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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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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一篇】

一、按照“乡财乡用县监管”有关规定要求,负责监管乡镇所有开支票据规范报审管理办法、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的制定、实施、完善及审核情况收集上报工作。按财经法规、纪律有关规定和操作流程,把好审核关,按财务制度要求管好乡镇财务电算化记帐和财务管理软件的运用。

二、负责乡镇“村财村用乡代管”工作的督查指导,根据国家有关村级财务规定制定相关的监管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行村级财务的电算化管理。

三、负责乡村相关收入、支出票据、会计凭证的统一印制、领发、登记建帐、审核及监督管理规范使用、报批工作。

四、负责督办乡村票据及帐务,按规定时限报审及会计科目分类入帐,负责《乡镇年度财务分析报告》《报审票证登记表》、《收支汇总表》、《开支明细表》、《资金平衡表》的审查汇总、上报、归档工作。

五、负责贯彻执行乡村财务制度及相关财经纪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乡镇财务业务人员的素质提高及财务软件的电算化应用培训管理工作。

六、协助抓好所联系乡镇及分管片区“两税一金”的收入任务的完成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二篇】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乡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三篇】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四篇】

(一)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依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民自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二)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决议,并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报告执行的情况。

(三)召集和组织村委会的委员讨论、制定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好村民的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难题,帮困扶贫,带领本村的村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领导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工作,经常督查他们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五)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村民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接受村民的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开展工作。

(七)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群众要求和建议,保护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八)及时向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积极支持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工作。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五篇】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曰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细化议事事项操作办法时,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该办法,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均有同等的表决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居(村)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应告知(村)民委员会。

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及其任何成员不得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擅自决定物业管理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六篇】

1、调查了解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劳动保护、财务预决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职代会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出建议。

2、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生产技术关键,组织职工积极响应并投入厂工会开展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

3、检查分厂、处室对职代会决议和有关提案的执行情况。

4、围绕职代会中心议题,发动职工代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征集职代会提案。

5、对职工代表提案逐件审查,凡符合立案的登记立案并分类签署意见,送交厂领导或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不能立案的.,直接签署意见答复提案人。

6、配合其他工作监督委员会,检查有关部门办理提案情况。对职工关注的影响较大的提案进行跟踪调查,听取情况汇报,提出质询,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有结果。

7、职代会提案落实、处理情况,向每年年初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七篇】

尊敬的广大业主:

(一)推动物业选聘、维护园区稳定。

3、留住园区老物业员工维护业务稳定。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持园区服务不因新老物业更替而波动,业委会经与盛世物业谈判,要求原则性整体接管原物业人员,要求执行原物业服务项目收费价目,并最终写入新签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人员的稳定、服务提供的持续,和业主既有的利益。

(二)启动硬件建设,恢复园区环境。

4、加装安装北围墙电子围栏及一期红外摄像头。针对业委会成立前,老物业管理时期园区多次被盗的薄弱环节,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2013年10月先期完成了北围墙电子围栏的加装,及园区一期红外摄像头的升级改造和加装工作。

5、启用园区会所餐厅酒吧及泳池。为重新活跃园区氛围,点燃社区生活情趣,业委会经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并协调物业公司聘请厨师,为园区业主提供点菜及主食等。夏季会所泳池,首度实现对园区业主免费开放。同时开放酒吧,有偿提供各种酒水、饮料、咖啡、点心等。

6、推动一期光纤改造工作。针对园区一期因建设年代较早未铺设光纤一事,业委会经与物业共同咨询,最终协调了联通公司入园进行现场勘察与施工估价。此后,通过对一期54户业主逐户确认是否自愿光改的细致工作,推进了小区一期此行工程的顺利实现。

7、开展杨树减负排除安全隐患。园区内拥有大量的陈年杨树,虽枝繁叶茂,但主干渐枯,随时都有折断、倒塌,造成园区别墅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害的危险。为加强园区绿化管理工作,避免危树带来的安全隐患,业委会决定并要求物业公司于2014年4月对园区杨树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的截头修枝减负工作。

8、增加东西门车牌识别系统。为了加强园区出入管理,完善物业安放联防工作,完善东西门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业委会经与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出资对园区东西门门禁系统进行了改造,启用车牌对比系统。

9、完成一期主干道南侧路灯立杆加装工程。由于历史的缘故,园区一期东西主干道南侧(165号-171号路段),多年未设路灯。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方便业主、防范安全、光亮园区,经业委会提议,并批准预算外费用3340元,最终通过物业公司历时15天的不懈努力,彻底解决了这一园区历史遗留问题。

(三)开展各种维权,维护园区利益。

13、修复园区消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但此后未付诸行动。为此,业委会一直在与开发商沟通交流交涉。后来随着园区火灾发生和业委会维权小组的成立,为缓和事态,开发商对全园区瘫痪状态的消防系统进行了恢复整修。目前园区消防系统运行基本正常。

16、组织开展房屋团体投保。自波特兰花园不幸发生火灾以来,广大业主对别墅财产保险的关注和需求日渐加强。为此,业委会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保险企业,邀请赴园区进行实地考察、与业主见面互动。最终针对所设计的投保方案,业委会锁定两家保险机构,供业主自行参选投保。投保业主36户。此项工作历经三个月。消除或缓解了业主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自身建设,监督物业管理。

