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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爱国卫生运动提质年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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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以及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切实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工作大格局,省委、省政府决定将2024年定为爱国卫生运动提质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爱国卫生运动提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爱国卫生工作总方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以爱国卫生工作提质为总抓手,通过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面貌。

(二)目标任务。2024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更上新台阶,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宜居。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完成7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分屋(亭)建设;农膜回收率达到84%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清洁整治120个左右乡村;城镇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28%;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持续降低。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1.制定方案,协调联动落实工作。各镇(区)根据市级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列出目标任务,全面部署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落实落细各项爱国卫生工作。(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宣传动员,提升卫生健康意识。一是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加强宣传,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健康教育宣传栏、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成效及工作措施等相关内容,不断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凝聚全社会共识。二是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夏秋季“清洁家园、防蚊灭蚊”爱国卫生百日专项行动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在“清脏治乱”、除“四害”以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预防疾病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爱国卫生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全民参与,筑牢社会健康基石。一是强化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发动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一批健康示范单位。二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讲卫生、勤洗手、不乱扔垃圾、不乱吐槟榔汁等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重点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培育孩子知晓并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带动家庭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三是组织健康评选活动,要通过“卫生家庭”“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带动整个家庭人人动手,进行家庭卫生大扫除,清理院内院外、房前屋后积存杂物,清除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用“健康小家”,筑牢全社会“健康大家”的基石。(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加强谋划,丰富爱国卫生主题活动内容。

4.开展“防蚊灭蚊”专项行动。一是1至2月份开展杀灭越冬成蚊专项行动。根据蚊虫季节消长特点,集中开展2次以上消杀行动。重点对居民区绿化带、灌木丛、桥洞、下水道、景观池、沟渠、楼道间、地下室、车库、农村畜禽圈舍、废弃房屋等成蚊易聚集区域进行消杀。二是6至9月份开展夏秋季“清洁家园防蚊灭蚊”爱国卫生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开展不少于3次集中专业灭蚊行动。主要对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车站、码头、公园绿地、水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蚊虫孳生地治理和精准防制活动,防止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爆发。三是广泛发动群众进行蚊媒孳生地“九清”活动(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下水道沟渠、清理盆盆罐罐、清理水养植物积水、清理花盆盘托积水、清理禽畜饮用水槽、清理地下车库积水、清理屋顶楼台积水),从源头上消灭蚊虫。四是加强蚊虫孳生地调查,加大伊蚊监测力度,建立并完善蚊虫生物孳生地本底档案和处理台账,为科学开展防蚊灭蚊工作提供指导,确保“布雷图指数”达到防控标准,降低登革热传播风险。(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卫健委(市疾病预防控制局);配合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9月)

5.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1至3月份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主题活动。针对春节临近,集贸市场、机场、车站等场所人员流动加大,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传染病传播风险增大等特点,以“清脏治乱、防制病媒、讲究卫生、促进健康”等为重点,加大农贸市场、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沿线、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各类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夯实冬春季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基础,营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健康祥和的节日环境和氛围。(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3月)

6.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4月份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开展“四个一”行动,即进行一次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开展一次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进行一次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发出一份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倡议书。环境卫生整治要聚焦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三月三”传统节日和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有针对性地对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立行立改或限时整改。健康主题科普宣传活动以“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要组织好各大主流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脏乱差”现象进行曝光。发出爱国卫生运动倡议,各职能部门、各镇(区)要主导办好“公共环境卫生大事”,发动城乡全体居民齐动手参与“身边环境卫生小事”,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的“大事小情”,全方位清死角、扫盲区、治顽疾,努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4月)

(三)加强治理,保障重大活动爱国卫生工作。

7.以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国际性重要活动和*传统的“三月三”民俗重大活动为契机,在活动开始前一个月内,以活动核心区域为重点,辐射全市范围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一是结合周末卫生大扫除、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力度。二是积极整合资源,对活动举办场所、接待宾馆(含备用)及其周边环境、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六小行业”、建成区水体、公园绿地等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有效整治。确保活动期间涉及核心区域及周边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标准以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重大活动结束前)

