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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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二篇】
教学仪器的科学管理,包括计划管理,作好购置计划;技术管理,使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经济管理,提高仪器的利用率。它还包括规范化的`管理措施;程序化的工作方法;系统化的规章制度。教学仪器的管理必须严格制度,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一、学校要建立仪器室,实验室。室内要有防护设施。
二、仪器要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帐帐相符。新调入的仪器要及时验收入库。
三、仪器外借,报损,报废要办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期回收。
四、科学管理。分室分柜定位。贵重,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要填专用“领料单”,经批准后放可取用。
五、教师要使用仪器与药物,先填“实验通知单”。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准备。
六、教师和学生做完实验必须将仪器完好地交回管理人才。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按章处理。
七、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时,要讲清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八、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修工作。
九、每学期清理一次,并把清洁结果报告学校。
十、实验员变动,要办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
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食品添加剂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
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
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
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帐。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
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加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毒气柜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
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的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
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
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
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
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
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
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厨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
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
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20.每日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二、人员及培训制度
1.人员:实验室所有承担分析或管理的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再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承担实验室工作。
2.培训:
凡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在实验室经理或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
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由专人带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小结并由带教人员评定培训结果(小结及评定应存档),在完成该项培训后,该受培训人员应参加“食品卫生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在取得培训证书后,该人员方可独立进行检验分析工作,方可独立出具分析报告。
实验室每生成一份新的'SOP后,应组织SOP中牵涉到的相关人员,在实验室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在进行培训后分析人员方可按新SOP执行,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并归档保存。
实验室应每年对所有的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并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三、原始记录管理
1.记录的管理:实验室中所有原始记录均应处于可控状态,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及归档保存,过程应均有记录支持并有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记录的发放: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均应有专人负责复印,空白记录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分析人员不得随意复印使用,空白记录应编号后发放,不得发放无编号记录,发放应有专门记录。
记录的回收与归档: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在填写完毕后均应及时上交至专门人员处存放,上交应有专门的记录,分析人员不得随意保留原始记录。专门负责保管原始记录的人员应将回收的原始记录置专门地点上锁保存,并记录在案。每年年底时应将年内回收的所有原始记录交至档案室归档,并记录在案。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期一般为样品有效期加1年,特殊文件(如验证文件等)应永久保存。
2.记录的填写:实验室中所有的记录填写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直接、及时、清楚、易懂、一致、持久。具体如下:
填写记录内容应真实,不得随意伪造数据。
填写记录时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能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空格处应划线或标明“N/A”,内容与上一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做到及时,实验信息应立即直接填写到正式的表格、检验记录中,不得将原始数据填写在草稿纸上,而应该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书写要清晰、易读。填写有错误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横线,并在附近空白处填写正确数据,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可擦掉、涂改或在原来的文字上重写。应保证原始错误数据可辨认。
四、样品管理
所有来样填写的内容如品名、批号、抽样数量等取样信息进行复核,填写来样登记表,并依据样品保存条件将样品至专门地点存放。分析员依据请验单得到分析任务后向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领取样品,分析时应注意保持样品不受污染,分析完毕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如样品属毒品,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1.分析剩余样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由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交至实验室置专门地点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2.成品留样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间体及投料用原料应至少保存三个月,过期样品应统一处理。
五、实验室标准品的管理
1.实验室标准品包括从外购买的可直接用于检测的标准品、外来实验室具有COA的标准品或本厂自行进行标定的工作对照品。
2.所有对照品均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存放,存放地点应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3.凡标准品应立即交由实验室人员按有关标准品管理方法进行统一采购、登记及领用,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标准品,标准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标准化室,应记录使用情况。
六、实验室留样管理
1.留样观察工作应由熟悉业务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负责,收存样品时,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详细记录留样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质量情况、经手人等等内容,然后定期观察检验,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和台帐,做好留样观察技术档案。
2.留样样品保存到样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规定有效期的样品保存3年。
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留样,不得擅自将留样随意处理。
4.在产品有效期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由留样观察员将质量异常情况以书面质量统计资料上报部门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七、滴定液的管理
