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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法总则心得体会大全【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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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一篇】

民法总则是我国立法历史上的一大里程碑,它为我国民法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法律基础。经过学习和研究,我对民法总则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民法总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民法总则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适用的公民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以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资格或长期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与它们有法律关系的机构和组织”。这一条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包容性和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保护了各类个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其次,民法总则注重平等和公平原则的体现。《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依法维护契约自由、公平交易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或者解除而享有的权益。”这一条规定体现了平等和公平的核心原则,保护了市场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同时,民法总则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男女公民享有平等的婚姻权利和夫妻平等的地位。”这一条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平等原则,保障妇女和男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权益。

第三,民法总则注重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民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民事权益应当由法律予以保护。”这一条规定强调了法律保护民事权益的原则,保护了个人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保护民事权益的同时,民法总则还明确规定了对非法获利的追回和非法行为的制裁,进一步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民法总则倡导自愿自治原则。《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一条规定强调了合同的自愿性原则,即各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下自主决定合同行为。此外,民法总则还规定了财产权的保护原则,强调了私有财产的自由支配权和保护权,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最后,民法总则注重可操作性和实践性。民法总则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一项原则性法律,它将不同法律的规定进行了系统化整合。同时,民法总则还明确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法律实施中的职责和义务,为法律的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总之,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发展。通过对民法总则的学习和研究,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意义。民法总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平等和公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倡导自愿自治、注重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定,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将始终坚守民法总则的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二篇】

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的基础法律,也是我国私法体系的核心,自施行以来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人认为,学习民法总则不仅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过程,更是对自身法律意识的提升和对法律实践的指导。

第二段:对人身权的理解与感悟。

民法总则含盖了许多重要法律条款,其中对人身权的赋值和保护便是我认为最为重要的一条。在民法总则规定下,个人的人身权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保护,为实现个人尊严和权益的合理平衡提供了基础保障。通过对人身权的学习和理解,我们能够更多地去了解和关注人的尊严、生命、健康等基本权利,也能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段:对民法责任制的认识与感悟。

在民法总则中,“合同自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负责原则”等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现有的民法责任制。尤其是对于民事侵权行为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也为维护我国公民权益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基于。

第四段:对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理解与感悟。

民事纠纷有多种解决方式,除了诉讼外,相关各方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民间方式来解决。个人认为,通过民间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也能够缓解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是推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民法总则不仅是我国民法体系的核心、基础法律,也是我们身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民法总则,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和法律规范,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继续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三篇】

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四篇】

近日,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阅读和思考,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法总则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分享我对《民法总则》的心得体会。

首先,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法的基本法律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规定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指导。例如,在《民法总则》第二编中,明确了财产权利的保护,强调了财产所有权的合法性和不可侵犯性,为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民法总则还对人格权利、合同法、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确立了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提供了基础。

其次,民法总则以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为基础,旨在构建和谐社会。在《民法总则》中,平等原则是贯穿始终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强调了每个人都应当平等地享受法律所保障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自由原则体现了人民的自主意识和自由意志,保障了人民依法自由行使其权利的自由空间。公平原则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法律原则。它要求人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必须公平待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原则则强调了社会成员在经济交往和法律行为中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这些原则的确立,为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第三,民法总则强化了个人权益的保护和维护。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个人权益的保护和维护是任何法律制度的核心任务。在《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人格权利的保护,并将其认定为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这些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确保了每个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此外,《民法总则》还对个人信息保护、合同自由、民间借贷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增强了人民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第四,民法总则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在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对于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至关重要。民法总则以明确的规定和条文为基础,提供了法律适用的基本框架和准则。例如,在合同法中,明确了约束力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等,明确了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和法律效力。这些规定为人民在市场交往和法律行为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增加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减少了法律风险。

最后,民法总则不仅为解决日常法律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还为推进社会进步和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指导。一部好的法律文件需要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我国对《民法总则》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旨在适应国家和人民的需求。当前,我国正面临着快速城市化、人口老龄化、互联网发展等多重复杂问题,这些问题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公正提出了新的挑战。《民法总则》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为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在学习《民法总则》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民法总则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它以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强化了个人权益的保护和维护,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同时,民法总则还为解决日常法律纠纷和推进社会进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民法总则》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五篇】

