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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网友发表时间 2705918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经济普查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刚才,保证同志通报了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使各类经济体如雨后春笋迅速涌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已成为普遍共识。这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和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所获取的翔实资料,将为科学判断我国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部署依据。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把握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目的,以强烈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全力以赴抓好这次普查。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而且恰逢改革开放40周年,中央和省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如何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通知要求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本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我们面临的形势艰巨而繁重。

(一)普查工作量加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随着经济主体多元化,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加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各类经济主体呈井喷式增长,工作量较以往增加较多。

(二)普查成果更受关注。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家方案,经济普查成果将作为评价经济发展成果、全国统一开展国民经济核算、修正历史统计数据和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已经明确提出: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除了作为修正各地的GDP总量依据外,还要按行业进行硬衔接。同时,普查结果还将作为2019年全国GDP统一核算、编制全国和地区资产负债表的基础数据。所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既与年度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密切相关,又与国民经济五年规划编制紧密相联;经济普查数据既要客观真实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成果,又要经得起专家学者的评估和分析,更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历史的检验。

(三)普查基础仍然十分薄弱。一是部分普查对象配合度不高。部分普查对象存在思想顾虑,不愿意配合、不接受普查,或零指标报送,可能导致部分单位、企业漏查和少报,影响普查进度和普查质量。二是部分企业相关台账不健全。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没有健全的业务、会计、统计核算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资料,可能导致普查数据缺乏依据,普查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三是普查“三员”选调困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需要把信息技术运用于普查的各个环节。普查设备的安装使用、普查人员操作的熟练程度等因素都会对普查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普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选调既要懂会计、经济、统计,又要熟悉计算机、网络、地图绘制等知识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难度较大,培训任务十分艰巨。四是乡镇普查工作进度不一。部分乡镇对经济普查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足,工作推进缓慢,经费、人员落实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齐心协力,确保我县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经济普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现在离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只有4个月的时间,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行为,不是哪个部门、哪个单位能够单独完成的。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亲自过问经济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具体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场、区、办)要成立乡镇经济普查领导组,乡镇长任组长、是本乡镇经济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和统计站长任副组长,专职专责,全程参与,抓好普查各阶段工作落实和组织协调。乡镇要抽调5名以上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成立乡镇经济普査办公室。各乡镇(场、区、办)统计站长任本乡镇(场、区、办)普查办公室主任,对本乡镇(场、区、办)经济普查业务工作负总责。

三个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工作量大,任务重,是这次普查的重点和难点。三办一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投入更多精力、人力、财力,全力搞好这次经济普查。

(二)切实抓好普查经费等“四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通知精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县本级普查工作经费和“两员”补贴由县财政负担,各乡镇(场、区、办)经济普查经费由乡级财政负担,各乡镇(场、区、办)要本着专款专用原则,确保本乡镇普查工作经费在9月10日前及时到位,任何乡镇不得因为经费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进度,同时要协调解决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条件,以确保本乡镇(场、区、办)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建立渠道通畅、紧密衔接、高效运作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普查工作强大合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统计部门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宣传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事项,由综治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税务、工商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和协调,其中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事项由质监部门负责和协调。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银行、保险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好我县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四)加强“三员”培训工作。经济普查专业性强,业务技术要求高,县、乡普查办要切实抓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所有普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熟练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各自承担的普查工作任务。

(五)广泛宣传动员。经济普查涉及面广,是一项重大社会动员活动,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支持和参与,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县普查办因地制宜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参与、支持经济普查的意识,努力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六)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规定,在入户登记过程中做到文明普查、依法普查。对于普查中取得的资料,普查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务必坚守统计红线不触碰,坚持依法普查,维护统计工作、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统计的社会公信力。

同志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普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抓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优质高效地完成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商水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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