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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样例【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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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一篇】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要求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为:副校长(科级)、工会主席(科级)、教务主任(副科级)、德育主任(副科级)、团委书记(副科级)。其中xx年7月1日之后任职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参与本次竞聘。无职级和学校内设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学校符合竞聘条件的岗位:

1、安全副校长1人(正科级)。

2、教学副校长1人(正科级);

3、德育副校长1人(正科级);

4、工会主席1人(正科级);

5、德育处主任1人(副科级);

6、教务处主任1人(副科级);

7、团委书记1人(副科级)。

(一)报名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政治坚定,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首次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当在40岁以下;首次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

5.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教师四年以上。

6.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需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任职资格,竞聘教学副校长需具有中教高级任职资格,竞聘德育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必须是党员。

7.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1、制定竞聘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2、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方案;

3、确定候选人。

(1)教职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

(2)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竞聘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3)市教育局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参加竞聘的候选人。

4、组织竞聘。

被确定为各岗位的竞聘候选人,撰写竞聘报告,提出个人对该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述职。

5、民主测评。

对竞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信任度测评达到70%以上者,可以作为岗位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在民主测评中,学校校长和书记的测评票各占测评结果总数的10%。

6、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7、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确定岗位人选。

8、任前公示。

9、任命及任职。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市教育局及学校办理任命及任职手续。

若报名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之比低于2: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以取消该岗位的竞聘,改为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聘用,组织选拔的程序为:

组织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率达到60%以上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率达到50%以上但不足60%的,须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的,可以确定为考察对象;推荐率不足50%,但相对较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二次推荐,若没有超过60%的,终止考察工作。

2.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3.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

4.任前公示。

5.办理任职手续。

六、竞聘其他事项。

1、为加强学校党政工作的协调,完善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校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1名副校长或工会主席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2、无职级和学校自设岗位的竞聘工作同时进行,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者,由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并将岗位人选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七、公开竞聘工作时间安排。

1、制定竞聘实施方案。

2、竞聘方案公布及宣传动员。

xx年5月7日,下发实施方案,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

3、个人报名及群众推荐。

4、资质审核。

xx年5月12日,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5、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

xx年5月13日,校长、书记共同向市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

6、市教育局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

7、组织竞聘及信任度测评。

xx年5月18日至24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信任度测评。

8、市教育局考察、公示、批复。

市教育局对上报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批复。

9、学校聘任。

由学校按程序履行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梅xx。

成员:曹xx。

九、特别说明。

报名时间截止到xx年5月11日(周一)下午19:00之前。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二篇】

上报批复前在xx公司内对拟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

1、在开xx公司公开栏上发布公告。

2、公示主要内容包括:拟任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聘任职务。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由公司班子会同有关部室进行查实。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三篇】

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201412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

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

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

五、方法程序。

(一)岗位设置。

总务处副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

(二)竞聘程序。

组长:俞晴。

副组长:王海清。

组员:高琦吕琦吴雷勇李鑫。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长:王海清。

组员:尹红岩徐益萍鲍佩华吴淑萍。

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

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6月27日下午.

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6月30日.

4.竞争上岗面试—;—;7月4日下午。

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

6.任前公示.

(三)竞聘方式。

1.竞岗演讲:所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5—;10分钟.

2.问题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时间5分钟.

(四)聘任。

根据面试结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组织宣传科备案,学校正式下发聘任文件.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竞争上岗.鼓励中层干部在区内跨校(园)际交流.

(五)待遇。

1.聘期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2.已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给予解聘.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四篇】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任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学校,勤奋工作,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学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三、聘任资格。

聘任干部应具备资格如下:

1.身体健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要求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一般应具备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5.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一般应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如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延长任职年限的,须报县教育局研究同意。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后,各单位须按规定安排工作量,列入日常考勤管理,正常上班。擅自离岗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

6.交流聘任的,应当是同级别的中层干部。提拔聘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提拔聘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可破格提拔聘任。

提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聘任。越级提拔聘任的,应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干部职数配备**县学校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标准。

五、聘期和交流制度。

(一)实行聘期和交流制度。聘期三年,聘期满后所任职务自然免去。对聘任期满的中层干部须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聘任工作。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担任中层干部满6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连续任职满9年的应进行交流轮岗。

(二)对有培养潜力的干部应进行多岗位锻炼,促进其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中层干部,一般应给予降职聘任或解聘,对当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要实行交流。

(三)要求实行干部校际交流或校内交流轮岗的,须向县教育局提出交流方案,由县教育局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干部交流聘任工作。

(四)交流机制。年龄将达男55周岁、女52周岁且不满一个聘期(任期)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再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均符合轮岗条件的,先交流轮岗正职,待条件成熟时,再交流轮岗副职。情况特殊一时不能交流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可暂不轮岗。

六、干部聘任范围聘任方式分为不竞岗聘任、竞岗聘任和直接聘任等三种,具体如下: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不竞岗聘任:

1.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2.聘任期满,工作胜任的现职中层干部。

3.机构调整或重组,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和分流。

4.前期推荐人选较集中或明确的。

5.其它需要实行不竞岗聘任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直接聘任:

1.局党委研究推荐的中层干部建议对象。

2.校长调整后,新任校长对现职中层干部在现聘期内的续聘。

3.其它需要实行直接聘任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实行竞岗聘任:

1.前期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较多无法确定的。

2.现任中层干部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的。

3.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实行竞岗聘任的。

竞岗聘任对象一般限于本校,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在全县或学区范围内公开报名竞聘。原则上每个职务或职数应有两个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

七、干部审核制度。

(一)职数审核。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配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填报《**县学校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二)人选审核。学校在经审核同意的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的范围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性或非竞争性聘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竞岗方案或非竞岗方案)。如果是竞岗方案,则要将竞岗方案报批。如果非竞岗方案,则要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组织提名或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填报《**县学校中层干部人选审核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或属交流轮岗的干部变动不需报职数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启动推荐、考察、公示和任免等干部任用程序。未经书面审核同意,擅自启动干部提任交流或推荐考察的,其相关聘任不予承认,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聘任工作流程。

(一)不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学校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并公布具体职务。

2.民主和谈话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的形式产生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民主推荐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提名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民主推荐票数或谈话推荐人数较低的,暂缓提拔聘任流程。

3.述职和测评。参加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必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凡不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的对象,作自动放弃论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对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任对象所在教研组或有工作来往的教职工代表。谈话赞成推荐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6.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7.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自荐须填报申请表。

3.资格审查。由学校领导班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干部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

4.演讲。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演讲(学校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对该岗位职务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演讲一般应设定统一时间,设定评委5-7人,并组织评委打分。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较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6.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评委量分、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由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7.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9.拟聘公示。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直接聘任程序。

1.会议通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校长向全体教师作关于直接聘任中层干部的通报。

2.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九、退出机制。

(一)考核。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履职考核,二次期末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二)解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聘任期满,未被续聘的;

2.聘任期内,工作不胜任、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解聘现职的。

十、纪律与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估计和把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减少或违反程序,不允许搞“;一言堂”;。

2.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向政工科上报聘任方案、工作进展及结果。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专业、资历等因素。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原中层干部岗位待遇,要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5.局政工科要加强对聘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产生的拟任人选和任用的中层干部,或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上岗任职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无效,按程序取消相关任命,并追究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五篇】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县先后出台了《**县股级干部任用工作预审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及预审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把好“四关”,推动股级干部选任工作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股级干部队伍选准用好、管好管活。

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职数“清”

为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公平公正,**县从严格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请示入手,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调整任用股级干部前,要提前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汇报,并提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及编制、职数使用情况等材料,切实做到请示内容清楚、事实叙述清楚、职数情况清楚,选拔依据清楚。突出把关作用,由县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对股级领导核定职数、实际配备、拟任人员资格条件等进行提前审核把关,有效防止突击提拔干部、临时动议决定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行为。

二是严把材料预审关,确保程序“足”

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办件材料是体现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的重要材料。**县委组织部通过罗列材料清单、规范材料样式等办法,对各单位股级干部的推荐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材料、考察材料、廉政计生证明等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预审,以材料印证程序,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现全程纪实,提升规范化水平。2017年以来,全县已共对10多个单位共40多人次的股级干部选任材料进行了预审,无一例违规现象。

三是严把任职讨论关,确保决策“明”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会议暂行规定》,**县委组织部通过派员列席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工作会议,对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会议讨论时是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选拔任用人选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程序及会议表决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四是严把专项检查关,确保风气“正”

在全程纪实的基础上,注重加强选任后跟踪督查,由县委组织部抽调干部、干部监督等业务科室人员成立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标准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查核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真正预防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六篇】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xx县通过出台办法、完善台帐、制定流程和严明纪律等有效举措,强化干部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管理,全面提高了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水平。

出台管理办法,做到“有规可依”。

下发了《xx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采取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督和管理同步到位的方式,明细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职数配置、选任程序与办法,明确了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权限,使股级干部的选任更加灵活,监督更加有力,管理更加到位。

建立动态台帐,做到“有帐可查”。

根据机构改革后最新的“三定方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69个县直单位、24个乡镇(街道)股级机构和股级干部的身份、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岗位编制、职数等进行了全面摸底和对照核实,建立全县股级机构和股级干部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个别单位在股级干部任用上乱设岗位、超配职数、用而不备、备少用多、程序不严等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主动要求其进行整改,通过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为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提供“源头活水”。

制定操作流程,做到“有图可循”。

根据管理办法,统一和规范了股级干部选任工作程序,细化了备案审查有关材料,辅助设计了一些材料“模板”,梳理制定了简明、清晰、便捷、易懂的《xx县股级干部选任操作流程图》,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下发,让各单位在选任股级干部时按图操作,逐步实施,做到在程序上“不节省、不颠倒、不变通”,切实以严格的程序、规范的操作、严谨的材料,推动从严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的要求落实落地,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流程到内容都体现出规范要求。

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有纪可守”。

严格要求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在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按文件操作、按条件选拔、按职数配备、按程序办事。凡没有按规定履行任职备案手续的股级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一律不承认其任职资格。对违反规定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一经发现,撤销任职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七篇】

