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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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1
为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加快xx教育现代化建设,落实《xx市教育提质行动计划(20xx—20xx)》,实施“xxx培养工程”。市教育局决定组建4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利用xx教育网络平台开通“xx智慧空间”,建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联系帮扶学校(学科)制度。为了做好“名师工作室”的管理,确保工作室运行的高质高效,特制定xx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充分发挥我市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等名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既有利于名教师不断完善和发展,又有利于促进骨干教师培养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智慧型教师队伍,形成具有xx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新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二、工作室的建立办法
1、聘请我市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精准教学优秀教师为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确定人选名单,经所在单位和个人同意后批准设立该教师的名师工作室,并授予xx名教师工作室牌匾,由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提供日常办公场所。
2、工作室的研修学员由主体学员和网络学员组成,主体学员原则上推荐已经获得市级教坛新秀以上的教师参加,网络学员原则上推荐已经获得市级教坛新苗以上的教师参加,学员年龄总体控制在40岁以下。
3、主体学员人数每个工作室控制在10人以内,面向全市通过双向选择录取,由个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再由主持人提议、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方式确定,各县(市、区)和各市直学校可向每个工作室推荐1名主体学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也可以直接推荐合适的主体学员。
4、网络学员面向全市对应学科教师通过xx教育网络平台提出申请,由工作室主持人自主录取,学前教育、义教教育段网络学员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其中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40%。高中段网络学员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其中薄弱学科学校教师不少于40%。(网络成员自主注册,可以评选优秀网络积极成员)。
5、市教育局将利用xx教育网络平台开通“xx智慧空间”,为40个名师工作室建立网络学习空间,每个工作室的网络学习空间设立“名师课堂、名师讲堂、名师论坛、师徒互动、研修直播”等栏目,将名师工作室的研修活动、名师的精品课堂和教学经验全部呈现在该空间,让名师与普通教师能够在空间进行教学研讨、答疑解惑。
6、市名师工作室培养研修周期以3年为一轮,从20xx年开始实施。
三、工作室的保障机制
1、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行政管理,将40个名师工作室建设作为“xx市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项目组织实施,统筹项目管理,监督项目实施,组织绩效考核。
2、名师工作室的研修活动经费纳入市教育局年初预算,每个工作室每年预算万元。项目经费拨付到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由主持人用于工作室的项目实施,由所在单位审批,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购买书籍资料、组织集中研修活动、邀请专家讲课、主持人外出培训的费用等。
3、名师工作室项目由xx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制定名师工作室名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要做好研修业务指导和教务管理,为工作室主体学员参加市教研院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提供更多参评机会、为工作室提供集中研修活动书面通知、为主持人和学员提供面向全市的大型教学研讨活动提供公开课和学术讲座证明。
4、每个工作室选定两所学校为研修基地学校,其中一所学校必须是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帮扶的学校(高中薄弱学科的学校),研修基地学校每年要预算一定的教师培训经费用于名师工作室在本校开展的研修活动,研修基地学校要积极支持配合,为研修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5、学员参加工作室集中研修活动的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学校报销。
四、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先进教育理念,调查研究我市教育教学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xx教育及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引领学员提高师德修养、教科研水平,带一支队伍、抓一批项目、出一批成果,为提高我市的教育教学质量贡献力量。
3、根据学科特点和主持人自身条件,制定本工作室具体的三年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方式、时间安排、预期成果、保障措施等),方案应具有可行性,易于操作和检验。
4、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工作室每学期组织两次集中教学研讨活动,每年举办一次面向全市开放的成果展示活动,主持人对所指导的主体学员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节、开展学术指导讲座不少于3次。
5、开展远程教育培训,通过“xx智慧空间”,与全市广大教师互动探讨,更好地发挥辐射作用。每个工作室每年上传名师课堂不少于10节,组织名师论坛不少于2场,网络研修直播不少于2次。每个名师工作室每月至少开展1次网络名师讲堂、师徒互动活动。
6、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围绕高中优质资源建设、教学重点与难点突破、命题与说题、说课与备课、课题研究等主题开展名师工作室活动,立足于提高学科高考与选考的竞争力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建设学科资源库(含微课、试题、学科知识拓展类资源等)。
7、培养周期内(三年)指导主体学员各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通过市级鉴定、完成1篇有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并通过市级鉴定、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
8、工作室学员必须听取主持人指导,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接受主持人教师评估,按时向主持人汇报工作,每年度作出书面总结;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出经验,出成果。
五、工作室的绩效考核
1、按照《xx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细则》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上传网络平台“xx智慧空间”的教育资源质量和数量、师徒网络教学研讨互动质量和数量、集中研修活动的质量和数量、工作室主持人及主体学员课题研究和教学成果、工作室主持人及主体学员个人成长绩效等。初中和普通高中主要考核学员的教学业绩发展、常规研修过程的记录、科研成果、学员各项竞赛成果等。
2、名师工作室主体学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考核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对考核优秀的学员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经由市教育局审核后,取消名教师工作室主体学员资格,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3、根据工作室考核结果,市教育局将对工作实绩显著的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主体学员、网络学员给予表彰。
六、其他
