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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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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制度建设【第一篇】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人民调解机制是一种积极探索

物业纠纷是困扰物业服务供需双方的复杂问题,诉讼,对于物业纠纷的解决,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方式,但并非是唯一的渠道。近年来,发挥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来解决物业纠纷,日益受到重视。

在我国,人民调解,是当事人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

诉讼,是法官运用国家审判权,通过判决的作出和履行来解决纠纷。

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途径,被概括为对诉讼方式的替代,即所谓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

重视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再把诉讼看做纠纷解决的唯一途径,如今日益成为一种世界潮流。

在我国,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对法治建设的不懈探索和努力,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现代制度体系已经建立起来。

调解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方式,调解,是由调解主体,说服当事人,通过沟通、谅解等协商的方式消除纷争。与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不同,人民调解的实施主体是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本身不是行使公权力的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具有民间性,社区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居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其人民调解员来自社区,扎根社区。

从属地性特征看,城市中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通常分为三级,即社区、街道、城区。

近年来,针对物业纠纷的高发性问题,出现了依托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做法。这是一种制度创新的探索。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在2005年,就已经在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方面作出尝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很重视吸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这样就使得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到人民调解机制中来。

物业公司参与人民调解机制可以有多种方式,例如:

1作为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或接受调解组织的调解,

2作为调解组织的特邀成员参与对其他主体之间物业纠纷的调解,

3作为相关单位为物业纠纷的调解提供专业性意见,

4以调解机制为平台加强与社区治理体系的沟通和联系。

人民调解制度的功能优势

1 人民调解是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正式法律制度

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仲裁一样是解决纠纷的正式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早已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人民调解的组织,程序,效力等都受到法律的调整与规范,从而成为我国纠纷解决制度体系中的正式法律渠道。人民调解法的制定将使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渊源更加系统完善。

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有如下规定: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规定表明,是否接受调解是当事人的权利。进而言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是否选择这一渠道解决纠纷,必然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事实上,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在一个时期里,也确实是影响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瓶颈。但是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带来重大的转折,其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在该司法解释中,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得到了明确肯认:对于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反悔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凡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或者变更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以此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通过法院的裁判维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第二篇】

公司内控制度方面的基本情况说明

2011年4月14日

一、制度体系的基本情况:

截至到目前,公司内部制定并仍有效、在沿用的规范性文件(含各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共计57份,其中:安全、综治管控类11份,生产组织、服务质量管控类13份,固定资产、设备及工程管控类6份,人力资源管控类(包括干部管理、薪酬及绩效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考勤休假加值班管理、社会统筹管理等)14份,物资采购、后勤管控类4份,财务管控类3份,其它管控类6份。

今年年初,按照集团“持续改善管理”的目标要求和自身开展“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所需,公司对2011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结合管控实际需要整理出60份现行规章制度,并分门别类提出了保留、修订、废止的意见。60份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将其中仍可沿用的45份文件汇编成册并印发到各单位、各部门供日常查阅,同时为后一步深入推进“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提供基础;另外对其中的12份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明确了主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同时废止了3份文件。

二、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措施:

总体上来说,以“制定好”和“执行好”为主线,通过近两年多措并举的方式,公司在制度执行力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突出表现在中层管理团队、基层员工对集团、公司各方面的管控要求、管控目的更明白,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掌握的比较到位,能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能时时刻刻按规则处事,大到一个项目的运作、一项工作的推进,小到一支笔、一件工具的购臵,都能按照集团和公司的规定去处理。

采取的具体措施:

总的来说把握了以下原则:

1、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2、集团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公司已有的规定执行;

3、集团、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公司会议集中商讨一个方案,权限范围内的按方案执行,权限范围外的报集团审批同意后执行。

1、抓好制度的“制定”环节:

一是要求出台的制度要简洁、适用、有效。公司近两年推出的各项管理规定,文字上基本上没有“穿衣戴帽”的废话,都是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有明确管控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实质性内容。

二是要求制度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相互之间不存在冲突。这两个要求既是为了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操作部门和人员“无所适从”。同时通过“必要会签”的环节,避免“各自为政”、互不通气,保证制度之间不发生冲突或遗漏。

三是制度要成体系,有连贯性,要求各部门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实现集团—公司—分公司—员工自我管理几个环节的无缝联结、全面对接,使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规范化、常态化。制度草案拟定后,第一步是制度主管部门——企划部会签,这个目的一是要对制度的内容、统一格式等进行审核把关,二是要对规范性文件给于单独的序列编号,确保公司内控规则体系的一致性、整体性。

2、抓好制度的“执行”环节:

