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大学班级纪律规章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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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班级规章制度1
一、班级成员义务
1、遵守国家、学校关于大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
2、每位同学应热爱班级体,支持班级的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3、每位同学应在日常的集体生活中,行动上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富有同情心、积极向上。
4、个人生活上,每位同学应做到起卧有时、讲究卫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上网、拒绝赌博、酗酒。
5、学习方面每位同学应积极努力,互帮互助,取长补短,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
6、出勤方面:首先,严格遵守班级的作息时间;其次,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7、考试考查方面,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帮助他人作弊,诚实信用。让我们齐进退、共奋进,扬我电子0911班之名!
二、班委会组织制度
班级内部设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班委会组织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每季度定期考核,对支持率低于半数的干部取消其职务,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选出新干部,选举结果报送班主任经审核后生效。班委必须以身作则,一切言行听指挥,一切行动作带头作用,对于一切考勤应该真实反映。各施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班级会议制度
周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班委会一次,全体班委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小组小组长。会议由班长主持,总结班级近期工作,提出解决出现问题的方案,并研究布置下期工作。班会的考勤及记录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并将结果和出勤状况记录在班级日志本上。
班会制度:半个月定期召开由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进行班级活动的布置和总结,并且陈述班级其他的相关事情。同学们可畅所欲言。会议记录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生活委员进行班会考勤。
四、班费管理制度
本班班费由生活委员统一收取由班主任代为存储,具体收支都应记录在案,班级账务一个月公示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大总结。支出30元以下由生活委员决定,30—100元由班委会讨论决定,100元以上须经全班会议通过班主任签署答应后方可生效。
采购物品时至少两人,生活委员不涉及采购工作。采购人员凭发票到生活委员处报销。30元以下由生活委员直接报销,30元以上由生活委员报经班长或班主任审核无误批准后报销。班费的使用原则是节约,高效,公开,随时随地接受班级同学监督。
五、请假制度
需要请假的同学,如果事情紧急且两节课以下由班长、学习委员联合批准生效,两节课以上必须由班主任或系部辅导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所有请假同学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时间,请假条由学习委员统一保管,并记录在册,每月上交班主任审阅一次,取回后须妥善管理,学期末进行销假处理。其余活动请假按各细则规定。
六、班级计划总结制度
每学期开始,班委分别拟出本班学习工作计划,上交班主任审阅后方可执行。学期末前,上交学期工作总结。班长负责收集和整理班级材料,制定班级资料库,在期末进行大结。
七、班级活动制度
同学们应本着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加以班级为名义的各类活动,由小组长进行活动的考勤,
同学们的出勤将直接影响考评的结果。每次活动相关委员和班长应到场,做好班级活动的组织和记录总结工作。
八、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是学习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肃静、清洁、整齐、美观。
2、学生进教室不得穿拖鞋、背心,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3、老师到教室上课,应全体起立,相互示礼后方可坐下。迟到学生必须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4、上自习课要保持安静,认真复习和预习功课,不得串位,聊天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建立值日生制度,每节课前值日生必须及时擦净黑板;每日下午下课后,必须清扫教室卫生,做到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经常保持教室卫生。
6、实行班级点名制度,安排专人点名,作好上课,上自习出勤记录。
7、爱护公物,凡教室内黑板、讲台、灯具、电器、门窗等不得损坏,不准对墙打球,不得在墙上蹬脚印,不准在桌、凳、门窗和墙壁上乱刻乱画。
8、保持教室墙面整洁、美观,按学校统一要求张贴。
9、教室无人时,最后离开的同学必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钱和贵重物品不应放在教室里。
九、寝室管理制度
1、各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寝室的清洁、安全等管理工作。
2、讲究卫生,每天早起后值日生负责打扫。不准往外倒水、乱抛杂物等,垃圾要当即倒入垃圾篓。
3、寝室内外应保持清洁,不得在走廊和宿舍室内洗衣服,漱口等,脏水应倒入下水道,不得泼在走廊上,不得向下水道乱扔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4、严格遵守就寝作息制度,不得无故晚归,不准夜不归宿。按时上床就寝,熄灯后,不准吵闹,听收音机等。
5、注意节约用电,宿舍内禁止加灯头、大灯泡等,更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用具,违者没收用具。寝室内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等。
6、爱护公物,宿舍的门窗、桌椅、床铺、清扫工具及照明设施等应妥善爱护,不得随意拆卸、损坏和遗失。如有损坏,除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
7、男女同学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对方寝室。
8、要提高警惕,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烧纸等,严禁爬阳台、下水道、窗户或坐在阳台栏杆上,做到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
9、寝室无人,应及时锁门,不要随便将约匙借给别人,提防陌生人进入寝室。
10、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和物,不要随便乱扔钱包、银行卡、身份证、一卡通及贵重物品等,及时收叠晒好的衣,鞋等物,防止外人的偷盗行为。
十、卫生管理制度
1、教室卫生
a、门窗干净,玻璃明净,墙壁、灯具、天花板应无灰尘和蜘蛛网。
