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市自规局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切实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职责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实施为抓手,以更高标准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建设xxx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单位(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修复科,做好统筹协调、调度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
各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出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及时组织研究,安排部署,迅速整改落实。局机关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对承担的职责任务或分配的工作事项直接负责,切实抓好牵头事项推进落实,要明确一名联系人,确保工作调度及时到位。
全体成员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研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整改、污染防治攻坚、、降碳减污扩绿、生态省(市)、长江大保护等各项工作一体推进,坚持源头防范、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确保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落实。
三、主要职责
根据《xx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就部门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1.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指导合理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制定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政策措施,建立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2.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3.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4.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5.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修复、治理和补偿机制。
6.负责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7.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8.负责林业、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9.负责林业、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10.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推进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相关任务措施
(一)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明确职责。
1.明确清单,管控公开。根据上级部门明确的责任清单和公开的具体事项清单,梳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重大情况按程序及时同局党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2.积极探索,完善措施。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方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办法。对牵头事项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办作用,探索设立自然资源、规划及林业等领域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统筹协调落实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配合沟通、协调提醒,确保权责清晰、分工协作、落实有力。
3.定期研报,加强落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报告制度,每年11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
1.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全力推动《xx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xx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落实,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干支流互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着力实施"长江xx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四湖流域、河湖干渠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巩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成效。
2.推动区域联建联防联治。积极推动宜荆荆都市圈跨界区域流域协同治理、生态空间共建共享,探索三地生态补偿机制、三地流域综合治理体制和区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联动责任体系机制。
3.开展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国土绿化、综合整治、资源管护融入共同缔造活动,积极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4.完善同有关职能部门机关联动机制。加强自然资源执法、资源管护方面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联动,深化"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和督察考核制度落实,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体推进。
1.坚定不移共抓长江大保护。坚决把修复好、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做好学习宣传,完善配套措施,推进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任务落实,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持续改善长江xx段及洪湖流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2.扎实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动历次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巡视、市委巡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一体整改。积极做好配合整改,抓好项目用地、规划、利用、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突出抓好(省序号57)开山采石破坏生态问题整改销号。
3.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规划引领,支持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建设。严格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协同控制土壤污染治理,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增效。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切实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落实落地林长制工作任务,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推进宜荆荆都市圈森林群城市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任务,推动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障战,坚决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落实。
4.推深做实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针对土地、水、森林、矿山等资源,积极创新拓展,重点抓好林长制、亩产论英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等改革项目推进实施,制定完善方案,突出改革成效。按照"受益者付费,损害者赔偿"原则,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制定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5.发挥部门职能助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保障作用,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落地上图,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构建长效机制,系统梳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在准入、监管、执法等各个环节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五、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保护责任。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明责尽责、权责一致、谁审批谁负责、依法依规、奖惩并重的工作原则,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构建责权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闭环式"管理机制,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引导广大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摸排清理,对反馈问题,要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问题整改过程中,相关科室要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举一反三,要不断对整改过程进行"回头看",对进展缓慢和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格督查问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类问题整改。
三要强化信息宣传,积极做好示范引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自然资源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