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白沙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白沙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白沙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白沙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雷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镇决定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提升我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我镇物流量和车流量较大,交通运输领域大,安全监管压力重。此外,我镇交通运输领域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
聚焦当前影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摸清隐患问题底数、强化执法整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加强对客货运车辆、企业和站场的监管,全面落实全镇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改善我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全面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切实降低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率,实现本质安全。
2020年具体目标:
1、基本掌握全镇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底数,依法清理退出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
2、客运企业变相挂靠、违法分包整治率实现100%。
3、新增重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率达到100%,存量重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率达到90%以上。
4、重要节日节点交通运输领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5、交通运输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摸排掌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问题底数(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深入摸查我镇涉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基本情况,6月15日前完成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摸排,掌握基本底数,并进行初步安全风险评估,综合考量制定整治工作路线图,对整治工作中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问题进行细致评估,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合法、合理、可行、可控。
(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组织交通运输领域企业逐车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积极指导、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并将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备行业主管部门。
(三)组织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与不足。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交通运输市场集中清理整顿
1、巩固变相挂靠整治成果,继续开展以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变相挂靠,渔船、农自用车非法载客等为重点的交通运输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交管所、农业办、农机站等有关部门依职责落实〕。
2、对企业车辆、船舶进行审查,全面掌握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底数,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二)开展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方面,要针对前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排查整治中掌握的问题和线索,有关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执法检查方式,严肃查处一批长期存在严重变相挂靠、违法分包、包而不管、非法载客以及"三超一疲劳"、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交通运输企业(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三)强化路面、水面联合执法
1、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作用,加强对不合规运输车辆、船舶的抽查检查,特别是凌晨2时到5时仍在违法营运的车辆,使用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以及长期脱离监管的船舶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验收不合格的运输车辆、船舶依法不予发证(配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四)重拳打击货运行业乱象
1、强化对客货运车违法超限超载的打击力度,强化货运源头治理,加强治超联合执法和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联动(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严厉打击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的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3、强力打击黑油站非法贩油违法行为,同时注重源头整治,切断"黑油"流向市场通道,妥善处置罚没油品和储罐等设施(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等有关部门落实)。
(五)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
1、推动建立农村工作经费专项支出制度,切实保障"两站两员"建设(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联合保险公司分类推进一级、二级、三级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提高乡镇劝导站覆盖率(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3、加快农村劝导站视频网建设,创新路长远程监控+劝导员流动劝导的劝管勤务机制,实现重点道路和路口可视、可控(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4、探索建立警保合作劝导站"劝导+服务"新模式,增加警保邮合作、车驾管业务、轻微事故快处快赔等服务,多渠道激发劝导站作用(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5、完善农村交通设施,持续推进"平安村口""千灯万带"建设(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6、加强摩托车、面包车、变型拖拉机、低速货车等农村道路交通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客、改装等违法行为(配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六)加强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1、集中排查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以公路桥梁、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施工路段以及农村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公路管理雷州分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加强对重点险要路段的安全防护,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墙、墩)等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安全防护等级(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3、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改造,对国省干线穿越人口较为密集、交通事故较为多发的城镇,参照城区道路的组织渠化、安防设施、照明设施等标准进行改造(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4、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及时组织核实辖区内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情况,开展公路安防工程治理效果评价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示(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七)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加大对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以及泥头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规范化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商船安装救生设备和卫星导航通讯设备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力度,对落实强制安全措施不力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6、对安全级别低、违法违章频次高、安全意识薄弱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公开曝光,挂牌督办整治(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八)完善交通运输企业信用体系管理
1、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松懈、车辆、船舶严重违章屡查不改等问题纳入"黑名单",对经查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惩戒,在主流媒体上进行集中曝光,并将其作为调整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要加强群众监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监督(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九)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1、紧紧围绕城市、农村、港口、码头,在主流传统媒体、主流网络媒体、广场商场、景区景点等领域长期投放交通安全宣传作品,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加大宣教基地建设应用力度,充分发挥阵地教育作用。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七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各行业重点领域宣传覆盖面(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强化案例教育,公开曝光隐患突出的人、车、船、路、企业和典型事故案例。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前及重大突发交通事件后及时发送警示提醒信息(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十)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
1、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互通共享车辆、船舶和驾驶员、船员等基本信息和违法违规信息,定期梳理分析企业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较多的企业,列入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层精准监管(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要建立交通事故资料通报机制和定期磋商机制,共享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等相关数据,对于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核实,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由市安委会统筹,由市道安办具体推动,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二)做好政策宣传。此次排查整治涉及面广、企业多、处置力度严,特别是其中涉及部分企业与承包车主经营权历史问题,存在行业不稳定风险。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政策宣传解释,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让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面、充分认识此次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对提前做好辖区企业情况的摸查研判,畅通信访渠道,加强舆情监控,化解矛盾问题,妥善预防各类突发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