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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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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高我行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行各项业务在党建引领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工作考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农商银行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把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作为基层党支部考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考评工作,不断提升我行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全面客观,科学规范。考评标准涵盖基层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职责、作用发挥等主要内容,考核方法采取全方位、多维度评价,力争全面、客观把握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注重实效,便于操作。考评工作是基层党支部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坚持立足实际,突出亮点,考核业绩,注重实效,精炼基层党支部考核指标,简化工作程序,便于长期操作。

(四)定期考评,正向激励。按季考评通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各党支部整改提高,通过考评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和激励,积极推动全行各党支部形成特色、争当先进。

三、考评对象

全行在职党支部。

四、考评组织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由总行党委负责统一部署、全面安排。总行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行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基层党支部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群工作部,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计分、结果通报等日常管理。

五、考评方式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实行千分制,由考评领导小组按季组织人员结合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进行,依据考评内容对各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打分,并通报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考评排名情况。

六、考评内容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划分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70分)“组织体系建设”(50分)“党支部委员会建设”(50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250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180分)“联系服务群众”(150分)“工作机制运行”(100分)党建创新与融合(150分)(加分项)八个模块,对各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综合评价。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70分)

1.加强理论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0分)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党支部未按要求及时跟进学习的,每缺1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党支部未按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每缺1次扣2分,扣完为止。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夯实思想根基,不忘初心使命。党员干部带头学理论、强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出现党员干部未带头学习现象,发现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5分)。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全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并对全年学习教育进行总结。每名党员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每月自学不少于1次,学习笔记不得过于简单,每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并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每缺1次专题学习,扣2分;检查时,每缺1份心得体会、1人学习笔记,扣1分;党支部未组织党章专题学习交流的,扣3分;缺“两学一做”计划表的,扣2分;缺年终总结的,扣2分;未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并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每少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开展“今天是我的政治生日”主题活动(10分)。各党支部书记针对本支部党员的不同情况写“政治生日”寄语,每个党员要向支部书记回写“政治生日”感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缺1人的政治生日贺卡,扣1分;缺1次集体政治生日活动和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的,扣2分,扣完为止。

4.意识形态管理(20分)。及时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坚决防止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真理信金钱,坚决反对各种歪曲、篡改、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和负面言论。及时组织学习并传达上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总行报告所辖部门、网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辖内部门、网点每半年向总行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组织辖内部门、网点做好日常信息宣传稿件报送和舆情管理,辖内各部门、网点全年在内刊采用信息数量不少于2篇(一句话信息除外),在微信订阅号、抖音等宣传平台采用信息数量不少于2篇。未及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和信息报道,每缺1篇扣1分,扣完为止。

5.精神文明建设(5分)。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党员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未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的,扣5分,扣完为止。

(二)组织体系建设(50分)

党支部原则上以部门、网点为单位设置,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正式党员人数应达到3人以上,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管理、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未按要求设置支部,扣30分,扣完为止。

(三)党支部委员会建设(50分)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1.支部班子健全(10分)。正式党员人数达到7人以上,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为3至5人,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班子健全,职数合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配备党支部书记。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若支委出现空缺的,及时补齐,未按要求配齐支部班子,扣5分;未安排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的,扣5分,扣完为止。

2.工作部署到位(10分)。党支部书记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半年向总行党委作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年初未报计划表、每半年未交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材料的,每缺1次,扣2分,迟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3.班子协调配合(10分)。党支部委员之间分工明确,团结协调,作用发挥好,较好地完成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有力推动和促进业务发展、客户服务等各项工作,班子整体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严格执行党支部任期制度,期满按时换届,党支部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总行党委同意。未按流程报选举材料的,每缺1项,扣2分。选举材料整理不规范,扣5分,班子内部不团结、不和谐等因素造成负面影响时间的,扣10分,扣完为止。

4.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20分)。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未按要求进行议事的,每发现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250分)

1.党员学习教育(30分)。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和“四个服从”。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用好“学习强国”学习的平台等载体,抓好党员日常学习,党支部学习强国参与度95%以上。查看八大台账,每季度的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发现1人少于8学时,扣2分;一个月有5次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度低于95%,扣2分;存在党员一个月有5次未登陆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现象,发现1个,扣2分,扣完为止。

2.党员发展工作(30分)。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从严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核方案》,每季度上报入党积极分子积分情况,将积分情况纳入发展党员重要考核指标。

入党申请人上交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要组织谈话工作;入党积极分子按季度进行思想汇报,支部按要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政治审查手续齐全,同时按季度进行思想汇报;党委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按半年进行思想汇报;发展党员考察、报备、转正手续齐全,党员入党资料完整有序装订;及时上传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至“智慧党建”平台。入党材料不规范的,缺1篇思想汇报或考察材料,扣1分;材料不完整,未按照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25个步骤,缺1个步骤,扣2分,扣完为止。

