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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预防职务犯罪表态发言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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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第一篇】

关键词:检企合作;风险防控;监督

一、明确目标,检企合作增添新动力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讨论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预防工作已经取得成绩的高度肯定,也是对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为检察机关做好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而且对于供电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江苏省电力公司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强检企合作,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新机制。盐城市公司指出要认真研判形势,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科学规范权力运行,深化防控廉政风险。县级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积极研究构建与供电企业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纠风等各项工作。全面深化协同监督机制,持续推进《协同监督定期交流互查实施办法》,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控,优化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努力营造供电企业风清气正的的良好环境。今年3月25日下午,供电企业近百名员工冒雨徒步至检察院,在检察官的讲解下参观盐都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供电企业与检察院开展检企合作,进一步落实上级要求,共建预防职务犯罪防线。

二、完善机制,检企合作形成新合力

1、预防信息联通,共建信息沟通平台。检企双方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分析预防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落实具体合作事宜。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日常信息沟通平台,共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果,形成预防工作合力。

2、廉政教育联办,共建宣传教育平台。检企联合开展法制、廉政宣传进企业,赠送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等活动,积极打造廉洁从业,预防腐败人人有责的预防文化,根据市公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主题系列活动。去年邀请检察院宣讲团到供电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讲座,今年供电企业全体党员参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并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廉政党课、反复讲座、案例巡展、知识测试、廉政论坛等活动,积极倡导“干事、干净”的廉洁理念,引导干部员工算好“政治、经济、家庭”三笔账,进一步夯实全体员工反腐倡廉建设防线。

3、制度建设联议,共建分析研究平台。建立法制教育制度,每年检企双方联合举办法制讲座、廉政展览、警示教育等活动,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互为对方提供教育所需的相关案例、图书资料或信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检企双方在允许的情况下互通工作信息,供电企业及时向检察院报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双方在案件查办上相互配合。建立建议落实制度,检察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向供电企业提出工作建议,供电企业对每一个建议都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促进防控机制的完善。

4、风险源点联控,共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供电企业定期向检察院通报安全生产、营销服务、农电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在不影响案件侦查的情况下,检察院将查处的案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及时向供电企业通报,并协助排查供电企业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预控建议,供电企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预防措施和对策建议及时落实和反馈。

5、协同查案联合,共建检查指导平台。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对破坏电力设备等犯罪行为,依法快速办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借助检察机关反渎职工作优势,结合查办的典型渎职犯罪案件,教育员工失职也是犯罪,预防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

三、固守防线,检企合作展现新活力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需要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善于借助检察机关等外力推动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提升企业自身的内在动力。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以检企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和协同监督工作,对热点问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到制约在前,规范在前,防止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常态开展管理诊断和风险防控工作,深化依法治企,努力打造供电企业清正廉洁的氛围。

1、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全员预防职务犯罪防线。从岗位、制度、流程、职责和外部因素等五个方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建立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信

息库。

2、推进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实现监督和管理互融共进。建立供电企业、农电公司、农村供电所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三级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实施农村供电所协同监督定期交流互查,多次开展农电管理专项检查,开展农电职务犯罪风险隐患调研,将风险相对集中、员工普遍关注的事项纳入所务公开内容,提高所务公开管理的透明度。

3、开展管理诊断与提升,提高全员依法治企水平。针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投诉事件,开通了网上“曝光台”及配套举报电话,将职能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以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桑学成。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部力作――《廉政文化建设概论》书评[J].江南论坛。 2008(06)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第二篇】

