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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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规章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二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主要包括请购、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会计处理等环节(附图一)。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在需要时,对此流程进行修改,然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科研项目小组必须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月初合理预计本月的设备和物资采购量,财务部据之编制月度资金预算。
第七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实验用试剂、物料实行零库存管理,在需要时,提出请购申请交采购部采购。
(一)科研项目小组需要采购设备或物资时,由使用人员填写请购单一式两联。
(二)职能部门需要采购设备时,由使用人填写申请单一式两联。
(三)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应交负责人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部门经理签字,如果请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须报中心主任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执行总裁签字。
(四)经签字批准后的请购单一份请购人员留底,一份交物资采购部。
第八条公司职能部门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日用办公物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保管人员应该建立实物领用登记簿。每月初,办公室根据各科研项目小组和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物品使用申请,合理确定本月办公物品采购量并报财务部。
第九条办公室办公物品管理员应该制定每种办公物品库存的`控制上下限,执行限额管理。
(一)原则上,控制下限不超过公司一周的使用量,控制上限不高于公司一月的使用量。
(二)当办公物品库存不足控制下限时,填写请购单,请购数量等于控制上限减去实际库存量。
(三)请购单一式两联,需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如果采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须报执行总裁批准。
(四)经签字批准后的请购单一份请购人员留底,一份交物资采购部。
第十条采购部在接到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请购单后,应该编制采购单一式两联,详细列明采购物的价格、数量、规格、供应商等资料,区别情况处理。
(一)如果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元,采购部直接采购。
(二)如果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但不足10000元,采购部应填写采购单并送财务部审批签字。
1.财务部应该不断积累公司所用设备和办公物品的相关价格资料,用以判断采购部所报价格的合理性。
2.财务部认为价格合理的,予以签字盖章,将一联采购单留底,用以和验收单核对。
3.财务部认为价格不合理的,注明详细情况,并将采购单返回采购部,要求其重新编制。
4.采购部取得财务部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后,执行对外采购。
(三)如果采购金额超过10000元,采购部应该填写采购单,并牵头进行采购合同的谈判与签定。
1.采购合同的谈判应该由至少两个部门参加,除采购部外,物品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都可以参与合同的谈判,大额采购应由三个部门同时参与谈判。
2.大型设备的采购应该坚持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分离的原则,由使用部门牵头进行技术谈判,采购部门牵头进行商务谈判,谈判结果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决策。
3.小额采购合同财务不能参与谈判的,在合同签字之前,必须报财务部会签同意。
4.采购部根据签定的合同,要求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采购物品。
(四)对于公司需求量大、日常不断消耗的物品,采购部应该与至少两家供应商签定年度采购框架协议,以降低价格、标准供应。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到货后,由请购人员现场验收,验收单一式三联,经验收人员、采购人员签字后,一联由采购人员保管、一联由请购人员保管、一联连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报帐。
第十二条财务部接到验收单和发票后,与采购单或采购合同核对,核对不一致的,由采购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财务总监批准,方可入帐。
第十三条如果验收时出现数量或品质与采购但或采购合同不符,采购部应填写退货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采购部留存,附于采购、验收单后归档;一联送财务部门;一联通知供应厂商退货。
第十四条公司与采购有关的付款遵照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中,应保证以下职务的相互分离:
1.采购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保管。
2.采购人员、保管人员、使用人员不负责账务的记录。
3.采购人员与负责付款审批的人员分离。
4.审核付款人员与付款人员分离。
第十六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附图二)。
第十七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十八条在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应保证以下职务的相互分离:
(一)接受客户订单的人不能同时负责核准付款条件和客户信用调查工作。
(二)填制销货通知的人不能同时负责发出商品工作。
(三)开具发票的人不能同时负责发票的审核工作。
(四)办理各项业务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该项业务的审核批准工作。
(五)记录应收账款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货款的收取和退款工作。
(六)会计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销售业务各环节的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销售部门应该制定恰当的销售政策,明确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强化对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管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二十条公司销售人员应该关注市场情况及公司的销售情况,按基本报价表,在公司授予的一定权限内,结合客户的需求及竞争者的报价情况,向客户报价。
(一)如报价超出其权限范围,需按公司规定权限逐级上报。
(二)销售人员接到顾客询价,需在客户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报价,不准借故拖延。
第二十一条为了确保客户的信用状况,销售人员在接受订货以前,应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
(一)销售人员应该通过公司各种渠道,搜集诸如客户名称、负责人、资产状况;重要管理人员及其背景资料;创建时间及经过情形;业务内容及损益状况;设备内容、员工人数及生产能量;金融单位往来情况;销售对象及推销能力;在同行的地位及评语等资料。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资金收付、费用报销的业务流程,严格票据审核、资金收付、费用报销、账目处理的程序,确保公司财务资产的安全。现将公司财务收支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办法如下:
