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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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床位费
二人间:200元/人/月
三人间:150元/人/月
2
水费
可分户计量: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为依据。
不可分户计量: 2吨/月.人×单价
3
宿舍电费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4
暖气费
建筑面积/居室床位数×单价
5
天然气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1、认真执行各项物业法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校区管理秩序;
2、全面掌握辖区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正确完善的基础资料档案,并及时做好变更记录;
3、熟悉管辖区域师生基本情况,建立师生综合档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按时检查督促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任何时候都能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5、做好管辖区域的各项管理内容的日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并按规定予以纠正,确保楼宇结构完好,外观整齐,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发现管道阻塞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做好巡视记录;
6、按规定时间安排好化粪池的清理,雨、污水井及管道的`清理和疏通,水池的清理等维护项目;
7、督促绿化人员搞好绿化的及时浇水、松土、施肥、杀虫、补种、除杂草等工作,保护绿化地清洁,使之生长良好,并做好绿化管理和生长记录,各季、年度生长评估记录;
8、定期回访师生,征求改进服务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处理师生的投诉意见;
9、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经常性和特定委托务工作;
10、 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事件中提出创造性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舒适、愉快的居住、生活、学习环境;
11、 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员巡查工作记录》。
宿舍管理员工作内容
1、每天巡楼时携带对讲机,有关工作钥匙,巡查登记记录表以及对已完成的工程维修情况报告进行巡查;
2、每天按规定时间巡查指定区域;
3、每次巡楼时必须按规定检查公用设施,发现故障在2小时内报修;
4、回访师生,征求服务意见和收集师生信息;
5、每次检查公共地方清洁和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跟进;
6、检查各楼层电房、管井房、风机房、电讯房房门有否锁闭;
7、每天参加工作例会;
8、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盘查工作。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一、学生宿舍管理体制
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进行。
2、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师具体管理纪律、卫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学生必须听从、尊重宿舍管理教师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对住校生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师管理学生宿舍。
二、内务、卫生基本要求
1、被子、脸盆、牙杯、毛巾、扫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统一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美观。
2、宿舍卫生由值日生负责每日打扫三次(早操、中午、课外活动),时刻保持门窗、地面、玻璃和床铺的清洁。
3、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皮(壳)。
4、不得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干净。
三、纪律要求
1、必须按学校规定入住宿舍,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铺。
2、必须按时归寝和就寝,严禁在外过夜,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3、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打牌、玩球、张贴、讲粗俗的话。
4、早晨按时起床、洗漱、搞清洁卫生,并整理好床铺,参加早操。
5、晚上按时就寝时间,住校学生在熄灯后,必须立刻就寝并保持安静,不得迟到。
6、上课期间住校学生不得回寝室,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带钱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寝室,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严禁在宿舍内破坏电路,私安电源,使用电炉、电热水器。
3、严禁偷盗或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5、严禁乱倒乱扔废弃物,严禁乱涂乱画。
6、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
7、严禁在宿舍或校园内打架斗殴。
8、爱惜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破坏宿舍财产。
9、住校生放假离校时必须和管理老师交接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五、进出请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完成请假手续: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请假原因及往返时间,班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交宿舍管理教师和班主任备案。
2、因病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向管理老师递交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其他人在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在宿舍。除特殊情况外,中途一律不开宿舍大门。
3、所有的住校生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一律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逗留。
六、奖罚办法
1、每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宿舍,进行表彰鼓励。
2、对获得“优秀寝室”,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3、住校生个人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10元至100元的罚款。
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则,由宿舍管理老师上报政教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公布并通报给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6、学生破坏宿舍财产和公共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加倍赔偿。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篇】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xx校区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六、本办法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六篇】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1、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学生和宿舍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协助管理教师工作,积极进行师生意见沟通;
3、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学生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赌博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政教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
9、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七篇】
一、总则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第八篇】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物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 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