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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工作方案实用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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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工作方案【第一篇】

和表态发言。凡不做和。

表态发言。

的对象,作自动放弃论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对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任对象所在教研组或有工作来往的教职工代表。谈话赞成推荐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6.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7.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自荐须填报申请表。

3.资格审查。由学校领导班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干部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

4.演讲。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演讲(学校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对该岗位职务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演讲一般应设定统一时间,设定评委5-7人,并组织评委打分。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较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6.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评委量分、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由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7.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9.拟聘公示。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直接聘任程序。

1.会议通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校长向全体教师作关于直接聘任中层干部的通报。

2.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一)考核。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履职考核,二次期末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二)解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聘任期满,未被续聘的;。

2.聘任期内,工作不胜任、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解聘现职的。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估计和把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减少或违反程序,不允许搞“一言堂”。

2.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向政工科上报聘任方案、工作进展及结果。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专业、资历等因素。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原中层干部岗位待遇,要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5.局政工科要加强对聘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产生的拟任人选和任用的中层干部,或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上岗任职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无效,按程序取消相关任命,并追究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本实施意见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聘任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芙蓉区教育局教职工聘任暂行办法(修订稿)》、《长沙市中小学教职工因工(公)致残、患绝症、精神病等人员编制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校教师职工队伍管理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的教师和职工的聘任。

1、坚持全员聘任、分层聘任的原则。

我校的教师(职工)全部实行聘任制。我校的在编教师(职工)的聘任工作由本单位负责。教师(职工)的聘任期原则上为1年。

2、坚持按编定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我校的聘任工作要在上级部门下达的编制数内进行,聘任时要确保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合理搭配。

3、坚持公开择优、平等竞争的原则。

在聘任过程中,公布拟聘任的岗位、职责、条件和聘任的程序、纪律。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的要求,结合教职工履行职责的条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公开竞争、择优聘任。

4、坚持积极稳妥、尊重现实的原则。

整个聘任过程,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做到合理合法。学校保障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教师(职工)正确对待并支持学校做好聘任工作。

1、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学历,小学教师中专(含中专)以上。凡xxxx年起进入我校教师队伍的教师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优先聘任。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校其他工作的能力,普通话和计算机必须达到相应等级。

4、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师资格和相应岗位的教师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或学校其他工作。

6、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综合素质。

1、6月25日开始启动教职工聘任相关工作。

2、6月26日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本校党组织、行政、工会、纪检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教师(职工)的聘任、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本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经征求老师意见,行政会议决定聘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我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zz。

我校聘任工作小组成员:zz。

我校聘任工作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成员:zz。

3、6月29日制定聘任实施方案。我校在听取工会和教职工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聘任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本校聘任实施方案。

4、7月3日将学校聘任实施方案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通过。

5、7月3日公布编制、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待遇等事项。教师(职工)根据自己的条件提出应聘书面申请,填写应聘意向书。

6、7月6日学校聘任工作小组确定第一批被聘人员,并公布名单。

7、8月28日学校聘任工作小组确定第二批被聘人员,并公布名单。与所有被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发给聘书。由单位第一负责人与受聘教师(职工)依法签订聘任合同,发给聘书(合同、聘书由本校制定,合同一式两份,学校与个人各执一份)。

8、8月30日上报教育局学校聘任工作情况总结。

符合学校的聘任条件,正常聘任。按职级、学科上岗,完成岗位职责,领取相应的工资及福利。

a、能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b、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备课、上课、听课认真并作好记录,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时上交教学论文、总结等资料。

c、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d、无家长投诉,或投诉不属实。

e、没有因班级管理不善,或在课堂内发生因失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f、没有因个人行为给学校声誉带来不良影响的情况。

g、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2、试聘。

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的第一年为试聘期,试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因自身原因不能完全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职工),也可以试聘。试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正常聘任人员,高于待聘人员。试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试聘期满后,根据本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程序进行聘任。

3、待聘。

参加本校竞聘因本人原因未被聘任,又不属于不聘范围内的人员,原则上作待聘处理。

待聘待遇。

对于待聘人员,待聘期为1年,学校应给待聘人员提供一次转岗机会,待聘期内必须遵纪守法,主动提高业务能力,服从学校大安排,积极参加校内外的聘任,争取早日上岗。待聘期间,计算工龄,正常调资,参加学校的正常年度考核。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享受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待聘期满后还未竞聘上岗的人员作不聘处理。