17、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业委会内部运作。业委会除严格遵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围绕《波特兰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波特兰花园业主公约》,制定了《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职责分工》,《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秘书工作制度》《波特兰花园业主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内部运行制度。为做好公共维修资金管理,业委会专门制定了《波特兰花园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支取预案》等专项制度。

18、创建多种沟通平台增强园区透明度。众人事,众人谋。为了给园区业主、物业与业委会三者相互之间,创造尽可能多的发表言论、交流互动、增进了解、凝聚共识、传递正能量的沟通机会,业委会通过早期筹选时的qq群,创建了波特兰业主微信群。此外,业委会还创立了波特兰花园微信公众平台。每月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当月所做的`工作和来月的计划,公开、透明地向广大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同时,业主大会及业委会重要事项发布,会在园区会所外橱窗公示。

20、严格要求委员从我做起、正言正行。业委会工作涉事敏感、事关多方。它要求每一委员做到正派、正义、正气,无私、担当、奉献,且不为无关利益和小便宜所动。近三年来,尽管也存在公私不明、自身要求不严等个别现象,给业委会正言正行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就业委会整体而言,大多数委员都能够坚持以谋求、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为根本原则,顶住了压力和诱惑,有力地践行了这一道德底线。

21、监督物业多次调整优化管理人员和组织结构。业委会严格按照《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及《波特兰花园小区项目服务投标文件》的标准,监督物业服务,提升园区品质。两次建议调整园区物业项目经理,多次建议调配部门负责人,帮助物业公司根据波特兰实际优化部门设置、梳理跨部门的业务或管理流程。现阶段,项目班子成员稳定,物业服务理念和意识明显改善,物业服务水平稳中向好。

22、协助配合物业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定期开展园区文化活动。业委会同样非常重视活跃园区文化氛围工作。为此,业委会多次积极参与,为物业出谋划策,做好配合协调等工作。

23、督导支持物业严格维护园区秩序。近三年来,园区业主门前私自绿化、房屋及周边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时有履职不力或做不通业主工作之困。业委会总是积极作为,督导物业、教育业主,来维护园区环境和秩序。

二、已经开展尚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事项。

1、修复园区安防系统。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开发商参选业委会委员时,曾向广大业主发出公开信,承诺任期内解决消防、安防、绿化、东西门改造等问题,目前除园区消防系统基本解决外,其他承诺均为兑现。安防系统仍处于瘫痪状态,园区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4、建立健全业委会专项管理小组制度。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业主对物业和园区管理工作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发挥其专长与才智,弥补业委会工作之不足,协助业委会有效运转,业委会曾于2014年启动专项管理(监管)小组建立工作。并公告招募热心业主参与园区工程、绿化、客服、安保等各专项管理指导工作。但由于只有4位热心业主报名,各管理小组难以有效组成,业委会无奈中止此项努力。

三、展望与寄语。

各位业主,第一届业委会的成立,彻底改变了园区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之间的利益格局,让广大业主真正拥有“当家作主”的感觉和权利。因此,人们也希望满满,寄望多多、盼望高高。但由于业委会成员也是一员业主,都是业余选手、义务为工,更是第一次从事该项工作,故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还很多。希望广大业主多包容、多参与、多提理性建设性意见。

本届业委会的使命即将完成,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业主的信任、支持、理解!感谢任期过程中热心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指正、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正是你们的参与、配合,业委会的工作才会越来越好越富成效!

希望本次换届选举,能够尽快选出最能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发挥业委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工作成效,着力提升园区人文环境,切实提高园区业主的生活质量,进而构建一个美丽、祥和、宜居的波特兰花园!

波特兰明天更美好!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八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的民间性组织,下面是本站网友精心分享的“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优质10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曰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细化议事事项操作办法时,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该办法,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均有同等的表决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居(村)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应告知(村)民委员会。

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及其任何成员不得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擅自决定物业管理事务。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

5、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物业管理企业每年应制定。

年度工作计划。

和年度费用概预算,上报业主委员会审议。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意见,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实施。

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住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九篇】

第一条本委员会宗旨是:以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协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业主三者的关系,逐步对华南师范大学教工住宅区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本会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本会由各学校有关部门、业主代表推荐候选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门、学校和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会暂设委员二十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执行秘书一名,本会会长、副会长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执行秘书为专职(协助物业刊物的出版),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第五条本会权利。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学校、中心和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

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六条本会义务。

2、执行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4、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提出的有关指令、要求和规定;。

6、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不得故意刁难物业管理中心。

第七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三章会议。

第八条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会长、副会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本会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会长因故缺席时,由副会长主持。

第十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政府及学校有关部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华南师范大学批准方可执行。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华南师范大学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十三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业主(必须是成年人)担任。

第十四条本会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届中撤换、增减,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但换届时由本会参与讨论候选人名单,由业主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或撤换: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十六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

第十七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华南师范大学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2007]87号规定:

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详解【第十篇】

一、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参谋助手。

二、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上传下达有关会议、讲话及各种通知精神。

三、负责全村各类文书材料的'起草、整理工作。

四、做好各种会议记录。负责管理各种文书、财会档案、函件等相关资料。

五、负责本村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上报各类报表。

六、负责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七、配合村支部和村委会扎实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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