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质量发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XX县高质量发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吊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的工作部署,根据《XX县推进制造业当家十条措施》要求,树立先进典型、弘扬遂商精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肯定企业、企业家和招商顾问在推动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的贡献,竞标争先、比学赶超,持续营造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制造业类实体企业,在XX县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设立"XX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35家,其中金奖5家、银奖10家、铜奖20家。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经营发展理念,社会责任感强,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效益好,吸纳就业能力强,社会贡献突出。
2.经济效益显著,主营产品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守法经营,评选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真诚回报社会,促进社会就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量化指标
评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主要依据企业评选当年产值、税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促进就业和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评价等4项指标,产值、税收情况各占40%,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占10%,促进就业及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评价占10%。具体如下:
1.按评选年度企业的产值(30分)及新增产值(10分)情况进行打分。(40分)
评分方法:
(1)年产值在评选年度规上制造业类企业产值的平均值及以上得10分,在年产值达到平均值的基础上,每增加平均值的20%则加1分,单项累计最高得30分。
(2)年产值增速为正值的得5分,在增速%基础上,每增加个百分点加1分,单项累计最高得10分。
2.按评选年度企业的亩均税收(30分)及新增税收(10分)情况进行打分。(40分)
评分方法:
(1)亩均税收在评选年度规上制造业类企业亩均税收的平均值及以上得10分,在亩均税收达到平均值的基础上,每增加平均值的20%则加1分,单项累计最高得30分。
(注:企业亩均税收=税收/实际占地,企业实际占地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2)评选年度企业税收总额增速达8%得5分,在税收总额增速达8%的基础上,每增加%则加分,单项累计最高得10分。
3.按评选年度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打分。(10分)
评分方法:评选年度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数值区间在500-1000(含)万元得5分,1000-5000(含)万元得8分,5000万元以上得10分,单项最高得10分。
4.评选年度企业新增就业人员的数量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0分)
评分方法:维持就业职工人数不减员的得3分,每增加1人就业,加分,累计最高得5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每有1项在县有关部门登记的公益事业活动,得1分,累计最高得5分。单项累计最高得10分。
二、科技创新奖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在XX县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设立"科技创新奖"金奖、银奖、铜奖。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经营发展理念,社会责任感强,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
2.经营业绩突出、注重管理创新、重视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守法经营,评选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三)评选条件
1?给予评选年度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复审通过认定、国家级创新平台中任一称号的市场主体,评金奖;
2.评选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复审通过认定、省级创新平台中任一称号的市场主体,评银奖;
3.评选年度获得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创新平台中任一称号的市场主体,评铜奖。
同一企业符合多个奖项条件的只获评其中最高的一个奖项。如评选年度获得同级别的其他科技创新类称号,可参照评奖。
三、税收贡献奖
(一)评选范围
为我县县域经济的发展、财力的增强和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突出贡献的实体企业。评选年度年纳税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二)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党爱国。
2.主动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突出,企业缴纳税收多,社会贡献显著。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三)量化指标
评选税收贡献奖主要依据企业评选年度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年纳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评金奖,1000万元-5000(含)万元的评银奖、500万元-1000(含)万元的评铜奖。
四、制造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奖
(一)评选范围
凡领办制造业类实体企业,企业在XX县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一定规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均可参评。评选名额为1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形象良好。具有先进的经营发展理念,在提升品牌知名度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勇于开拓进取。
2.参评人应在所领办企业连续任职三年及以上。所领办的企业符合现代化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等主要指标有较大增长;是解决劳动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促进社会劳动和谐关系中的典范;在乡村振兴产业建设中贡献较大;企业发展前景良好。
3.所领办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符合产业政策,创新能力强,发展质量优,成长性突出。本人和领办企业无严重违纪、违法记录。在任期间领办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三)量化指标
评选制造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主要依据所领办企业评选年度产值、上缴税金、拥有知识产权数量、本人参与公益事业情况、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数量等5项指标,其中所领办企业评选年度产值、上缴税金各占30%,所领办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数量占20%,本人履行社会责任、参加公益事业情况占10%,近三年本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数量占10%。具体如下。
1.所领办企业评选年度产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30分)评分方法:所领办企业在评选年度制造业类企业产值达
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10分,在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20%则加1分,单项累计最高得30分。
2.所领办企业评选年度纳税总额情况。(30分)
评分方法:所领办企业纳税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得10分,在年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20%则加1分,单项累计最高得30分。
