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用4篇)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第一篇】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xx有关xx区xx街道xx一居民楼道内因电动车引发火灾批示指示精神,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xx街道决定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是否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实施了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职责。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需符合xx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二)依法严格整治。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报消防和片警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开展警示性宣传,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逃生自救能力。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0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年底)。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底前)。结合整治情况,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本地整治有效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大力弘扬“生命之上、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举措,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严格督导检查。街道将加强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单位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街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分析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第二篇】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势头,xx街道办事处决定从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结合社区实际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亡人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xx为组长,街道班子成员、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违规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行为。
(二)违规在商铺、写字楼内停放充电行为。
(三)擅自私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行为。
(四)充电设施位置设置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保障措施的问题。
各社区要积极开展好网格化排查工作,做好住宅小区的宣传发动、引导推动、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物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隐患风险,切实杜绝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4月20日开始至20xx年6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5日前)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明确职责任务,在住宅小区、商铺、写字楼内张贴《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摸排整治阶段(20xx年4月26日至5月31日)
各社区应深入开展摸排,对存在未规范安装充电桩、私自接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进行劝导。各社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摸排整治统计表于20xx年5月30日前报送至街道安监站。
(三)集中查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根据摸排情况对拒不整改危害严重的违规行为上报安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街道会同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城管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拆除违规充电设施,切实提升公共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高危部位,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及危害性。同时,要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第三篇】
今年以来,xx街道电动自行车火情频发,起火原因集中在蓄电池故障、使用不合格充电器、违规入室充电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十分恶劣。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杜绝电动车锂电池室内停放、充电,根据街道主要领导要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xx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到20xx年1月底,全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显著下降,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实现电动自行车规范有序停放及充电、严格执行充电设施安装流程、充电使用安全可靠。
(二)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现象,禁止入室停放、充电。
(三)推动电动自行车公益安检“进万家”、“电车专家”活动,提高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意识。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即日起至10月18日,以社区为单位,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雨棚、消防设施安装情况,及时填报《xx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雨棚、消防设施安装情况台账》。
(二)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要督促综合网格员加强对辖区各类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出租屋、三小场所等场所楼道及入室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管理中心要督促物业管理处加强对花园小区内各类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要求物业管理处要采取智能技术手段,安装禁止入楼入电梯的电子设备,防止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入户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和锂电池在楼道内及入户停放、充电,对拒不配合的报派出所、xx消防救援所处置,对缺失提醒警示贴的要及时补充;及时填报《xx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三)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消防救援所、应急管理办要对相关部门、社区上报的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情况加强执法,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处罚。各相关部门要推进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进行联合惩戒。
(四)各行业部门、各社区要积极督促并指导社会单位注册并上线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每月在“粤商通”平台进行消防安全大承诺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报备。要积极在工作群下发的转发安检短信至小区物业群、张贴海报、引导居民线上自检,鼓励居民通过“电车专家”小程序进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检和预约上门安检,从源头排查隐患,提高群众自查自检参与度,并做好电动自行车公益安检宣传统计以及“电车专家”小程序安装数据统计,引导用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杜绝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改装等行为,提高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减少和遏制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制定xx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标准。应急管理办要尽快梳理20xx年度《xx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印发《xx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标准》,规范xx街道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管理,整治不合规的充电桩,杜绝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火情。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8日前)。各社区、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督导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1月30日)。各社区、各行业部门根据方案部署开展整治行动,做好台账记录,及时报送。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5日)。各社区、各行业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办提交行动总结报告,由街道消安委办汇总总结报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统筹组织抽查核实,检验各相关部门工作成效,抽查结果列入年度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小火成灾”“小火亡人”事故多发频发,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工作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工作站要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工作站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开展不彻底的社区,街道消安委办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于指定日期报送至街道消安委办公室;请各社区、各部门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并于指定日期前报送工作总结。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第四篇】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句消委办〔20xx〕4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在建筑内违规停放或充电的行为,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疏堵并举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现象大幅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年内,街道新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不少于15套,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下降30%。
二、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根据《江苏省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安委会《加强全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句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如下:
1.明确整治责任分工。各社区、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综合整治,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沿街门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综合整治工作。
2.严格排查整治要求。各社区、部门要根据整治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属地系统单位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整改闭环,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社区要发动社区工作者、基层网格员以及物业服务人员等基层监管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对居民住宅小区、群租房和沿街门面房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开展“滚动式”清查。
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由物管办负责调度物业服务企业,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社区要明确落实基层网格员、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责任。要逐一摸清每一栋居民住宅楼内电动自行车数量和使用人信息,建立底册清单并适时更新。管理单位和责任人要每日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集中清查,建立清查工作日志(附件2),注明清查楼栋、搬移车辆的数量、特征等具体明细。
集中清查中,要及时搬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搬移前要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备搬移原因、理由和依据,搬移后要通过电话信息、张贴公告提示车主车辆被搬移时间及原因、搬移至何处以及如何取车等处理内容,畅通车主寻车渠道。
3.加强违停安全教育。各社区、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违停处罚流程,使车主真正认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引导其自觉按照规定有序无害停放,切实增强车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年内,全街道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不少于15套。
有条件的社区、部门要按照本单位职工数量的50%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新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距离楼栋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6m,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具备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有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要安装简易喷淋系统。
5.加强科技创新应用。各社区,部门要全面配合推广应用智能梯控阻车系统,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难题。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技术标准和合规流程,确保系统安全、规范运行。
三、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6月底,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25日前)。各社区,部门参照《崇明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召开会议部署,广泛组织发动。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性,开展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引发法律责任的严重性。要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31日)。各社区,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对存在问题的实行滚动治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个人和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督。5月31日前要全部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实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动态清零”,同时疏堵结合,参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安装。
(三)集中督导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各社区,部门对前期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组成检查组开展督导抽查,对问题严重、反复的应急办牵头集中督办;对新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进行现场核查,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应急办、物管办等基层监管力量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及时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统一调度。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社区、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对群租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综合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协助住建部门开展对居民住宅小区、沿街门面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综合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问题反映集中和情况比较突出的社区,由应急办联合纪检室进行督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运用网格化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