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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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一篇】
一、及时检查平安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平安隐患。
二、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的平安知识培训,增强消防的.平安的意识。
三、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根底的消防的平安知识。
四、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厨房用火的平安管理工作。
六、节假日实行人员值班制度。
七、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二篇】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三篇】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m。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四篇】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五篇】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的平安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的平安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的平安目标化管理。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平安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平安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平安的教育,普及防火平安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平安,履行消防的'平安的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的平安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平安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方案、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平安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平安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的平安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开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平安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平安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平安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平安。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平安。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平安地带。
(四)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以下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消防的平安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奉献者。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奉献的。
6、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奉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分,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六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总务部门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总务部门每季度要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院保卫部门定期组织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演练。针对各单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消防措施,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六)园内各公共场所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楼梯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各单位要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园保卫部门存档。
(七)重点防火单位(食堂、幼儿寝室),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七篇】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儿园安全教育与消防管理【第八篇】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的平安的副园长是消防的平安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的平安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的平安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根底的消防的'平安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播送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的平安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平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