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确保交通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效能。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长沙市对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浏阳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浏工信联发〔2021〕2号)的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车辆生产销售源头质量关,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违法违规行为,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玉樟任组长,副局长余湘怀(常务)、喻斌辉、陈细江为副组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市场规范科、执法大队负责人和各分局、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工作部署?
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
质监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组织各分局、所对辖区内的货运汽车生产(改装)和销售企业(不含二手车)进行排查摸底,形成《货车生产销售企业名单》(附件2)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质监科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11日-2021年3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市内货车生产、销售、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进行全面整治,于2021年3月8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检查记录报质监科汇总。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和经验做法,全面梳理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意见建议,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质监科。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检查货车生产企业
配合市工信局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货车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现场产品抽样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等问题。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质监科、标计科、各分局、所)
(二)抽查市场在售货车质量
协同市工信局重点检查货车销售企业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易非法改装部位和装置,对嫌疑车辆检测实车整备质量,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启动生产质量倒查。相关检查情况请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附件3,下同)。
(责任单位:质监科、各分局、所)
(三)排查货车维修企业
配合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对货车维修企业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科、各分局、所)
(四)检查车辆检验机构
配合市公安局对有货车检验资质的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检查车辆检验过程视频和资料,重点检查货车整备质量检测设备、检测系统,排查是否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相关检查情况请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
(责任单位:标计科、各分局、所)
(五)整治非法改装"黑窝点"
结合举报线索,在各园区、乡镇(街道)牵头组织下,协同市工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等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进行集中打击和取缔。突击检查许可证照、现场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零部件采购记录、销售记录或合同以及资金账户往来等,核定非法生产改装的产品数量以及销售渠道等事实,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对发现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市场规范科、各分局、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责任科室要加强与市直单位协调配合,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各分局、所要主动与园区、乡镇(街道)对接,确保整治行动有力落实。
(二)强化问题整改
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对整治工作不作为、走形式、违法违规生产改装等重大隐患长期未治理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按程序追究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
????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