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具体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党中央决定,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中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坚持对标看齐、把准正确方向,坚持深学细悟、推动入脑入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改结合,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射洪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工作安排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抓好学习研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级领导班子举办不少于3天的读书班,在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的基础上,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提出改进举措。县级领导班子读书班举办专题辅导时需组织本地其他领导干部同步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学习《条例》为主题,采取交流研讨、宣传阐释、案例教学、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七一”前后,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生动的案例讲认识、谈体会、提措施,讲清楚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讲清楚怎样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怎样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
(二)抓严警示教育。聚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戒惧、存敬畏、守底线。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充分运用X廉洁文化教育资源,结合流动微廉警示教育站等载体,因地制宜开展“三个一”活动(结合实际编印一批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七一”前就近参观一次法纪教育基地,集中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效果,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突出抓好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引导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抓实培训解读。聚焦学深悟透,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聚焦学习贯彻《条例》在基本培训班次中安排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并作为党员干部培训考核合格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媒体及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发布的解读文章和网络课程,帮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用好X等全媒体传播矩阵,运用X等载体,推出视频讲座、情景课堂等,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检视本地本部门(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抓好整改落实、限期对账销号,用党纪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结合2024年度县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组织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宣传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扛牢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采取党委(党组)会等形式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专人推动相关工作。基层党支部要采取“三会一课”等形式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分线负责、兜底把关,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来、扎实做出来,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基层党委采取工作提醒、定期调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
(二)注重方式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认真抓好组织关系排查和转接,依托驻外机构和流动党员党组织,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协作配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员,要发挥园区党组织和平台企业、物流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用好党群服务阵地,采取小型分散、灵活简便的方式组织学习《条例》。对企业员工党员因地制宜开展送学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对年老体弱党员,根据其身体、居住等实际,可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统筹用好各级媒体和宣传教育平台,深入宣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反映党纪学习教育进展和成效,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宣传部门要强化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和审核审批,规范户外宣传栏、标语等内容,充分整合网信、公安等力量,健全舆情快速发现和处置机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预判和监测管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同巩固拓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同建设X等相结合,同推动X试点相结合,同推动本地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相结合,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推动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坚决防止相互割裂、出现“两张皮”,确保两手抓、两促进。
(五)力戒形式主义。坚持真学实干,不做表面文章、不唱高调、不搞花样翻新,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上级党组织加强政治把关和政策指导,严格落实“自选动作”前置审核机制。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提硬性要求,严格控制网络平台载体痕迹管理,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报资料。对党纪学习教育中搞形式主义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