一、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货币资金业务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它具有业务数量大、发生范围广的特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整个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关键。要求:
1、实现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负责总账的记录和银行对账单的调整。
2、各种收付款业务均应集中于出纳员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
3、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立即记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金记账情况并进行账务核对。
4、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要入账。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
5、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并由出纳员以外的人员编制或审核银行调节表。
6、库存现金除日常周转需用外都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7、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发票(银行票据)和收据必须进行登记。
8、支票签发必须由出纳员和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两个以上负责并签字,并应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
9、所有付款业务只有经过财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办理)。
10、一切收付款必须凭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必须加盖收讫和(或)付仡(讫)的印章。
11、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12、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主管部门应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
收入货币资金的途径,一是通过银行,二是直接收取现金。由于通过银行收款的业务,受到了银行的直接监督,起到了外部控制的作用,客观上能够有效地减少和堵塞货币资金收入业务中的漏洞,是保护货币资金安全的。一个有力措施。因此,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主要针对现金收入业务。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现金收入主要有销售货物取得现金和回收欠款,取得现金。
1、销售货物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主要采用填制“销货单”的方式。它是“原始凭证控制方式”在现金收入业务中的具体应用。要求在产品销售或顾客购货时,由销售部门开具销货单,注明所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顾客持销货单向财会部门交付现金,然后持出纳员盖“收讫”章后的销货单向保管员提货。
2、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销售业务是围绕推销(销售)产品、商品或劳务等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销售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业务和其他销售业务。一般要经过签订销售合同、填写发货单通知仓库发货、办理发货、办理货款结算四个环节。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要求:
1)销售合同、发票和发货单,必须经审核批准方能生效。
2)发票和发货单应顺序编号,如有缺号须经批准方可注销。
3)要按规定价格销售,未经授权不得改变售价。
4)收款时必须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审核,有销售合同的必须与合同核对。
5)销售退回必须按一般销售同样处理。
6)开单、发货、收款必须分工负责。
7)应收账款明细账应与总账核对相符。
3、其现金收款具体的业务流程是:
根据销售内勤开具的收据(产品销货单)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会计审核凭证----→出纳收款-----→在收据(发票)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结算章―→将收据第②联(或发票联)给交款人―→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记账联连同票据登记本传相应成本会计签收制证----→按科目入账---→销售核算(货款)。
注:(1)原则上只有收到现金才能开具收据,在收到银行存款或下账时需开具收据的,核实收据上已写有“转账”字样,后加盖“转账”图章和财务结算章,并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后传给相应主管会计。
(2)随工资发放时代收代扣的款项,由记账会计开具收据,可以没有交款人签字。
4、回收欠款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办理回收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的业务时,应尽可能通过开户银行。如果采用收取现金的方式:
⑴ 出纳员直接向交款人收取现金时,必须由出纳员开具事先印有连续编号的“现金收据”,采用复写方式,一式三张。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章以及交款人签章后,将其中一张给交款人作为交款凭证,一张送交财务部门作为记账依据,一张留作存根。为保证现金收据的规范使用,应重点检查其编号是否连续,如有短缺,应及时查明原因,即使是作废的收据,也应将三张收据加盖“作废”字样后一并送交会计部门检查后归档保管。
“现金收据”也可以由记账员开具,然后交给出纳员加盖公章和出纳章,同时收取现金。这种方式下,由于票据、印章两人分管,使开票和收款工作分离,可以进一步强化现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
不论什么情况、采用什么方式收取现金,除前述重点加强记录工作,即强调原始凭证的作用外,还必须充分利用账簿的功能,按规定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分类账户,并加强二者之间的核对工作。
三、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支出业务与收入业务相比,其相同之处在于支出途径也是两条,即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和由出纳人员直接支付现金,不同之处在于支出用途多样、业务内容繁杂、牵涉范围广、涉及人员多。
当通过银行支出货币资金时,要求采用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填制银行统一的结算凭证,客观上受到银行的外部控制,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防错消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业务实施内部控制,重点应放在结算凭证的管理上。基本要求是:建立严密完善的结算凭证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尤其是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严把各种凭证的使用关,出纳员开具支票时,财务主管应当审查批准,而不能让其独自办理;对已用和未用凭证应当由非保管人员定期检查;严格限制签发空白支票;随时与开户银行对账等。
现金支出业务是货币资金支出业务内容控制的重点。该类业务按支出用途不同大致可分为采购物品支出现金、发放工资支付现金和支付各种借款使用现金等。具体控制方式:
(一)采购物品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对采购材料、商品等支出现金的业务实施内部控制,关键是在付出现金之前,先取得相应的原始凭证,如支付购货款须取得销货单位的发票,支付货物运费须取得运输单位的收费单据,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由财会主管审核批准后,交给出纳员支付现金。
