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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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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突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两促进,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质效,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一、常规工作

一是抓好日常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正面清单、柔性执法等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执法监管,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安全问题排查整治。结合日常现场检查,重点对石油开采以及重点涉水、涉气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5类重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诉求全面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调解整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围绕大气环境保护重点时段,组织开展蓝天保卫专项执法检查,以印染、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大气排污企业为检查重点,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对相关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物料扬尘管控、台账记录、环境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2.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准保护区内是否有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是否增加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否有从事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以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是否完善等情况;重点检查工业园区和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涉水工业企业是否存在偷排直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城区及沿河乡镇是否存在污水直排、溢流、偷排等问题。

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定期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制度,严肃查处向地下水渗排、漏排污水和土壤修复地块的违法行为。

4.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按照省市排查整治方案要求,以移交的问题线索为重点,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分类整治、上报整改情况,并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二)围绕省、市执法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1.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数据造假、篡改、伪造等弄虚作假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2.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企业和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的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以干扰监测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对近年来审批的项目,检查项目“三同时”落实和自主验收情况;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记录等要求。

(三)围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1.开展油气资源开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针对油气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输油管线破裂导致的原油泄漏风险,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隐患排查,从严管理各个产污环节,确保环境安全。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2.开展油田回注水专项检查。对油田采出水、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全达到整改要求。对回注水水量、水质情况、回注深度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地下水安全。

3.开展油田废弃井场环境治理。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油田废弃井场进行摸底调查,督查企业进行土壤污染监测,并对造成污染的井场进行修复治理。

(四)围绕县域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开展两项工作

1.开展重大项目及工业集中区监督帮扶。联合工业园区,对重点环境管理单位,通过提醒、警告、指导等方式,对“三同时”落实、竣工自主验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等情况开展监督帮扶,指导工业集中区规范有序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开展民生领域环境管理帮扶指导。以教育、医疗、供热、污水处理等民生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指导帮扶企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污泥等固体废物。

三、队伍建设

(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严管理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保证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局党组印发的《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二)提升执法质量效能。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严格落实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并开展调查;按照“局队合一,全员执法”的要求,抓好股室与中队配合、以老带新等工作,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实行区块负责制,对环境违法问题频发、群众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的中队,利用交叉检查、领导抽查等方式,督促各中队抓好主责主业。

(三)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突出“实训、实战、实效”,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础与专业相结合,坚持每周举办一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提早准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通过参加更高层次的执法实践,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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