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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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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台州市、市优化政府采购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通过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相关部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台州市卫健委、温岭市卫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以合法采购、规范采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政府、卫健局采购有关要求,学习先进兄弟单位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医院政府采购领域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法律红线。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中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政府采购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守法律红线,百分百做到依法采购。

(三)坚持精简高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和电子卖场,熟悉操作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医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后三年的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弱项等抓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

时间: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重点解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化解风险措施力度不硬、采购流程不够严密等问题;解决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倾向性问题。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联检联查机制建设,更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分线采购任务要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责任履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医院纪检部门将深入分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采购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问责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计划性与科学性。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制度。

货物类:1、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下物品,电子卖场上关联采购计划后直接下单。

2、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上物品,电子卖场上询价采购后关联采购计划再下单。

3、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以上20万以下的,在电子卖场上直接下单。

4、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

服务类: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分散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实行公开招标。

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已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内除外)。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五万以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采取年度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工程施工方,报主管部门备案,五万以上三十万以内的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如果上级对单项采购金额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业务、资产、财务、内部审计和使用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单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二篇】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x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三篇】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xx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四篇】

20**年安全工作重心: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核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2)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3)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6)无重大设备事故;

7)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8)环境污染事故为0;

9)重大交通事故为0;

10)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1、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每月安全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演练: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重点管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每月要进行一次。

3、安全教育: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安全人员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持法定资格证书上岗。

4、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保质保量地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6、员工职业卫生健康: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7、加强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建立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档案。

公司制定并落实此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开展管理提升活动部署,不断深化“两个转变”,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电网和企业科学发展,根据《xx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管理提升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抓好动员学习。

一是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利用简报和网站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活动方案,深刻领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对于提升管理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推进管理创新、实现管理突破、提高企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通过学习理解内涵。通过开展动员学习,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三集五大”改革精神,制度修订和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加深对管理提升活动内涵的理解。明确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创建“两个一流”战略目标,以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两个转变”为主线;明确活动主题,深化“两个转变”、持续提升管理、推动科学发展、创建“两个一流”;明确工作原则,立足自我学习与借鉴学习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从严治企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相结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基础管理,创新管理机制;明确重点任务,提升机制创新、电网规划和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安全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党建和反腐倡廉建设)、优质服务、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二、抓好自我诊断我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管理提升活动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管理诊断。结合深化依法从严治企和强化精益管理,切实找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针对这些短板和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提升措施,截止20xx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抓好落实和管控我们认真对照省公司管理提升活动工作意见和公司《管理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活动过程和细节管控,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管理提升成效的监督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确保管理提升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扎实成效。

四、抓好长效机制的完善。

在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结合管理提升活动成效,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增强管控能力。结合管理实际,抓好长效机制完善和执行,确保管理提升长效机制动态完善、执行有力。

我后勤部建立主要负责人机制,全部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将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一如既往地开展下去。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0〕633号)和《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宣卫规财〔2020〕6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落实政府采购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中全会。

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围绕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策落实、预算管理、执行监督、合同履约、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和问题,严格规范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高效、规范、廉洁。为建设健康宣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按照“谁项目、谁管理、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主体责任,通过宣州区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全面查找纠正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采购主体职责清晰、采购行为规范、监管机制健全、内控管理有效的采购监管长效机制体系,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不断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

(三)职责任务。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专项行动开展的总体方案,负责组织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区专项行动目标完成情况的进行督导和抽查;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行动进行成果评估。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0年9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三年。分自查自纠、集中排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

各单位对2019年以来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情况等;二是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职责、实施部门职责、财务部门职责、监督机构职责等;三是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采购预算的编审、采购计划申报、技术参数制定、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信息发布、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验收和支付、资产和档案管理等。各单位在确保全面自查的前提下,以药品、设备、耗材、工程招标为重点,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式和范围,但要坚决杜绝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2020年12月底前所有单位应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单位主管部门备案。遇到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可随时。

报告。

区卫生健康委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战、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

自2021年开始,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区卫生健康委对所属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后的政府采购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1.严格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力。