重新定位理解“职务犯罪”的范畴

2008年以来,昆明铁路检察分院认真履行中共昆明铁路局党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全面对全局主要运输站段和多元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对各运输站段希望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提供何种帮助和支持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经充分调研,了解到2008年2月4日昆明铁路局管内沪昆铁路小鸡街站发生了教训深刻的重大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给全局每个干部职工发出了一个警示,职务犯罪不仅仅是贪污贿赂犯罪,更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问题,即使是普通铁路工人如果不认真履行检车、巡道等安全检查职责、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导致重大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也得负法律责任。据此,许多站段均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等作为一种职务犯罪进行预防和教育。作为铁路专门检察机关,预防的不仅仅是狭义上的职务犯罪,要广义理解职务犯罪的概念和范畴,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职务性犯罪”全部纳入到预防的对象中,以切实为铁路运输安全服务,充分发挥铁路检察机关的专门检察职能。此后,昆明铁路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工作中,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职务性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并纳入日常开展规范式正面教育、剖析式警示教育、针对式主题教育、提醒式常规教育等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机制中。一些单位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文化走廊”中,也将这些职务性犯罪的内容列入其中一并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对什么可为,什么不能为等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实践证明,将与铁路运输安全相关的职务性犯罪纳入预防的对象中开展预防工作,不仅为铁路运输安全提供了服务,也使预防工作受到了普通铁路职工的普遍欢迎,提高了普通职工参加职务犯罪预防的积极性。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站

近年来,云南省迎来了铁路建设的高峰时期,按“八入滇、四出境”的铁路建设规划,大瑞铁路、玉蒙铁路、蒙河铁路、云桂铁路、沪昆客运专线、昆明铁路枢纽、中老国际通道玉溪至磨憨铁路等新的铁路建设项目均在有序推进,新建设里程达1900余公里,计划投资总额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关系民生的铁路重点工程和国家投资安全,减少铁路重大工程建设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已经成为铁路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主要任务,同时也是一项亟待研究探讨和解决的课题。为此,昆明铁检分院通过开展预防调查, 在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建设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下属的在滇施工的中铁第一工程局、中铁第七工程局、中铁第八工程局、中铁第十二工程局、中铁第十九工程局、西南交大监理公司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站,探索出了一些适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工作开展的预防措施。

一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机制。为确保重大铁路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预防措施的落实,昆明铁路检察分院与各铁路建设指挥部协商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会,互通信息,及时处理发现的违法违纪苗头,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各铁路建设指挥部对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热点或难点问题,及时邀请昆明铁路检察机关召开不定期联系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二是通过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制度,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导机制。昆明铁检分院预防部门认真对近年来昆明铁检机关查办的铁路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南昆铁路、沾六复线等铁路建设过程中发生的27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研,总结出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阶段和环节,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以指导预防工作。在实际的预防工作中,昆明铁检分院将调研报告印发至各铁路项目的47个铁路参建单位的建设指挥部,让其关注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结算、工程物资采购这些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阶段和环节,加强管理和卡控,以促进管理,完善内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对于出现的工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和指挥部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各自专门人员,共同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分析,以做到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此项工作得到了昆明铁路局党委刘柏盛书记的高度重视,并亲自到铁路局各站段、各铁路建设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警示教育宣讲,以加强昆明铁路局管内各站段、各铁路参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通过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站、公布预防咨询电话,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咨询机制。2009年来,昆明铁检分院把预防工作列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关键性窗口工作,积极为各重大铁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开展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预防咨询等服务,提高预防工作的服务性。为了提高预防工作的便捷性,昆明铁检分院一方面通过公布预防咨询电话、邮编、地址等为各参建单位预防咨询提供方便,另一方面,预防部门注重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确保联系工作的长远性和机制性,先后在中铁第五工程局、第七工程局、第八局工程、第十九工程局等单位的工程指挥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站,以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规定;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经验、方法;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发现和处置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四是通过定期、不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建立警示、宣传、教育机制。2009年来,昆明铁路检察机关和各铁路建设指挥部根据需要,积极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预防提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仅在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滇南铁路建设指挥部、中铁八局、中铁二院、云桂铁路公司等单位就开展法制讲座21场次。

