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范文国家宪法日样例【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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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一篇】
国家宪法作为法治国家的根本法律文书,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对国家宪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宪法所蕴含的思想和精神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不仅对法治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意识到了宪法在维护国家稳定、保护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宪法的国家制度。
宪法赋予了国家以法治的基础,确立了国家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在国家宪法中,我看到了我们国家国家主权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还了解到了国家主席和国务院等国家机关的职能和作用。通过学习宪法,我深刻认识到宪法规范了国家的行政管理,实现了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为国家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宪法保障基本权利。
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高法律文书。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出版、信仰、教育等权利。这些权利在宪法中是受到保护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侵犯。通过学习宪法,我知道了宪法是人民的守护神,它确立了每个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为人民争取了应有的合法权益。宪法的确立不仅为人民提供了法律保护,也为我们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
四、宪法的监督作用。
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务员实行了监督制度。通过学习宪法,我了解到了人大和宪法法院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它们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监督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防止权力滥用的机制,有效地制约了国家机关的行为。它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五、宪法精神与时代发展。
宪法精神是我们充满活力的时代发展的重要遵循。宪法不仅是对国家机关的规范,也是对全社会的规范。宪法精神要求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观念,促进社会秩序、道德规范的建设。宪法精神激励我们追求真理、正义和公正,推动我们的社会迈向更高的发展水平。
六、结论。
通过学习国家宪法,我对宪法拥有了新的认识。宪法是法治国家的基石,是国家政权和人民权益的守护者。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制度的运行,也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宪法通过监督制度实现了对国家机关的制约,促进了国家治理的完善。宪法精神引领我们进步,推动我们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学习宪法,践行宪法,并通过实际行动将宪法精神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国家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二篇】
首段:引入话题及国家宪法的重要性(200字)。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承载着保障国家发展与人民权益的基石。我国宪法在历经多个版本的修订与完善后,于1982年颁布实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核心。国家宪法在制度层面确立了人民的根本权利与价值观念,规范了政府与公民的行为准则,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国家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精髓和重要性。
二段: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意义(300字)。
国家宪法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宪法强调了公民平等、无歧视的原则,保障了公民的言论、出版、信仰、组织等基本权利。它在法律上保障了人民的个人尊严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人民提供了一个合法的环境,使每个人都能以平等、自由的方式充分发展自己的潜能。同时,宪法确立了法治的基本原则,使得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能够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行事,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段:宪法对国家治理体系的规范(300字)。
国家宪法不仅保障了公民的权益,还规范了国家治理的整体体系。宪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明确了国家的组织结构、职权分配和权力运行方式。它建立了人民民主、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使国家能够有效行使职能,保持国家的稳定,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原则和运行规则,以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秩序性,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等问题。
四段:宪法塑造了公民价值观(200字)。
国家宪法对公民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宪法鼓励公民以爱国主义、守法精神、道德伦理等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它要求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担负起对社会、国家的责任,增强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感。宪法使人们具备了正确认识法律、遵守法律的能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五段:个人的体会与总结(200字)。
通过对国家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我不仅对国家宪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更加珍惜国家给予我的权益和幸福。宪法保障了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追求个人的梦想。宪法使得我们的国家有了一个稳定、公正的制度环境,这为我们实现个人价值、社会发展和国家繁荣提供了根本保障。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自觉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结尾: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承载着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念。在宪法的指导下,人民将在自由、平等的环境中不断追求幸福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通过对国家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我们应当始终牢记和践行宪法的精神,坚守法治的底线,为实现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国家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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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开启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政法系统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投身于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抓好与政法综治密切相关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全会精神落地生根结果。
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作为政法工作者,要带头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养成尊重“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习惯,引领全社会尊法守法。要从内心树立对法治的真诚信仰、真心拥护,始终忠于法律,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任何时候都不能用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徇私枉法;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要培养法治思维,把法治作为约束自身执法司法行为的准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政法委要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等方面,发挥好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提升政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守住法律底线,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政法工作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担当,牢牢守住法律底线,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使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受到惩处,使社会正气得到弘扬,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作为基层一线具体的执法机关,要有职业操守,要忠于法律,忠实履职,严格执行法律,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正视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有案不立、信访不信法、在执法中办关系案、人情案等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和期待,树立法律公信和司法权威。
围绕公正司法,推动司法改革任务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从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和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方面,为司法改革点出了题目,指引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作为县级政法部门,要根据中省统一部署和要求,主动对接、不等不靠,积极实践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改革任务有效落实。结合实际,基层政法机关可以在一些非常关键而又较容易落实的业务工作机制方面先行先试,如法院在建立立案登记制度、主审法官负责制、裁判文书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方面,检察院在强化法律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完善人民监督员等制度机制方面,公安机关在加强对行刑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推进警务公开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通过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提升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同时,要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分工明确、配合有力、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治轨道内解决。