1、本办法另附《xx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细则》《xx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申请表》和《xx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研修人员申报表》。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xx市教育局和xx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关于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2
为了加强我县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实现xx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xx教政〔20x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设立名师工作室的通知》(xx教政〔20xx〕xx号)和《xx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xx教人〔20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建立
1、工作室主持人申报。申报设立工作室的对象必须是省特级教师、正高职称教师、市县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市县“三名”、市“三坛”以及教学、学术水平在市县有影响力的名优教师(含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
2、工作室设立程序。主持人申报、学区学校推荐、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县名师办”)组织专家通过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审核,通过的主持人报请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开班。
3、各工作室承担7-15名学员的培养任务,同校教师不超过三分之一,必须有农村薄弱学校教师,提倡面向边远山区学校招收学员。
二、聘请导师
每个工作室另聘请2-3名导师,要求所聘导师具备省特级教师、正高职称教师、市县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市县“三名”、市“三坛”资质以及教学、学术水平在市县有影响力的名优教师,或县级以上教科研机构专业人员。导师可以在本县范围内聘请,也可跨地区聘请。
三、招收学员
1、申报名校长工作室学员,必须是省市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的校级领导,或校长工作特别优秀的,或有培养潜力的校级后备干部。申报对象还必须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与潜质,有引领教师队伍发展的能力。
2、申报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学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单项荣誉;课堂教学获得学区级及以上奖励;课题、案例、论文以及各项教学基本功获得学区级及以上奖项。
3、申报名班主任工作室学员,须符合名师工作室学员条件,或所带班级曾获得县(市、区)级先进班(团、队)集体荣誉的班主任,班主任工作领域获得学区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师可破格申报。
4、申报原则上要与任教学科对应,可由学校推荐,也可自荐(须经单位同意),经工作室主持人选拔,县名师办审核,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布。对经批准的学员,所在学校要给予工作安排、学习时间、差旅经费等保障。
5、招收的学员应该是积极上进,并在业务上具有发展潜力,将来能够进一步成长为县第一、二层次及市第一、二、三层次骨干教师的优秀教师。学员应该认真完成所在学校的各项工作,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师德、教育教学以及研究方面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6、学员招收的程序是:本人申报、学校推荐、工作室主持人选拔、县名师办审核、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活动开展
1、各工作室都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报县名师办备案。
2、各学员必须制定自己在2年培养期内专业发展规划,并按工作室要求在“县名师建设服务网-工作室管理”系统上完成作业和各项学习、研修任务。
3、各工作室每学期至少独立举办3次活动,每次不少于半天,作好活动前策划,包括活动通知发布在“xx名师建设网名师办函”栏目,活动报道发布在“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名师资讯”栏目,否则在工作室结业考核时,不计入活动次数。
4、各工作室每学期遴选出3位优秀学员,且必须在工作室独立研修活动中执教公开课,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县名师办审核并颁发县级开课证书,其他情况不得以“工作室”名义颁发相关证书。
5、各工作室要建立学员考勤制度,每学期有2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研修活动或请假3次及以上者,报县名师办核准并取消学员资格,以后不得再次申报各级名师工作室学员。
6、各工作室要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课堂教学实践及其研究上;学员应在学校、县、市开设公开课,每学期不少于1次,2年培养期内不少于4次。主持人听成员的课不少于20节,成员间相互听课不少于10节(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和学员不作要求,各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和学员听班会课分别不少于10节和5节)。
7、各工作室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定期请专家举办讲座,围绕“前沿理念、教学创新、教育写作、信息素养、实践演练”作为研修的重要路径;学员每学年参加不少于40课时的各类培训,其中一次是县级以上的专家培训讲座;每个工作室在2年周期内应该设立一个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县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承担各自的任务,进行扎扎实实的研究。
8、各工作室要建设好本工作室相关宣传渠道,联系好县名师办的“玉苍名师”公众号,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强工作室活动室宣传工作,每学期不少于3篇通讯报道。
9、县名师办每学期根据全县学校需求集中开展一次“携手乡村·教研共富”的工作室联合送教下乡活动,对应工作室主持人对送教内容的'质量预先把关,送教的课例或者讲座内容要发送“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共享。
五、经费安排
经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设立的各类工作室,县教育局将统一划拨给每个工作室每学年活动经费万元的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工作室的日常开支,包括外聘专家讲课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工作室经费专款专用,由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管理。
六、管理办法
1、严格过程管理。县名师办对各工作室开展及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要督查各学员参加培训的出勤情况、守纪情况、本校表现情况、参与交流情况、承担科研课题情况、示范引领情况、所获成果情况等。
2、积极搭建平台。县名师办要加强对各工作室主持人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并积极搭建各类平台,让学员有机会参与各类交流、沟通、竞技等活动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展示。同时,在合适时机将学员的相关成果集中展示。学员所在学校要支持工作室各项活动,并创造条件协助做好学员的素质提升工作,促进本校骨干教师快速成长。
3、实现预期目标。各工作室主持人要认真履职,根据工作室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按期完成骨干教师培养任务。县名师办将适时聘请专家对名师工作室的预期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各学员和培训机构实现预期目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体现培训的实际成效。
4、规范使用经费。工作室经费用于外聘专家讲课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工作室经费专款专用,由主持人所在学校管理,使用和报销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规定,不得用于主持人的超工作量津贴、讲课费等。对于违规使用的,县名师办将报送县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