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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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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一篇】

当年王晓光们的肆无忌惮、巧取豪夺让人触目惊心,而其在案发后自我剖析中袒露的贪腐心态则发人深省。媒体梳理发现,“贪欲”、“心存侥幸”、“心理失衡”是王晓光们忏悔的三大关键词。从这些关键词中正可以找到贪官堕落的密码,也可以发现反腐防腐的逻辑。

没有贪欲就不会逾越底线。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出身农家,自走上领导岗位后,就从未停止收受红包礼金;贪腐时以为只有天知地知,直至落马前仍然心存侥幸,艾文礼一度认为自己马上就要退休,幻想:“中央对到退休的会不会网开一面?”“心理失衡”的心态在贪官中很普遍也不难理解,目睹富豪一掷千金已经心生艳羡,如果身边还有人因权力而致富,自然更难以做到心如止水。

对于落马官员的忏悔,社会当然不能仅仅停留在观表象、看热闹。《国家监察》中披露的多个案例,因其真实、鲜活会在官场上产生强烈的警示作用,同时更为国家完善惩防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丰富的启示。

人非圣贤,一些官员有非分的欲望,或者心存侥幸,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诧异的事情,但一个起了贪念、心存侥幸的官员,到事实上的贪腐犯罪,这中间还有很大的距离,问题的关键在于拿什么阻隔官员去跨越这样的距离?还是习近平总书记阐释得最为透彻:预防腐败最重要的是构建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机制。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建立这种机制的重要内容。将公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公权力真正服务于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决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实现自我净化,必须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国家监察》专题片中,篱笆越扎越紧、伸手必被捉的图景显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效和威力,也让全社会对反腐败斗争的前景充满了信心。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也始终离不开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国家监察》专题片的热播,充分反映了公众对反腐败事业的热忱,这种热忱显然也是持续推进反腐的力量之源。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二篇】

监察法是继宪法之后,又一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其中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对监察法立法方向、思路、原则和重大制度安排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监察委员会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建立监督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定监察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制定监察法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这有利于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这是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进入新时代,反腐需要新武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这是反腐败斗争最明显的特征;“打虎”“拍蝇”“猎狐”,这是反腐败斗争紧盯不放的目标。这几年,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有权力,就要有制约,有监督。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优势已经形成的今天,通过制定监察法,就是要坚定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树立起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标杆和典范,这充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

大型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反映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纠“四风”、反腐败,赢党心、赢民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正风肃纪的压倒性态势已然形成。

风清气正。十八大以来已查处超过150名高级干部,其中更是有副国级以上3人。党中央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决心、震慑了全党。贪腐党员干部众叛亲离,受到了应有的惩戒。坚持优良的党风、严肃的党纪,党员干部就不敢腐。

完善制度。通过对当前从严治党实践经验进行。

总结。

:及时提醒、抓早抓小的“四种形态”,将成为日常管理监督的新常态。把纪律放在法律的前面,用规矩管住全党。坚持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党员干部就不能腐。

坚定信念。须要有表里如一、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政治意识不是空泛的,不是抽象的,它体现在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部工作的点点滴滴中,反映在思想和作风的方方面面。这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思想之元。腐败分子恰是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或者丧失理想信念,精神上“缺钙”,才会患上“软骨病”。现实中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政治信仰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恰恰反映了他们理想信念模糊甚至动摇、缺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重大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中央提倡的要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要坚决执行、中央禁止的要坚决杜绝,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党、对人民负责,主动扛起、担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成为纪律的“守护人”。

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了民风社风的转变,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的改变已在悄然提速。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长征路上,让正风肃纪一路同行。

自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各级纪委监察机关的铁腕反腐下,政治生态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当前依旧会有腐败发生。究其根本,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四风”问题久禁不绝等问题,尤其是在扶贫领域发生的贪污/腐败问题务须高度警醒,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以铁的纪律惩治贪污/腐败者,涤荡党的政治生态。

来自

以壮士断腕和刮骨疗毒的勇气,让贪污/腐败者绝无藏身之处。贪污/腐败者思想观念的严重错误,把党和人民赋予权利当作自己谋求私利的“工具箱”,把对权力的追逐和对金钱的挥霍当作目标时,就会借权力牟私、借权力生财、借权力享乐。“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就是将深入骨头的“贪污之毒”用刀刮除,把被“腐败”咬伤的手腕立即截断,这彰显了我党一种敢于向自己开刀的果敢气概,掷地有声地宣示我们党在反腐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清楚害群之马,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将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割除毒瘤工作久久为功地推进下去,这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下对人民群众最好的交代。