五是通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建立预防服务机制。自2006年来,昆明铁路检察分院积极在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保证廉洁的供应商成为中标人。仅2009年,昆铁检察分院就根据申请对大保铁路建设、昆广二线铁路建设、玉蒙铁路建设等物资采购或工程的334家投标单位、338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从源头上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从制度上限制和规范了投标人的行为,保证了铁路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推进了铁路国企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和党风廉政建设。

从“五大安全”入手 全面加强预防制度建设

通过预防调查,我们发现,昆明铁路局及其主要运输站段、参与云南省各重大铁路工程建设的一些大型国有施工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已经形成了一些卓有成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建立了一些较为成熟的职务犯罪预防制度。这些制度涉及铁路运输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劳动安全和企业资金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为此,昆明铁路检察分院通过召开预防工作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这些单位在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劳动安全和企业资金使用安全等五大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使这些预防制度和举措得到了普遍推行。同时,昆明铁路检察分院作为昆明铁路局党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站段进行落实。各站段也切实将这些预防制度、举措的落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使这些预防制度的落实取得了明确的效果。

领导讲话稿之预防职务犯罪讲话稿【第三篇】

预防职务犯罪讲话稿

篇1:职务犯罪预防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各位同志们:

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谈一些我自己的感

受。

开始之前咱们先谈谈近几年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2008

年11月,为了应对金融海啸给中国经济的影响,中央提出了4万亿投资计划,各级地方政府紧接着提出了18万亿的配套投资计划。这22万亿投资大多流向了基础设施领域,中国经济并没有好转,反而进入了滞涨,就是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这是以前在我们的政治课本中的只有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才有的病症。我们失去了依靠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的绝好时机,反而助长了资金低效率使用、粗放式增长、产能过剩等问题,加大了经济改革的难度。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现阶段改革任务提出了全面但不失细致的要求。

十八大后,另一个非常鲜明的特征就是反腐败。2012年11

月15日,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高调谈反腐,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2013年1月22日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

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十八大以来先后有苏荣、李春城、衣俊卿、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蒋洁敏、季建业、李东生、李崇禧等28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充分体现了中央反对腐败的决心。7月21日,二月河在接受中央纪委网站专访时说,现在的反腐力度翻遍24史也找不到。中央反腐败工作除了查处一批腐败分子外,还体现出了抓早抓小的新局面:在各个时间节点上早抓,抓住小事,先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清退会员卡、而后是所有党政机关的公务员,禁止中秋节期间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社,禁止用公款印制赠送贺年卡,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社,反腐败工作体现了大题小做这样一种新的方法。我们说,反腐败是大事,他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其实,中央所抓的一些?小事?正是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和党员干部最习以为常的?琐事?,中央转变了过去只出台政策规定,却无具体执行办法的方式,从一件件具体的小事上抓起,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完中秋、国庆,再抓元旦、春节,那么将一年的时间完全串到一起,就为党员干部立下了长期要坚持和哪些事不能做的规矩,积小成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将小事抓下去,必将汇小流以积江河,以?小做?赢得反腐败这篇?大文章?。

我们今天大家一起讨论学习?我想原因无非是基于两个方

面:

一方面,在我们国企,廉政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什么

这样说?和大家分享一个故事。我们如果把一只活青蛙突然放在开水里去煮,因为对环境的强烈反映,它会马上从水里跳出来。但是,如果把它放在温水中然后逐渐地加温,它会很舒服地游来游去;一但等到水温升高变成开水,当它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

就已经没有力量从开水中跳出来了。道理很简单,当人存在于潜在的危机中,身处腐败诱惑的环境中,危险是很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这种时候人们很少去设想严重的后果。但真正面临危机,深陷囵圄,想要挣脱时就已经晚了。所以说,廉政教育十分必要,经常性的开展各种形势的警示教育活动,也希望大家理解其中良苦用心的同时一定要绷紧拒腐防变的弦。

从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是长期而又艰巨的。

同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本身而言,往大的说,害国害民害形象。往小的说,害人害已害家庭。职务犯罪是任何人都试不起的,同时也是不能试的游戏。