一是成套整理了集团近两年下发的规章制度,并将电子版提供给了下属各单位、各部门供学习、备查。后期将择机将集团层面的规章制度也汇编成册,提供更为直观的书面版。

二是清理、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将2011年之前推出的45份有效制度汇编成册提供给了下属各单位、各部门,清理的过程中废止了3份制度,并计划后期修订12份制度。对于2011年及今后年度出台的规章制度,公司将以年度为单位成套整理、汇编成册,并形成惯例,方便查阅。

三是抓好集团、公司两个层面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让干部员工在准确掌握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能践行到位。通过培训抓制度执行,是2010年以来公司为提高规章制度规范、有效执行的重要举措。公司规定,对集团、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的对口部门必须事先仔细研读,在透彻掌握、领会要义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系统的宣贯培训。在培训师资的选择上,既有集团职能部门领导、公司领导负责授课,也有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甚至是专业技能过硬、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部门员工负责授课;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我们根据轻重缓急,结合季节性重点工作,有的放矢的选择内容,保证学习培训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尽量挂钩,以增强学习效果;在培训方式的选择上,既有全员轮训集中学的方式,也由自上而下、从公司到班组分层分批分散学的方式;在具体授课的方式上,既有制度条款的详细解读,也有结合日常实际、图文并茂的案例分析。

从今年4月份开始,公司对全员学习轮训进行了统一的安排:一个月学一个专题,每个月3期(每周四晚),员工分批分期参加,确保每个员工每个专题都学到。

总体上来说,在规章制度培训上我们始终把握着两点:一是要有实际效果,将制度的关键点、核心内容准确传达给员工,让员工心中有数;二是要通过培训,让员工感受到集团和公司的制度文化氛围,从大的层面上领会到集团和公司当前在做什么、怎么做,今后准备做什么、怎么做。通过这些有实效的学习培训,我们想让员工在接受、掌握、运用这些规章制度的同时,更可以让员工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逐步回归和统一到集团和公司的发展理念上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四是分层次监督、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把“调整观念、转变作风、提升执行力”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具体体现在:

1、通过修订中层干部管理及考核办法,加大中层管理团队在规章制度方面的执行力度,对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中层干部的月度绩效工资直接与制度执行的质量等指标挂钩,按绩效得分发放绩效工资;

2、打造一个有效的管控流程,各部门通过每周至少一次的“周履职”方式检查各单位在规章制度方面的落实程度并进行月度考核。从职能部门“周履职”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部门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掌握了基层的真实情况,在检查公司各项制度、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程度的同时,也为基层做好了服务。

3、专门安排企划部门负责督查其他职能部门在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执行情况,同时明确授权企划部加大问责力度,对未按集团或公司规范性文件执行的行为,在按规定扣减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工资总额的同时,另按干部管理办法扣减责任部门负责人的个人月度绩效得分。

五是强调与集团的沟通。公司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注意与集团对口工作的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使公司职能部门和集团职能部门之间形成“热线”畅通、工作高效低耗的局面,避免具体工作中因缺乏与集团沟通而导致“无用功”的现象出现,特别是要避免处理具体工作时出现“想当然”的现象。完

附件:公司规章制度清单。

公司规章制度清单

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三篇】

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xx同志强调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指导制度制定,提高制度有效性,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系统反腐是当今反腐倡廉的总趋势。系统反腐体现在制度建设方面,就是坚持从腐败现象发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原因入手,从宏观上进行总体设计;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使各方面制度紧密配合、综合发挥作用。具体而言,应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第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全体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和制度意识,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根本。应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素质和公民依法监督的自觉性,使预防腐败工作更有成效。第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化的关键。完善的监督制度,可以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企业现代制度建设【第四篇】

关键词:企业 内控管理 对策

一、企业文化

一家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里站稳脚跟,首先要有与时俱进的企业文化,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的视觉形象作为企业的识别系统,具有效果直接、短期表现作用明显的特点;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引人注目的社会吸引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从而达到扩大销售企业产品的目的,使得企业获得更好的行业发展。随着社会发展,企业形象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企业形象得以依存的便是一家企业的企业文化理念。对外来说,它能够提升品牌推广效应,赢得顾客的信任,是企业识别的尺度;对内而言,它可以取得员工的职业认同感,规范企业员工的发展方向,是企业内在的凝聚力。企业文化是企业根据时展的需要和民族文化传统的要求,在长期的经营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化理念、经营方式、发展目标等,同时还包括这些因素所营造的企业整体的文化氛围,以及员工对这种氛围的切身感受与评价。每一个企业的存在都有自己想要发展达到的目标,明确企业的使命就是明白了企业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企业使命是企业理念识别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企业行为的原动力。企业要想获得消费者的长久支持和信赖,必须明确自己的企业使命。企业的价值观和精神是一种价值思想和观念,它是内含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精神意识,指导并支配着企业及企业员工的经营活动,是企业活动文化设计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企业文化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指导性的意义。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灵魂所在。如果企业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做不好工程管理工作,那么就很难做出符合大众心理期望的产品,就很难实现企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也很难在同行业中立足。随着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工程型企业日益增多,行业也由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了今天的买方市场。同行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要想在行业中立足,就必须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建造出符合社会需求、尊重环境的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占领行业市场。

