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财政预算审计样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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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一篇】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亿元,完成开工任务万套,基本建成任务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万户,完成率分别为%、%、%。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本级、6个县少安排资金万元;有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部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万元。
4.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个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1个市本级、1个县7套保障性住房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7.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本级、3个县3239套保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影响分配使用;有5个市本级、5个县2190户欠缴租金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级、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有2个市本级、4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551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
(二)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揭阳段)、佛开(谢边至三堡段)、广珠西线(三期)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6个市征地拆迁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对70个施工标段的建安工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亿元。
2.有55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同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涉及金额亿元。
3.有52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金额亿元。
4.有1个项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万元。
5.有1个市未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3200万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垦费省级分成810万元;有1个市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有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万元购买小汽车。
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二篇】
1、下列关于预算审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c、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正确答案d。
该题针对“预算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2、预算收支旬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报送财务部的时间是于每旬终了后:
a、3日内。
b、5日内。
c、7日内。
d、10日内。
正确答案a。
该题针对“预算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3、下列关于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一般设立五级预算。
c、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d、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但不包括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补助的数额。
正确答案d。
该题针对“预算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4、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应当对国有资产的占有单位进行评估的情形的是:
a、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b、以企业的资产为其他债务人进行债务担保。
c、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d、合并、分立、清算。
正确答案b。
该题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5、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此低于评估结果的比例是:
a、60%。
b、70%。
c、80%。
d、90%。
正确答案d。
该题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6、下列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产权指的就是财产的所有权。
b、界定国有资产产权旨在明晰产权归属,维护国有资产范围和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c、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正确答案a。
该题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决算审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d、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正确答案ab。
该题针对“预算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各项中,属于全国人大预算管理职权的有:
a、批准中央预算。
b、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c、监督中央预算执行。
d、审查中央预算草案。
e、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正确答案abde。
该题针对“预算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3、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受让人不能是自然人。
b、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方式转让。
c、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内部审议。
d、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60%。
e、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bce。
该题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4、下列各项法律法规属于财政监督法的有:
b、审计法。
c、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d、国有资产管理法。
e、政府采购法。
正确答案bcd。
该题针对“财政法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三篇】
对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投资额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对我省改善自然环境、节能减排、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各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个别项目建设违规。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执行单位未经批准超出估算万元进行招标和建设。
(二)个别项目变更多、进度缓慢。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因用地未落实、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申请退出,变更新的实施单位;有1个项目的26个合同中有20个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取消未能按时完成。
(三)个别项目内部管理薄弱。有1个项目的6个子项目在贷款协议生效1年后仍未设账进行财务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四篇】
对于相关政策的深入了解和解读,是每个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武器之一,财政资金涉及的点多面广,政策性强,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方向以及会计科目复杂,要想在审计过程中查出问题,熟悉相关的法规文件至关重要。特别是目前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占据地方财政总收入比重之大,政策之多,审计过程中必须从文件入手,了解资金性质。再者根据相关文件法规,从财政改革、预算分配、资金管理以及税收征管等政策制度进行延伸,从而查找问题。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乃至准确性,目前仍然在存在诸多问题,历年延续,甚至 “累教不改”,而具体实施过程中,与执行差距甚大,有的支出甚至与预算根本无逻辑和关联性,突出了预算的不严肃性。特别是有些地方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甚至不足实际执行收入的一半,乃至包括政府采购、国土出让、国有资本经营等,有的是有预算未执行,有的是有执行无预算等。因此,在审计过程中,要求审计人员认真核对、分析,并了解其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审查预算收支的完整性、真实性,检查各项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保基金收入等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检查各项收支是否据实列报,有无随意调整支出科目以及其他人为调节收支进度等问题;预算支出进度是否均衡,分配是否及时,有无年底集中分配资金等问题;三是分析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在预算安排、项目确定以及资金分配等方面是否体现转方式、调结构、改善民生等重点,关注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是否达到规定比例,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是否合规;四是检查向非预算单位分配资金情况。
从历年的审计情况来看,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有些成为“惯性病”,主要包括不缴入国库进行预算管理,库外列收列支,甚至被财政部门外借放贷等,人为混淆收入内容及类别等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一是检查应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有无隐瞒、滞留收入以及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等情况。二是检查非税收入征收系统运行是否安全有效,有无混淆收入科目以及滞留、延压收入情况,三是检查是否有非税收入与执收单位任务“挂钩”进行返还的情况,同时又针对性的抽查并跟踪有无“乱收费”等现象。
