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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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的意见1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建设“平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紧密结合幼儿园实际,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为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建设“平安”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幼儿园要成立“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园长是“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平安幼儿园”活动联络员。
2.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专题工作会议,做到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3.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治安内保制度、消防制度、卫生保健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幼儿接送制度、园舍及设施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4.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园内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治安事件等突发安全卫生事故(事件)以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当园内突发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幼儿园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加强培训、重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幼儿园要聘请交通、消防、卫生等安全辅导员,对保教人员、保健医生以及炊事员等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措施。
2.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之中,要加强教师、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保教人员在关注孩子、保护孩子的同时,要教给孩子们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主题教育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3.幼儿园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检查、重在预防,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园舍和设施安全管理。及时清理园所内的违章建筑,及时排除危房、消除隐患;对房屋结构和固定设备,不随意拆改,以保证原有房屋结构的安全性,确保幼儿、教师的生命安全。做好园舍、供电线路和设备、煤气设施、大型玩具和室内教学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幼儿园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做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园内装修要选择符合防火标准的装饰材料。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
3.加强幼儿接送和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幼儿园应就近招生,原则上不跨乡镇招生,不用车辆接送幼儿入园”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停止使用幼儿园接送车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使用幼儿接送车,加强幼儿入园、离园的日常登记和“接送卡”管理。教育教职员工及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临近马路的幼儿园门口,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社会实践、春秋游、外出参观等师生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各幼儿园要做好食堂亮证上牌工作,努力达到食堂量化分级要求。要加强对食堂人员的管理,严格做到持证上岗。要把好食品的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食品48小时留样、餐具消毒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储藏保鲜、加工等环节的卫生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5.加强卫生防病管理。幼儿园要向教师、家长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每日晨检和新入园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做好教室、卧室以及玩具等消毒工作,预防流行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三、具体工作目标
20xx年全区各镇(街道)至少1所幼儿园通过“平安幼儿园”考评。20xx年全区省三级及以上幼儿园通过“平安幼儿园”考评。20xx年全区100%幼儿园达到“平安幼儿园”标准,对达不到“平安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及负责人,区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考核评估和复查验审
1.对“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的成果进行认定采用千分制考核评估的办法。按照《市区“平安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1)进行考评。考评综合得分达到850分以上的幼儿园,授予“平安幼儿园”称号,并授予铜牌和证书。
幼儿园管理的意见2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圩镇居民对子女教育的重视,近十年来我国农村幼儿教育迅速发展,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学都举办了学前班或幼儿园,一些富裕起来的圩镇居民、农村农民也举办了私立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园率已经过半。然而,在这种欣欣向荣的发展形势下,农村幼儿教育还不完善,存在许多弊端。制约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既有教育系统内部的因素,也有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因素,其中行政管理体制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混乱,县教育局与乡镇教育办公室等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责、功能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有些农村幼儿园,包括乡镇中心幼儿园,还存在着多方管理。乡镇中心幼儿园还没有纳入统一管理状态,监管主体分工不明确。没有建立完善的学前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幼儿园处于无序、无监管状态。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政府对学前教育管理力度弱化
管理中存在忽视农村幼儿教育的倾向,幼儿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不突出。由于幼儿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所以在一些地方还有可办可不办的倾向。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忽视幼儿教育的'问题。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看,发展幼儿教育更要强调政府行为。
2.各行政部门的权限与责任模糊
农村幼儿教育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县妇联、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等都有管理的责任,但谁都没能真正管起来。农村幼儿园随意开设,只要交管理费,有一间空房和几张旧桌椅就可以办幼儿园。由于缺乏监管,幼儿园的经费常常被克扣、挪用。
3.幼儿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严重不足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一方面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目前各级教育行政力量严重削弱。不少县教育局没有独立的学前教育管理部门,没有幼教专职干部,或专职干部不“专干”,其往往身兼数职,这样的管理力量不仅难以有效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更无法有效处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二、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统筹农村教育
