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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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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一篇】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2 .六项具体职责:

(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4 .其他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 1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2 )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4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 5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 6 )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

( 7 )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 8 )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在厂长、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要求对所辖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专职安全人员还应是员工安全方面的好教师、好朋友,你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要能够得到有效的传播,能够更容易的被员工所接受,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素质(从这方面讲,专职安全人员更像一个“ 教育工作者” 、一个“ 思想政治工作者” )。专职安全人员除了必须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管理能力和技巧,能有效动员各方面力量,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从而成为本级生产指挥者的得力顾问和助手,为企业的安全健康、快速发展尽职尽责。

3、企业生产工艺、安全规程的研究者和编写者。随着企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引进新设备、新工艺将会愈来愈多,作为安全管理者首先要熟悉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风险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二篇】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3、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4、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6、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是有一定岗位经历的人大都知道,安全规程、安全规定、安全章程、安全措施,是经验的总结、教训的反思,是员工生命的“护身符”。而加强安全规程、安全规定、安全章程、安全措施的学习、领会,进而保证在现场的实施,才是保障自身安全的“钢盔铁甲”,学习安全规程、安全规定、安全章程、安全措施,干部员工人人都有义务,安全管理人员既不能内外有别,更不能搞“灯下黑”。

日常情况下,主管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要经常下到基层,深入班组,不时问及员工一些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对一些错误或者是不到位的答复,及时给予指导,确实对安全生产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在这支队伍里,也确实有少部分人,将内容鱼目混珠,将概念李代桃僵,将规定张冠李戴,影响了自身职位形象,对安全生产极为不利。有些应该自己掌握的基础知识,在要求员工回答的同时,自己却不能全方位的做出正确答案,成了安全规定学习方面的“灯下黑”,这种现象不可忽视。

谨防安全规定学习的“灯下黑”,管理人员要当业务精的“法官”。判断员工是否是正规操作,是否是按章操作,管理人员首要的是了解安全操作的内容,知晓安全规定的含义,熟悉各项考核规定,知道哪些属于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典型违章,由此也就离不开学习,这是管理人员懂“法”进而执“法”的基础。退一步讲,可以不了解现场,但是不能不懂规定,闹出笑话是小事,由此波及安全隐患的不能及时发现、处置而造成大事故,才是大事。学习安全规定的灯束,不仅要照亮员工,更应照亮管理人员的脚下,达到全覆盖。

管理人员管理范围的扩展,以及综合知识的需求,要求管理人员要当有头脑的“思想者”。出主意,想办法,做事情,是管理人员的本职要求。学习规定是前提,通过实践完善管理规定,使之更为贴近安全实际,贴近员工安全,管理人员就要善于做“思想者”。“思”适宜现场实际的安全管理措施,“想”设法保证员工安全的“小改小革”,“思”安全规定落实现场的措施,“想”设法保障员工安全的“真知灼见”,提供好的安全环境,促使生产的正常运行。

对上级管理规定了若指掌,在现场实施身体力行,要求管理人员还要当好“执行官”。模范执行规定,善始善终抓好各项安全规程、安全规定、安全章程、安全措施的落实,是管理人员的职责内涵。贯彻执行规定,安全就有充分把握,否则就是危机四伏,隐患潜伏,事故危险点十面埋伏,一旦有机会就会兴风作浪,使即已形成的安全形势急转直下。在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做到不开口子,不走样子,不变通法子,一心一意、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人人身先士卒,个个模范遵章,企业的安全生产才会水到渠成。

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四篇】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总公司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五篇】

1、仓库管-理-员是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2、仓库管-理-员要经常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2、仓库应加强管理,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

3、仓库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定期检查仓库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并做好保养,熟悉不同类型材料的灭火方式,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5、进入仓库范围严禁吸烟,发现有人吸烟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6、仓库管-理-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等业务知识,对不同属性的物品进行分区放置,分类管理。

7、对仓库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标示清楚,做好仓库物资的防腐、防蛀、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管理工作,隔离存放,严防跑冒滴漏。

8、注意抽风、散热,确保照明设备完好无损。

9、下班之后必须关闭仓库门窗、电器电源开关,确保物资安全。

10、上班时间至少应有一名仓库管-理-员在仓库,因故全部离开要关闭仓库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1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配合公司的安检工作。

一、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二、   经常检查仓库门窗、照明、水源及锁,保证处于安全状态;

三、   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及签字制度;

四、   仓库内存放物资要建立管理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五、   做到规范化管理,实行“五五摆放”大件或零散物品整齐存放。

六、   仓库重地,闲人免进;严禁吸烟和明火;不得打闹和酒后上岗;

七、   丢失物品按原价赔偿,严重者给以纪律处分或辞退;

八、   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119、何物着火、地点、并到路口引导消防车)

2、根据正式收发料凭证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不准使用白条,不准受理私人领借。

6、做好材料收、发、存的总结工作。

5、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

10、严禁私自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送货商购买物资;、

1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工作分工;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

1、请购

2、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印刷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3、保管

