   1、学习“**大”文件精神。   2、先进事迹系列活动:学习、对照、挖掘、体会、演讲。   3、倡导“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年记一万字”,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4、“阳光行动”在社区。   4-6月份:第二专题:加强思想建设、聚焦社会主义荣辱观。第三专题:加强能力提高、聚焦党员、教师专业水平。   1、“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我做起”论坛。   2、党员群众结对座谈会、支部结对座谈会、青年教师座谈会。   3、“踏青远足”、“绿色亭湖摄影”等。   4、“党员教学活动设计”、“党员听评课”、“教师教学展示周”活动。   7-9月份:第四专题:加强心理疏导、聚焦教职工精神需求。第五专题:加强民主监督、聚焦党风廉政。   10-12月份:第六专题:加强节约型学校建设、聚焦校园文化。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9

1、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团结和带领村民委员会成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在村民自治及村级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督促、帮助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领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2、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如何产生?

答: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任期三年,由省统一部署换届选举。“两委”一般由7—9人组成。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逐步扩大“两推直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依法按章实行“一人兼”,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其他成员与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依法按章实行“交叉任职”。

3、何谓“两推一选”?

答:我区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实到党员超过应到党员数的2/3,会议有效),同时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村级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在听取本届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后,根据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2/3,会议有效),对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

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信任投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乡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按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内选举: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4/5,会议有效),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

4、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它具有群众性、自治性、民主性三个特点。

5、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6、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村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村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落实村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工作和社会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等制度。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抓好本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党务公开,督促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7)、领导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8、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村民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负责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负责制定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做好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依法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积极发展本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宣传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负责制定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带头履行。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调解民事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维护本村稳定。

(7)、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积极把村党组织的决议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建立并落实好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班子廉政勤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方式有哪些?

答:议事范围:主要讨论研究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在本村的贯彻落实;党组织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两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重要村务;需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意见、方案等。

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的决定、意见和建议须经应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如情况紧急,村党组织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组织委员会报告。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10、村党员大会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方式有哪些?

答:议事范围:讨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讨论党组织的工作规划、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和处分党员;听取和审议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研究村党组织委员会提交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改选村党组织委员会。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讨论的议题先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作出决定或决议。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会议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10

**x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幼儿园章程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太原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我园规范管理,促进我园稳定和谐发展,为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园工作进程,根据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太原铝厂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太原万柏林石膏矿街铝厂巷1号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全日制企办承包制幼儿园第四条:幼儿园星级:三星级第五条:招生对象:2-5岁幼儿

办园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规模:六个班

第六条: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让所有孩子开心,让所有家长放心。

办园理念:为孩子的一生的发展打基础

办园目标:办成一所幼儿、家长、员工溶于一体的、人文化的、和谐的、团结的,具有新理念的、让幼儿全面发展的幼儿园。

培养目标:使幼儿成为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活泼开朗的新世纪好儿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幼儿园园长是承包人。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法人代表。

园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园长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有最终决策权

二、任免权:园长有任免副园长权、任免幼儿园所有行政职务权,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经权:实行“专款专用”

四、招生权:根据本园实际计划组织招生。

园长的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纲要》,推行素质教育,依法治教,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职代会的监督,发挥整体领导作用。

三、加强保教队伍的建设,注重教师的培养,积极开展原本教研,支持和鼓励教师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四、改善园舍、保教设施设备,优化教育环境。

五、做好教职员工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协调好上下级关系,协调好家长与员工、与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关系。改善员工的福利。

六、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制定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七、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事故,保证的人生师生安全。

八、积极听取周边社会各界意见,改进工作。第九条:成立教职工大会,其职责包括:

一、听取与园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等规章制定,由幼儿园颁布试行。

三、评议监督幼儿园领导干部。

四、讨论教职工福利待遇事项。第十条:幼儿园成立园务委员会

1、园务委员会由园长、教学园长、后勤园长、保健医、教师代表组成。组长为园长

2、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对幼儿园重要工作的方案、幼儿园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学年度工作、人员奖惩、财政预决算的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以及其他涉及全园重要的工作进行研究。第十一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1、在幼儿园教职工中建立党、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

2、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等涉及方向、政策性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4、对领导干部发挥管理、教育与监督作用。

第十一条:园务公开:

1、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

2、幼儿园接受物价、疾控、妇幼监督部门督导检查,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

3、幼儿园实行公示制:伙食公示、收费公示、园务公示等。第十二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员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为一年。对于不胜任岗位的教职工根据园内规定解除聘任关系。第十三条:结合本园实际,实行园内岗位工资制

第十四条:幼儿园设副园长一人,协助园长负责管理保教、后勤及对外事宜。

第三章教育教学与科研

第十五条:遵循《纲要》,有计划、有目的,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使幼儿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提高,在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卫生习惯、知识技能、合作自信、动手创造、身心健康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第十六条:德育工作

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法纪教育。

二、对幼儿进行爱家庭、爱幼儿园、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行为习惯。

三、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班主任、保育员及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的园风。第十七条:教研工作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积极进行教育改革,更新教育方法,运用多媒体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课程设置:语言、计算、科学、艺术、社会、健康。

三、坚持继续教育,提高保教队伍业务素质。

四、开展园本教研。加强幼小衔接工作。

五、建立评估制度,做好各环节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积极与社区合作,做到幼儿园、家庭、社会三结合。