3.所领办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国家、省级或市级创新平台(10分)。所领办企业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定位,属于县内同行业龙头企业,在全县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所领办企业拥有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10分)。(共20分)
评分方法:
(1)所领办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每获得1项市级创新平台得1分,每获得1项省级创新平台得3分,每获得1项国家级创新平台得5分,单项累计最高得10分。(2)所领办企业拥有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6分;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4分。单项累计最高得10分。
〔注:所称W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所称"II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该项得分以单项最高分为准,数量上1项及以上得分相同,项目和数量均不累计得分。〕
4.评选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10分)
评分方法:维持就业职工人数不减员的得3分,每增加1人就业,加分,累计最高得5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每有1项在县有关部门登记的公益事业活动,得1分,累计最高得5分。单项累计最高得10分。
5.本人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和荣誉数量。(10分)评分方法:每获得1项市级奖励或荣誉得1分,每获得1
项省级奖励或荣誉得3分,每获得1项国家级奖励或荣誉得5分,单项累计最高得10分。
五、优秀政府招商顾问奖
(一)评选范围
为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招商顾问。设立"招商顾问贡献奖"、"优秀招商顾问奖"、"招商顾问突出贡献奖"3类。
(二)基本条件
1.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建言献策;
2.积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对外宣传XX资源、政策、环境优势,提供招商信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推动本地(外地)客商以及优质招商项目来我县投资建设;
3.每年向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化招商体制机制,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合力,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2条以上(含2条)。
(三)评选条件
1.评选年度为我县引进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至少1个,或引进制造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的招商顾问评"招商顾问贡献奖"。
2.评选年度为我县引进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至少2个,或引进制造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的招商顾问评"优秀招商顾问奖"。
3.评选年度为我县引进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至少3个,其中有一个项目投资额达3亿元(含)以上,或引进制造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招商顾问评"招商顾问突出贡献奖"。
六、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择优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上报
根据评选条件、量化指标,整合县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材料,由县科工贸局提出评选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名单、科技创新奖名单及会同县工商联提出制造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名单,县税务局提出税收贡献奖名单,县招商局提出优秀政府招商顾问名单。初步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纳税500万元及以上企业、企业家及政府招商顾问名单。
(二)部门审核
依据评选条件、量化指标组织审核,并就企业(领办企业)和个人在要求期限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是否被列为失信企业,企业法人或主要经营者是否有失信记录,是否涉嫌违法等情况,组织发改、科工贸、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民政、卫健(红十字会)、统计、税务、生态环境、工商联、招商等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确定推荐对象,报县推进制造业当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级评定..
县推进制造业当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公示。县推进制造业当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名单进行初审,统筹研究提出拟表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科技创新奖企业、税收贡献奖企业、制造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政府招商顾问名单。将拟表彰名单在本辖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通报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印发表彰决定,并进行表彰。
七、组织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税务局、县招商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XX县高质量发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决策监督,决定和提出评选表彰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处理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推进制造业当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XX县高质量发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宣传XX县高质量发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及获奖企业家、企业。
县发改局:负责核实企业在要求期限内是否被列为失信企业,参评企业家是否有失信记录情况。提供制造业企业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协调联络及解释工作。核实企业获评科技创新称号及研发平台建设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评选表彰活动所需资金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核实参评企业家是否存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企业占用土地面积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核实企业在要求期限内是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实企业在要求期限内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企业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以及II类知识产权数量情况。
县人社局:负责核实企业在要求期限内是否存在欠薪行为,并提供企业从业人员数量情况。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红十字会)、
县工商联:负责提供企业及参评企业家参与公益事业情况。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企业产值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核实企业在要求期限内是否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环保信用等级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况。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企业纳税情况。组织"税收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
县招商局:负责组织优秀政府招商顾问评选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