4、盘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必须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情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第12、13、14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7、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章 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1、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情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非常用的材料,需设计师提供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2、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3、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4、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必须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5、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6、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

第三章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工地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必须送至仓库门口-交接(重物品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2、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六篇】

明确规范各岗位在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使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2范围

锅炉车间各岗位在职人员。

3安全岗位职责

锅炉主管安全岗位职责:

保证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锅炉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全面负责锅炉房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建立、健全车间值班制度。组织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建立锅炉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组织锅炉车间新员工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司炉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锅炉应急预案演练;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制定并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锅炉技术档案的建立,保证锅炉维修、保养、监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锅炉监察机构对锅炉检验的准备和申报工作。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装备、生产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运行期间,每日对锅炉生产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调整。

负责对锅炉车间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管理,落实防护措施,及时组织整改。

对锅炉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生产部批准后执行。

定期向生产经理汇报生产和设备运行状况,完成下达的整改意见

锅炉班长安全岗位职责:

负责安排本班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车间各种管理规定。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做好班组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按照锅炉车间设备及卫生责任区划分表,做好本班负责的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润滑保养及卫生清理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负责本班组人员的班组级安全培训和工艺及设备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总结班组安全经验。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对当班外来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主管汇报。

当班期间随时掌握动力车间设备的运行状况,对锅炉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和本班组成员一起尽量将各种参数调整到在最佳范围。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如因设备故障压力不稳定或需停止供应蒸汽时应及时通知用汽部门。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任务。

锅炉操作工安全岗位职责:

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车间各种管理规定。

操作工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合理操作,安全运行。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设备巡检到位,注意观察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部件是否灵敏可靠,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当班班长汇报。

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设备巡检记录,做到数据准确、清晰、不漏页。

做好划分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经济运行。

定期配合有关单位对锅炉进行检修,确保锅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和零部件的完好、安全。

操作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制止。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锅炉劳务工安全岗位职责: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动力车间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按时使用输送设备将煤输送至煤仓,每次上煤量应满足生产需要,切忌煤仓空仓断煤,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在班长的领导下,维持车间5s。及时打扫并保持车间范围卫生,协助班组做好设备卫生的定期清理工作。

及时加盐及化学药品,并按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生产需要,协助操作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清理煤仓;及时清理锅炉炉内积灰、除渣沟积渣、除尘器积灰、沉淀池积灰。

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劳务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制止。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岗位资格

锅炉班长岗位资格:身体健康,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上岗证。

锅炉操作工岗位资格:身体健康,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上岗证。

劳务工岗位资格: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经过安全培训。

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七篇】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织机构:组长:xxx(常务副校长) 电话:xxxx

副组长:xxx(副校长)电话:xxxx

成 员:xxx(教导主任) 电话:xxxx

xxx(安全保卫员)门房电话:xxxx

xxx(少先队辅导员)

xxx(幼儿圆院长)

2、具体分工:

xxx: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检查、评比与考核。

xxx:学校安全工作主管,建立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档案,组织预案的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活动等。负责两灶的安全。

xxx:主抓校舍和基础设施建设,用电方面的安全(包括校舍、危房、厕所、院墙、体育设施等)和校外学生安全教育及用火、烧柴方面的安全。负责宿舍、教室、厕所的灭菌与消毒工作。对校内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

xxx:负责师生思想教育以及因思想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xxx:主抓常规教学秩序的建立,包括课堂、课间、课外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负责对因事请假教师安全责任的转嫁与落实。

xxx: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校长的安全职责

1、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管理措施等,建立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和安全工作机构。

2、经常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经常检查学校的不安全隐患,如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整改排除。

4、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布置、调度,指挥、处理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师生的安全,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教导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督查班主任、班级的安全工作,经常深入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室、体育课、图书室、仪器室的安全状况,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负总责。

3、教育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对学生的教育,要采取恰当的人性化的教育方式,做到耐心细致,避免简单粗暴,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会计、出纳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

2、重点抓好对学校的校舍、财产、教工住房、供电设施、供水设施、教工灶食品卫生、图书室、仪器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对这些环节的安全负总责。

3、管好票据、钱物,出纳处的现金平时流动奖金保证在100元以内,其余钱款一律存入银行,随用随取,对于发生票据、钱款丢失事件,责任自负。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安排:幼儿园小班阮月英,大班陈秀萍,一年级唐秀云,二年级侯颖秀,三年级一班王仁刚,三年级二班江显银,四年级一班阮开成,四年级二班金忠玲,五年级一班陈惠萍,五年级二班孙学军,六年级一班叶静,六年级二班黄庆学。

(二)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对课间活动及早、午、晚饭时间班级安全负总责、协助科任老师,值周人员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及假期的安全教育。

2、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期间本班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对本班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与值周人员对住宿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在宿舍内实施监管。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强化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和警惕心,必须考虑到班级安全的方方面面,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深入学生群体,充分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做到防患于未然。