1、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部门购买回的各种材料物品,都应及时送交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货票和购货定单等,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正确、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或收料单)。“入库单”是证明材料或商品已经验收入库的会计凭证,由仓库验收人员填制,并取得采购人员的签字后,一张登记仓库台账,一张退给采购部门进行业务核算,一张送交财务。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部门与仓库之间的经济责任,保证入库物资的准确性、安全性。
2、其现金付款业务的流程是:
(1)采购付款
采购人员凭原辅料入库验收单据(含仓库保管员、质检员签字)------→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送记账会计审核凭证-----→报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会计付款----→客户收款----→记现金流水账----→订制传票。
强化审查制度,严格审核购货业务的各种凭证
记录采购业务、支付货款之前,应对各有关部门送来的各种原始凭证,包括发货票、运费收据、入库单以及定货单等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对。不仅审查每一凭证的购货数量、金额计算的正确性,还要检查各种凭证之间是否内容一致、时间统一、责任明确、手续清楚等。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合理解决。在此基础上,编制付款凭证,由出纳员结算支付货款,并按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和方式实施内部控制,使两种业务的内部控制统一起来。
(2)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人持费用报销单据请部门主管审核确认----→交记账会计审核凭证---→查验现金付款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并督促领款人签名―→报销人送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主管会计审查凭证----送出纳员按记账凭证金额付款―→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将记账凭证及时传主管会计复核;
为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还可采取根据付款凭证而不是原始凭证支付现金的方式。即:财务部门在接到发票等原始凭证后,先由财会负责人审核批准,再由记账人员根据其编制付款凭证,注明会计科目、款项用途及金额等,交给出纳员由其根据付款凭证列示的金额支付现金,并登记现金日记账。然后将付款凭证退交会计部门,以便登记总账。这样,出纳人员应当付出多少现金,会计部门已经记录在案,更有利于形成控制关系。
(二)发放工资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对发放工资支出现金的业务实施内部控制,主要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合理划分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会部门的职责,使工资发放业务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供员工考勤记录、生产统计、记账会计、出纳会计分工协作完成。具体是: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并根据职工名单和考勤记录、工资标准,生产统计进行产量计件核算、记账会计核算工资、编制工资发放表,出纳会计负责提取现金发放工资并分配工资费用等。
其具体的业务流程是:
(2)一般员工工资核算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员工考勤表、生产统计出具的生产工人产量计件核算表---→记账会计做上月的工资表----→送总经理审批----→开具的付款审批单(经财务部长签字)开具现金支票―→出纳会计填写进账单―→连同工资表送公司开户行―→主管会计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出纳员按科目记账。
(3)业务员绩效工资兑现
根据销售内勤送来的当月业务员销售业绩统计表---→营销部门主管审核---→与记账会计的产品销售统计数据对账、并制作工资表----→经主管会计审核----→由出纳员填制付款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部长签字、主管会计开具支票―→出纳会计填写进账单―→交记账会计送公司开户行―→主管会计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出纳员按科目记账。
(4) 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考勤制度。要求:
工资表上的人名须经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审查,临时工须有合格的证明,以防虚设人名,冒领工资;调动工作和变更工资标准须有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的正式批准文件,以防多计工资总额,侵吞余额;考勤记录,工人工资核算须有生产厂长签字的工人产量计件统计核算表,以防多记工时产量等现象;离职人员应及时从工资表中除去,以防继续领发工资,等等。
(5化审查手续。由于工资的构成内容复杂,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绩效奖金等,而计算手续又相当繁琐,不仅要计算应发工资,还要计算代扣款项、实发工资等。所以,即使不发生作弊行为,但差错则在所难免。为此,必须强化审查复核工作。要求:重复计算每一张工资表,至少计算两遍;每一张工资表都应经过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财会部门多环节的复查等。
(三)借款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一般情况下,发生出差借款和其他公务性借款业务时,需要支付现金。该类业务相对较简单,对其实施内部控制,应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
⑴ 借款人需要预支现金时,首先应填制“借款单”,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交财务主管审核、公司准,出纳员据以支付出现金;
⑵ 会计部门应当根据“借款单”编制付款凭证,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注销明细账上的有关记录;
内控规章制度【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
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4、负责固定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
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7、会计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配合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二、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4、保管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三、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参与单位的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
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
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定其重置价值。
5、不实行折旧制度,根据重置价值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数。
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五、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
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
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
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填写销号清单上报处稽核。杜绝出现销误。
