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师资力量,保障教育质量,促进公平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要求,贯彻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补齐短板、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扩充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全面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农村适龄幼儿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保障基本、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以公办园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以政府聘任教师和公办教师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三为主"发展模式。在2021年幼儿园建设民生工程基础上,按照"服务半径公里"原则,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形式,再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安全适用、办园规范的农村幼儿园、小学和教学点附设幼儿园(班)以及学前教育服务点,确保2021年11月底前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三、主要举措
(一)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布局园(点)。综合研判农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加强对农村常住适龄幼儿数量变化的预测分析,按照国土空间布局要求,合理安排农村幼儿园(点),编制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建设规划,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点)既要满足当前农村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又能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坚持农村学前教育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原则,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点)。原则上,布局农村小学、教学点的地方要布点建设幼儿园。
(二)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按照国家办园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和玩教具等。学前教育服务点参照《XX省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点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进行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幼儿园(点)项目建设,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开辟绿色通道,尽力缩短用地手续办理、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工作时间,抓工期、抓进度,所有建设项目应于10月底前完成园舍主体建设,11月底前全部完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放在首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点)在幼儿入园前,都必须严格进行验收检查,确保各项基本设施设备安全、完善。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力度。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集中资金保障农村幼儿园(点)建设,为幼儿园开办购置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幼儿图书等。财政局、教育局要落实每生每年400元的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得用保教费等事业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抵顶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教〔2019〕66号),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经费保障工作。针对农村公办幼儿园收费较低的实际,通过适当增加投入等途径,切实提高农村公办幼儿园保障水平。采取附近幼儿园到村接送方式解决幼儿入园需求的地区,按照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GB24407-2012和GB24406-2012)选购校车,聘用专业司机,加强日常维护。
(四)配齐保教人员,提升师资水平。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为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点)配齐配足教职工,确保幼儿园(点)正常运转。加大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点)专任教师招聘力度,与新园开办同步新聘专任教师,不足师资采取劳务派遣、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予以补充。依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原则上农村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学前教育服务点、幼儿班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依法保障农村幼儿园教师待遇,依法依规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公办园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增强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吸引力。加大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
(五)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办园质量。推行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由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村级园(点),使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成为当地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育研究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家长指导服务中心和幼儿活动基地,引领带动乡(镇)公办、民办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服务点共同发展。积极构建乡(镇)村级幼儿园"四共享、五统一"模式,实现设施资源共享、人力资源共享、课程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统一管理策略、统一培训交流、统一保教管理、统一教研活动、统一评价激励,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8月中旬)
各乡(镇)中心学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成立工作专班,逐园制定幼儿园建设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8月下旬-9月30日)
各乡镇中心学区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统筹用好各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建设规划落实到位。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师资,学前教育服务点由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的方式,确保幼儿园(点)正常运转,满足当地幼儿学前教育需求。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1年9月-10月31日)
由区教育局组织逐园验收,市级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建设项目规划,积极推进,抓紧落实,确保2021年底前按照"服务半径公里"原则,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列入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成立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中心学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具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标准,完善推进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对幼儿园建设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通报、调度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实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教育、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编制、人社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教育局负责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日常推进,加强农村幼儿园(点)的规范管理,提升农村幼儿园(点)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发改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幼儿园(点)项目建设;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区本级财政投入力度;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将农村幼儿园(点)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住建局负责农村幼儿园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做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社局负责农村幼儿园(点)专任教师招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职称评聘等相关政策落实。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综合运用实地查看、挂账督办、定期通报、派驻督导检查员等方式,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快的,要及时通报批评,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对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年底前,成立评估验收检查组,严格标准,在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听取群众评价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改革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印发简报、媒体报道等方式,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