建设局组织大家到沧南监狱参观过,在那儿给人留下印象最

深的是什么? 别人怎么看,我不知道。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囚犯的眼神。那种眼神里有渴望,对于自由的渴望,有羞愧、有对狱内生活的不满;但更多的,我想是对我们这些参观者的忌妒。忌妒什么?忌妒大家有自由而他们没有。我禁不住想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将自己的人生推翻重来,会将所有的名利、所有的诱惑、所有的罪恶都抛在脑后,守法的做一个平凡快乐人,但是当他跪在地上,子弹从他的头颅穿过的那一刻,宣告了他再也没有机会重来,他的世界就此终结,但他的亲人还要承受失去他的痛苦,他的子女还将活在他的阴影下。可以这样说,每次给大家上的警示教育课都是为了时刻提醒

大家任何时候都不要拿自己的自由去冒险。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如果说我们准备的这些内容能够使大家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能唤起大家一些由心而发的思考和良知的话也就达到了目的。刚才说了,职务犯罪是试不起的,也是不能试的游戏。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同大家共勉。下面,我们一起具体讨论几个问题:

一、国企涉及职务犯罪的罪名及解析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者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所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四种人员:(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在国有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上述四种人员的工作机构、单位或者工作方式有很大的差别,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我们可以说?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个基本特征。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我们国有企业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下面我介绍几类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中易发、多发职务犯罪案件的类型:

(一)贪污罪

贪污罪是国有企业比较容易发生的职务犯罪。主要是通过隐瞒应收款、收入不进账、虚构或虚增成本、设备机器提前报废等方式,使企业在资产大幅度贬值的同时,富了某些个人的腰包。简而言之将国家的财产装进个人的口袋。(二)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采取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进行营利活动的,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我们有些同志对于挪用公款可能有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挪用公款先用着,到发现的时候再还了就没事儿了,有些人挪用公款赌博、有些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或他人生意,这些实际上都是犯罪了。这几年我们办案中,遇到的挪用公款赌博的特别多,用挪用的钱赌博,输了就挪用更多的钱想翻本,结果越陷越深。(三)受贿罪

在国企易涉及的职务犯罪类型里,受贿犯罪应该是最多的,受贿罪典型的特点就是一种钱权交易、各种利益和权力的交换。很多有权的干部或者是工作人员,怀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以后想捞也没处捞?的心态,为行贿人大开方便之门,收受贿赂,更有甚者个人受贿不说,还因此给国有资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四)私分国有资产罪

这种犯罪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按照

一定的分配方案或者分发标准将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分发给本单位职工。而且企业职工也是既得利益者,基本上没有内部矛盾,也不容易被发现。往往在这些企业内部已经形成了滋生和培育腐败行为的?思想温床?,?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要拿大家拿?的腐败逻辑已具备相当的群众基础,必然滋生出腐败。

二、国企职务犯罪的六大特点:

1、从案件数量来看,发案率居高不下,从全国的数据来看是仅次于金融系统;大案要案增多,危害严重。从我院办理的案件来看,国企职务犯罪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从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都有。

2、从案件性质来看,挪用公款、贪污和受贿案件居多。

篇2:预防职务犯罪讲话稿

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稿

时间:2012年11月11日 来源:我院检察工作动态

提纲

一、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任务、职权以及开展预防工作的主要措施

二、当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三、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和立案标准

四、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危害

五、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让我们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西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军 2012年6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县委在这里组织全县村干部开展法制讲座,县委领导要我讲一下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问题,这充分表明了县委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就站在检察机关这个角度,从五个方面谈谈个人学习和工作中的一点体会,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首先我介绍一下: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任务、职能以及开展预防工作的主要措施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性质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中,确立了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而不附属于其他国家机关,它是国家机构中一个独立的系统。检察机关既然是国家机构,那它有哪些任务呢?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有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维