1.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
8.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氢氧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八、仪器及器具管理
各种仪器都是产品检验的重要工具,必须正确使用,认真保养,确保各仪器、设备处在正常状态下,以保证检验任务的完成。
1.仪器室设置布局应符合要求,并便于仪器的操作、清洁和维修。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要有适当的防震、防尘及专用的排气等设施,仪器室应远离高温及磁场。
2.仪器室应有专用的温度及湿度控制装置;仪器所用电源应保证电压恒定,有足够的容量,并有良好的专用地线。
3.仪器室人员管理:
仪器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工作前应先了解仪器使用原理,掌握各台仪器的操作方法,并具备对仪器日常维护的能力。
在使用仪器前,应认真查看“仪器使用记录",了解仪器是否可正常运行。
4.仪器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5.严格控制仪器室进出人员,非仪器分析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
6.仪器分析人员应每天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及仪器室温湿度。
7.仪器分析人员应注意保持仪器室的整洁,根据卫生要求安排包干到人,每天打扫卫生,天平应定期更换干燥剂。
8.仪器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9.仪器使用应严格遵守仪器标准操作程序,未经培训者不得随意使用。
10.仪器使用后,应进行清理、清洁工作,不得有留样液、试剂、纸屑等,并在仪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11.仪器开启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自己又不能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主管,等待处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开仪器。
12.非本单位或非本部门人员要使用仪器,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必须由实验室人员在场,才能使用。
13.仪器室须保持规定的温度湿度;保持整洁,每日作好清洁工作,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14.下班时,仪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员负责锁门,锁门前要检查仪器(包括电脑)、电源、空调器是否已关闭以及室内情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锁门,钥匙放在实验室内固定地方,否则发生意外,由当日锁门者负责。
九、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碳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带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炽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作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十、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检定菌种的�
3.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121°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弃去。
13.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置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弃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十一、贵重物品、剧毒品管理制度
1.凡贵重物品(如铂金丝、铂金坩埚等)均应放入保险箱中专人专管。
2.保险箱应双人双锁。因工作需要使用时,由领用人员签字登记领出。用毕及时清洗干净登记归还,并填好使用记录。
3.贵重物品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后果均由使用人负责,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剧毒试药保管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与安全知识。
5.剧毒试药购进后,保管员应检查其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文字清晰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启封痕迹等。检查后,称毛重,填写记录,两人共同签名。
6.剧毒品必须加双锁分类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险箱内,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只有在两人同时在场时才能打开柜子。使用中必须双人双锁管理。
7.剧毒品应根据测试需要发放,由两位保管员分别称量和复核,并填写发放记录,领用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按规定使用和后处理,测试结束后立即归还原处。同时进行剧毒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剧毒品名称、数量、剩余量和使用者签名)登记。
8.除另有规定外,剧毒试药开启后有效期暂定五年。在此期间,若有异常情况,如:吸潮、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交环保、安全部门集中处理,并做好记录。过期的剧毒试药也参照本条处理。
十二、复核制度
1.化验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检验员对此负责。
2.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3.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员签名。否则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十三、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8.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十四、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1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11.试剂启封后,固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五年,液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试药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十五、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六、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检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场所,洁净的环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室前,须更换好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门窗玻璃、墙面、天花板清洁完好。
3.实验室内设备、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台面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试剂摆放整齐并符合清洁、安全标准。
4.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5.无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6.工作结束后,各人将各自的台面、水槽收拾干净,工作台、试剂架、试剂瓶等必须清洁无积灰。
7.公用场所由全体人员分工负责,定期打扫。工作场所包括公用工作场所要求定期进行大扫除。
实验室管理制度【第四篇】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准备接受指导教师提问,没有预习或提问不合格者,须重新预习,方可进行实验。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或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
4、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实验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独立分析实验结果,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5、实验中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注意安全,节约水、电、药品、试剂、元件等消耗材料,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设备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实验中若发生仪器故障或其他事故,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水源等,停止操作,保持现场,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7、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气,将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清理和归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应按实验要求及时、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生实验守则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空)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或教材章节)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理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修复但费用太太(超过价格50%)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