4、不聘。

因个人原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聘,做落聘处理。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以权谋私,或工作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劳动纪律松弛,屡教不改,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的;

(3)工作不负责,造成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的;

(4)教学能力或工作能力差,不适应教学工作者;

(5)胡搅蛮缠,目无法纪,无理取闹,闹不团结的;

(6)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集体和人民造成损失的;

(7)有违法行为的。

不聘处置。

对于不聘人员,年满45周岁及以下的待岗期不超过1年,45周岁及以上的待岗期不超过2年,不聘期内必须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遵纪守法,主动提高业务能力,服从学校的安排,对于进步快的人员,允许参加校内外的聘任、学校的正常年度考核。不聘期间,计算工龄,正常调资,在待岗期间发基本工作的80%作生活费。待岗期满后还未竞争上岗的不聘人员,人事关系调入人才交流中心,进入人才市场择业,并且可以按有关规定,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不聘人员,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被聘任人员,学校坚持内部消化、教育转化的原则,实行多层次的.人员分流办法。

1、提前离岗。

(1)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医院检查,认定已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达到了办理病退条件的人员,必须办理病退手续,不再聘任。

2、合理分流。

学校鼓励超编未聘人员到缺编学校。要求调出本系统人员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

3、实行内部转岗安置。按照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以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尽量对未聘教职工进行转岗安置。

4、因工(公)致残以及因患绝症、精神病的教职工,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安排。

1、聘任单位、受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受聘人员人事关系调入人才交流中心。

2、聘任单位、受聘任人员单方面解除合同,及由此产生的责任,根据签订的《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的有关约定执行。

1、聘任时,所有教师(工人)必须回本单位参加聘任,凡因本人原因(因特殊情况请假经单位批准的除外)未按时回单位参加聘任的,一律不聘,单位将自动离职处理。

2、已办理病退手续人员,工资福利按国家政策发放。

3、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再列入教职工的编制,但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工龄连续计算,工资按在职人员正常考核晋档,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标准缴纳;其福利待遇按退休人员标准对待,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4、所聘任教职工的病假、产假和医疗、住房等待遇按国家和区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5、凡因病假、产假等原因需要离岗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原则上单位当期不予聘任。

6、落聘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参加政治学习,必须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党员必须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7、学校将试聘、待聘、不聘人员的情况分类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报告。

1、聘任工作中,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和校长严格按照聘任原则、条件和程序聘任教师(职工),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2、学校成立有党组织、工会和职工代表等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履行聘任合同时发生争议,学校与受聘者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规定申请仲裁。

聘任工作方案【第三篇】

本次全员聘任工作是我支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它打破了长期以来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强化了内部管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在聘任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1、此次我支行副股级干部聘任工作,达到“三个有利于”

即,有利于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干部结构优化,推进干部交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聘任工作改革了用人机制,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加强了班子建设。

在地区中心支行“三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

条例。

》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给年轻人一次展示自我、展示才华的机会,我支行在实施中层干部聘任中,有2名同志从4名报名者中脱颖而出,通过竞聘,中层干部有了较大调整,因更多年轻干部的加入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趋于合理,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3、通过股长、副股长聘任,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了制度,规范了行为。

过去,因为职责不明,考核不力,没有压力,缺乏动力,工作责任心不强,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人的工作积极性。在这次聘任责任书中,我支行进一步明确了股长(主任)副股长(副主任)的职责,有章可循。使我支行的各项工作也因为而更加规范、有序。

4、竟聘工作的开展,培养了竞争意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首先,在选拔领导干部就是要实行竞争聘任,能者上,使人尽其才,给大家一次展示自我的机会,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其次,经过个人报名、演讲、民主考评、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可竞聘领导岗位。他们的成功为广大职工树立了榜样,激励职工努力工作,争取岗位成功成名,增强自身竞争力,为将来走向成功创造条件。再次,股长聘任。