以猛药去疴和重典治乱的决心,让贪污/腐败者绝无藏身之处。熊全庭案历时十年终被成功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也为那些贪污/腐败的心存侥幸者敲响了警钟。坚持铁腕反腐,党员干部自身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各级党组织管好“关键少数”,强化“两个责任”,坚守政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今年以来,不断有逃出海外的贪官被追捕回国,这也是我党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强的成果。不仅是在中国这960万平方公里之内,还是跑出中国逃到国外,即便是能上天入地、逃到天涯海角,也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贪污/腐败“零容忍”、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这样的必然,彰显我党的反腐斗争信心,彰显我党的前途光明,彰显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民族兴盛、人民幸福。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深刻领悟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瞻远瞩,对权利运行的监督体制基本完善,在未来必将杜绝腐败,在党的带领下,勠力同心,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国家,以下是我的几点体会:

一、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行动是思想的外在表现,只有打牢思想的根基,面对诱惑不动摇,面对困难不退缩,始终把人民和国家放在心上,不贪图享受,不爱慕虚荣,守初心、担使命,脚踏实地干工作,一心一意为人民,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政府高官,国企老板,都因为一己私欲、侥幸心理,大肆敛财,这些不义之财,都将他们一步步推向深渊,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时刻反省自己,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遵纪守法,方得自由。

有一句话讲的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补全了制度的漏洞,使不法分子没有机会去贪污/腐败,电视中有个片段令人印象深刻,面对案情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导致资源浪费,案件侦破缓慢,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改革之后,职责明确,分工清楚,权利的运行更加畅通,在梳理案件证据后,迅速的侦破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

对未来工作的启示。

(一)监察对象全覆盖。

在改革之前,监察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人员,改革之后,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更加的合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二)监察措施有力。

监察措施不断的适应工作需要,在国企中派驻监察机关,破除了同级纪检部门管不了、不想管的问题,上级监察机关权威性更高,监管力度大,能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紧盯关键少数。

单位的一把手对单位的政治生态起着决定性作用,杜绝用人唯亲,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的执行选拔党员干部的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对单位的一把手管理教育必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国家监察》反映监察体制改革的历程,报道了一些典型的腐败案例,起到了惩治一人,教育多数的作用,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章党规要求自己,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不知大家看了《国家监察》没有,真没想到扶贫领域还有人敢如此腐败?”“是啊,扶贫还刷白墙搞形式主义,真让人匪夷所思。”“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真是没有良心!”近日,自中央一台播出《国家监察》以来,长沙县梨街道掀起了观看《国家监察》的热潮。

街道纪工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和所有村(社区)、部门单位人员特别是纪检人员认真观看专题片。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治宏多次动员组织观看,各村(社区)纪检组长主动邀请村支两委人员观看,多个村社区书记组织全体党员或发动群众观看,村支两委成员进入群众家里发动群众,与人民群众一起观看《国家监察》,和百性们亲切交谈,宣传讲解国家反腐败的各项政策,让老百性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大家反响强烈,形成了主动观看、自愿观看的热潮。

“腐败分子就是党的蛀虫,党和国家反腐败很及时,打虎拍蝇,尤其是惩治农村基层组织的微腐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党员干部要起好模范作用。”保家村一名普通党员在支部微信群内交流感想表示。

近日来,街道纪工委共收到各单位和个人的观后感共计200多条,大家纷纷表示,该片以事为例,以案说纪,警醒人生,画面里,惨痛的教训、悔恨的泪水,让大家无形中接受着心灵的洗礼;解说中,私欲的苦果、贪恋的悬崖,让大家深深体会到腐败的危害所在。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讨论,亮心得、晒感想、评成效,进一步加强大家对监察法的学习理解,促进街道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三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要做纪法皆通的“专才”。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贯彻落实《监察法》的一线执法者,要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

要明确学习重点内容。《监察法》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进行规定。学习贯彻好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要切实增强实践效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习要以实施监察法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干边思考,边研究边实践边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进一步找准定位,在深度融合上下功夫,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四篇】

县融媒体中心机关支部同志们看了《国家监察》第一集之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些落马高官的犯罪事实,触目惊心,让人十分愤慨!

秦光荣北京、老家各有上千平米“大院”、王晓光家里堆满4000多瓶茅台酒、艾文礼带3个箱子交代问题、袁仁国5公斤黄金“仁国鼎”------其中许多案件细节都是首次曝光,令人十分触动。

王晓光老婆曾说:喝也喝不完、送也送不完、倒也倒不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们不禁要问:收这么多酒干什么?答案是肯定的:贪得无厌、抱侥幸心理、毫无法纪观念,大肆以权谋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我们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五篇】

要不断完善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对于干部的管理要有章可循。要用实用好干部管理制度,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矩办事,对干部的奖罚做到分明有据。“不立规矩,不成方圆”,对干部的问责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当前,随着廉政、纪律的进一步压实,许多党员干部存在的安于现状、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要切实用好干部管理制度,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受到提醒,让能干事、敢做事的党员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真正用身边人、身边事来警醒干部,在干部队伍里真正营造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优化干部队伍,打造一支能干事、敢担当、清风廉政的干部队伍,尤其重要的环节就是要“选好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这对我们的干部选拔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形势下,干部的选拔使用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任人唯贤、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落实新形势下的干部选拔标准,并且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确保抓住干部队伍的管理核心不松,确保干部队伍的来源可靠。

