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再提升工作推进具体实施方案
加强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优化课程设置,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家庭需求,推动教育公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再提升工作推进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市2022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再提升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省民生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x发〔2022〕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再提升工作,结合《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基教〔2021〕19号)和我市2021年秋季学期具体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安排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促进城乡中小学课后服务协同发展,将课后服务打造成为"素质教育第二课堂",满足学生多元素质教育发展需求。
二、具体举措
(一)完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探索课后服务和"五大行动"融合路径,积极构建课后服务"德智体美劳"五大课程体系。一是打造灵活化德育课堂。统筹校内外德育资源,发挥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广大"五老""法治副校长"等德育力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生态环保、生命安全等教育活动,学校结合活动内容、学生身心特点及认知水平组织公益性灵活化德育课堂。二是建立常态化体美劳育课堂。将体育、美育、劳育类课程作为学校课后服务必设课程,原则上每所学校要确保体美劳每类课程至少有1个可选项,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帮助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掌握1-2项运动技能、艺术才能和劳动技能育人目标。三是构建高效基础托管课堂。课后服务基础托管参与教师要主动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同时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结合学生实际适时组织课后放松运动、集体阅读等活动,杜绝"只看不管"等不作为不担当行为,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补课或考试,力争做到小学生作业不出校门,初中生作业大部分在校内完成,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四是打造多样实践课堂。发挥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等校外教育场所作用,促进校内外教育相互补充。
(二)提升课后服务整体水平。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内培外引,引培结合"方式提升课后服务整体水平,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学校教师是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内培"就是利用各校特有的资源优势,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设立符合教师专业背景、教学特长的项目,同时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外引"就是引入其他学校师资、第三方服务、志愿者、优秀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等,拓展本校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城乡结对帮扶等措施,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充分发挥xx市"七彩桥"课后志愿服务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科普、文艺、体育工作者,退休教师、退役运动员、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以及在x高校大学生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利用国家和省、市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市2021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开展实际情况,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统一为:"基础托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50元,"特色课程"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元。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按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和服务内容确定教职工取酬标准,原则上每课时按照不低于40元且不高于60元的标准发放教师课后服务费,进一步保障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结合《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基教〔2021〕19号),各县区要尽快落实落细经费保障机制,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公办学校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负责补贴。各县区要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支出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严禁"搭车收费"。
(四)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监管。明确准入标准,规范合作流程。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暂行办法》,遴选遵循公益性、公开性、自主性、动态性、安全性原则,经需求摸排、自主申报、专家审核等程序确定入围机构和项目,由学校结合实际自选项目。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专业等级证等资质,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举止文明,关爱学生。学校每学期要将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参与服务人员登记造册,提交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满意度测评,对学生家长满意率过低的个性化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对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其入校服务资质。
(五)健全课后服务教师激励评价机制。平衡教师间工作量,保障教师合理的休息时间。在全市遴选一个县(区)开展"弹性上下班制"试点工作,非试点县(区)要遴选若干中小学开展试点,相关通知另行发布。建立课后服务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六)优化家校共育合作机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各学校规范开设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共同承担育人责任,加大对家长的培训力度。规范家长委员会建设,通过学校家长会、告示栏、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政策、项目、课程和成效等,加强与家长及学生信息沟通,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定期征求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家长和学生评教,发挥家校共育合力。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家庭负担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民生项目,不断提高课后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保障师生安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校园消防、治安、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方面安全隐患,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行为,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对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参与率、课程设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课后服务工作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培育推广一批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定期组织开展校际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助推我市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有特色发展。
此前关于课后服务收费和教职工取酬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