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二是通过行使检察权,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积极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的犯罪进行斗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四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是刑事案件侦查权。侦查权是国家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审查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权力。《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主要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宪法第三十七条和刑诉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三是公诉权。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犯罪的权力。除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外,刑事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四是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侦查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案件中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

五是刑事审判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作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的权力。

六是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

七是民事审判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

八是行政诉讼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以及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其中包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权力。

九是司法解释权。司法解释权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的权力。

检察机关作为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要采取下列措施:

(1)注重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通过查办和揭露职务犯罪,形成威慑,惩罚犯罪者,警示、教育其他公民,减少和防止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根据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 检察机关是查办职务犯罪的主力军,检察机关有案不查不办就是失职,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查处打击犯罪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预防。

(2)加强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针对案件多发行业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检察建议,促使案件多发行业完善管理制度和健全防范机制,堵塞犯罪漏洞。(3)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结合举报宣传和接待来信来访积极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传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举报、控告职务犯罪方面的法

律、法规,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支持有关单位依法行使举报、控告的权利,对有关单位和群众提出咨询的法律问题,促使其及时揭露职务犯罪,积极堵塞易于发生职务犯罪的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4)推进法制、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广泛收集法律法规和重大改革措施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法律法规和重大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国家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进法制、体制、机制的完善与改革,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

(5)推进发案单位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集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和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对多发案件问题及时进行剖析研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推进有关单位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机制,创建新的管理制度。

(6)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预防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查办案件成果展览,犯罪分子自我解剖悔罪、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已经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用典型案件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同职务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强有力的遏制、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环境。

(7)注意社会环境变化和社会矛盾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加强职务犯罪心理研究。通过个案和类案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导致职务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矫正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疏导工作,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二个大问题:当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职务犯罪主要表现为权与利的交换和职权的滥用。预防职务犯罪则是执政党对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犯罪的状况、特点、原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政治的、经

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和法律等综合手段,以遏制、减少和最终消除犯罪的社会防范活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既为反腐倡廉提供了有利条件,又决定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通过多年来的反腐败斗争经验,总结出了腐败现象之所以滋生蔓延,重要原因就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目的是强调从根本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工作重点变化,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推动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进入新世纪,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并深刻阐述了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开展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因此,为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并着眼于今后工作的发展,县检察院和各部门都同样面临着共同的课题,就是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按照各级党委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措施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个大问题: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和立案标准

从职务犯罪的概念来看,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组织章程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者滥用职

篇3:职务犯罪预防讲稿

人生没有彩排 每天都是现场直播----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在讲课之前,我们先一起讨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什么人过得最快活” 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据史料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群臣:“天下何人快活?”群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言功成名就者快活,有言金榜题名者快活,有言富甲天下者快活……朱元璋听后面露不悦之色。沉默片刻,一个叫万刚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快活!” 朱元璋顿时大悦,夸其见解甚独。“畏法度者快活”,于今人仍有所启迪,尤其对于领导干部。大凡畏法度者即尊纪守法的人,必不肯违反法度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也就用不着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半夜鬼敲门,更用不着担心东窗事发坐牢狱、掉脑袋。没有了这些费心劳神的 忧愁,自然就活得洒脱自在。

我想,我们今天在坐的不用说,应该都是快活活得洒脱自在的人。既然如此,为什么今天还要安排这堂课呢?我想原因无非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廉政教育,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什么这样说?为什么这样说?这里给大家讲个煮青蛙的故事。我们如果把一只活青蛙突然放在开水里去煮,因为对环境的强烈反映,它会马上从