问题的产生都是“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国家监察》中不难看出,一些党员干部最开始的初心是好的,但是渐渐的就抵制不住诱惑,逐渐走向违纪犯罪的深渊。因此,对于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做到“早教育、早提醒”,监督要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性开展。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一时间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让干部知晓监督就在眼前、组织就在身边,杜绝小毛病发展成为大问题。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六篇】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就是必须做到高质量监督。而通过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是高质量监督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1月13日,在央视热播的《国家监察》推出第二集《全面监督》,聚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一路征程。专题片娓娓道来的讲述,既展示了将监督制度优势充分迸发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效,又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意义的思想认识提供了学习载体,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

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为什么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专题片给出了明确答案。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身处监管真空地带,针大的窟窿斗大的风,不行,九龙治水,各管一段,也不行。必须不留死角、全面监督,收拢五指、重拳出击,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走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更有力有效途径。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的范围全面“扩容”了,监察法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填补了过去党规党纪和行政监察之间的空白地带,像专题片中出现的吉林工商学院张国志案,就是原来“鞭长莫及”的“漏网之鱼”,改革后无处可逃,被“打捞上岸”。同时,“留置”取代“两规”,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条条都是腐败分子头上高悬的利剑,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的震慑下,那些违纪违法人员放弃侥幸心理,越来越多地选择向组织坦白交代。

监察体制改革的效力要为派驻机构改革“充电”“助力”,重点领域要突出,所有系统要覆盖。国企、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点领域,由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改为上级纪委监委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思路一变天地宽”,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监督难题得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以发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派驻机构化作“高清探头”,打造成了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让监督更精准更有效。

在专题片中,我们很真切地感受到监察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实际成效。让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从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也是改革的重要初衷。“我不是党员,你们凭什么查我?”“我是村主任,又不是公务员,你们也管吗?”这样的诘问随着改革的落地生根,在职能和制度上,都可以给一个掷地有声的回答:“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拍“蝇贪蚁腐”,还百姓心安,基层监察机构作用日益彰显。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很多变化就在身边,管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各级党组织将全面监督责任扛得更牢,“一把手”被盯得更紧,每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也都有收益,党员干部更加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在缕缕清风中得到保障,从而由衷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点赞。

专题片《国家监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本影相册,面向全国观众传递了党中央在新时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自我净化的坚定决心。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改革的足音继续铿锵,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也正在深化中。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标志,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层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那份力量。

政治认识上的转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监察法》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制定《监察法》弥补了现行监察制度的不足,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有利于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明确了监委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构,它是政治机关,我们要深刻认识它的政治属性。

监察对象上的转变。原来的监察机构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未将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比如,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不受党内纪律规定的限制,导致不少非党员村干部长此以往形成了只要不犯明显的大错,小错即便一犯再犯也是法外之地的思维。如今,《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这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技能提升上的转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审查调查工作在取证、程序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这也要求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充分运用好法纪武器,准确研判案件问题,注重集体研究,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七篇】

“纪委出品,必属精品”,作为中纪委的忠实粉丝,我也在无限期待中第一时间观看了《擘画蓝图》《全面监督》等五个专题。《国家监察》这部记录片凭借权威的视角、生动的细节再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生动实践,讲述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案例,彰显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的成效。记录片中王晓光“茅台往下水道倒也倒不尽”、赖小民“两亿赃款堆于家”、艾文礼“带着三个箱子去自首”、黄细飞“两面三刀”村委会主任等案件中的情节引发了我的深思。

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两面三刀”的村委会主任的基层腐败案例让我感触最为深刻。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对基层一直存在监管乏力的问题。以乡镇“七所八站”、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为代表的基层公权力体系,一直处于监管弱化的状态。特别是村一级非党员村干部难以得到有效监督,脱贫攻坚、“三资”管理等工作中,基层“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而在乡镇,基层行使公权力的群体人员数量庞大,更重要的是,这一群体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如果监管不到位,基层矛盾将很难化解。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后,将非中共党员基层公职人员、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着力解决了基层乡村“谁来监察”“监察谁”“怎样监察”的问题,打通了监察全覆盖在农村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给“我不是党员、我不犯罪,你们就拿我没办法”的这类人戴上了“紧箍”,把之前想管又管不上的人管起来了,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政府官员的国家监察纪录片观后心得【第八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组织领导有力,让监督成为指导方向的“无影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指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规矩制度,首先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要构建领导有力、执行坚决、监督全面的制度执行领导机制,让党员、干部以监督明方向,以制度为遵循。

执行落实到位,让监督成为查准问题的“显微镜”。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查处对制度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

问责追问紧跟,让监督成为根除病灶的“手术刀”。“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一把利剑,也是一把手术刀,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从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推进党的事业角度出发,提高问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要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通过精准问责,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才能达到压实责任、激励担当的目的。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必须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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