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防火的具体实施方案【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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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一篇】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xx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委办〔2016〕1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2016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动员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集中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打非治违等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抓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新要求的专题活动。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宣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定。镇安办还将组织宣讲队伍到各村(社区)宣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领导要带头宣讲,深入村(居)和企业,集中宣讲,做到镇、村(居)全覆盖。
每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集中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或设置展板,设立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咨询台,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民安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应急科普知识等。
(2)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3)镇安办成员单位要各自督促各主管行业企业落实至少悬挂一副安全标语,要组织本单位、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悬挂宣传标语。
5.宣传要求。
(1)要精心布置,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多样,负责解答、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凡是有工作制服的必须着制服装。
(2)要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周。
(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天府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
要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组织业务过硬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深入各村(社区)、行业(领域)、企业,积极参与资阳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执法活动,邀请媒体参与报道,曝光被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基层活动。
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在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文艺节目和安全警示教育等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活动,努力把安全法治和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治安的意识。
(五)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要在媒体开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栏目,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拍摄警示教育片。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干部与企业家谈心对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处出事故,全镇受警示”。
(六)开展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突出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1.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企业“五个一”活动。
要督促辖区企业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职工分别年初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和互查,对于兑现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兑现时限和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制度建设。
2.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特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案例,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3.开展一次“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各村(社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向县安办至少报送一个企业职工查找整改隐患的典型案例。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一次致信促安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请职工家属就安全事项向职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企业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要提早谋划“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实现“上下联动”。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同时,注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
(三)媒体互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广播会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统筹协调,强化考核。汇总归纳、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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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二篇】
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我镇今年力争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此,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镇上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一)宣传发动(5月9日――6月30日)。
1、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2、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场、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
4、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7月1日――11月30日)。
1、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2、落实道路交通义务员安全员、街道居委会义务安全员。各村村主任为该村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学校和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
2、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二00四年六月五日。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三篇】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接连发生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地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至5月8日。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组织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2、道路交通方面:交管站牵头镇派出所、交警四中队配合,检查交通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的;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证、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224省道、刘庄矿进矿路、潘谢路、谢夏路、联络路、二路、谢土路、共建大道、矿友大道等出行干道,由镇城建办牵头,沿路各社区、村负责检查是否存在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是否存在危桥;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存在占用路面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等危险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镇派出所消防中队牵头,涉及单位和各社区、村配合负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超市、教会、生产储存类企业、板材加工业、大跨度厂房、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和正常运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人是否在岗等。中心校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中小学校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寄宿生宿舍、食堂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和体育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镇民政办、妇女协会负责对张庄社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点、镇留守儿童之家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娱乐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4、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城镇规划区内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情况;农村农民建房安全管理情况。
5、非煤矿山方面:各社区、村负责检查属地内的砖窑厂、粉矸厂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情况等,同时重点检查各砖窑厂对因烧砖取土形成的坑、塘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配备安全人员、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切实防范溺亡悲剧发生。
6、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方面:成立由镇安全办、镇派出所、工商所、交管站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负责加大对危化品在原料供应、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打击非法制售贩卖行为。
7、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由镇安全办、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负责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使用校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工作和培训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8、特种设备方面:镇安全办牵头,工商、质检单位负责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张庄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由镇安全办牵头,中心校、中心医院、防疫站、畜牧兽医站、各社区、村参与配合负责检查学校、医院、车站、旅馆、饭店、物资交流大会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各中、小学校食堂餐桌餐具的消毒、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力度。时值春末夏初,气温回升较快,大量蚊蝇孳生,加之禽流感疫情发生,对群众生活环境和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各社区、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检查,严厉制止乱丢乱弃垃圾行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要集中送往镇垃圾焚烧站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心医院、防疫站要加强对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对畜禽养殖场要强化消毒,对上市出售的活禽和畜禽产品要加强检疫。
10、燃气方面:工商所负责检查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燃气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的;非法充装倒卖石油液化气的。尤其要加大对个别商贩采用车载气瓶,走村窜户流动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11、用水用电方面:谢桥供电局负责检查公共电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负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电器设备等是否按要求使用。水利站牵头负责对镇域内的沟、桥、涵、闸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除险,对排查出的'险情,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安排专人看守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工商、质检、水利站负责检查镇域内各水厂生产和上市桶装的水质量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