水里跳出来。但是,如果把它放在温水中然后逐渐地加温,它会很舒服地游来游去;一但等到水温升高了以后,当它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就已经没有 力量从水中跳出来了。道理很简单,当潜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的时候,是很容 易被我们所忽视的。真正成了现实的危险时,发现又为时已晚。所以说,教育必须 是经常性的;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同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危害,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危害显得更为直接,更为严重。就职务犯罪本身而言,往大的说,害国害民害形象。中国有句古话:守天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 罪的存在,严重地制约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着我们共产党人的形象; 往小的说,往小的说,害已害家害亲人。职务犯罪是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试不起的,同时也是不能试的游戏。不知大家有没有到看守所参观过,在那儿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别人怎么看,我不知道。我印象最深的是犯罪分子的眼神。这种眼神,有羞愧、有对狱内生活的不满;但更多的,我想是对我们这些参观者的忌妒。忌妒什么?忌妒我们有自由而他们没有。可以这样说,准备这堂课,其中就有一个警醒大家的意思,任何时候都不要拿自己的自由去冒险。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如果说我们准备的这堂课能够使大家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能唤起大家一些由心而发的思考和良知的话也就达到了目的。刚才说了,职务犯罪是试不起的,也是不能试的游戏。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把今天这堂课的题目定为“人生没有彩排,每天 都是现场直播同大家共勉。下面,我们一起具体讨论三个问题:第一是什么是职务犯罪;第二是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第三是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问题。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1、职务犯罪的概念

要认识什么是职务犯罪,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叫腐败。什么叫腐败?一般说来,腐败含有三层意思:①腐烂;②行为堕落;③制度、组织、机构、措施等混乱、黑暗。我们通常讲的腐败是指党或国家机构的一级组织、党员或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构任命的其他人员,为满足私欲谋取私利或局部利益而实施的严重违背党纪政纪、违反国家法律、侵犯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腐蚀破坏现有社会关系,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蜕化变质行为,它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所谓腐败现象是指政权体系中出现的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等危及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社会现象。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主要表现是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挥霍浪费,腐化堕落等。

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腐败行为,腐败现象最严重、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和最高形态。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放弃职责、玩忽职守而危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及其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职务犯罪不是一个法定罪名,也不是法定的类罪名。我们所说的职务犯罪,实际上是公共权力的性质和功能的异化。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可以说,无权力则无职务犯罪;无权力的异化和滥用则无职务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是指具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与其职务具有必然联系的、具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与其职务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法惩罚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总称。一般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触犯刑法而构成的犯罪。2、职务犯罪的主体

职务犯罪的主体,《刑法》明确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国家工作人员。专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人员。②拟定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 事公务的人员。

③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管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发放、社会捐助、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发放、代征或代缴税款、计划生育管理、户籍、征兵以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3、职务犯罪的种类

职务犯罪,刑法规定有三类五十三种,由检察机关管辖。

①贪污受贿类有十二种犯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②渎职类有三十四种犯罪;

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有七种犯罪。

无论何种犯罪都有两种表现形式:作为、不作为。作为:主要表现有贪污、表现形式 贪污 贿,枉法追诉、裁判,刑讯逼供等。不作为:主要表现有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环保监管失职等。

重点罪名:

1、贪污罪(刑法382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立案标准:贪污公款万元以上。

刑罚:个人贪污万的,处1-7年有期徒刑;贪污5-10万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贪污10万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按《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所得要全额追缴或退赔。贪污罪还可以并处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

犯罪表现:因监管不严、个人私欲膨胀,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贪污开发资金的行为。即可能是个人单独行动,也可能为几个人串通共同犯罪。

2、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396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预防职务犯罪【第四篇】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预防职务犯罪的指示精神,围绕“堵源头,抓建制,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法制教育为手段,增强全局干部队伍防范意识”的预防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使我局的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条例》

做好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从根本

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做好本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书记陈祖芳为组长,纪委书记王国栋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按照《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单位目标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权利职责与工作人员的年终考评结合起来,规范本单位的依法行政行为。