庚子虎年开年之际,可恶的“新冠肺炎君”搅乱了我们的生活,但在各级党组织和各行各业以及无数专业人员的有力作为下,“新冠肺炎君”虽仍在暗中作怪,但也得到了有效抵制。

科学宣传,有效部署,没有控制不了的疫情。

党群齐心,共同作为,没有打不赢的“防疫仗”。

朋友们,还记得20__年的非典吗?那是我记忆中的第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时的我们曾无知过,当时的我们曾束手无策过,当时的我们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当时的我们……但无论怎么样,当时的我们是那么齐心协力,只为一个目标,那就是战胜非典。17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次遇到了同非典一般的疫情,我们怕什么?有了抗争非典的经验,剩下的就看广大党员群众怎么做了。只要我们相信党和政府,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听党指挥、服从大局、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任由新冠肺炎再怎么作乱,也无法攻破广大党员群众筑牢的铜墙铁壁。

险中逆行,志愿一线,致敬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近几日被提及最多的词,除了新冠肺炎,还有逆行者一词。他们是新时代的英雄,当党和国家需要他们时,无数“逆行者”志愿请缨,不畏艰险、不计个人得失,毅然决然地奔赴防疫一线。一份份请愿书、一个个红手印,无不彰显着作为医疗人员的初心与使命。网上晒出的两张钟南山院士的照片,更是感动了无数人。就在今日,“前方”传来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新冠病毒疫苗开始研发,中国疾控中心正在进行新冠肺炎药物筛选。是的,在这些“逆行者”们夜以继日的辛勤付出下,希望之光闪现了。“新冠肺炎君”不要再白费力气,“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亲爱的党员群众们,遇到事情不要恐慌,我们有强大的祖国做后盾,我们更有强有力的医疗团队在支撑。特殊时期,我们要团结起来,从我做起、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黑暗”终将成为过去。滚蛋吧,“新冠肺炎君”!“你”的考验难不倒我们中华儿女!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六篇】

《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典的核心和基本法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宪法、刑法后的第三部总纲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法立法进程的重要阶段。《民法总则》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将民法领域从散落的法律条文中汇总编纂为一部独立的法典。它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个人和财产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总则》对于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影响。它明确规定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和原则,增强了民事主体的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民法总则》规定了民事行为的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明确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规,为市场经营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此外,它还规定了民事主体的财产和合同权利,明确了财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方式。通过这些规定,《民法总则》使得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和完善,有助于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民法总则》对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个人和财产权益的保护,《民法总则》降低了社会不公平的现象,促进了社会的公正和和谐。它规定了民事主体的平等权利和自由权利,明确了财产的保护方式和利用范围。通过这些规定,《民法总则》使得个人和社会财产得到更好的保护,消除了社会不公平的现象,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民法总则》对于保护个人和财产权益的重要意义。

个人和财产权益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民法总则》对于保护个人和财产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规定了个人和财产权的保护方式和范围,明确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标准。通过这些规定,《民法总则》保障了个人和财产权益的安全和稳定,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它还规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程度,明确了法官的判决依据和原则。通过这些规定,《民法总则》提高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五、总结并展望《民法总则》的未来发展。

《民法总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法立法进程的重要阶段,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法律体系还需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今后,《民法总则》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加强对涉外民事关系、网络经济等新领域的立法,为国内外投资者和公民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增强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和遵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个人和财产权益、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七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__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第八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xx年3月15日通过,从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该法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民事问题,必将在建设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彰显法治的效应和威力,当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然而,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只有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有效结合,才能取得最佳的治理效果。结合《民法总则》的有关条文,作些粗浅的解读。

例如,第一章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有这些规定,都是对民事主体提出的法律要求,都是对民事主体行为规范的一种限制。说直白一点,就是民事主体在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同时,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得打无端官司,不得打昧心官司,不得打以势压人的特权官司,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吗?没有公平、诚信、诚实、公序良俗这些道德要求作为基础,那么,打民事官司是没有意义的。反过来说,违背了这些道德准则和要求,民事官司也不可能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甚至有损于公平正义,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再例如,《民法总则》第八章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十一种。可以说,只要有良好的社会生态,做人做事只要守住基本的道德底线,以上这些法律官司是可以避免或杜绝的,起码可以大大减少。但是如果大家都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没有守住道德底线,这些情形的法律官司便会随时产生,大量产生,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例如,你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别人的人品人格,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不去侵害别人的名誉,不去做对不起别人、对不起良心的事情,就不存在为人家恢复名誉、向人家赔礼道歉的问题。订立条约的双方,谁都讲诚实,守信用,生意不成友情在,出了问题好商量,支付违约金就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就不会闹出法律官司。再者,承担民事责任也是需要道德作支撑的,不讲道德,牛皮写字都白搭。又举例,你家建房子要埋设排污管道,需要在邻居家门前的水泥地板上挖了一条深沟,邻居讲道理,讲风格,主动让你做成了。你埋好管道就应该把沟给填平,主动恢复水泥地板的原状,做好了,双方都眉开眼笑,相安无事。然而你却只图自己之便,置别人利益于不顾,这本来已经缺德了。人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按照法律规定,让你恢复原状,你却置若罔闻,置之不理,这不仅加剧双方矛盾,甚至会引起公愤,实属社会公序良俗所不容。