加强宣传引导,努力促进全民守法。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政法机关要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当好法治宣传的排头兵,发挥主力军作用。要突出宣传重点,强化法律服务、以案释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成立普法讲师团,推行“一村一干警”工作机制,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政法干警为老百姓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用事实来证明“信访不如信法”。要灵活宣传形式,创新宣传载体,采取送法下乡、法治文艺节目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建设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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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下午,我们有幸聆听了一位美女法官给我们做的法律知识讲座。让我们懂得了很多以前我们所不知道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五篇】
20xx年设立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在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上修订以后每年的12月4日为我国的宪法日,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为积极贯彻实施我国首个“宪法日”宣传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xx〕(1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新传教〔20xx〕(328号)要求,现就学院在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主题:自20xx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始,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遵循,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20xx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是关系党与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12月4日是宪法日,在普法期间,我们坚持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努力提高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为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维护法律权威特别是宪法权威是我们的职责。
最近学院组织了学习宪法的集中教育活动,本次学习后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值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作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
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最近物业公司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三、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四、要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努力提高公司员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在全体员工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使全体员工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员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活动。
我们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员工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班组活动,党小组活动,专题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体员工要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物业的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努力把物业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好。
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在此前后,我们常州市在企退役军官的中心学习组和学习骨干,两次近百人次,认真学习上述习近平主席的重要指示和宪法。经过研讨,对依宪维权,得出以下八条共识,现向各级领导汇报,并作为建设性的意见提出,如有不当之处,也请批评指正。
关于依宪维权的几点认识。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宪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在企退役军官忠诚于宪法,要做到“非宪勿作,唯宪是从”。在维权活动中,坚持依宪维权,站上维权的法律制高点。
二、宪法第33条是我们维权的宪法依据。“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企退役军官,和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战友一样,都是由组织安排决定的,都一样以青春献国防,尽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应当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根据宪法制定的《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军衔条例》以及法律授权的一系列中央文件,具体规定了我们的法定身份和待遇。这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障。
三、宪法第41条是我们依法上访、申诉、控告的宪法依据。在企业改革中,由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向上级领导机关上访、申诉、控告,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完全合法合理,受法律保护。而20多年来,人社部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违背此项宪法规定,拒不接受批评建议,又不负责处理,还对上访群众,进行打压,涉嫌报复,形成严重的违宪事件。根据四中全会“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的要求,必须严肃对待,从速处理。
四、在这起违宪事件中,周永康是罪魁祸首。宪法第一条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在任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企转组组长(后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违反此条宪法,以“稳定压倒一切”的错误思维,制定了中办发电[20xx]31号、企转组[20xx]1号、[20xx]2号、[20xx]1号等违宪、违法文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要求在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中,彻底清算,消除影响。为此要求:(1)仃止执行上述一系列错误文件;(2)对上述文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依法予以撤销;(3)要求对今年9月22日,北京警方打压进京诉讼代表事件作出处理,今后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依宪行政,势在必行。今年5月27日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上,马凯副总理布置工作时又提出: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解困维稳”仍然是“稳定压倒一切”的产物,“解困”背离法律,“维稳”侵犯人权。这与四中全会精神格格不入,与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政治觉醒的形势很不相称,所以纠正这一错误势在必行,要依宪、依法纠错,改正得越快越好。
六、依宪执政,专政手段不可乱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维权骨干和群众,仍在进行监控和打压。如对上访群众进行劝访、限访、压访、截访,有时动用警力,大打出手。把企业军转干部的代表,当作“挑头人”列入黑名单,监视行动、监听电话、有时以请去“喝茶”、“被旅游”等手段,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前几年还以维稳为借口动用专政工具加以迫害。(一些代表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非法关押、搜身、抄家,监视居住、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等),这些都已侵犯了公民的人权,以及公民的人身、住宅、通信、申诉等权利。严重触犯了宪法35条、37条、38条、39条、40条、41条等条款。应当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中,自省、自律、自纠,从速改正。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头,有关领导机关,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杜绝。
七、“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企退役军官的问题,完全是由各级政府有法不依,违法行政,逃避法定义务所造成的一件历史冤案,既是政策性问题,又是涉法、涉诉的问题。如何处理?请求中央从速决策。无非两种可能:
1、各级政府主动纠错。由各级领导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依宪、依法纠正错误,公正解决。
2、走法律程序。依法立案、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八、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中,继续发挥正能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们满怀信心地迎接法治的春天,争取维权的最后胜利。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20xx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修订,自20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今天是12月4日,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12·4宪法日”的设立应该说是顺应了民心。但是,要想真正步入法治的殿堂,我认为以下两点至关重要。
第一,让法治成为信仰,这是今年宪法日的宣传主题。我认为,今年的宣传主题有着深刻的意义。每个民族、每个人都应该有信仰,没有信仰的民族和人民是没有精神和灵魂而仅有躯壳的生物人。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首先要有法治信仰。如若连法治信仰都不存在,有人会相信这个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吗?我想,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当一个国家信仰法治的人越来越多,并且为了法治而不断奋斗,这个国家终有一天会走向一个完完全全没有人治、充满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大国。
第二,建立违宪审查制,树立宪法的权威。国外很多法治国家都建立了违宪审查制,由相关机构对效力层级低于宪法的法律、行规等作出是否违反宪法的审查决定,主要有三种: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联邦最高法院。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行规有与宪法相抵触的地方,但没有进行违宪审查而作出无效的决定,宪法的权威何以彰显?因此,在一个法治国家,万法之母的宪法必须发挥真正的根本法作用,而这一实现关键在于建立违宪审查制。
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国度里,虽然现在还不是,但只要我们能为了这一天的到来而努力,我相信,这一天到来的要比我们想象的早!为法治而奋斗!