2.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应纳入本单位总体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要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必招,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行为。

3.严格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相关程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重大项目招标文件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招标文件不得设立排他性、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和歧视性准入条件。

4.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范围的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采取网上商城采购、协议供货以及定点采购等方式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进口产品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分散采购的程序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做到及时、完整、准确、便民,全流程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内容应按信息公开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要求进行。

6.严格合同履约验收管理。落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

报告。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不得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7.严格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与中标供应商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资金。要强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不得违规支付。

8.严格档案及资产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资料的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采购预算、招投标书、合同、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采购文件要及时归档。严格政府采购的资产管理,对本单位采购或上级部门统一采购分配的设备物资,符合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

9.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建立预警谈话制度,签订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强化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严防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倾向性问题。

10.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从事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强化依法采购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设备添置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与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要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区卫生健康委为将在集中排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行动,通过集中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检验考核各单位专项行动取得成果,检查政策执行的延续性,是否存在敷衍了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整改的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对本部门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区卫生健康委择优在全区推广典型做法,建立长效常态机制,不断探索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陶宗保担任,副组长由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丁光东和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徐志达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行动小组设在委规划信息财务科,具体指导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上传下达,联系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单位的专项行为开展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

方案。

和工作举措,并确定专人作为专项行动联络员,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深刻认识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对卫生健康行业造成危害严重性,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提高认识,坚定思想,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违纪现象发生。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行动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细化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

工作举措。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搞形式主义确保三年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认真部署、大力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部署,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表、任务图,层层落实、层层推进。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区卫生健康委联络员信箱备案。

各单位在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要把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情况形成报告送至区卫生健康委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重大事项须随时报告。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七篇】

20**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x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全面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推进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在全市卫健系统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共同管理的采购监管机制,现根据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总体要求。

第二,明确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人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总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和决策,明确领导、领导和配合部门的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抓落实。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委员会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审批按照石嘴山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2021版)的内容,目录标准内的采购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目录标准外或标准限额以上的采购由委员会相应业务部门提交会议研究同意后审批。

第二,主要任务。

第一,严格建设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措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制度约束力。

(二)严格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与业务紧密结合,逐步提高经济管理能力。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项目、数量、预算资金等内容应与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计划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分解政府采购项目,避免招标。

(3)严格编制采购计划。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结合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科学规划相关采购预算。每年三月底前编制并提交本单位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当年的采购计划申报在11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采购申请。

(4)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开采购、自行采购和小规模零星采购的相关规定,在采购前按照法律法规完成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进口产品论证、非公开招标采购手续审批等程序有关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不得执行。特殊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有关程序购买。

(五)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前应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征求供应商和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设置采购参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供应商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员工等规模条件为资格要求或评估因素,不得设立国务院明确取消或下放给行业协会的资格认证。招标文件严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对于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论证。招标文件禁止设置独特的、有针对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歧视性的准入条件,禁止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严格公开和管理政府采购信息。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信息发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告。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准备。对于未达到公开采购限额、实行自购或零星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备案工作,备案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可靠。

第七,严格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要把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目标,各单位应定义岗位职责。买方、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制定规则,合理确定岗位职责,设置不兼容的岗位分离,建立岗位间制衡机制,有效抵御政府采购风险。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石嘴山市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年采购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单位应当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小组和涉及政府采购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的法律观念。

(八)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预警对话制度,签署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加强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进,防止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倾向。

(九)严格追究责任。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除按规定追究单位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组织实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健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嘴山市二级检查员、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蒋宁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尚荣同志、市卫健委二级研究员石朝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委各部门负责人、委员会直属(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委员会办公室,石朝阳兼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监督、协调和检查。

第二,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足和不足,加强依法采购,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弥补不足,堵塞漏洞,加强弱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体系,形成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采购工作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3)具体时间安排。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0年7-10月)。制定《石嘴山市卫生系统开展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全系统推进三年专项行动,各单位制定具体方案,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问题整改、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账户,限期整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对重点问题举一反三,防止反复检查;要建立整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期成效。