细读《民法总则》,一共十一章二百零六条,林林总总,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的威力在于每个公民都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从最简单的一条来讲,民事诉讼的时效和期间计算,大家都知道了吗?否则你如何去打官司?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施行之前的宣传、学习和普及很有必要,尤为重要。

20xx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为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国家立法规划,属于我国自己的民法典将于20xx年问世。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虽然我国历朝历代都有各种律令,新中国也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但是我国的民法体系一直没能完整地建立起来,而这成为了几代人孜孜以求的“中国民法典”梦想。这一任务早已上升至国家层次,党的xx届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民法总则》诞生为民法典翻开了第一页。

《民法总则》共206条,全面系统地确定了中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关系到每个中国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被誉为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小宪法”。《民法总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增加了许多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内容;体现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平衡、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民法总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开篇第一条,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完善监护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基于现行民事法律,对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适应了社会的发展;“绿色原则”被确立为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促进可持续发展;民法总则既传承我国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坚定文化自信,又有世界眼光;民法总则健全民事法律秩序,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凸显对民事权利的尊重。

民法总则中鼓励见义勇为、保护救助人,增加条款消除救助人的后顾之忧;规定英雄烈士是国家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增加恶意诋毁英烈承担民事责任的条款;针对中老年人监护问题,进一步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调整了监护人范围、强化了国家监护职能并完善了撤销监护相关规定;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由10岁调整为8岁。这些都是建设法治社会、追求现代文明的具体体现。

作为普通的民众,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我们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制观念,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从而为推动和谐、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一、对民法的一些认识。

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任何部门法皆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之调整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原因,在于它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就是人格和身份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就是大陆法系的“物权”就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民法调整在于恢复正常的民事关系。民法的性质。首先民法为权利法,其次,民法为私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人社会的宪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是日常的社会生活,民事社会活动在民法的范围内活动。而民事活动超出了它的范围才与行政法和刑法发生关系。民事活动是最基本的市民社会的活动,可以说民法具有领先性。

民法是私人社会的法,是民间社会的法非权力社会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调整民事社会的法。它保护的是私权。因此我认为民法是民众之法,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植根于民众的社会生活,来源于民众的社会实践,与民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在诸法之中,与民众利益关系最紧密者,莫过于民法。

二、学习民法的心得。

学习民法不能只看法条,即使是把《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都背下来也是无济于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即要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学民法,要多做练习,对实际上的案例进行分析,通过这种途径去理解法条,也就是说在对法条有充足的理解基础上,再去记忆。

三、民法的展望。

展望民法有两个角度,一是从法本身来看法,二是从法外来看法。进入21世纪的中国民法会怎样发展?能否如前面所讲,把市民社会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权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来,深入人心,这关系到中国法治化的整个进程,也关系到经济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合同。

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票据法等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20xx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当今中国的民法的立法体系不断的趋于健全。

但是可能我们中国还是需要一般民法典。法典化对于民主国家有着积极的意义。人治的基本原则是“临事制刑”,即事情出现了才制定法律。而法治必须把规则预先公开。规则一旦制定,就不光约束老百姓,同样也约束立法者和执法者,一个国家没有什么东西比“法”更大。法典就有这样的功能:把所有的规则事先制定出来,公之于众,以此引导人们的行为,保护人们的权益。法典的意义并不仅在于有文字规范,更重要的是要人们知道有什么制度,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而它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成为一种文化,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和自由,即依法办事,依法治国。

民法典不是单行法,也不是一般的法,是改革三十多年来法文化的结晶,需要充分的酝酿和准备。一方面是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进程,另一方面要对民法典的制定持十分审慎的态度,因为这毕竟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完全有理由相信,稍微长一点的时间,中国也能搞出一部比较好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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