部门预算是政府财政预算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的统筹调度,所以说,对部门预算管理进行重点审计,至关重要。审计人员一是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审批部门预算是否公开透明,有无项目不落实、预留资金、分配不公等问题;二是要检查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在摸清追加预算总体规模、来源和下达时间的基础上,按照部门类别分析追加预算的项目结构和比重;三是选择部分部门单位,检查追加预算项目申报程序是否严格,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项目准备是否充分,资金分配是否及时,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所以说,国库收付是财政资金流动的“瓶颈”,也是资金进出的关口,完善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异常关键。审计人员一是要在分析集中支付范围、直接支付比例和银行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检查应纳入集中支付范围的支出项目是否及时纳入,支付进度与预算执行进度是否相适应,关注地方财政局对部门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其他银行账户监管是否到位;二是检查部门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情况,摸清资金规模,分析原因,检查有无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通过基本账户转移资金,以及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
财政专项资金的合规使用也是审计重点,特别是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随时可能被挤占挪用,审计人员主要以民生领域的专项资金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入手,检查项目设立是否科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合规,拨付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安全有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特别是对群众比较敏感突出项目资金,务必采取“一竿子插到底”进行跟踪延伸。
从目前看来,地方财政专户资金账户过多、管理分散、专项资金透明度不高、专户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专户资金游离在财政预算之外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地方财政部门以“近水楼台先得月”,钱从门前过,将专户利息不按规定缴入国库进行预算管理,而另作收入,甚至形成“小金库”,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同时:一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各项资金和账户进行清理。二是对实行专户管理的部分资金进行审计,在摸清管理方式和资金收支规模的基础上,检查资金分配是否合规,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使用管理是否严格。
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五篇】
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航运集团、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1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措施推动国企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实。7户企业多计资产125亿元,多计负债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亿元,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资产评估增值依据不充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额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7户企业共有38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占抽查事项的%,主要包括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可研不充分、违规出借资金或担保、从事高风险业务等问题。
(三)内部控制不健全。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48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有1户企业私设“小金库”万元;有2户企业违规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1291万元;有1户企业提取现金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户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84项,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六篇】
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和省人大的要求,省审计厅首次同步开展了对省级财政和20个部门的决算草案审计,实现了财政审计与部门审计的有效衔接。
审计20个部门的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时发现,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等4个一级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报表中,未包括9个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情况;16个部门决算草案编报和会计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亿元。其中:少反映收入支出结余亿元,少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亿元;同时,又多反映收入支出671万元,多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亿元。
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中发现:部分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共预算列支到社保专户核算的创业资金和多年结存的社保基金管理费等形成沉淀资金亿元,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合规,未经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直接下达彩票公益金3905万元;监管不到位,在省残联未召开项目评审会的情况下,下达彩票公益金5505万元;在未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的情况下,直接安排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3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批复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同时又超比例安排费用性支出313万元。违规支付置换债券资金,未按规定将公开发行的置换债券资金亿元直接支付债权人,而是下达给有关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转拨给债权人,增加了还款环节和偿债时间。
对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审计发现:一是漏征漏管部分单位房租收入应缴税款。2015年度全省上缴财政房租收入的单位中,有552个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房产税等税费3791万元。二是部分税务事项管理不到位。13家地税机关账款核对不及时,造成部分税款超期入库。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同比下降7%。
在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中,共审计了1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并延伸审计113个下属单位,抽查预算资金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7%。存在问题主要是:
一些单位在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执行不严,如省农业厅违规确定2个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其中:武定县恒舜农业庄园项目未按规定报批,玉龙县花花色玫瑰庄园项目未通过专家评审。部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未细化。如:省发展改革委对22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只作切块安排,未对应到具体项目;省国土资源厅12亿元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未细化。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5亿元工业信贷引导资金未发挥放大效应,本应放大10倍的贷款额度,实际仅发放贷款亿元。部分单位执行规定不严。如: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先批后缴的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导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亿元未能及时收缴;省水利厅违规将重点工程专项结余资金2730万元直接拨付给地方水利部门使用。
部分单位违规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省水利厅等5个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74万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另有4个下属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04万元,用于发放绩效工资、列支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省旅游发展委等2个部门及3个下属单位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1883万元;省卫生计生委等5个部门及5个下属单位虚列支出转移财政资金416万元。
另外,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等6个部门及5个下属单位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投资收益等财政性收入2348万元;省农业厅等12个部门及11个下属单位的存量资金亿元,未按规定交回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省民族宗教委等2个部门及2个下属单位取得事业收入、发放稿酬及奖金,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金。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未经审批对外投资、转让股权和出借资金345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预收费”的名义收取交易服务费,截至2015年末结余1525万元。
省审计厅组织了对全省民政系统的全覆盖审计,共审计预算资金亿元、其他资金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各种税费等2901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将2年以上的结转和净结余资金亿元上缴财政。三是违规向职工集资68万元用于福利彩票销售。
边审计边整改促进问题尽早解决。
2015年7月以来,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资金落实、项目落地、政令畅通。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基本整改。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对省属23户重点国有企业和3户地方金融机构进行了全覆盖审计。本次审计揭示了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一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程序违规、投资决策不民主;过分追求“多元化”以致偏离主业,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造成损失浪费。二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制度建设滞后,风险控制不严,管理工作薄弱;盲目扩张,组织架构复杂,少数企业管理层级多达6级,导致集团公司对下监管缺失,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三是个别企业执行规定不严,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擅自提高班子薪酬标准、超标准购车及报销出国费用等问题。四是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企业改革推进缓慢,改制效益不明显。
