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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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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会议精神,按照县应急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X〔2024〕X号)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结合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坚持“小切口、大深入”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持抓现行、抓典型、抓案件,聚焦具体问题、具体线索、具体舆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提升一轮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总体要求

从2024年4月至10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纠治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执行“四个一律”要求不严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安全执法过程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案谋私等腐败问题,对群众和执法对象反应问题敷衍塞责、久托不办等问题。不断改进作风,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全县安全生产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我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长:

副组长:

 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安监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具体抓好本次集中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此次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安全隐患排查方面。重点整治对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慢作为甚至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蜻蜓点水、走过场,搞数字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查不出问题,查出的问题不深入细致,深层次的安全隐患未被挖掘出来,特别对重大隐患发现不够;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击鼓传花”,跟踪盯守整改不够,搞“纸面整改”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执法检查不严不实,跑面多、蹲点少,走马观花、敷衍应付,甚至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敢动真碰硬,“零立案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执行安全生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不严格,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阶次适用不当,裁量不准,导致人为减轻或加重处罚额度,依法该严惩未严惩、该停产未停产、该关闭未关闭,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未移交等问题。

(三)安全生产违法违纪方面。重点整治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修订版)》《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过程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案谋私等腐败问题。

五、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全覆盖、整改逐条过、问责要到位的原则,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稳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围绕上述整治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县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会议精神,并按照县局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利用集中学习或官方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贯彻,确保5月12日前干部职工知晓率达100%。专项整治方案请于5月12日之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问题线索逐个调查、逐一解决、逐件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单位要于每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小结和相关统计表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督办处理

各单位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凡是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要坚持抓早抓小,加大督办力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件处理一件,实现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四)总结提高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总结经验,梳理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建章立制,明晰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请于10月8日前将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整治工作当作今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当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贯彻落实“两个至上”总要求和县局的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整治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领导。各单位以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整治,统筹协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履职尽责,积极协调组织参与单位开展整治,狠抓各项整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对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整治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报送。请各单位每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局安监股。同时,各单位要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受理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安全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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