7、由处财务科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无误后,统计全处的票据数。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六、内部牵制制度
1、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2、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4、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5、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七、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档案室。
2、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放于保险柜外存放。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3、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锁(关)好。
4、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5、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八、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我站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的自有资金。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
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示不予拔款。
九、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
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的标准。
2、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
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
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十、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归档保管。
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现金余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调节后达到一致。
(2)、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3)、总分类帐: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户,按汇总登记总帐。
(4)、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
(5)、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
十一、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内控规章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企业建立并实施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
(三)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五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设。
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
企业应当利用国家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政策支持,防范风险。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集成企业分、子公司或业务分部的销售发货信息与授信情况,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出货品,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同时与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子公司进行交易而损害企业利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调整,防范销售人员将企业客户资源变为个人私属资源从事舞弊活动,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
第三章销售与发货控制
第八条企业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定期审阅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企业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防范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当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程序。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一)销售谈判。企业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对谈判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审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明确说明具体的审批程序及所涉及的部门人员,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界定不同合同金额审批的具体权限分配等(即权限分配表)。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草案中提出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审查并建立客户信息档案。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指定内部审计机构等对销售合同草案进行初审。
(三)合同订立。销售合同草案经审批同意后,企业应当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与销售商品相联系的所有权和风险与报酬的转移时点。
(四)组织销售。企业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下达给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或经授权的有关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前对客户信用情况及实际出库记录凭证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销售发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当相互分离。
(五)组织发货。企业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企业的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销售退回的货物应当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应当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仓储部门应当在清点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财会部门应当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并增加对退货原因进行分析的自我评估控制。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订单、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销售部门应当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并由相关人员对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审阅。销售台账应当附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
第四章收款控制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