12、两矿采空区住房安全方面:镇地矿办牵头,兰庙、化中、张庄三个社区及路庄村要分别迅速组织人员对采空区群众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已经损毁和可能损毁的房屋按照结构、面积、居住人口情况、损毁程度等分类登记造册,既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有效推进分批安置工作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齐抓共管。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社区、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具体单位企业和责任人,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社区、村检查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单位、社区、村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安全监察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村(社区)要在深入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5月中旬镇将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确保“五・一”期间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让谢桥镇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谢桥镇人民政府。
年4月23日。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及《xx市政府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水源保护区、重点林区、滇池面山等为防范重点,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依法治火、从严护林,力争不发生、力争不成灾、力争不出现人员伤亡,维护林区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
为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取消按林地和有林地面积下达控制指标的管理办法,对林火次数、火灾受害率、林火当日扑灭率实行零指标管理。
(二)林火管理指标。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防火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农林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护林员。对森林防火责任人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2.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专业、季节性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各有林街道办事处组建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
3.根据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洛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雨花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15万元,新城林场最低配套15万元,乌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龙城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督促辖区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按区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投入森林防火经费。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林业职能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及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
5.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特别是在防火重要时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严管特殊人群。认真落实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三项制度,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6.划分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围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阻隔设施,确保重点区域安全。
7.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林火时,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火场挂牌指挥制度,做到扑救山火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快速高效,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8.认真落实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工作,不发生死灰复燃,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各街道办事处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用长远的眼光对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的要求,切实落实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林权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对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做到林区农户100%收到村民小组发放的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层层签定责任状至基层单位或辖区施工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为管辖区域内的有林单位或在林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划定责任区域,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同时要督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在辖区林区内从事开发和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落实农林部门责任制。按照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要责任的要求,实行农林部门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农林局与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防火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护林员。
4.认真落实地块管护责任制。今年继续把落实地块管护责任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细化林业员、护林员管护措施,加大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5.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划片包干、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联系点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督促,帮助联系点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同级指挥部汇报挂钩联系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适时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及时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及对策,确保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消除火险隐患不及时的单位,由区目督办进行目标督查,情节严重的,将提交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林火,都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肇事者、管护者或失职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防火期结束后,区指挥部组织考核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防”和“扑”的关系,真正把预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要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1.对原有防火线进行复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全区原有的防火线进行复修,确保在12月30日前复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根据呈贡新区建设、进入林区施工人员杂多的实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原有的宣传碑进行维修和保养,要求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对重点防火区域实施林下铲除。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或林下载物量超过标准、存在火险隐患的地段实施林下清除,及早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一要抓好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二要抓好专业扑火队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各组建一支应急扑火队,其中:吴家营、洛龙、雨花、乌龙、龙城街道办事处各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新城林场组建一支10人应急扑火队。应急扑火队按照半专业扑火队的标准进行建设,在防火期内集中,统一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扑火队建设。有林社区居民委员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清理余火和火场守侯工作;四要保障护林员待遇,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根据《xx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和区指挥部的要求,自进入防火期起,提高护林员工资。五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林业员、专业扑火队队员。各单位负责培训基层干部、护林员、本级应急扑火队及义务扑火队。
5.严格按照物资储备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各有林街道办事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呈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格按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购置储备扑火物资,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或储备点,对扑火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山火扑救提供有力保障。
(四)疏堵结合,强化预防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疏”和“堵”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在疏的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对批准的野外用火,要落实防范措施,为用火提供服务,做到以理以情疏导。在堵的方面要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依法堵截。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村”的要求,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和教育部门要与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签定“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书,把“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每一所学校。二是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声像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休闲、娱乐的方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轻松进入社区。三是要利用宣传车和宣传材料,在林区、林缘地带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施工单位,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四是继续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利用有线广播,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用火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使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依法用火。要特别重视对农户“一对一”的宣传,在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时,必须按照户主责任书发放签名制度,让农户签收,并对农户进行3-5分钟森林防火知识讲解,增强宣传效果。五是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布标,对原有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标语口号数量不足的,要及时新增,要让宣传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六是要在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七是要组织基层指挥员和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等相关人员观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提高安全扑救及避险自救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城市和农村相结合、单位和学校相结合、长期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区生产、施工作业及特殊用火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制定防范措施,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用火。其中:在林区、林缘、农地等地带进行农事用火的,由农户申报,逐级进行审批,“野外生产用火准烧证”报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对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有林社区居民委会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监督用火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火;林区施工作业用火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用火单位申报,经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停止对野外用火的审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对特殊人群实行严格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有林社区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状。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特殊措施,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4.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督促护林员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责任区无违规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组建的应急扑火队,要发挥在火源管理中的作用,成立巡逻小分队,划分巡逻区域,主动出击,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震慑违规用火者。对巡逻区域内出现的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林区安全。
