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党支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现实表现,将党员义务明细化、要求具体化、管理精细化、考评公开化,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强化对党员硬性约束,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象范围
XXXX院第X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其中,年老体弱、身患疾病等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同意,上级党组织备案,可不参加日常积分管理,根据年度民主评议积分直接确定等次。
三、积分内容
(一)基础项(100分)
聚焦政治素质过硬、执行纪律过硬、品德作风过硬、发挥作风过硬四个方面,紧扣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发挥作用等设置积分内容,主要包括:
1、在政治素质方面。重点考评党员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5分);是否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是否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牢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5分);是否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敢于制止身边不正之风(5分);是否认真参加党员教育培训及党内各种主题实践活动(5分)。
2、在执行纪律方面。重点考评党员是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住纪律底线(5分);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5分);是否严格遵守党内规章制度,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5分);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是否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3、在品德作风方面。重点考评党员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5分);是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5分);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5分);是否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5分);是否讲诚信、守信用,积极参与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5分)。
4、在发挥作用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牢记党的宗旨,爱岗敬业,尽职履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5分);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支持参与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5分);是否在志愿服务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积极参与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活动(5分);是否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负责的工作不拖后腿(5分);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分)。
(二)加分项
1、党员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加5分;
2、参与街道(社区)共驻共建成效明显、工作突出的,加5分;
3、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表彰奖励的,加5分;
4、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加5分;
5、在年底考核中评为优秀等级的,加5分;
6、在工作中有改革创新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部门工作有显著成效,经党组认定的,加5分;
7、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
8、先进事迹被上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加5分。
9、经党组认定的其他加分事项,每一项加5分。
激励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三)减分项
1.受到警告处分的,扣20分。
2.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扣25分。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扣30分。
4.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扣35分。
5.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扣40分。
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积分清零。
(四)测评项
支部每年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百分制得出测评分。
四、考评办法
党员月度积分由基础项积分构成,季度积分为季度内月平均分,年度积分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民主测评等四项积分之和,其中基础项积分为月度积分平均值,按70%比例计入年度得分,加分项、减分项为一年内得分之和,年底测评得分按30%比例计入年度得分。
五、考评程序
支部对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出统一安排,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
1、一月一评分。每月党支部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登记并审定,负责登记人员,由支部组织委员担任,也可从其他党员中推选。
2、一季一公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支委会将党员月度积分之和折算成本季度平均分,并将折算后的平均分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3、一年一定等。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按年度平均分确定党员积分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数量的三分之一,基础分低于80分或减分超过20分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终评定结果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结果运用
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将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各级党内表彰时,原则上从近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
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谈心谈话,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鼓励他们比学赶超、创先争优。
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结对帮教,基层党委将适时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督促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党员,将区分不同情形,经局党组研究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置程序,稳妥审慎作出处理。
七、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支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小组,支部成员定期召开支部,把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作为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2、强化督查指导。党支部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强化工作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不断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水平。每年XX月底前,各党支部要将上年度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