第十九条:按照我市教育局规定使用“希望出版社”的教材

第四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有关幼儿园、学校卫生工作法规、政策、健全幼儿园卫生工作制度,根据幼儿人数配备专职的保健教师,全面负责幼儿的安全和保育保健工作,为每个孩子建立健康卡,定期与妇保所一起为幼儿做体格检查,每日为幼儿做晨检、午检和全日观察。同时,每学期建立个案追踪对象,对特殊幼儿以及个别幼儿进行个别化的教育。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环境、图书、设施、设备都有利于幼儿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二十二条:不断改善幼儿园环境卫生和教学条件,定期向家长和孩子宣传卫生知识。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做好食品卫生、规范人员的操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第二十三条:建立各种传染病防范预案、建立各项(防电、防火、防震、防汛、防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预案、建立各种活动中(户外活动、教育活动中、区域活动中、晟间活动中、就餐中、喝水中、离园中等所有环节)事故(防烫伤、摔伤、异物进入耳鼻、门窗挤伤等)预案。建立食堂管理制度、索证、留样制度。第二十四条: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五章财产、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经费以自负盈亏为主,大型固定投资在终止承包合同时要由合同乙方给予折旧补偿。

第二十六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园,遵循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合理收费,专款专用。受物价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按照幼儿园发展规划,合理地、逐步地优化幼儿园环境及设施。

第六章教职员工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一切规章制度。幼儿园依法保护职员的正当利益。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建立奖惩制度。幼儿园与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教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七章幼儿

第三十四条:幼儿的权利:

1、幼儿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2、幼儿有玩的权利。

3、幼儿有问为什么的权利。

4、幼儿有参与园内组织的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5、幼儿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图书、玩具的权利。

6、幼儿园毕业时获得公正评价及离园证书。幼儿的义务:

1、遵守幼儿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2、学习与掌握粗浅的知识和生活技能。

第三十五条:幼儿入园要经妇幼部门体检合格,要有预防接种证。第三十六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第三十七条:建立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代会讨论通过,报请太原万柏林教育局批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修订需要经过教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讨论同意,并报教育局批准。

第四十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园定名为:平谷区七色光幼儿园。   第二条:本园由苗迎春出资举办,是经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园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倾注真挚爱心、培育纯洁童心”为办园精神,以“教养并重、保教结合”为教育要求,以“贯彻幼教规程、训练行为能力、鼓励个性发展、培育德才基础”为教育思路,努力把我园办成具有现代化特色的一流幼儿园。   第四条:本园接受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和平谷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园地址:平谷区建设街119号。   第六条:园长为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园的办学范围:学龄前儿童的保育和教育   第八条:本园办园层次为:初级   第九条:本园办学对象为:学龄前儿童   第十条:本园的办学形式为:面授   第二章举办者   第十一条:本园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下列权利:   ⑴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报请审批成立本园的宴请方案。   ⑵组建第一届决策机构   ⑶制定幼儿园章程   ⑷举办者参与幼儿园活动的,应当在幼儿园章程中对权限与程序加以规定。   2、举办者履行下列义务:   ⑴在申请办学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⑵提供举办本园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举产生。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应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四条:决策机构成员由3人以上组成。   第十五条: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批准幼儿园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6、决定教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编制定额。   7、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8、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的职权参照本条规定执行,还应当规定决策机构成员资格、罢免、任期、换届等事项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幼儿园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第五章园长   第二十条:本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园长的人选由决策机构聘任和罢免,并报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批准,其职责如下: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管理本园,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和决议。   2、组织实施本园发展规划。   3、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4、合理计划使用办学经费。   5、经授权代表本园签署有关文件。   6、决定工作人员的任免,机构设置及奖惩等事项。   7、合理计划使用办学经费。   8、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9、行使决策机构的其它授权。   10、定期向决策机构进行工作汇报。   第二十二条:园长就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依法办学,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主持本园日常工作。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幼师职高以上学历或教师资格。   5、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第六章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自主聘任教师,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对教师培训提供条件。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所有工作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可以自主决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公办幼儿园的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第七章教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主开展教学活动,选用教材应报区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条:幼儿园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教委备案。   第八章经费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本园办学启动资金由园长苗迎春提供,在本园续存期间,办学启动资金不得撤抽。   第三十二条:本园按照国家规定向参加本园学习的学生收取费用。本园按月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园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本园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培训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园外投资。   第三十四条:本园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园当年用于各类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等福利开支不得超过当年经费的%。   第三十五条:本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有效、真实、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2名,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园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本园决策机构、平谷区教委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报区教委审查。   第三十八条:本园在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园财产,但是不得用于转让或财产担保,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占本园财产。   第九章修改章程   第三十九条:本园可根据需要或涉及本园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修改本园章程,修改后的本园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条:本园修改的章程须经举办者审议批准,并于30日内报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审查同意,报平谷区民政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平谷区教委、平谷区民政局做变更登记。   第十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园完成宗旨规定的自行终止事项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幼儿园决策机构提出终止意见,报请平谷区教委、平谷区民政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园终止前必须在平谷区教委、平谷区民政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照国家规定清理债权、债务,清算期间内,不开展清算以外的业务。   第四十三条:本园经平谷区教委、平谷区民政局办理注销手续时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园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平谷区教委、平谷区民政局的监督下,返还学生学费,返还教职工工资,返还举办者的投入,清偿债权、债务后,其余部分由平谷区教委统筹安排,用于发展民办教育事业。   第十一章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五条: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回报比例为:%。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经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园决策机构。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平谷区教委、平谷区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决策机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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