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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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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刚才,大家学习了《X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宣读了有关工作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升站位,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作风建设”。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深挖严治。但也要看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易发多发,尤其是xxx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一定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威胁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如果听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开来,就会严重损害xxx关系,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xxx群众缺乏感情、漠不关心,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甚至隔岸观火、推波助澜;有的个人利益至上、损公肥私,与民争利、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厚此薄彼,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政策执行简单机械、“一刀切”,不顾实际盲目加码;有的执法司法不公、失职渎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基层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能力素质不高、工作作风漂浮。凡此种种,都说明一个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仍然突出;一些党组织和xxx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高发频发。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开展专项治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任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不懈地整治“四风”问题,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四风”问题根深蒂固,其成因复杂且多样,它们是由社会历史条件所塑造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根除。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那些隐蔽且变异的“四风”问题变得更加明显。一些人变换花样、改头换面,以隐身的方式进行监督,稍有不慎就可能落入陷阱;有人利用“民间借贷”等合法形式进行“围猎”,稍有疏忽就难以识破;还有人躲在幕后操纵“提线木偶”,即使发现也难以处理;更有人以招商引资、帮助贫困群众致富等名义进行“雁过拔毛”,稍有不慎就会被“薅羊毛”。实践已经证明,作风建设必须抓住重点和难点,持续用力、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效。这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几个方面重点任务,都是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将这项工作视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统一,聚焦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进行整治,持续发力、持之以恒,确保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还需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恶劣影响,找准问题的症结,实施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同时,要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谈话活动,确保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开展专项治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党始终坚定不移地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是我们一贯的政治立场。正如所强调的,“纠正‘四风’的工作永无止境,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我们应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用党的优良作风引导社会风气和民风,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各地区和各部门需自我审视,明确差距,聚焦主要矛盾,特别是针对那些只表态不行动、落实不力的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切实改进。我们还需加强作风建设,传承光荣传统,坚持不懈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当前,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工作的有效执行。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是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找准切入点、细化场景、聚焦长期存在的难题,努力解决那些难以攻克的问题;同时,以惩治的震慑力为支撑,夯实制度基础,完善配套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构建长效机制。我们应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相结合,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标本兼治;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紧盯民生领域的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务实推进和高效开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确保不给黑恶势力留下任何祸害群众的机会;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贯穿于主题教育的全过程,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紧盯关键,标本兼治高质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任务要求重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促进坚持严肃问责与追责问责相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围绕目标任务抓落实。监督制约和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这样,查处一个案件就能解决一批问题,教育和警醒广大干部,做好“后半篇文章”。各地各单位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做实做细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提醒和督促改正。对于需要约谈函询的情况,应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确保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二)创新方式方法抓落实。坚持依法依规,严查违纪行为,同时注重教育挽救干部。加强日常监督,早发现并纠正问题。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的监督,推动整治工作。建立互查互学互评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相学习,提高工作成效。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条例,引导干部严守纪律,树立正确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提升治理效能。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党组织应自我革命,承担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干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查找问题,亲自部署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深刻检视自身,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要严格执纪审查,绝不姑息违纪行为;党委(党组)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约束。专项整治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督导考核,强化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导督促下级党组织,共同分析研判违纪线索,提出整改建议;加强与宣传部门协作,宣传专项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件;争取党委(党组)支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注意政策策略,防止问责泛化或失之于宽;准确掌握问题线索,依纪依法调查处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实事求是、精准恰当、审慎稳妥。

同志们,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综合分析研判,找准症结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提醒,督促纠正;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承担责任、不愿揭短亮丑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解决问题;对恶意举报他人违纪违法的行为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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