5.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要针对冬至、元旦、春节、戒严期、清明节等各个森林防火重要时期的'特点,认真分析各个阶段的森林火险形势,制定各阶段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对各个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新增巡山护林人员,加强防范力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对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专人把守,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切实管死火源。
6.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街道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一是严格按月例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定期会议,根据会议汇报交流的情况,及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要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节假日等各个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要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分片监管,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强化火情监测和处置,实现安全、高效扑救。
1.严守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各t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林内动态,加强火情t望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巡山护林人员联系核实,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全力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值班车辆,做到一有情况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3.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各有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火情信息后,必须立即就位。对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森林火情(灾)归口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灾)时,严格按照归口报告制度,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不能越级或多头上报,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进入防火期后,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林单位、t望台每天定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汇报当日火情发生情况。
5.做好火灾扑救及后勤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森林火情(灾)时,要及时组织应急扑火队,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协调组织专业扑火队及驻区部队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制度,明确火场指挥、火案调查、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等各项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扑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明火扑灭、火场清理完毕后,火场移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或林权单位守候,并签定《火场余火守候责任书》。因余火守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死灰复燃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扑救山火的后勤保障由发生山火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区森林公安局和街道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快速侦破,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五篇】
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辉安字〔20xx〕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6月至9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常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
三、检查内容。
(一)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治理烟花炮竹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3、消防: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建筑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5、建筑工地: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手脚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6、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村、各企业、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办。
(三)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全镇各村、各企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19日至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村和各有关单位发动和安排企业开展自查,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自查。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深入检查,全面推进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对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要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镇安监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排查本单位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认真负责,加强反馈。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监办。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和《宜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市森防指办字[]2号)的要求,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今春防火期安全,现将我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认真贯彻落实20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全区对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每年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也是全国重要事件安排时期,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李民副局长任组长,工作人员由防火办、工作站、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制定了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对整个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2、结合党十九大以来的“怕、慢、假、庸、散”作风建设,区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加大宣传、总结经验。就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资金投入、生产性用火的审批手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3、为更好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我区与各镇、场、企事业单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要求报送各自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
1、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宣传中心为森林防火工作发表了一期新闻报道,还结合我区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在玉盘广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日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利用乡镇垃圾清运车开展防火巡回宣传,通过播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发放各类森林防火宣传册,在日常的工作中随时随地宣传森林防火,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500余台次。还结合景区led屏,在相对应的时间点,有侧重点的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3、利用我区森林防火短信平台,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在森林防火的重要节点,以短信的形式,将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要求,及时的传达给乡镇、村的各级领导,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多人次,并将宣传的重点具体到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户和旅游经营单位。
(三)、强化制度队伍建设,充实防火物资,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根据《关于推进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赣林火发〔〕17号)有关要求,全区相关单位在维护好原有扑火器材的基础上,新添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
2、组织专业队伍和基层有实战经验的护林员、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和演练,修订全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大大加强了全区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积极推进专业队营房建设,现已进入规划公示阶段,为全区专业了队标准化建设迈了一大步。
(四)、强化火源管理,加大对擅自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1、严格生产性野外用火的审批程序,并在春节、清明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审批,至今未发生因炼山等生产性野外用火而发生的森林火灾。
2、区森林公安分局坚决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十二字方针,加大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在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圆满完成,达到了良好的效果至今尚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七篇】
第一条为控制乡镇企业火灾事故,减少损失,保护乡镇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包括乡镇企业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及“三来一补”企业在内的所有乡镇企业。
第三条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一名领导分管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五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乡镇企业消防管理的政策及规章,监督企业实施;
(二)参加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
(三)监督检查企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教育工作;
(四)指导企业建立义务或专业消-防-队伍,组织消防训练,提高队伍素质;
(五)监督企业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技术措施;
(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第六条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监督员有权进入企业,检查消防管理工作;查阅有关资料;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有权要求企业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第七条企业厂长(经理)是企业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设置在远离生产、生活区的安全地带;从事使用、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应了解其安全性能、安全操作方法及预防措施。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企业的各种电气设备应由电工负责安装、检修、拆除,电工应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程;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保险装置。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密封式电气设备;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或仓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对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修,保证完好;严禁电气设备和线路超过安全负荷。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设备的管理,做到用火不离人,用火不超量,熄火要彻底;禁区内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库房、货场、生产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的规定;仓库的建筑等级、储存管理、装运管理、电源管理、火源管理、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凡不符合该规定的,必须立即整改。