工程质量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种复杂具体表现在参与建设人员的来源复杂和工程材料的管理复杂这两个方面。工程在开发前要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之后要经过设计、施工建设和工程验收,只有顺利通过这四个步骤之后,才是一项完整的工程技术管理流程。在具体对这四项流程操作的过程中却是非常复杂的,要经过很多部门的协调解决,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在具体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因为参加建设人员的来源复杂,生活习惯和作业习惯各异,不方便集中管理。为了避免施工现场过于混乱,影响施工进度,可以按照施工人员的来源和特点把施工人员进行分组,在生活和工作中给予施工人员充分的人文关怀,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为他们的劳动保护措施优先给予保障,使他们在繁重的劳作生活中能够从心理上感受到温暖。这样既可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也可以使他们在建设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的潜能,进而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节省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在工程材料进出场的把关方面一定要加强控制,实行多点记录检验、互相监督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确保用于施工建设的工程材料都严格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坚决杜绝非法、不合格的材料出现在施工当中,保障文明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建造出严格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可以打造出本企业的行业品牌,以使本企业能够在激烈的行业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甚至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辅助企业完成财务管理工作,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关的专业财务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部门,科学的规划和支配企业资产,力争使得企业的每一笔资金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样一个财务管理部门的存在可以对企业财务进行相对应客观、公正、真实、科学的管理,把企业在市场贸易过程中所要承担的奉献降低到最小化,进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科学的财务管理部门是企业贸易行为的指南针,可以帮助企业定制出信誉度较高的经营活动,这样也就更有利于把不可靠的经营活动扼杀在萌芽当中,使企业更好地规避经营风险,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利益,也对增加企业资产的回收速度和效率存在着积极地影响作用。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它的价值性、实用性、防范性和秘密性这几个方面。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可以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积极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指导和影响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活动。如果说某一个企业的资产在权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他人窃取利用了,那势必会给这个款项的权利人带来很重大的消极影响,所以说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具有很高强度的秘密性和防范性。企业应该发挥出内部财务审计的重要作用,使得企业的各种资产能够及时地出现在企业的财务目录当中,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各种资产。企业可以成立债务清查小组,专门负责定期地对相应的款项进行清偿工作,这样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企业款项的回收效率,保障企业的进一步正常地生产经营活动。

四、公司行为规范和人事管理制度

每一家企业都要合理地定制符合本企业长足发展的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使得本企业的员工行为都有具体的依据可循。定制公司行为规范既可以保障本企业的效益,也可以提升员工个人素养,所以说员工并不是在一种具体的行为规范的约束下展开工作的。在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公司行为规范常常和人事管理工作合并在一起进行,这两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公司行为规范是企业人事管理的依据,人事管理是公司行为规范的展开对象。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把企业文化和企业的发展思路结合起来对员工进行适当的激励。在这个指导思想灌输的过程中,员工会逐渐明白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配置的思路以及自身在这个环境中的作用,这样员工就可以更加清楚的为企业服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是人力资源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提。恰当的人力资源配置可以创造出更加先进的科学技术,把创造出来的科学技术再应用于企业的生产,这正是一个良性的企业发展链条。在这个链条中,人力资源管理起到了催化剂的角色,恰当的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运用激励的办法可以促进员工自信心和创造能力的提升,最终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因为员工处在企业发展链条的首要位置,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就可以使整个企业发展链条高速运转起来,所以说激励机制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催化剂。

结束语:本文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初步分析与探讨,阐述了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的相关决策。但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企业还需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来加以实施。特别是在当今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隆晓玲。浅析企业内控制度下的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0,(01)

[2] 胡冯珠关于国有企业内控管理的几点思考[J].当代经济,2010,(01)

[3] 秦凤翔 秦凤鸣。加强企业内控管理的几点思考[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2(05)

管理制度建设【第五篇】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1、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建设项目;

2、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建设项目;

3、可能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和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

4、容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

5、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活动或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1、污染因素单一,而且污染物种类少、产生量小或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

2、对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3、基本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热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等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2、基本不改变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3、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二、未列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其环境保护管理类别,并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

三、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四、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如其环境影响特征(包括污染因子和生态因子)对该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造成主要环境影响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按敏感区要求管理,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后确认。

五、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调整产业结构为目标,用清洁生产工艺替代落后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现有污染源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适当简化。

六、纳入区域性开发的建设项目,如编制区域开发规划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符合区域开发总体要求的,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适当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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