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关系到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教育系统的管理者、幼儿园负责人与教师都应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发展幼儿教育的系列方针政策,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对幼儿教育的认识。
2.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现行农村幼儿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弊端明显,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县妇联、县教育部门、县卫生部门等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要建立新型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就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举办者与管理者适当分离
针对目前农村幼儿园或学前班教学点举办者与管理者混为一体的现象,笔者认为应坚持“举办者不管,管理者不办”的原则,例如,乡(镇)中心小学作为全乡(镇)幼儿教育的管理单位,就不能开办幼儿园或学前班,负责管理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也不能开办幼儿园或学前班。
4.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适当分开
针对目前存在的小学办学前班或幼儿园的现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逐步取消、禁止。幼儿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与规律,应该按其自身的规律办事,保持其相对独立性,把幼儿园与小学合在一起,容易把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混为一体,导致幼儿教育小学化。乡(镇)中心小学受县(市)教育局委托对全乡(镇)幼儿教育进行管理,就应当承担起管理的职责,但不能把幼儿教育纳入小学教育体系中,应严格区分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界限,把幼儿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来对待。
三、适合农村幼儿教育的新型管理体制
1.建立“齐抓共管”的良好运行的管理体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幼儿教育应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社区内各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首先,各级政府应起领导、筹划作用,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作全局上的调控、把握,确保幼儿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实实在在地把幼儿教育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扭转“办教育是教育部门的事”的旧观念,加强与卫生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民政部门、妇联等部门的协作,从管理体制上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构建有效的管理体制
切实按照《意见》要求成立县(市)、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幼教工作领导小组,对幼教办、中心小学、幼儿园予以专门的系统管理。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局、卫生局、妇联、团县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幼儿教育领导机构。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乡级领导机构,形成以政府和教育部门为主的两条教育管理网络:一是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公所教育管理网络;二是教科局——乡中心校——幼儿园、学前班教育管理网络。县设专职幼教管理干部,每个乡镇均任命一个幼教专干,每个乡镇均建有一所以上公办的中心幼儿园。
3.实行乡(镇)和村分层负责的管理体制
由于财力限制,农村幼儿教育不可能像义务教育一样统一由县一级负责,因此,可以建立由乡(镇)和村分层负责的管理体制,以缓解投入压力。乡(镇)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办好乡(镇)中心园;村民自治组织负责村幼儿园的建设和维修。中心园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接受县幼儿教育管理培训中心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乡(镇)中心园负责本乡(镇)其他农村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这样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分层管理脉络清晰,理顺了县、乡(镇)、村的幼教管理体制。
幼儿园管理的意见3
一、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基本情况
(一)在园幼儿情况。目前,我县适龄幼儿有12259人,在园(校)幼儿共8016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025人,民办幼儿园5430人,小学附设幼儿班1561人),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全县有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71所,小学附设幼儿班36个。其中县城幼儿园12所,乡镇幼儿园21所,村屯幼儿园39所。
(二)师资情况。全县有幼儿园老师341人,教辅人员117人,其中公办教师84人,民办教师257人。民办教师中专中师以上学历195人,合格率76%。全县有45个幼儿园园长经过培训,执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11人。
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现状。大多数幼儿园办园方向比较明确;园务管理比较到位;办园条件不断改善;教学秩序逐步规范。所有幼儿园均按照要求征订使用教材,多数幼儿园制定了比较科学的教育工作计划、月教学重点和周教学安排等,幼儿一日室内学习、户外活动、游戏娱乐等安排比较科学合理,统筹幼儿体、智、德全面发展,教育效果较好。大多数幼儿园建立了食品采购、门卫值班、幼儿接送等制度,制订了食物中毒等应急处理预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相关部门还加强了以幼儿园接送车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幼儿人身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县的幼儿教育工作近几年来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幼教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县乡政府对幼儿教育工作投入不足。相对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来说,由于多方面原因,近年来我县投入幼儿教育工作的资金较少。一是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中政府应投入的经费未得到有效落实,文件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增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安排幼儿教育专项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师资培训、教研活动的开展、支持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安排公办幼儿园的发展经费,用于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教职工工资、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等方面”。而我县公办的县直机关幼儿园除了教师工资和办公电话费是财政全额拨款外,其余费用如聘用教师工资和教学、生活设备的添置更新几乎全部依赖于幼儿园的收费收入,幼儿园不但要承担扩大事业规模、改善办园条件的经费,还要支付人员经费、公务费等,幼儿园的经费难以确保良性运作。民办幼儿园的运行经费都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大多数幼儿园在支付校舍租金后能保证正常运转都已经感到步履艰难,幼儿数在50名以下的幼儿园运转更为困难,由于经费来源单一,增加教职工工资、改善办学条件显得力不从心,许多幼儿园只能通过克扣幼儿伙食费、代收交通费及紧缩教职工人员编制、降低工资标准等不规范操作手段,使幼儿园得以勉强运转;二是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但我县14个乡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立中心幼儿园,多数乡镇只有中心校有附设幼儿班,教室设施陈旧,师资队伍老化,难以更好地起到乡镇幼儿教育的龙头示范作用。其余均为私立幼儿园,由于私立幼儿园是以营利为目的,与辖区其他幼儿园存在利益冲突,彼此存在着竞争关系,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很难开展。
