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公务员考核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优化考核指标、加强培训与指导,提升公务员考核工作效率与质量,确保公平公正实施。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公务员考核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高质量抓好新 时代公务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和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交流推进会部署要求,决定自2024年8月起,至2025年12月,利用一年多时间,在全县各级机关中联动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聚焦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难 点痛点堵点问题,拉高标杆、靶向施策、变革创新,着力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质增效,以具有标志性创新成果的考核工作 助力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守好"红色根脉"、打造 "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主要举措
(一)提高站位全面推行平时考核。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是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尚未建章立制的机关单位要及时完成平时考核制度建设,抓紧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量身定制,以管用适用为目标,根据"三定"方案和职能配置,分层分类提出内设机 构岗位职责要求,奠定分类考核基础,并将考核标准、考核周期、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组织领导等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布。考核内容要坚持守正创新,按照统筹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显绩指标与潜绩指标、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正向指标与反向指标"五个统筹"要求,综合研判分析公务员的实际付出和客观成绩,既要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又要立足公务员本职确定考核内容,重点突出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周期应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队伍特点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季度。前期已完成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备案的机关,若需调整实施方案的,原则上应于每年一季度内进行重新备案。
(二)注重工作实效着力优化程序和办法。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为切实减轻负担,各单位可积极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与日常管理、绩效管理统筹融合方法,将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等程序与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工作例会、总结会、绩效管理、谈心谈话等制度相结合,作为评价公务员平时考核"绩"的重要依据;也可根据"**公务员全周期管理"场景应用实际,充分利用浙政钉、办公内网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智能化水平,力求简便易行。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进一步优化考核程序、改进考核办法。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原则上都要充分运用定量考核方式。对难以定量评价的部门或岗位,以适当方式提升定性评价的准确性,尽量减少人为等非客观因素。对一些只计算积分不评定等次的机关单位,督促指导将考核结果由分数形式转化为等次形式,年底前推动整改到位。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坚决防止过度留痕。
(三)强化结果运用激发担当作为动力。平时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要进一步发挥平时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作为公务员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的重要参考。要通过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以更硬政策、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用足用好考核结果,推动考核工作真正发挥实质性作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职级、奖励培训、疗休养等重要依据,及时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推动乡镇干部20%全口径倾斜待遇发放与平时考核结果全面挂钩。严格执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等政策要求,将平时表现一般或有其他不适宜评优情形公务员评为年度优秀的,通过取消评优资格、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材料、核减优秀等次指标、面上通报等方式,追究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责任。对平时考核一般等次以下、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以下的公务员,及时跟进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措施。
三、组织保障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平时考核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平时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平时考核工作全面规范、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和程序,认真总结经验成果,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每年年底前,县委组织部将按照不少于机关总数10%的比例,对各单位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抽查。联合县纪委监委,对执行公务员处分决定、贯彻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落实等次评定、结果运用等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对处分决定不执行、等次评定 不规范、结果运用不到位的从严督促整改。同时,将公务员考核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