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具体实施方案 高校
关于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高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强化党规党纪学习,守牢廉政底线至关重要。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的认知水平和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建设“清廉科院”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参加对象
全院党员、干部。
三、工作安排
全院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积极动员部署。学院党委、各二级党组织通过党委(党组织)会议等方式,全面安排部署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学院各级党组织启动部署工作原则上在4月15日前完成。学院党委、各二级党组织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
(二)举办专题读书班。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举办为期5天的院系(部)两级读书班,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开展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交流,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各党总支)
(三)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院系(部)两级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湖北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级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等有关会议、文件、答复精神。(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
(四)开展专题辅导。聚焦党规党纪和党员遵规守纪,邀请院内外专家、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讲座。(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五)讲授专题党课。全院各级党组织围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讲纪律党课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班子成员(中共党员)在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讲,基层党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讲,做到全覆盖。(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
(六)开展大会交流。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心得交流会,院领导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青年干部代表作大会交流。(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
(七)加强警示教育。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八)开展谈话提醒、座谈教育。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提醒。举办领导干部及其配偶或成年子女参加的家属廉政座谈会,筑牢家庭廉洁防线。聚焦新提拔、新入职、新入党的年轻干部,举办纪律教育短训班。聚焦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重要岗位干部,开展针对性纪律教育,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各党总支)
(九)协同联动开展纪律教育。组织人事处在民主推荐、考察、任职谈话等环节加强纪律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宣传部将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全院学习宣讲矩阵,在校园网理论学习板块中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督促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党校将《条例》学习作为教育培训“必修课”。纪委办、监察处适时组织开展《条例》学习专题测试。(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党校,党委宣传部,纪委办、监察处)
(十)开展廉政主题宣传活动。坚持清廉建设与共同缔造有机结合,将廉洁文化因素深度融入“清廉科院”建设,宣传推广“一院一品”廉洁文化品牌。持续打造“纪法小课堂”“廉洁情景剧”等科院廉政宣教品牌。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及网上展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广播。制作微视频、短音频等纪律宣传产品,营造浓厚的纪律教育氛围。(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
(十一)开展鼓励担当作为宣传活动。加强宣传策划,聚焦严管厚爱主题,加强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经验做法的宣传。集中宣传一批政治坚定、敢于担当、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的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凝聚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
(十二)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导本单位基层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条例》,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
(十三)抓实检视整改。2024年度院领导、中层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事关全局的大事,是全院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全院党纪学习教育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组织人事处会同纪委办、监察处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
(二)加强督促指导。学院党委加强对各二级党组织的督导检查,将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基层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
(三)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学院及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各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学院各类新闻宣传平台和新媒体作用,在校园网开设主题教育专栏,及时反映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正面引导网上舆论,为党纪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