第十二条企业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企业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违反消防法规、没有消防配套设施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的生产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留足安全通道;生产人员集中的场所,应保持地面平整,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应分别堆放,不得妨碍通行;安全出口、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十七条严禁企业将职工宿舍、生产车间和料品仓库混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凡不符合“三分开”原则的,应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主动提出消除火险隐患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建议;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同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充分发动职工经常进行防火自查。
第二十条对检查出的隐患,企业应及时整改;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采取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限期整改;对特别重大隐患,要逐项建档,紧急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比较集中、发达的地方,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建适合当地需要的专职消-防-队伍;规模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的义务消-防-队伍。
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
第二十三条发生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集体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要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我校严格按照达川教科函[]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五个一”宣传教育工作。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相关批示精神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思想意识,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关爱森林、防范火灾”、“森立防火五个一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落实政府与学校、学校与学生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以对生态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营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成立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制定达川区堡子初级中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学校校长、书记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以副校长、安办主任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以安全员、其他部门及6个班班主任为工作领导组成员,明确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三、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达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及时、准确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进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切实提高师生森林防火意识。
2、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学校将印刷一份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请各班班主任及时将公开信下发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手中,真正实现“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
3、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学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灾危害和预防为主题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少一点火灾”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学生,并通过学生的宣传普及到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4、写1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等为主题,组织学生写1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加深学生对森林防火认识,并影响学生家长。
5、写一条“森林防火”的标语;。
6、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大兴安岭87森林火灾27周年反思日、全国第6个“防灾减灾日”,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主题班会。要求每一名学生必需参加并积极发言。
7、利用升降旗、班队课、集合时间进行宣传。
学校设立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并通过校园led、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班会、板报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让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通过“五个一”具体行动,让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市森林防火活动中来,使学生们成为向家长宣传防火、请家长严禁野外用火的使者,使“小手拉大手,共筑防火墙”意识深入每一个家庭心中,让家长和学生认识到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防火意识。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九篇】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xx〕8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深入彻底地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力争通过本次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面检查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加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突出对消防、化工、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检查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要采取领导一线督查、专家现场诊断、明查暗查结合、实施闭环执法、媒体跟踪曝光等方式,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国土所、新河国土所。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3.烟花爆竹: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4.消防:各有关部门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5.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重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
6.建设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责任部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7.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动检站、兽医站、食品站。
8.特种设备:开展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检验检测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
9.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10.城市燃气: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治理情况,打击违规安装燃气设施、使用燃气、违规供气、违规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的情况。
11.旅游:开展旅游包车和大型娱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有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除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30日前)。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级、应急定制、配置定量、培训定岗、信息定时、奖惩定格的九定制度要求,层层签订大检查责任状,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全覆盖,确保政府、村居、企业和各级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进一步疏通监管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处室,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7月20日前一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9月15日)。
1.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企业自查。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指导标准》,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确定更加全面精准细化的隐患排查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镇安监办,按要求录入本单位网格化监管系统。
二是开展属地排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分工对所辖、所监管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具体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个环节、每个部位,不走过场。要对照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指导标准》,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登记造册,划分隐患等级,明确整治重点、责任人和时间进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同时,还要将检查情况录入本单位网格化监管系统。
三是开展行业排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对最容易出危险、最容易发生事故、感觉最不放心的关键区域、场所、部位的排查,检查情况要及时录入网格化监管系统。
2.加强隐患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且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运用网格化监管手段,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定级,层层签订隐患整治责任状,将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整改、d级抓督办的要求,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管,对存在一般隐患的a级、b级单位,要采取约谈隐患单位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其抓紧整改;对存在较大隐患的c级单位,要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存在重大隐患的d级单位,要实施挂牌督办、全程跟踪监控、一盯到底,或采取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隐患整改完毕需复产的,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及时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督查,指导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全程督查、抽查,并组织互查。镇政府要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督查,定期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行业领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精准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基层风险安全管理,增强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的能力。镇政府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因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不力,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彻底治理的,或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本次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忠实履行职责,周密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好大检查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负责,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一岗双责,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推进工作落实,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等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切实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和整改销号,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逐步实现安全检查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乡镇安全防火的实施方案【第十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