二、以预防为主,狠抓思想教育

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从思想教育上抓起,做到警钟长鸣。一是根据水务行业特点,我局仔细研究分析可能引发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领域和环节,重点关注水务工程建设。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方案,建立完善的制约机制。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构筑思想政治防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利用每周开展的政治学习时机,组织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实际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公务活动中,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越权不失职,树立爱民意识,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做依法行政的楷模。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在思想上敲警钟,在行动上行规范。组织观看《盛世警钟》、《公仆本色》等反腐倡廉录像片,在观看中邀请局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及职工家属共同参与。通过典型的案例剖析,加深干部职工对手中权利和肩负职责的认识,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领导干部配偶及职工家属积极争做“廉内助”,不利用亲情、友情做人情交易。五是开展思想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大家撰写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开辟学习专栏和以会议的方式交流学习体会。局党委班子之间,党委班子与工作人员之间,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之间,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交换意见和看法,解决工作和思想上的矛盾,增进大家相互之间的了解。通过教育使大家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增强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抓好措施落实,建立自律机制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不贪占,勤政不失职。一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的原则。敢于说真话讲实话,以事论事,有根据地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领导在大事上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科学决策,促进各项文秘家园工作正确实施。二是建立领导干部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五不许”规定,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

《预防职务犯罪》【第五篇】

会计人员教育试题答案——考察科目《预防职务犯罪》

单项选择题

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要区别是()。

主观要件

行贿的对象

主体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滥用职权罪属于()。

目的犯

行为犯

数额犯

结果犯 国有公司经理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盗骗该公司大量财物,此案中()。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盗窃罪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乙、丙构成盗窃罪,甲以盗窃罪共犯论处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诈骗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构成共犯。

能;不能

不能;能

不能;不能

能;能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

可以减轻处罚

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应当免除处罚 贪污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

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某建筑公司的甲为了获得某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建筑权,向管理该工程的规划管理局的局长乙送了20万元,最后该公司未获得该工程,对甲成立();乙成立()。

行贿罪既遂,受贿罪既遂

行贿罪未遂,受贿罪既遂

行贿罪未遂,受贿罪未遂

行贿罪既遂,受贿罪未遂

放纵走私罪属于()。贪污

渎职

其他

贿赂

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教育方面

监督方面

管理方面

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

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甲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构成()。

保险诈骗罪

渎职罪

侵占罪

贪污罪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有()。侮辱罪

诽谤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职务侵占罪以下属于我国基本法的是()。宪法

巴黎公约

保险法

刑法甲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因其家庭住房紧张,急需一笔资金购房。于是甲就擅自动用公司的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购房。2个月后,甲从亲戚朋友处凑齐了8万元钱,即将款项归还了公司。甲的行为属于()。

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

不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

14“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不能退还的。

一审庭审前

法庭辩论前

侦查时

一审宣判前 “一切权利不受约束,必将腐败。”出自于下列哪位思想家()。

笛卡尔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孟德斯鸠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物资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以()论处。

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贪污罪

单位受贿罪

受贿罪

行贿罪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时间是()。2003年8月27日

2003年12月10日

2003年12月31日

2003年10月31日下列犯罪中由不作为构成的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贿赂的含义是()。

财物

不正当利益

财物和不正当利益

财产性利益

21下列哪种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导致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以查封、取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22以下单位犯罪中,属于单罚制的是()。非法采矿罪

非法狩猎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23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

故意

过失

故意或过失

疏忽

4甲找到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假币,并许诺出售假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乙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甲5万元。甲购得假币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送给乙1万元好处费。关于挪用公司5万元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唆使乙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甲明知是挪用的款项而使用,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乙明知甲欲从事盈利活动,却仍然挪用5万元,故即使没有超过3个月也构成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安全

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公共安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6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甲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构成()。

侵占罪

渎职罪

贪污罪

保险诈骗罪

27枉法裁判罪侵犯的客体是()。

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检察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执法部门的正常活动

判断题

个人贪污数额不足5000元的,一般不作为犯罪论处。()

错误

正确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

错误

正确 刑法对职务犯罪行为分为贪污、贿赂、渎职三大类共55个罪名。()

错误

正确 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错误

正确 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能成立贪污罪。()