(二)办园条件较差,独立的幼教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对幼儿园的园舍设备、工作人员、卫生保健、教育工作、经费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照标准,我县多数幼儿园在各个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除县直机关幼儿园条件稍好外,多数私立和农村幼儿园的园舍窄小,设备不达标。有的租用民房或单位闲置房,没有做到园舍独立设置;有的幼儿园宿舍光线暗不通风且拥挤,影响幼儿身心健康;有的室内厕所卫生
条件差;有的教室设施简陋,教具、玩具和幼儿读物缺乏。部分民办幼儿园安全意识淡薄,园舍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福隆乡繁星幼儿园租用建于八十年代的原乡税务所旧楼,该综合楼宽4米、长20多米, 103名幼儿挤在二、三楼不足150平方米的几间小房里上课、休息,楼道梯级狭窄且只设有一个出口,通道狭长阴暗,两旁的民房中不仅堆放有猪牛粪便而且还堆放有易燃物,存在消防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会危及孩子的生命安全二是保教工作欠规范,部分幼儿园办园质量堪忧。包括县直幼儿园在内的各园班额超编现象严重,与此相反,相应的保教人员却严重不足,大多数幼儿园每班仅有1名教师,1名保育员,有些幼儿园甚至两个班才配1名保育员,没有达到两教一保的要求,甚至一教一保的要求也达不到。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及认知规律,要么“重教轻保”,采用小学化教学方式;要么“重保轻教”,实行“保姆式”管理,缺乏科学施教方法,幼儿智能得不到有效发展,预期活动目标难以实现。
三是幼儿园卫生、饮食质量令人担忧。部分民办幼儿园厕所简陋不卫生,流动水龙头设置数量不够,有些对幼儿也无饭前便后洗手的要求。厨房卫生条件差,许多民办幼儿园食堂生、熟食不分区摆放,没有配餐间,“三防”设置陈旧,部分幼儿园为幼儿提供的伙食品种单一,营养较差。有些食堂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有的干脆就是办园者的家属担任,无健康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四是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还存在缺失,行政执法方面软弱无力。全县72所幼儿园,36个小学附设幼儿班只配备一名幼教专干,难以应付各项管理工作,对于非法办园者无可奈何。如在新民农场有一原代课老师占用原农场小学内的一间破教室外搭一间厨房收有农场内职工的小孩23人,每人每天收费4元(其中2元是工资、2元是小孩的伙食费),23个小孩吃、住、学都在一间危房中。教育局已经下发了停办通知,但办园者说她不是办幼儿园,而是家长们自愿让她帮带小孩,拒绝签收停办通知书,许多老幼儿园对幼教专干指出的整改意见充耳不闻,继续我行我素。全县幼儿教育还没有象高中、初中和小学一样形成政府部门上下联动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师资力量不足,教师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县直幼儿园在园幼儿1025人,按照常规至少编成30个班,教职工按两教一保的标准应配备110人,但目前县直幼儿园有教职工75人,公办教职工只有47人,聘请员工28人。由于近几年没有招聘名额,教师严重缺编,在县政府没有额外拨款的情况下,只靠本校的收费用于聘用人员开支,导致聘请教职工待遇偏低,难于聘到幼儿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构成幼教队伍主体力量的非公办教师,大多是原来的小学或初中代课教师,有些只有高中和中师文凭,没有经过幼教培训就上岗,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的技能。加之绝大多数就职于民办幼儿园,缺少学习交流的机会,缺乏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必要条件,素质很难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不高,月工资在600元至750元之间,聘用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普遍没有解决。幼儿教师对其职业缺乏认同感,造成好教师留不住,优秀幼师毕业生不愿应聘的局面。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的参差不齐,不利于幼儿园教学水平的提高,严重影响保教质量。县直机关幼儿园教师集资筹建的宿舍楼于6年将要竣工投入使用时,因种种原因被通知停建,四年来,该园多次书面向县政府请示恢复重建却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教师的后顾之忧没有得到解决,直接影响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幼儿教育发展不均衡。具体表现在幼儿园布局不够科学,各乡镇的村屯闲置教学点因生源不足等原因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民办幼儿园多集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如硕龙镇除了中心小有一个附设幼儿班外,只有1所私立幼儿园,辖区内的多数适龄幼儿集中到这所幼儿园上学,现有幼儿160名,教职工14名,边远村屯幼儿上学主要靠三辆面包车接送,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岩应村距离硕龙镇有8公里且路经十九峺,山高路险,有时多达 20名幼儿挤在一辆核定座位只有十座的接送车上,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偏远地区农村幼儿入托难,加之群众对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意识淡薄,因此少数群众在幼儿就读一年级之前只送去上一年学前班或直接上小学一年级,严重影响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
三、加快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幼儿教育整体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幼儿教育事业顺利发展。县委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重视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将幼儿教育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认真的谋划。
要增强行政主管意识,加强领导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协调机构,建立以政府领导统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权限,逐步形成“政府负责、分级办园、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加大对无证办园和办园中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幼教管理力量,建立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社区设立幼教专干,形成幼教管理网络。
(二)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统筹幼教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议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
一是将幼儿园规划纳入我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居民区人口密度和辐射半径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从而使城区幼儿园布局趋于合理。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教事业。建议财政投资,扩大县直机关幼儿园办学规模,在城区筹建第二所县直幼儿园,使公办幼儿园切实起到全县幼儿教育的龙头示范作用,乡镇要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创建和常年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起到骨干、示范性幼儿园作用。