四、巩固升级(2022年全年)。组织对全市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期正常机制,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各单位应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所涉及的采购活动为监管重点。同时,要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行业采购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九篇】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印发《xx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机保局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多点发力稳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

一、基本情况。

5月16日至5月19日,县机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参加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培训,尽快熟悉系统功能模块、业务流程等,确保共建系统上线运行后各项业务顺畅办理,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5月20日,召开职工会,传达市机保局转发《关于社保经办人员侵占追回基金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精神,对通报的要情进行深入剖析,强调风险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要求进一步细化违规基金追回业务经办流程,强化风险管理。

二、主要工作。

(一)数据核查。

1、死亡报备。联合各参保单位,通过节日慰问、退管座谈等方式,随时掌握退休人员健康情况,家属和参保单位通过电话、qq群等渠道报送死亡信息;一旦发现死亡超领,及时联系参保单位予以追回,截至日前,共计追回3人,涉及金额1。41万元。

(二)待遇资格认证。

参保单位核实本年度本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变更情况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通过网厅进行申报,目前已认证3716人。

(三)基金财务管理。

(四)风险防控。

扎实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业务经办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提出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做好风险防控。

(五)警示教育。

集中学习《侵占追回社保基金要情通报》,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案为鉴,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第十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最新10篇】”,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业主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抓手,以贯彻落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为主线,以创建“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为目标,通过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提升”。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自律能力明显提升;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物业服务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提升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线上媒体宣传和线下社会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对《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继续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等形式在市民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线下社会宣传,扩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宣传广度和深度,构建浓厚的物业管理宣传氛围。同时建立物业管理新闻媒体曝光机制,对住宅小区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发动群众参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治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根据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物业管理主体需求,开展物业管理专题培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市级以上行业协会专题培训,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内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

相关部门需加大对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规范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同时总结出一批典型案例,广泛进行宣传,做到查处一批、警示一批的执法宣传效果。

(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能力。

严格按照《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确保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在现售前30日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预售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前,需参照《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资料报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在商品房销售时将上述资料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要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向购房人明示,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收费等情况在售楼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否则不予办理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备案。

严格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承接新建物业检查验收程序,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三)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考核体系,强化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严格落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机制。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3月底前完成各自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市物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推行《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指导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根据《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明确物业服务等级,并以此为依据测算物业收费物业服务价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

根据《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会同镇、街道办、社区对辖区内在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吉市建发〔2020〕12号)要求,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星级评定,形成全县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库,并向社会公开,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依据。

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不断提高全县社区物业工作水平。

(四)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实现物业管理透明化。

按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围绕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信息、业主委员会成员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物业投诉电话、公共性收益等方面,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让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

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2021年6月底前,在每个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广场或主出入口道路两侧设置“物业管理信息公开栏”,面积应当不少于4平方米,造型设计应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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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2021年6月底前,在每个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设立物业管理信息查询台。公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等。将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共有部分清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

(五)规范业主自治行为,提升业主自治能力。

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前,按照《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吉市建字〔2020〕143号)要求归集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解决业主大会成立经费难题(按总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加快建立和运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畅通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渠道,真实、高效表达物业管理意愿。

积极协同社区按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即将换届或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把关定向,依靠业主党员、楼栋长、骨干群众等群体,把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选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和业主委员会主任人选等主要环节,切实把好人选关。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积极协同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会议记录、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提高成员素质。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应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知全体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健全的住宅小区,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程序及时增选或补选,确保业主委员会组织健全。

(六)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物业行业协会并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协助主管部门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开展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完善宣传平台建设,深入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1日-11月30日)。

积极组织开展全县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建立提升工作台账,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邀请市局专家行业协会、实地调研、会议调度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全县本地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不断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巩固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引导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物业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营造社会关注、群众支持、协力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专门组织,抽出精干人员组成督导组,不定期组织暗访巡查、集中督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督办,逐步推行,确保整改提升活动健康、正常开展。

(三)以人为本,确保活动实效。按文件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转变服务态度,让业主真真切切感受到文明优质服务所带来的新气象、新感觉。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按文件要求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服务承诺、考核奖励、惩罚追究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树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和谐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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