(四)协调联动,合力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

8.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一是结合深化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双联双帮”活动,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区)和村(社区)党员干部,着重发动广大群众,利用每个月第一周周六的时间,深入开展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周末大扫除”活动。以村(社区)为工作单元,包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重点清扫散落垃圾,清除绿化带积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楼梯间堆放的杂物,清除卫生死角,清除蟑迹鼠迹,清理畜禽粪便,拆除乱搭建屋棚,铲除各类小广告、清洗地面残留槟榔汁,清理水体岸坡垃圾,疏通沟渠,翻盆倒罐,清理各类小型积水。二是市爱卫办每月定期通报各镇(区)“布雷图指数”数据,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蚊虫密度保持在较低水平。三是积极发动群众进行“随手拍”,及时反馈给新闻媒体,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脏乱差”现象。(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9.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十乱”现象(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及老旧屋宅残垣断壁;清理房前屋后、庭院垃圾杂物;清理村边、路边生活垃圾;清理废弃农膜、农药瓶、包装泡沫箱等。引导农户落实畜禽圈养要求并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密闭并疏通沟渠下水道,倒放闲置桶缸、盆罐等容器,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等。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在房前屋后、路边裸露土地种植花草果树,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2024年,清洁整治120个以上的乡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爱卫办、团市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0.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一是建立病媒生物孳生地、栖息地管理台账。采取地毯式全域调查的方式查找并建立蚊蝇孳生地、鼠蟑栖息地本底档案和处理台账,每月更新一次。3月底覆盖城镇建成区所有的重点场所或重点行业,6月底完成城镇建成区全域覆盖。本底档案和处理台账管理列入卫生城镇创建(复审)考核指标,市(县)建成区覆盖率和抽查准确率达到90%以上为合格;乡镇建成区覆盖率和抽查准确率达到80%以上为合格。各镇(区)每月向市爱卫办更新报送一次本底档案和处理台账。二是科学高效开展精准防制工作。每月定期全面巡查并治理本底档案记录的蚊蝇孳生地和重点单位鼠蟑栖息地,各镇(区)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栖息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爱卫办加强对PCO公司的监管,严格落实消杀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城镇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考核,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以上,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1.开展垃圾治理行动。一是开展形式丰富,覆盖全社会、全人群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引导鼓励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二是落实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转效率,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市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完成7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设。加快补齐建筑垃圾转运、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常态化收运、巡查机制,建立覆盖源头减量、分类堆存、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再生产品利用全过程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私拉乱倒行为的打击力度,稳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农膜回收率达到84%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持续做好医疗废物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2.开展城乡污水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持续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启动建制镇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进一步完善医疗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医疗污水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3.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鼓励无厕户、新建农房户配建户内(院内)卫生厕所,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持续推进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对正在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要一体化推进。引导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近就农资源化利用。根据村庄实际按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4.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行动。推进智慧化农贸市场建设,督促市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建立奖惩制度,解决好市场及其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乱停放、排水不畅、熟食摊点无“三防”设施、过道与摊内卫生差、保洁不落实、公厕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完善市场污物(水)处置和消毒等设施。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5.推进全域卫生(健康)城镇创建(建设)行动。做好本周期(2022年—2024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与复审工作,使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复审,力争实现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40%以上,省级健康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探索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的有效模式,持续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试点工作,打造培育一批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样板,加快推进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全面夯实健康*微观基础。(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6.持续推进健康*行动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一是将健康*行动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围绕实现我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岁的目标,推动各部门按照健康*行动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16个专项行动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确保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9大行动25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二是继续强化高血压、糖尿病、肝癌防治等专项行动,12月龄儿童乙肝表抗检测阳性率不高于1%,肝癌早诊率达到3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不高于13%;降低人口死亡误报、漏报率,死因监测报告死亡率达到600/10万;高标准实施妇幼健康救治行动,婴幼儿死亡率不高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高于‰,孕产妇死亡率不高于10/10万。三是扎实推进意外伤害防控行动,道路交通事故十万人死亡率比上一年度下降5%以上,中小学生溺亡率同比下降8%以上。四是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打造“15分钟健身圈”,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低于9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低于40%。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7.开展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力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以上。一是各镇(区)、村(社区、居)要发挥在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主导作用,以脱贫地区和村(社区)为重点进行健康素养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区、居)工作者、网格员、基层基本公卫工作人员、基层计生专干等人员作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素养66条”科普宣传活动。二是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建成率达到40%以上。三是发挥职能部门联动作用,通过“健康中国行”“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等活动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健康家庭建成率达到20%以上。加强健康校园建设,开展“小手拉大手”健康素养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公开课、健康素养科普绘画大赛、校园健康素养推荐官评选、校园健康素养活动日等活动,让疾病防治与健康素养知识通过校园走进千家万户,提升家庭对健康的关注与重视程度,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加快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文化宣传长廊等公共设施建设,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市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类节目或专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爱卫办、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8.开展控烟行动。一是加大控烟(含电子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开展好“世界无烟日”活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景点景区、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二是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规范开设戒烟门诊,提供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三是严格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规定,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防线,有效减少吸烟人群。通过“家校联动”,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确保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持续降低。(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以及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确保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市、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迅速部署,统筹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体系建设。市政府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明确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居)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加强爱国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建立市级爱国卫生专家库,相关职能部门选派至少2名业务骨干担任市级爱国卫生专家,为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通过购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爱卫办将采取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爱卫专家和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不定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及时总结活动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在爱国卫生月、专项整治行动、重大活动爱国卫生工作保障、周末大扫除结束后,及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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