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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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_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_",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__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_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_。是中国_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的性和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_律首先要维护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_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_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_律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_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_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_律的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_律的,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_律的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
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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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告别中学时代,迈进大学校门,随之的,我们的人生的历程翻开了新的一页。我们满怀希望与憧憬:人生理想将在这里确立,未来的发展将在这里奠基,美好的生活将在这里开始。所以我们要珍惜大学生活,在大学里开拓新的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的课程,对于我们大一学生而言,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的第一章,就为我们详细而系统地介绍了大学生活,使我们对自己的大学环境有了全面的理性认识,在一些突入其来的问题,有了应对思想准备和认识方法,起到了引路标灯的作用,对大学生活中的为人处事有了指南和参考。对新生的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思想情绪不计其数,环境的陌生、生活的适应、学习的压力、情绪的波动,总能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蜂拥而上,加之我们的心态并不成熟,很容易被困难折倒,进入误区。大学较以往的高中生活相比,完全是一种全新的阶段,少了拘束,自由多了一些;少了督促,自觉多了一些;少了古板,灵活多了一些。这些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学会接受并且适应转变,健健康康地成长。《思想道德修养》课中从不同角度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大学及其大学生活,迅速调整方位,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我认为,政治修养是核心,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重点,心理修养是基础,学习成才修养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提高这些修养和完善人格方面,要求我们做到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培养完善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了《思想道德修养》后觉悟,作为一名大学生,必须把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要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着眼于实际学业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是人生观教育的逻辑起点,只有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摆正自我的位置,才能正确回答人生目的、人生理想、人生价值、人生责任、人生态度、人生尊严等问题。勤奋刻苦学习,永葆理论上的清醒和成熟。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别是非的标准。为此,要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以勤奋学习为先导,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创造性开展学习奠定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从审美的含义、标准讲起,大学生应该正确认识美与丑,正确处理真善美的关系,创造美与享受美的关系,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高尚的审美情趣,塑造美的人生。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做诚实守信的大学生是对自己绝对的要求,敬业精神是成功者的必备素质,也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人生的一种历程,为我们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我们要抓住眼前的任何机会去锻炼自己,历练自己,充实自己。一个学期下来,我经受了大学生活上的磨练、专业学习上的考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同学们的帮助下,特别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后,我对大学生活和学习环境充满了热爱,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处事,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锻炼了自己能力,增强了自己的人格素质,完善了自己人格魅力的修养和陶冶。
思想道德修养的学习重点,在适应转变、健康成长部分,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的决心;树立科学的世界现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在她的引导下,我们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并迈着坚定的步子,朝着心中的方向,沿着既定的道路奋勇向前.
心得体会国家宪法日【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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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5月18日下午,我校邀请了莎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努尔买买提江同志。
他来我校为部分师生作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讲座。在讲座过程中,努尔买买提江同志为了进一步深化学生们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他利用宣传板报,以提问学生,奖励学生等方式,有趣地讲解交通安全法制知识,提高学生们学习对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的热情和兴趣,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圆满完成了本次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我们高一年级政教组长在致辞中讲到: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督查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了交通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办法,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为了使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一个学生的心里,学校利用板报、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开展主题队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在全体老师和同学的共同努力下,在过去的一年里,确保了无一例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实行教干、教师值班制度,提前到岗,对学生的课间活动、重点安全部位进行督查,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付出很大的努力。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法制方面的教育情况,到学校外围看一看,了解学校周边的交通法制环境,如发现问题,立即向上报告,及时整改,为附小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尽一点力。
活动意义: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在于防范。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短短的一个小时的讲座,师生们受益匪浅,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了师生们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0__年5月4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