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七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年3月16日至5月31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本级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市财政委提供的《深圳市本级2014年财政总决算报表(批复前)》显示,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1,亿元;财政总支出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1,亿元;财政总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亿元,其中净结余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委2014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查出问题已基本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委未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规定,未将亿元预算外集散户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结余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市财政委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383号文)规定,及时清理各账套历年暂存款亿元。
(三)政府投资计划执行率和资金支付率偏低。2014年,已完成计划或正在执行资金支付的计划项目数494个,占总计划数的%;实际使用建设资金亿元,完成预算金额的'%。
(四)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2014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有5项专项资金共亿元全年未使用,有4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率低于35%。
(五)未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委在个别单位部门预算外,下达临时请款指标1,万元,当年实际使用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结余资金未收回总预算问题,要求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暂存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按资金性质区分处理;对政府投资计划执行率及资金支付率偏低的问题,要求其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投资计划调整和建设资金核拨工作;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问题,要求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对民生、产业等方面的保障和扶持作用;对未经市政府批准下达个别单位临时请款指标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经批准后才能下达并支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建议:市财政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盘活存量资金的规定,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和暂存款,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的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和规范财政管理,严格审批权限。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财政信息系统管理,堵塞漏洞,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委对结余资金未收回总预算问题,除住房公积金改革资金留用外,其余收回总预算;对未及时清理暂存款的问题,已清理并按资金性质进行区分处理;对政府投资计划执行率及资金支付率偏低的问题,已与市发改委协调,由发改委发出一系列督办通知;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问题,已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
教师财政预算审计【第八篇】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镇办、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自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规范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20年5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泉政办秘〔2020〕10号),建立健全了审计整改统筹协调、跟踪检查、协作联动、通报公开、结果运用、追责问责等长效机制,首次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纳入《2020年区委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泉办明〔2020〕28号),于2020年9-10月份开展了督查。区审计局扎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出台了《颍泉区审计局审计问题整改检查制度(试行)》《颍泉区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跟踪督促审计问题整改,确保审计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对《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20年10月20日,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上缴财政资金万元,收回资金万元,问责2人,有关部门和单位修订完善制度8项。
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对各单位近三年以来的收入进行数据比对,发现非税实际入库数据与上年数据相差较大的单位,及时与其沟通核实,将各项收入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是关于部分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或执收不到位的问题。部分非税收入已上缴万元。
三是关于预算支出未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执行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了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进行支出。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
区财政局根据《阜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围绕全区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牵头完善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2021年度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关于部门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相关部门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不断提升了部门预算执行率。
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涉及单位已收回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相关部门已清理核销往来款万元。
二是支出票据或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支出审核。
三是库存现金借条抵库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借出款项管理,已清理借条万元。
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核算,设置了明细账。
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做到了账实相符。
关于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的规定。
关于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已修改完善普通门诊医保报补计算统计系统,纠正了超限额补偿问题。
关于超范围使用义保经费问题。相关学校已收回了部分超范围使用义保经费,归还义保经费。
关于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向死亡人员发放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优抚补助、低保、五保补助,重复发放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相关单位均已收回,并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关于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申报审核。
关于重大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项目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初审推荐、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等方面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对项目进展进行督查检查,督促项目按照批复内容实施。
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变更签证不规范、验收流于形式问题,相关单位将在以后项目建设中认真履行责职责,加强管理,严格执行。
阜阳市王府营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2日注销。
村干部或其亲属虚报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问题。虚报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均已退回。
无依据发放奖金问题。无依据发放奖金已收回。
社区无依据收取配套费问题。社区无依据收取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费已上缴区财政。
资产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办事处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了“三资”管理的经济行为,完善支出手续。
关于无取水许可证取水问题。2家企业已办理了取水许可证,1家企业取水许可证正在补办中,向1家企业下达了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限采区新增开采中深层地下水问题。依法封闭了深层取水井。
关于部分水资源费应收未收问题。应收未收的水资源费已收取。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整改情况看,绝大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但个别整改事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要结合实际逐步解决。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责任,提升整改实效,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检查、督查、通报、问责等手段,全链条扎紧审计管理闭环,全流程推进整改督查跟踪,增强形成共抓整改的工作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