20xx年以来,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根据《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xx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银川市民政局行政编制19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局属基层事业单位10个,核定事业编制126名。银川市双拥办、银川市老龄办为挂靠民政局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银川市双拥办核定编制4名,银川市老龄办核定编制4名。机关7名正科级干部是20xx年通过竞争上岗的,基层单位6名正科(银川市军休所副处级单位组织任命、低保中心未参与竞聘)、12名副科级干部都是20xx年通过竞聘上岗的。20xx年,根据银川市救助站和银川市福彩中心工作需要,局党委通过公开竞聘方式在局系统选拔3名科级以下干部,其中救助站站长1人,救助站副站长1人,福彩中心副主任1人。报市委组织部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任用福彩中心主任1名。局系统无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制定方案,强化监督。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并向机关各处室和各基层单位下发《关于公开选拔聘任银川市救助站站长的通知》,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成立局公开选拔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局纪委、监察室全程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规范程序,严格纪律。按照《条例》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执行空岗预告、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竞聘演讲、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党委决定等工作程序,为了提高用人的透明度和发现人才的主动性,我局进行了大胆创新,一是在选拔程序中增加了领导推荐和群众推荐环节,即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普通干部都可以结合岗位实际向局党委推荐可以胜任各岗位的合适人选。二是对群众推荐票数比较集中的3名同志又进行了二轮、三轮推荐,做到优中选优。三是对最后被确定为银川市救助站站长提名拟任人选采取公开测评。参加公开测评的范围不仅包括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还扩大到工、青、妇负责人和所竞聘单位的普通职工。

(四)加强档案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根据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市民政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抽调专人对全局38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及基层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卷逐页认真审核,目前已完成《干部情况登记表》和干部信息调查核实阶段。

虽然20xx年以来我局选拔任用的干部不多,选拔聘任工作也比较顺利,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也没有出现告状现象,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找差距,求突破,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建立符合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尽快补充缺编人员,培养使用新生力量,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二是加快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在完成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交流后尽快开展其他副科级干部的竞聘上岗工作。三是建立干部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科级以下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快干部档案的审核认定进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重要性【第八篇】

一要有崇高的道德,做理解群众扶危济困的“贴心人”。有道德是做人的根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原则。基层干部也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在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信守家庭美德、坚守个人品德方面做模范,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只有道德修养水平提高了,才能心中装着群众,才能替群众办事,才能做理解群众扶危济困的“贴心人”。目前,居民巷道和楼道清理着手动工是当务之急,作为街道的重点工程之一,首先,身先士卒,增强主动性;其次,加强协调各个部门,推进工作进度;最后,责成相关部门,督促现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要有丰富的知识,做了解群众宣传政策的“知心人”。知识改变命运,知识成就事业。社区干部也要加强学习,珍惜每一次组织部门安排给与我们的学习机会,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基本的法律知识、基层工作经验和了解地方风土人情。利用提供的安静的环境静下心来学习,融入浓厚的学术氛围规规矩矩学习,联系实际踏踏实实、带着要解决的街道发展出路思考一些问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达到“站起来会讲、坐下来会写、蹲下来会听、走下去会干”的“四会”干部,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做了解群众宣传政策的“知心人”。对于计生和民政工作,就是需要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深入居民家中,向他们宣传最新的服务政策等等,让她们切实的感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关心。

三要有担当的责任,做引导群众为民务实的“热心人”。责任就是职责和任务,基层干部的责任就是为民务实。这就要求基层干部要敢于担当,不断树立责任意识“想干事”,强化责任能力“能干事”,规范责任行为“真干事”,坚持责任制度“可干事”,落实责任成果“干成事”。有了责任就能够主动关心群众,关心社会,就能做引导群众为民务实的“热心人”。担当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担当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担当是人性的升华,当一个人虔诚的对待工作和生活时,他必然能承受到担当所带来的力量,只有那些勇于担当的人,才能出色的完成工作,才可能赋予更多的使命。我们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担当,并勇敢的扛起它,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于社会都将是问心无愧的。

四要有严明的纪律,做服务群众清正清廉的“放心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纪律是一切事情成功的前提。社区干部有纪律就是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守法律、严守纪律、恪守自律,时刻牢记:“自由的前提是纪律;没有纪律的自由,是最大的不自由;任何自由的权力,都必须在法律、道德、纪律的范围之内行使”。社区干部有纪律才能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才能做政治清醒、经济清白、作风清明的表率;才能做服务群众清正清廉的“放心人”。勤政廉洁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本分,也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身处基层,要认真贯彻好民主集中制,积极拥护民主决策,切实做到“四不”,即不搞小圈子、不搞一言堂、不搞特殊化和不搞拍脑袋决策。坚决拒绝吃请,慎独、慎微、慎初、慎言、慎行、慎友,通过点点滴滴、日积月累,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崇高的品质,让群众和居民交给我们办的事情更放心。

有道德是前提、有知识是根本、有责任是目标、有纪律是保障。只有坚持“四有”,社区干部才能更好地扎根社区,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贴心人”、“知心人”、“热心人”、“放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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