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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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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一篇】

我认为,我们特殊的使命、无悔的选择、坚定的信念生动诠释了我们的诗和远方,展现了与众不同,体现了丰富内涵,彩显了独特魅力。我们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了无愧于“忠诚卫士”,初心如磐,担当如铁。“一人做事一人担”是普通百姓的担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仁人志土的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是新时代纪检人的担当。

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前赴后继、不怕牺牲的担当奋斗史。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党内“纪律部队”,担当理应成为纪检人的鲜明特征,在担当上理应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勇于担当作为新时代纪检人的永恒旋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纪检监察工作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事关民族复兴大业,作为纪检人必须成为落实党中央要求、推动发展、维护人民利益的利剑,时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既要在担当作为上当仁不让、奋勇争先,又要主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发展环境。把敢于担当作为新时代纪检人的鲜明特征。继承和发扬斗争精神,保持“战斗姿态”,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高压态势,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紧町“三类重点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持续纠“四风”正“歪风”,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善于担当作为新时代纪检人的不懈追求。始终保持工作的激情和勇气,树立鲜明的导向,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坚守“监督的监督”职能定位,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干部的监督,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切实做到“査办一个案件、纠正一类问题、建立一批制度、教育一方干部”。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二篇】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共九章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现标志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历经数年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伟大实践尘埃落定、终告有成。亦如大众所言,《监察法》的出台和正式实施更是“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

通过学习监察法,我们要明确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与权限。做为党员和职工要按章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要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是不能做。要依据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廉洁从业的执行者、维护者,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迎的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通过实施国家监察法,全面依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题培训、业务学习交流等,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能力。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打造“纪律部队”,坚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察法的规定,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防止“灯下黑”,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三篇】

要不断完善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对于干部的管理要有章可循。要用实用好干部管理制度,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矩办事,对干部的奖罚做到分明有据。“不立规矩,不成方圆”,对干部的问责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当前,随着廉政、纪律的进一步压实,许多党员干部存在的安于现状、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要切实用好干部管理制度,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受到提醒,让能干事、敢做事的党员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真正用身边人、身边事来警醒干部,在干部队伍里真正营造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优化干部队伍,打造一支能干事、敢担当、清风廉政的干部队伍,尤其重要的环节就是要“选好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这对我们的干部选拔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形势下,干部的选拔使用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任人唯贤、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落实新形势下的干部选拔标准,并且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确保抓住干部队伍的管理核心不松,确保干部队伍的来源可靠。

问题的产生都是“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国家监察》中不难看出,一些党员干部最开始的初心是好的,但是渐渐的就抵制不住诱惑,逐渐走向违纪犯罪的深渊。因此,对于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做到“早教育、早提醒”,监督要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性开展。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一时间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让干部知晓监督就在眼前、组织就在身边,杜绝小毛病发展成为大问题。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四篇】

“义利源头识颇真,黄金难换腐儒心。莫言暮夜无知者,须知乾坤有鬼神。”遏制腐败,是古今中外所有执政者必须面对的难题,更考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五集纪实反腐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1月12日开播,专题片全景展现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勇气,谋划、领导、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探索走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有效途径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近日来,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一、彰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专题片共五集,分别为《擘画蓝图》、《全面监督》、《聚焦脱贫》、《护航民生》、《打造铁军》。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专题片深刻反映了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成果,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走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该片彰显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万人次,占总人次的%;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8万人次,占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充分印证了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该片积极回应了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二、暴露触目惊心的贪腐丑恶,警钟重锤让“不敢腐、不想腐”成为铁律和必然。

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勇于暴露触目惊心的贪腐丑恶,片中许多案件的细节都是首次曝光,被热评为“猛料”十足。如第一集曝光了某某某北京和老家各有上千平米“大院”。某某某家里堆满4000多瓶茅台酒,让下水道倒茅台年份酒。某某某带3个箱子交代问题、某某某收5公斤黄金“仁国鼎”……第二集,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某某某案在家里堆了2亿现金!收受贿赂到麻木了!满墙都是钱,为了防止被查,他把这所房子叫“超市”,是暗号。第三集某某某挪用扶贫款案,让人看到了无孔不入的“苍蝇”和没有底线的“微腐败”和贫困县安徽省阜南县“刷白墙”的形式主义。第四集暴露了曾获“全国优秀院长”称号的医院原院长,用隐蔽手段与医药代表勾结,从中获利。第五集把镜头对准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甘肃省原副省长某某某的落马,牵出了纪委“内鬼”。某省纪委原副书记向老板泄露工作机密……等等。

这些案件,让小说和电视剧和中的情节和桥段相形见绌,十分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该片,不是为了曝光而曝光,而是凸显警钟重锤让“不敢腐、不想腐”成为铁律和必然,释放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信号。

三、事实说话,直击人心,创新表达,坚定惩治腐败的信心。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国家监察》电视片站在新时代的高点,纵横捭阖,以事实为依据,直击人心,暴露触目惊心的贪腐丑恶,并高屋建瓴地全景展现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有效途径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强力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信号。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提振信心,是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生动“电视教科书”。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五篇】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就是必须做到高质量监督。而通过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是高质量监督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1月13日,在央视热播的《国家监察》推出第二集《全面监督》,聚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一路征程。专题片娓娓道来的讲述,既展示了将监督制度优势充分迸发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效,又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意义的思想认识提供了学习载体,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