3.谈心谈话制度(30分)。支委会班子成员之间、支委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经常性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认真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出现受到行政处分的现象,支部书记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查看谈心谈话记录本,每缺1人,扣2分。

4.组织关系转接(10分)。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失联党员作出组织处置,按程序报总行党委审批。未按程序转接,扣10分。

5.党费收缴工作(20分)。党费收缴工作严谨规范,建立起专人管、足额交、定期查的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按标准、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党费证登记工作,并在“智慧党建”平台确认已缴党费。出现未按时缴纳党费的,每发现1名,扣2分。未及时登记党费证的,每发现1名,扣2分。

6.带头示范作用(30分)。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先锋创绩”和“新时代赣鄱先锋”选树学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担当作为、岗位建功,在重点任务和关键时刻勇当先锋。探索在窗口和服务行业党支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未按要求开展“先锋创绩”和“新时代赣鄱先锋”选树学活动,缺一项扣10分。未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7.工作作风建设(30分)。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发现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党员扣2分,对发现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未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扣2分。发现不良工作作风的现象,此项不得分。

8.党风廉政建设(30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全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内容的学习,组织开展或参加廉洁从业教育、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所辖网点按规定设立信访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服务等方面问题及时核实反馈,及时向总行报告网点需上报总行处理的信访件。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良好, 党员干部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辖内党员受到处罚、处分。

未按要求组织学习以及开展或参加廉洁从业教育、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每少1次扣5分;所辖网点未设立信访举报箱、举报电话的扣2分;对群众反映问题未及时核实反馈的,扣2分;未及时上报需总行处理信访件的,扣2分,不计负分;党员干部发生违规违纪的,此项不得分。在各类检查通报中,辖内党员受到经济处罚的每人次扣1分,受到行政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纪律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

9.请示汇报制度(20分)。每年一季度前向总行党委提交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每年年末提交支部工作总结。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未按要求报送年初工作计划、半年递交1次党建工作总结、年末提交支部工作总结的,缺1项,扣10分。发生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的,发现1次,扣5分。

(五)落实组织生活制度(180分)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1.党支部联席制度(20分)。按照《党支部联席制度》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联席会议,未按照流程将讨论事项提交议题单,缺1次,扣2分。

2.“三会一课”制度(60分)。每季不少于1次支部党员大会,设立了支部委员会的,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课。全年上党课不少于4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纪检委员或纪检干事至少在本支部讲1次廉政党课,且有党课课件备查。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党支部要使用省直机关工委统一印制的红色封面记录本,并指定专人,按年度记录,跨年度的必须更换新的记录本。“三会一课” 记录人要规范记录会议要素,确保会议记录字迹工整、规范、清晰,做到内容翔实、全面,准确反映整个会议过程。每次会议需要将会议记录、会议照片和学习内容,按时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落实党内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做到有台账、有签到;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未按时报“三会一课”计划表的,扣2分;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每1篇,扣2分;缺少会议内容的,缺1篇扣2分,相关资料未及时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每缺1次扣2分,不计负分。

3.主题党日活动制度(20分)。按照“服务业务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活动”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将每月10日作为党员活动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在每月上旬适当调整),围绕组织生活、学习教育和为民服务等内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实效明显的党日活动,主题党日应有活动记录,并将活动图片和记录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未按时报“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的,扣2分;材料整理不规范的,每一次,扣2分。相关资料未及时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每缺1次扣2分,不计负分。每少1次活动扣2分,记录不规范或相关资料未及时上传至“智慧党建”平台,每次扣3分,不计负分。

4.组织生活会(20分)。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最少召开1次,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报告上级党组织,会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有落实整改资料,并有成效。总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会议。每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参加率不少于80%。组织生活会流程不规范的,扣5分;材料整理不规范的,每缺1项,扣2分,不计负分。

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分)。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一般在年末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流程不规范的,扣5分;材料整理不规范的,每缺1项,扣2分。

6.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20分)。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建立党员积分台账,每季报送支部党员积分情况,将党员积分情况纳入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未按时上报的,扣5分;出现虚假数据的,该项不得分。

7.党员管理“八个台账”(20分)。信息登记齐全,及时更新,主要包括:“党组织设立台账”“党员个人信息台账”“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台账”“党组织生活记录台账”“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统计台账”“困难党员基本信息台账”“党费收缴台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账”。台账整理不规范的,每缺1项,扣2分。

(六)联系服务群众(120分)

1.开展“六个一”活动(60分)。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做到“六个一”,即参加一次社区党组织生活、与社区干部进行一次座谈、开展一次社区调研、认领一个“微心愿”、当一天社区志愿者、结对一户困难群众。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采取调查研究、干部驻村、结对帮扶、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等方式,实现党支部联系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全覆盖。每缺1项活动,扣10分。