b、讲台、黑板干净;桌凳清洁无污迹,摆放整齐有序。
c、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乱扔粉笔头。
d、保持地面干净,无垃圾,纸屑、果皮壳等其它脏物。
e、每天下午上完课后由值日生负责打扫教室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2、寝室卫生
a、门窗干净,玻璃明净,桌凳清洁无污迹,室内墙壁、天花板及灯具上无灰尘和蜘蛛网。
b、及时换洗收叠衣裤鞋袜,室内不晾晒衣物,不存放脏物,做到室内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c、床上蚊帐、被褥、衣物等用品干净并叠放整齐,洗漱用具、毛巾、碗、茶杯等生活用品摆放有序。
d、保持地面干净,做到床底清洁无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e、每天早上起床后由值日生负责打扫寝室卫生、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篓内。
十一、班级财产制度
由班费购进学校发放等划归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全体同学,由专人看管。购买的体育用品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如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十二、班级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每人总分100分,每月公布一次,学期末重新置位。
考核细则由各班委具体拟定,经班会通过后自公布日起生效。
大学班级规章制度2
一、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组织部在院团委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组织部成员,组织部特制定团委组织部制度。
二、基本制度(注:具体考核制度附后)
第一条进入院团委、团学楼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禁止穿拖鞋)。
第二条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营造一个院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尤其是共青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团章,不得私自动用公章,如有发现私自动用者开除组织部,如有需要盖章者必须有申请条,同时做好登记记录。
三、会议制度
1、会议对于保证组织部部的正常工作发挥重要性,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校内日常工作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宣传部负责人必须每周参加团委例会,且每周定时召开部门内部例会,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与长处,布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3、每周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4、会议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不交头接耳。
5、各项会议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6、例会时,成员总结每周工作,进行对工作的自我评价。
7、所有到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院团委办公室。
2、工作中必须坚持细心、热情、礼貌认真的服务态度。
3、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好当日的值班情况。
4、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及物品整洁情况
五、纳新制度
1、招聘对象:大一、大二在校学生(大二无挂科和违纪记录)
2、招聘要求:
(1)有思想,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强,为人处事有原则性。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踏实肯干、细心严谨。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有一定的写作基础或表达能力较强者。
(5)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3、纳新工作完后,写出纳新总结,并存档。
六、组织部考核制度
1、每学期期末是对部内成员一学期来工作成果的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成员,我们将劝说不合格者自动退部。
2、各类考勤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工作情况、工作总结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3、若成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部长或副部长提出,并上交异议纸质材料。部长和副部长再根据材料进行第二次考核。
4、对于考核成绩优异者,将给予部内表彰。
七、工作职责
一、主题团日活动
负责大一各班团支部每周班团活动主题的拟定与主题说明
二、团员管理
团组织关系,团档案:学院新团员,必须于报到开学后,由各团总支集中团员证到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部可在开学初例会上确定时间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1)团籍注册,团员证:
团籍每学期注册一次,由团总支自行办理;
团员证是团员身份证明,如有遗失,于学期初统一到组织部补办。
2)团员的发展:
每学期团组织发展以批团员
3)每一学年的下学年完成一次团费的'收缴
4)团关系转出:
负责每年6月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团关系转出的工作
三、干部考核工作
1)加强院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选聘、考核、管理,包括双代会的筹备、团干培训、团学干部的选拔与考核
2)协助做好年度评优工作,主要包括五·四表彰工作,年度评优工作
四、团委各部门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基层团干部及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先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各具体管理细则加以补充。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班级规章制度3
第一条重庆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由重庆大学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不属此范围。
第二条社团应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并具有完善的章程。社团实行申请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社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社会秩序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四条学校支持社团的发展。社团应根据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组织广大同学培养正当广泛的。爱好兴趣和钻研精神,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挂靠校团委,受学校委托,负责社团的注册、服务、指导、管理工作。学校为指导中心提供充分经费保证。
