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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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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汇报

县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相关部署要求,紧抓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健全监督体系,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的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监督监督力量齐抓共管。一是织密网络覆盖增强监督效率。截至目前,全县35个村已实现廉政监督员全覆盖,组建监督队伍5个,确定重点监督对象120户。二是规范流程促进高效运行。制定和发布《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处理工作指南》《派驻机构工作意见》等规范,对受理范围、审查程序、处理方式等流程进行详细规定,使信访举报处理更加高效。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65件,办结率达到92%。三是协同作战提升监督质效。健全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村调研制度、纪检监察室分片负责制度、乡镇纪委牵头落实的协作机制,成立专案工作组,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4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0%。

(二)聚焦民生关切,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精准施策推进“民心守护”工程。围绕惠民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效能、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先后查处了x县y镇民政办违规发放救助款项案例、x县y镇z村套取农村低保补助案例等典型案件15起,处理32人。二是标本兼治推动重点行业整治。聚焦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领域,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8次,立案23件,处理45人。三是问题导向推进乡村振兴监督。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聚焦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个,处理18人。

(三)强化惩治与预防并重,推进监督治理体制优化。一是坚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升惩防效能。始终深化和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进一步强化谈话函询的处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理信访举报件25件,收转问题线索34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2件15人。二是实行严管与厚爱并举,彰显组织温度。在问责上,保持严肃性、规范性、精准性和慎重性的有机统一,确保问责一起,震慑一片。今年以来,全县严格按照“第二种形态”处置35件48人;在执纪审查方面,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引导,深化整改落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续工作”,深入挖掘案件根源,找出体制机制的漏洞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共制发案件剖析报告1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通报曝光了12期典型案例,涉及人数20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部分党组织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仍不够到位,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仍较为薄弱,群众利益受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时有发生。从当前的信访举报情况来看,尽管同比下降了5%,但随着时间推移,相关问题依然存在反弹和回潮的风险。

(二)责任落实依然存在差距。部分党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重视程度不高、主动性不足,推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上缺乏有效解决方案。一些乡镇党委将经济、社会、民生等视为“硬指标”,而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视为“软指标”,未能切实抓牢抓实主体责任。今年共抽查了10个乡镇,发现其中6个存在上述问题。

(三)制度机制建设亟待加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持续推进,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才能构建长效机制。例如,监督检查成果共享机制、“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制度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统筹与协作,存在多头督查、重复检查的问题。据调研显示,80%的基层单位反映此类问题影响工作效率。

(四)综合监督质效需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备不足,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人员不到一半,疲于应对各种检查考核;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全面,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亟需提高;基层监察组织权力有限、手段单一、信息化建设滞后,发现问题的能力较弱。调查显示,全县70%的乡镇反映,这些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严重制约了监察效能的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协调联动。深化全链条政治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责任传导不减弱。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调联动的责任格局,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的责任链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专项监督,持续传导压力。推进“民心守护”工程,强化对惠民政策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实施。专项监督重点聚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和建设,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系统治理粮食购销腐败、煤炭资源违规、金融领域问题、供销合作社改革及征地拆迁安置中涉黑涉恶问题。同时,注重领导干部干预选人用人和招投标的监督。专项监督期间,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防止规模性返贫。

(三)深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依据“职能相近就近整合、职能相关便于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和成果共享等工作制度机制。持续强化与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坚持从严惩处。常态化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打伞破网”行动,完善指挥体系,加强办案点和监管场所建设,建立快速办案机制,坚持从严惩处。通过公开宣判,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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