合同。

制工作也使他们初步体会到竞争的激烈。对他们来说压力更大。普遍感受到压力和危机,工作积极性普遍增强。学习劲头足,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高效的工作来面对竞争和考验。

5、妥善安排落聘人员是聘任工作稳步推进的重要环节。

如何安置好落聘人员是此次聘任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此次4人参加,2人落选,他们也是我支行在工作当中比较优秀的青年干部,如果不妥善处理,将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此我支行领导每人分配任务,重点做好落聘职工的思想工作,鼓励他们认清形势,不要恢心,鼓足勇气,提高自己的各方面能力水平,争取下次聘任机会。由于思想工作到位,此次落聘人员没有无理取闹的,使聘任工作正常进行。

回顾此次聘任工作,由于首次实施,时间仓促,聘任方案还不是很完善。通过具体落实,总结出一些经验和不足,相信在今后的聘任工作中会不断改革、创新,使聘任工作不断深入。总之,本次聘任工作进一步激活了用人机制,增强了各股长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内部管理机购改革中,保持了支行的稳定,为将来进行的聘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要以这次聘任制作为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新起点,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执政水平,为今后人事制度改革做出新贡献。

聘任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20xx12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

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

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

(一)岗位设置。

总务处副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

(二)竞聘程序。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

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6月27日下午.

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6月30日.

4.竞争上岗面试——7月4日下午 。

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

6.任前公示.

(三)竞聘方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竞岗演讲:所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5—10分钟.

2.问题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时间5分钟.

(四)聘任。

根据面试结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组织宣传科备案,学校正式下发聘任文件.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竞争上岗.鼓励中层干部在区内跨校(园)际交流.

(五)待遇。

1.聘期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2.已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给予解聘.

聘任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聘任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劳动人事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建设富有活力、精干高效、积极向上、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我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教师全员聘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分布实施,使聘任工作进程健康有序运行。成立教师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柏桥。

成员:鲁建中范同海陈勇李勇华胡明程雷。

三、教师聘任条件、原则和范围。

1、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

计划,履行聘约;

(3)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管理水平和能力;

(4)长期坚持教学一线,坚持正常上班的教师;

(5)身心健康。

2、聘用原则。

(1)坚持按岗聘任原则。聘任教职工应在学校岗位设置职数范围内进行。

(2)坚持依法聘用原则。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受聘的专任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学历,并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对部分紧缺学科教师及少数虽学历不达标、但在现学段教学工作中师生公认、工作出色的教师,可适当降低要求。受聘的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要求。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任原则。在聘任过程中,应公开拟聘任岗位、职责、条件、聘任的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教职工聘任工作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要求,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公平竞争,择优聘任。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学校有选聘教职工的权利,教职工有选择岗位的权利,聘任工作应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区和条件差学校师资需求。、聘任范围及时间:聘用教师在本校现有在册的教职工中进行聘用。聘期为1年。

三、聘任工作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8月23日—8月25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和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工作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教职工聘任制工作。

2、制定方案段(8月26日—8月38日)。学校研究制定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教师考核积分办法,学校于8月24日将本校教师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教师考核积分细则交教育督导组备案。学校制定的聘任制方案及考核积分细则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审议和领导班子研究审定后予以实施。

3、组织实施阶段(8月29日—8月31日)。学校聘任工作基本程序是:

(1)学校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要求等有关事项;

(2)教职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意愿提出书面应聘申请;

(3)学校对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估;

(4)依据教职工量化考核评估结果和本人申请,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公布聘任教职工名单。

4、总结阶段(9月1日-9月2日)。聘任工作结束后,学校要认。

真总结,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聘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成立教师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聘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注重实绩,严格考核。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的重要依据。学校要成立考评小组,研究制定教职工考评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师德表现,突出教育教学成绩,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严格考核,量化打分,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可靠。

3、严格程序,强化监督。教职工聘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校要坚持政策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教代会的监督。在聘任工作实施过程中,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出现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乡教育督导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明确责任,维护稳定。学校要成立人事争议调解领导小组,对聘任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切实维护稳定。

五、聘任岗位。

2013年8月。

聘任工作方案【第六篇】

为了贯彻北辛街道教委《关于加快推进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方针,贯彻“改革、优化、精简、有序、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定岗定员与编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4、坚持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三、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四、工作程序。