2.结对帮扶活动(20分)。深化拓展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网上结对、网下结亲”帮扶活动,线上1主动对接贫困户发布的帮扶需求,线下到贫困户家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积极开展机关中层(含)以上党员干部与困难网点结对帮扶活动。每缺1项活动,扣10分。

3.创先争优活动(20分)。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业务或技能比赛;积极组织参加各类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五好家庭”或“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创评活动,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推优活动;组织员工积极参加每季度青年读书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员工不断夯实理论根基。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引导党员爱岗敬业,争当服务示范标兵,帮助群众或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未按要求积极参加活动的,催报1次扣1分,每缺1次活动扣2分。

4.家访工作(20分)。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和普通员工全年开展“家访”活动,并收集家访图片等资料,了解掌握员工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未制定家访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开展家访活动的,每缺1人,扣1分;家访材料收集不规范的,缺1项,扣1分。

(七)工作机制运行(100分)

1.重点工作任务落实(20分)。积极推动总行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研究制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人。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处理好党建与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未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缺1次,扣5分。

2.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0分)。落实党支部建设具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年底由党支部书记向总行党委和党员群众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每半年递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每年做一次“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年终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对支部书记进行评议。每缺1次报告扣5分,迟报1次扣2分。

3.推进信息化建设(20分)。推动组织生活理念和方式创新,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媒介,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推进“智慧党建”。有条件的党支部应当推进党员活动室建设。

4.党务公开制度(20分)。实行党务公开,全面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内容简单明了,信息公布及时有效,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的,每缺1项,扣5分。

5.党建工作纪实(20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做到及时、完整、规范、真实。未按要求整理党建工作台账,扣20分。

(八)党建创新与融合(210分)

1.发挥党建引领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90分)

(1)积极推动总行党委部署的各阶段中心工作任务落实(30分)。落实党建引领首季“开门红”、资金组织、贷款投放、不良抓降等各阶段中心工作中具体工作措施的。未部署工作任务的扣20分。

(2)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0分)。

其中: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支部(不含机关党支部和老年党支部)完成各项存款余额净增和日均净增各项贷款余额净增和日均净增。联合党支部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所辖营业网点任务总数测算。未完成任务扣30分。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0分)。在职党员完成各项存款余额净增和日均净增、各项贷款余额净增和日均净增。在每项考核指标中,全行在职党员任务完成比例平均数高于全行在职非党员员工的任务完成比例平均数的;低于平均数的,扣20分。未分配工作任务的在职员工不纳入考核。

2.党建品牌创建(60分)

(1)推进“五讲五比”(讲学习、比能力,讲宗旨、比服务,讲正气、比党性,讲发展、比创新,讲奉献、比实绩)党建品牌的实施(30分)。未开展“五讲五比”有关活动的,每缺1项扣5分,不计负分。

(2)创新“党建品牌”(30分)。创建了党建品牌且促进了相关业务发展或管理提升的,满分;创建了品牌但是效果不佳的,直接扣10分;未创建党建品牌的,扣30分。

3.联建共建(60分)。

结合总行各阶段中心工作,与当地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委、农(林)业局、水电局、社(医)保局、民政局等重点单位(部门)开展了联建共建的,每个计10分;与乡(镇)政府、工业园(区)、工商联等单位(部门)开展了联建共建的,每个计10分;与社区、商会、协会、街办、村两委、企业等单位(部门)开展了联建共建的,每个计5分。此项为可多计分,计分不超过100分。

(九)特色工作(加分项)

支部建设有特色工作。

1.积极研究并建立规范有效的党支部管理和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党支部建设取得显著成果,支部特色项目获得总行立项或受到上级表彰(支部特色项目获得总行立项,每次加1分;受县级表彰加1分,受市级表彰加2分,受省级表彰加3分,受国家级表彰加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2.党支部、党员先进事迹受到上级表彰或获得县级以上荣誉。(受县级表彰或荣誉加1分,受市级表彰或荣誉加2分,受省级表彰或荣誉加3分,受国家级表彰或荣誉加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七、考评结果与运用

对党支部实施工作考评,是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力促进和推动。考评结果将作为党支部评先奖优和工作整改提高的重要依据加以运用和反馈。

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定为先进党支部: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辖内党员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二)结果运用

1.考评结果与支部书记绩效挂钩。为激发支部书记干事创业激情,根据考评结果对支部书记给予绩效奖励或扣罚,考评结果为前三名的的党支部,每季绩效奖励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考评结果为后两名的党支部,且得分800分以下,支部书记分别扣减绩效1000元、2000元。

2.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总行党委根据考评结果评定全行先进党支部,并向省联社推荐为先进党支部;对考评结果为前三名的党支部党员和员工,在评优评先和干部推荐、选拨、任用上予以倾斜;考评结果后两名且800分以下的党支部,总行党委将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限期提出整改方案。同时,总行党委将视情况调整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约谈支部所辖部门、网点负责人,并取消该支部所辖部门、网点及所有党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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