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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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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篇】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4、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办公室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6、为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应做好防震、防尘、防潮湿、防腐蚀工作,仪器室内(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气瓶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8、实验人员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使用安全规范,精心操作,并按程序关机。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仪器进行清洁。

9、使用有毒或挥发性试剂只能在通风橱中操作,不准在仪器室内使用。

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二篇】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单位学习、参观人员应持有介绍信,按院、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能接待。

2.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衣换鞋,不准将雨、雨伞等潮湿物品带入计量室,不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

3.被校仪器,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进入室内检定。

4.室内的仪器、仪表与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或携带出门。

5.进出计量室要随手关门,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以保证安全,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实验室岗位责任制

1 .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 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

2 .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内及时送检,送检率必达到 100 ℅,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 .定期对标准器具与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

4 .检定人员工作时,精力要集中,不准闲谈,打闹,擅离工作岗位,检定数 据要真实,完整,可靠,记录清晰,检定证书填写正确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5 .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对所分管的设备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会使 用,会保养。

6 .建立和健全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等和原始记录齐全。

周期检定制度

1 .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制定出全厂的计量器具的送检及周检计划。

2 .标准仪器,仪表要按规定的计划日期送检,不得延误,避免标准仪器,仪 表超期使用。

3 .为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示值准确统一,对所辖计量器具要按规程要求结合大 小修周期合理安排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

4 .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 98 ℅,标准计量器具的送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 .本标准室各标准装置,器具均应设有专责试验维护人员。

2 .标准计量器具,装置的专责人员,必须持有计量考核合格证书。

3 .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对检验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 使用。

4 .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 零部件等,并存档。

5 .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 证设备的完好。

6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 温度,湿度等条件。

7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 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8 .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计量器具事故报告制度

1 .发生计量器具遗失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属责任性遗失应按赔偿制度规定进 行赔偿,办理赔偿手续后销帐清卡。

2 .由于年久磨损或使用日久,财质老化,性能精度变坏,经有关部门或我厂 计量专业室修理调试后,鉴定不合格,无法修复者,则应办理报废手续,填写“计量器具申请报废单”经上级批准,属自然报废。

3 .报废的计量器具由所属计量室收回,交废品仓库销毁,严禁外流使用,并将计量器具在帐卡上,周检计划表中注销,同时将编号,型号,规格, 使用部门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备案。

4 .由于违章和失职造成计量器具损坏,除应折价赔偿扣除奖金外,还要做出 事故分析报告,按价划入事故考核。

计量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1 .检定人员在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检定记录整洁,字迹清楚 ,不得涂改。

2 .对所检定的仪器,仪表,元件等合格者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者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结论明确,数据正确字迹清楚。

3 .检定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存档以备查阅。

4 .核验人员应审查检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了检定规程,证书上所列 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相符结论是否正确。

5 .检定人员,核验人员都必须在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上签字,要对检定结论 和检定质量负责。

6 .各种检定证,包括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结果通知书等,在发给送检定单位前都必须加盖检定单位检定专用章。

7 .所有检定证书必须由相应的持证人员填写,经核验后,在检定周期内此检定证书有效,检定证书应妥善保管至少五年。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2、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

3、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进行实验。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4、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带小孩。

6、 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7、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等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人做实验。

8、实验室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去别的公司作分析),应取得周总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的培养液和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以免交叉污染。

实验室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生实验守则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太(超过价格50%)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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