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为什么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专题片给出了明确答案。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身处监管真空地带,针大的窟窿斗大的风,不行,九龙治水,各管一段,也不行。必须不留死角、全面监督,收拢五指、重拳出击,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走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更有力有效途径。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的范围全面“扩容”了,监察法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填补了过去党规党纪和行政监察之间的空白地带,像专题片中出现的吉林工商学院张国志案,就是原来“鞭长莫及”的“漏网之鱼”,改革后无处可逃,被“打捞上岸”。同时,“留置”取代“两规”,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条条都是腐败分子头上高悬的利剑,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的震慑下,那些违纪违法人员放弃侥幸心理,越来越多地选择向组织坦白交代。

监察体制改革的效力要为派驻机构改革“充电”“助力”,重点领域要突出,所有系统要覆盖。国企、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点领域,由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改为上级纪委监委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思路一变天地宽”,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监督难题得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以发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派驻机构化作“高清探头”,打造成了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让监督更精准更有效。

在专题片中,我们很真切地感受到监察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实际成效。让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从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也是改革的重要初衷。“我不是党员,你们凭什么查我?”“我是村主任,又不是公务员,你们也管吗?”这样的诘问随着改革的落地生根,在职能和制度上,都可以给一个掷地有声的回答:“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拍“蝇贪蚁腐”,还百姓心安,基层监察机构作用日益彰显。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很多变化就在身边,管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各级党组织将全面监督责任扛得更牢,“一把手”被盯得更紧,每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也都有收益,党员干部更加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在缕缕清风中得到保障,从而由衷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点赞。

专题片《国家监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本影相册,面向全国观众传递了党中央在新时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自我净化的坚定决心。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改革的足音继续铿锵,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也正在深化中。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标志,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层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那份力量。

政治认识上的转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监察法》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制定《监察法》弥补了现行监察制度的不足,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有利于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明确了监委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构,它是政治机关,我们要深刻认识它的政治属性。

监察对象上的转变。原来的监察机构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未将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比如,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不受党内纪律规定的限制,导致不少非党员村干部长此以往形成了只要不犯明显的大错,小错即便一犯再犯也是法外之地的思维。如今,《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这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技能提升上的转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审查调查工作在取证、程序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这也要求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充分运用好法纪武器,准确研判案件问题,注重集体研究,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六篇】

通过观看该专题片,原来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理解不深不到位,看了专题片,理解深刻了,也比较到位了。不仅让思想和灵魂受到洗礼,受到了警示教育。

“严”字当头,磨砺依规执纪的利刃。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重拳出击反腐倡廉,以党内监督作为重要抓手,以建章立制固本培元,全面从严治党取得辉煌成就。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条例》从原来的13条扩充到27条,严字当头的主基调始终不变,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纵深发展。从思想到行动,从线下到线上,党纪法规的“牙齿”日益齐整、锋利,已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威慑力不断增强。

“实”字为本,厚实实事求是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序展开,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科学部署,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问责的震慑力来自公信力,事实、依据、程序是公信力的基石,《条例》始终将“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作为党的问责工作的首要原则,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必须紧抓不放、一以贯之。

“准”字落脚,激发负责守责的动力。《条例》新增加了“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同时将原本的“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修改为“集体决定、分清责任”,体现了党的问责工作精准性进一步提升,为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活力注入动能。弘扬正气、祛除邪气是健康党的肌体的目标,如何精巧使用问责的“手术刀”是当前摆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面前的重大课题。各级党组织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有为者有位,既要问责一人警示一片,又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在彰显党纪刚性的同时体现组织的温暖。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精准使用从严治党的利器,提高党的问责工作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七篇】

首先,加强思想教育,实施事前监督。

我们不应该就监督而监督,而是应从根源着手,把“功夫用在诗外”,做好广大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一是突出党性教育。充分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增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专门组织培训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内容,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实行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不定期地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并及时提醒他们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不跑官要官,不优亲厚友,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经常提神醒脑,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其次,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实施事中监督。

一是建立了拟提拔干部任前预审制:在选拔任用干部之前,组织部门要对拟调任的人数等情况进行审核和任前预审,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考察预告制。除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同级和下级干部的意见外,还听取其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深入了解其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表现,力求使考察结果客观、真实、全面。三是建立对拟提拔干部档案审核制度。坚持对拟提拔干部实行档案查看,对不符合任职条件资格规定的坚决不任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建立干部任用提名联审制度。将提名的考察人选名单提交纪委、计生、信访、审计等部门,对其廉洁自律、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最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实施事后监督:一是公开述职考核。每年提拔的干部都要让其定期述职,接受单位内部、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价,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将予以免职。二是建立提醒谈话制度。通过平时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职务调整谈话、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有效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并督促纠正,帮助干部解除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三是建立干部任期内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对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回访跟踪问效,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提拔使用考察干部的主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经常性监督。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向组织报告当年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情况等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组织审核和有关部门监督。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八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组织领导有力,让监督成为指导方向的“无影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指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规矩制度,首先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要构建领导有力、执行坚决、监督全面的制度执行领导机制,让党员、干部以监督明方向,以制度为遵循。

执行落实到位,让监督成为查准问题的“显微镜”。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查处对制度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

问责追问紧跟,让监督成为根除病灶的“手术刀”。“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一把利剑,也是一把手术刀,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从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推进党的事业角度出发,提高问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要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通过精准问责,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才能达到压实责任、激励担当的目的。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必须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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