第六条所有社团必须经指导中心登记注册,否则为非法社团。学校严禁非法社团开展活动。
第七条社团分为一级社团、校级社团和院级社团。一级社团和校级社团面向全体学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院级社团面向本院学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研究生社团面向研究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
第八条社团可以确定固定的指导单位,一级社团和校级社团指导单位可为各学部、职能部处或学院,院级社团指导单位应为所在学院团委。社团可由多个指导单位共建。
第九条社团可以聘请固定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为我校教职工。学校积极支持教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社团指导工作是学校教师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可聘请专家、社会人士担任顾问。
第十条各学部、职能部处、学院应支持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团员人数成立团支部,受重庆大学社团团工委的指导。社团中团员应参加所在院系和所在社团团支部的活动。
大学班级规章制度4
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关工委的指导下,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
(二)积极支持并配合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带领全体老年人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充分发挥协会内部设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小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小组、维护治安小组、环境卫生小组、纠纷调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关心下一代小组等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四)落实好协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按时完成乡党委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学习制度
(一)每月5日,协会委员会和各会员活动小组组长,进行集中学习。
(二)每月10日,既是各会员活动小组的例会日,又是学习日。
(三)主要学习内容: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老龄工作基础知识、经验和方法,文化科技、医疗保健等方面知识,以及上级统一布置的学习文件和资料。
工作管理制度
(一)实行协会委员会责任制,落实“三定”要求,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
(二)设有“一册五薄一档案”。即:老年人花名册;协会开展活动登记薄、学习情况登记薄、好人好事记录薄、调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纠纷登记薄、签定赡养协议(责任)书登记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档案。
(三)在协会活动场地张贴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老年法规,妥善管理设施及有关资料。
(四)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
(五)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大学班级规章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外国语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在院团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院团总支负责,受团总支监督。
第二条:团总支组织部是院团总支下设职能部门之一,负责我院团总支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各团支部的基础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三条:院团总支组织部由部长、副部长、组织部干事组成。
第四条:组织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组织部干事通过学生会竞聘产生,由团总支考核任命。
三、人员职责
第五条:部长职责
1、部长领导并指导组织部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组织部工作总体工作方向、方针。宏观调控组织部与团总支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保证学院学生工作的整体性、同一性。
2、部长负责审核组织部的阶段计划,特色活动计划。
3、部长对组织部相应的其他工作有领导权和决策权。
4、协调院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完成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交待的其他事情。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副部长受部长直接领导和监督。
2、副部长协助部长进行组织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拟定学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任务,重大活动计划概要等。并及时向部长汇报和总结组织部上阶段工作,反映各支部工作开展的近况,提出开展组织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部员职责
1、下到各支部及时、全面的了解其建设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其工作中存在的误区并予以指导同时上报部长、副部长。
2、收集每学期学院各个部门的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内容,并进行登记。
3、收集关于支部建设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在例会上进行讲解。做好团总支学生会会议记录。
4、加强与各支部团支书和支部书记的联系,协调各支部工作的开展。
5、安排计划不定期的参加各团支部的支部会议,以便现场了解情况。
8、负责支部工作的考核,认真填写活动登记表,把考核的结果和总结上报部长、副部长。
6、完成部长和副部长交代的其他工作及事情。
7、每月月末向部长汇报各支部工作的进度。
第八条:常规活动
1、组织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日活动。加强学院的支部建设工作,促进各支部的相互交流与相互学习。
2、协助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全面开展团总支工作。协助主席团考核学生会干部,协助完成完成团总支学生会的建档、管理、考核。
第九条:奖惩
组织部以奖惩为手段,鼓舞先进,鞭策后进。对在支部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经认定后,将在综合测评中进行加分奖励或在院内通报表扬。
四、附则
第十条: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院团总支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