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参考8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彰显了法治精神,增强了社会安全感,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指数,推动了社会风气的根本改善,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2022年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篇1:
20xx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正确把握扫黑除恶和发展经济的一致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眼光放长。扫黑除恶是推动经济健康、绿色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黑恶势力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表面上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同样也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是阻碍社会公平的畸形发展。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了这些“毒瘤”。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聚焦到群众反映烈的问题上来。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扫黑、打伞、反腐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贪腐”和“保护伞”,对于涉案的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还党政机关以良好形象。
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功能,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顿重点,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前,对村两委干部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整治不力的村干部,提前进行调整。
扫黑除恶是一场耐心与决心的拉锯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个别地方搞“一阵风”,时松时紧,对扫黑除恶不够重视,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面。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包括领导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党委领导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任务,以为行政单位只要拉几幅条幅、发几份传单、开几次会议就是完成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工作短板,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中心,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范文 篇2: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最新13篇
通过一系列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基层黑、恶势力的长期存在与部分地区官员贪腐密切相关,与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有密切联系,一些官员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沆瀣一气、为虎作伥,更有甚者,村霸就是村书记。
打蛇要打七寸,依法严惩基层腐败干部就是赢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七寸,所以开展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结合从严治党、结合基层反腐,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推进扫黑除恶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项大考,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扫黑除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之事,各地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建立督查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开展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篇3:
近日,在朋友圈看到1篇文章,文中总结了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表现形式,至此,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最新13篇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心得体会 篇4: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告诫,对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在法理上时刻告诫我们:“严打”的政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侵犯人权,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更不可凌驾于宪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篇5: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一定能在全国范围内打赢这场攻坚战。
开展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篇6: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最新13篇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只能进攻向前,绝不能停顿松懈。我们将保持一往无前的战斗姿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决克服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反复惩恶力度绝不减弱、节奏绝不放缓。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精编参考 篇7:
一、积极响应,快速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全国、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及各房地产建筑开发企业传达学习,要求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同时结合行业特点部署强调委系统各领域具体工作。二是落实“一把手”责任。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党委成员、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及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三是明确把握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市、县开展专项斗争的主要目标,重点理清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具体的几个方案全面推进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督导机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对应各分管领域工作,形成专项斗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的惯例,按照分工,由班子成员重点做好房地产开发、招投标、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检查、督导工作。
二、从严从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宣传发动。通过滚动屏幕、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目前已在全县在建施工场所等悬挂标语30条,利用城乡建委QQ平台、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4次,发放资料500余份,开展问卷调查5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活动进工地,向农民工普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打击重点,讲解了黑恶势力存在的危害性,并鼓励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踊跃举报,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三是加强与上级沟通联系。做好与县上的对接联动,争取工作的支持,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向、打击重点,确保提高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
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委充分部署,积极加强对涉黑恶犯罪问题线索摸排和打击力度,迅速组织相关科室、站所梳理相关信息,对建筑领域涉嫌黑恶违法犯罪深入工地开展摸排,目前暂无涉黑线索。
三、持之以恒,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
为确保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常抓不懈、不偏不空,各科室、单位落实线索摸排上报措施,明确摸排重点、操作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工作开展勤总结、勤部署,截止目前,利用党委会、委务会、职工大会部署工作13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6次,不断要求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篇8: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告诫,对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在法理上时刻告诫我们:“严打”的政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侵犯人权,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更不可凌驾于宪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