三是进一步优化整合教学资源,切实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各乡镇要抓住当前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契机,按照各乡镇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创建中心幼儿园。建议各乡镇充分利用中学闲置校舍,把小学六年级学生转移到中学,腾出小学校舍创办中心幼儿园。目前全县闲置的教学点有104个,可推行联村办园的思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教学点办园,这样既解决农村幼儿入托难的问题,又减少了幼儿接送车的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幼儿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建议政府给予民办幼儿园政策支持,增加幼儿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引导硬件设施好、办学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兼并条件较差、规模较小的幼儿园,对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民办幼儿园(如昌明乡新民村的新星幼儿园),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支持其做大做强,优胜劣汰、特色发展、整体推进,使我县幼教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三)依法保障师资待遇,保障幼儿教育蓬勃发展。建议公办幼儿园实行通过考试选拔、竞争上岗,对从事幼教一线多年的教师给予转正或职称评定等相应待遇;按幼儿园入园人数和班额限制,逐年增加公办幼儿教师编制以达到《纲要》两教一保的要求;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聘任和录用尽量在教育部门注册合格的教师中选用,逐步解决聘用教师良莠不齐问题;定期进行有效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支持与监督,使公办、民办幼儿教育沿着合法、科学、规范的轨道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教师资队伍素质。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及配套规章,做好幼儿教师的资格过渡及认定工作。切实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二是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评优、晋级、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幼儿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水平。尤其是对民办幼儿园的教师,要研究制定保证他们的工资和待遇的实施办法,如监督民办幼儿园聘任教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在职教师的业务培训。对尚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应采取措施限期使其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具备教师资格的应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要有计划地逐步使大专以上学历占一定比例。
幼儿园管理的意见4
一、幼儿园应当严格遵照执行《xx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作出补充。
二、安全保卫方面。
1. 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应健全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传达室应设有值班电话、时钟,并友值班记录。健全园外工作人员入园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和园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园内。
2. 严格遵守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情发生。
3. 保证园(班)房屋、场地、房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4. 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及上下楼梯的安全。在显著位置粘贴通行标识。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对过期消防器材应及时予以更换。
5. 园内及班级应保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安全、有序,无杂务。使用的洗涤用品、消毒液、灭火剂等危险物品,须妥善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 工作人员下班要检查门窗、水、炉火、切断电源,作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三、饮食卫生及卫生保健方面。
1. 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法规和有关制度,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签字备案。
2. 食堂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严格遭受卫生操作规范,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食堂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
3. 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四十八小时留样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4.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5.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6.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专人负责对幼儿餐具、用具、被褥、玩具、图书、活动场所、食堂等定期消毒。
7. 稀粥、采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8.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幼儿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与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午报告。有条件的,应设立卫生保健室。
9. 幼儿入托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组织幼儿和教职工定期体检,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入园前要经过医生的全面检查。凡发现教职工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含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精神病等必须立即离岗。
10. 药品应严格管理,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11.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四、 幼儿接送方面。
1. 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园必须与家长签定接送幼儿协议,严格履行幼儿接送手续,严防幼儿走失。
2. 幼儿园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幼儿的,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幼儿专用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接送幼儿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证分周期没有计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3. 家长进园时必须向门卫出示接送卡,到班级后将接送卡交给老师后,方可将幼儿接回家。家长不能独自让幼儿进园内玩耍。
4. 幼儿原则上由父母亲亲自接送。如果托他人接送必须事先与班级老师联系,委托人凭书面依据接送卡以及有效证件接幼儿。
五、 活动安全方面
1. 幼儿园必须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室内外活动及游戏必须提前备有应急防护措施。
2.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保教人员应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等,配备相应设施。保教人员应严密监护、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3.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
4.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践能力,切忌组织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5. 加强纪律教育、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及防火防水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防护意识。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食堂、开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6.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7.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在口内含食异物或将异物塞放在鼻内或耳内。不让幼儿携带小刀和锋利的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