6、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教育必须常规化。

7、高度关注教室设施及物体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线、触摸开关、插座等。

8、教育学生不准攀高、翻越门窗,不做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在校园追逐打闹。

9、星期五放学后,负责学生打扫完卫生,确认本班学生全部离开后,关闭教室门窗,方可离开。

六、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职责

1、科任教师是本节课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负总责。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救能力。

2、对课堂上学生发病或突发性事件,一是及时处理;二是要及时报告学校。维护课堂正常秩序,严禁发生学生打架或其它伤害事故;严禁非本班学生及核校外人员进入课堂。

3、体育课教师全权负责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要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分类训练,对有危险性的动作不强求学生掌握,要有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预防救护预案,保证课堂安全。

4、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擅自离开教室;在特殊情况下,要等学生撤离完毕后,再离开课堂;正常放学,在确认学生全部离开后,方可关闭门窗,离开教室。

5、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因教育方法不得当,造成不安全事故者,除自负责任外,学校还要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6、凡每天早、午、晚第一节自习(早读)的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校进班负责授课班级安全。

7、依照学校课表课程安排,负责从本节上课到下节上课时学生人数的移交及班级安全,处理在此期间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8、凡每天早、午、晚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实行差时放学,负责将本班所有学生整队带出教室,引出大门,目送学生安全路过大桥(中学),督促学生按时回家。

9、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后放学以及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必须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并承担在此期间学生在校的安全责任。

10、负责从本节课上课到下节课上课(含课间10钟)期间学生的一切安全。

七、带班领导职责:

1、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值周工作。值周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值周岗位,早、午、晚期间不离校。对值周不认真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应责任。

2、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并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负责对值班期间每天学校师生活动的正确护导与考评,对每天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3、每天提前30分钟到校,傍晚延迟30分钟离校,做好校园巡视清堂工作和门卫衔接工作。(离校时)

4、督促值周教师做好值周的各项工作。

5、每天做好教师出勤的考核和教师病事假迟到公示工作。

八、值周教师安全职责:

1、值周老师每天提前30分钟到校,并与带班领导搞好协调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2、巡视校园,维持各班级的饭前、饭后纪律,督促各班学生晨间、饭后、傍晚打扫工作。

3、检查学生起床、进出教室和早操集会纪律及学生出勤情况,必要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在校门口定时执勤,维持在校学生的上、放学纪律,监督班级路队纪律,考核教师护导班级路队情况,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

5、课间、午间经常巡视、检查校园内(操场、宿舍、厕所)课间、午间秩序,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对表现较差的同学要注明原因并与班主任联系。

6、每天检查值周学生的到岗情况,(少队部要把值周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值周教师)发现有不按时到岗者及时与该班班主任联系。

7、每天延迟30分钟离校,离校时,值周教师及时督促学生回家严禁学生滞留在校,严防学生被反锁在教室、宿舍、部室等现象,,全部学生离校后检查各室(宿舍)门窗电器的开关情况,向值周行政领导报告后方可离校。

8、对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学生人数的核查、校舍门窗的检查,对学生在校内及住校学生在宿舍内安全负总责。(以值周交接手续为准)。

9、负责对食宿学生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与家长、班主任的联系与寻找。

10对宿舍施使科学管理,妥善寄存学生的生活用品及钱物,负责处理学生间的安全事故。

12、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周日晚与下周值周老师做好交接工作,做好值周小结,并在周一国旗下讲话后向全体师生进行小结。

13、重点做好学生上、下楼梯的监护、疏导工作,确保上下畅通,杜绝拥挤,踩压事件的发生。

14、负责本周的路队管理,保证护送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15、经常查看学校各处情况,特别是图书室、仪器室和院内隐蔽处以及角落,按时开关大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督促、检查本周学校的卫生工作。

17、记好校务日志,做好来人登记。

18、始终与值班领导协议,与门卫人员联系确保每天24小时在校轮换值班监控,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一切财产安全。

19、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各责任人搞好教育的工作及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九、师生灶炊事员职责:

1、对食品的卫生加工,质量、储存、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水井及饭堂秩序负责,严防食物中毒,食品霉变及火灾,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中要提高服务意识,服从炊管人员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供给教师饭菜及开水。

3、经常对灶房、餐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饭菜、开水的干净卫生。

4、注意灶房防防火、防触电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家属职责:

看管好自己的婴幼儿,禁止婴幼儿到教学场地、施工场地及学生活动场地等危险处玩耍、打闹。严禁教师家属、子女以任何方式伤害校内师生。

十一、门卫职责:

认真履行门队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峦庄小学门卫管理制度》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按时开关校门,坚持24小时门卫值班,负责每周学校例会期间校内学生的护导与安全。

注:所有时间均以学校作息时间表铃声为准,要求老师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教师正常请假其责任由请假人与教导处商议确定。由责任人承担请假人相应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2.六项具体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4.其他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

(7)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技能要求【第八篇】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经营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公司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协助第一责任人管好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3、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安全责任目标合同书,并实施监督检查。

4、制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每天对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技术规定和要求的,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6、组织落实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9、组织和参与本单位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承担安全事故的统计好、分析、报告工作。

1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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