正确

错误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目的或用途不同。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则是为了其他公用,即挪作他用。()

错误

正确

7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也不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错误

正确

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错误

正确

刘某为其妻子办理回城问题,给民政局副局长送了3万元,该局长要求其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王某办理。该副局长未构成受贿罪。()

正确

错误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取得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均应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错误

正确 某县的县长挪用抗洪专款盖县政府办公大楼,符合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错误

正确 税务人员王某滥用职权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成立滥用职权罪。()

错误

正确

13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错误

正确

14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高发案系统和易发、多发案部位等开展各项预警和预防工作。()

错误

正确

15职务犯罪就是贪污受贿类犯罪。()

正确

错误反腐倡廉是当前政府最重要的工作。()

错误

正确

17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上的分工。()

错误

正确 作为贪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之一的“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已合法主管、经管、管理的公共财物,采取秘密的方法非法占有,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错误

正确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分别计算并量刑,而后进行数罪并罚。()

错误

正确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错误

正确

2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错误

正确

24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

错误

正确

25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正确

错误

26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是相同的。()

错误

正确 22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正确

错误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错误

正确

预防职务犯罪单选题“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不能退还的。2 放纵走私罪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构成共犯。4 腐败不是一般性质的问题,而是严重的()。5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贿赂的含义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甲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已有。甲的行为构成()。国有公司经理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盗骗该公司大量财物,此案中()。甲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因其家庭住房紧张,急需一笔资金购房。于是甲就擅自动用公司的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购房。2个月后,甲从亲戚朋友处凑齐了8万元钱,即将款项归还了公司。甲的行为属于()。

甲系某看守所狱医,受公安机关委派对在押人员进行监管。甲工作马虎,一次为一名被告人看病后忘了锁门,致使该被告人脱逃。经查,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甲的行为构成()。甲找到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假币,并许诺出售假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乙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甲5万元。

甲购得假币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送给乙1万元好处费。关于挪用公司5万元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滥用职权罪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物资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以()论处。

某建筑公司的甲为了获得某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建筑权,向管理该工程的规划管理局的局长乙送了20万元,最后该公司未获得该工程,对甲成立();乙成立()。

枉法裁判罪侵犯的客体是()。

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时间是()。

下列犯罪中由不作为构成的是()。

一审宣判前

渎职

不能;能

政治问题

财物

贪污罪

受贿罪

贪污罪

甲构成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不构成犯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

员脱逃罪

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5万

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

同犯罪 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

结果犯 挪用公款罪从重

处罚

行贿罪既遂,受贿

罪既遂

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003年12月10日 放纵制售伪劣商

品犯罪行为罪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有()。22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23 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要区别是()。24 以下属于我国基本法的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途径不包括下列哪项()。

预防职务犯罪判断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分别计算并量刑,而后进行数罪并罚。()3 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也不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5 个人贪污数额不足5000元的,一般不作为犯罪论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能成立贪污罪。()9 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上的分工。()刘某为其妻子办理回城问题,给民政局副局长送了3万元,该局长要求其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王某办理。该副局长未构成受贿罪。()11 某县的县长挪用抗洪专款盖县政府办公大楼,符合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取得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均应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目的或用途不同。挪13 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则是为了其他公用,即挪作他用。()14 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以查封、取

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职务侵占罪 可以减轻或者免

除处罚

行贿的对象 刑法

提倡正常惠赠行

答案

X

X

√ X

X

X

X

X

√税务人员王某滥用职权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成立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是相同的刑法对职务犯罪行为分为贪污、贿赂、渎职三大类共55个罪名。()行贿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19 行贿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21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22 因被勒索而给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正当利益的,也成立行贿罪。()23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24 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高发案系统和易发、多发案部位等开展各项预警和预防工作。()职务犯罪就是贪污受贿类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而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利用职权进行的其他犯罪。()作为贪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之一的“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27 的便利,将自已合法主管、经管、管理的公共财物,采取秘密的方法非法占有,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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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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