(一)聘任方式(实行分级聘任)。

1、学校校长、副校长、由教委聘任。

2、学校中层领导公开招聘,经北辛街道教委聘任。

3、年级组长由学校公开竞聘,教师、班子打分各占50%;由校长聘任。

1、学校成立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由学校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具体负责聘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2、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确定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任期限、聘任办法和待遇。

3、岗位设置。

因事设岗,因岗责人。每学期末,有聘任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学校所需的岗位数,教师每周课时满工作量为标准课时18课时,班主任按2课时计算,自习按课时计算。学校教学岗位每学年调整一次,调整前先发放申报表,由教师填写两项志愿。学校岗位调整时,采纳了两项中的任何一项后,均不再与教师谈话;如两项均未采纳者,学校聘任考核小组提前通知,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聘任。

4、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岗位设置数及聘任结果。

5、由聘任领导小组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必要的考核。

6、公布聘任结果。受聘人员按规定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书。

五、聘任期间的人员管理。

(一)合同管理。

1、学校和教职工之间签订聘任合同,并以此作为续聘、分流、解聘的重要依据。

2、聘用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10日内协商调节,调节无效,当事人(60天内)可向人事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执行滕州市绩效工资改革方案。

六、聘用与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不聘或解聘。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开除留用处分者。

2、工作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者,影响学校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者。

3、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财物。

5、不能顾全大局教师间出现争吵现象,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

6、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的。

7、一年内连续事假一个月,未履行岗位职责的。

8、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

9、严重违反课堂教学常规,出现乱班、乱课情况的。

10、教育教学效果差,学生、家长、社会反映强烈仍无改进者。

11、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无改进者。

12、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

七、落聘人员的管理。

1、实行校内考核不合格落聘制。当年考核不合格的自行落聘,落聘人员可在校内或校外转岗和分流。

2、转岗:在考核中落聘的教师可竟聘教辅岗,教辅人员可竟聘工勤岗,转岗后按新的岗位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临时性工作。

3、待岗:待聘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安排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根据本人的情况酌情安排临时性工作或在一年内安排两次试岗机会试岗,待岗人员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开本校从事其它工作。学习期间领取70%工资。

4、分流:本校落聘,本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后可到缺编或边远学校竞聘。

5、解释:本着改革、稳定并举的原则,学校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聘任工作方案【第七篇】

为了优化教职工队伍,建立一种激励、竞争的科学管理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1)学校教职工总编制中,原则上专任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90%。(2)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师,可以不参加竞聘,不占学校竞争上岗编制数,由个人申请学校直接安排工作。

(3)病休期满申请上岗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不参加竞聘,由学校直接安排工作。

(4)因重病需休养1年以上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校长室同意,可以不参加上岗或转岗聘任。

(5)新分配、新调进教师由学校直接安排上岗,不参加竞聘。

1、班主任、教研组长由校长室、教务处择优聘任。

2、教师由校长室委任班主任负责聘任。

3、教务员、专职音、体、美教师、图书管理员、信息技术教师、思品、及阅览室工作人员由校长室委任教务处负责聘任。

4、后勤工作人员由校长室委任总务处聘任。

5、班主任有权选择教师,教师亦有权选择班主任。由校长室负责宏观调控,合理组合。

(1)高度重视班主任的选择,若教师未被任何一个班主任选聘,则自行落聘。

(2)合理组合注意班主任和教师选择的意愿,若班主任第一志愿与教师选择第一志愿一致的,尽量满足双方需要,若科任教师的选择或班主任的聘任在双方都填有志愿时,考虑到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由初三到初一,六年级到一年级合理组合。

(3)只要教师被一个班主任列入选择志愿的,都可作为合理组合时的预备人选。

(4)班主任填写志愿聘任的学科教师中,无一应聘该班的,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该班学科教师。

(5)预备人选的安排,若客观上不能到聘任的班主任所在的班级任教,则由学校根据可能决定,遵循先干部后群众,先党员后教师的顺序安排到其它班级任教。

(6)合理组合既要考虑到尽量减少落聘教师,又要考虑到年级、学科之间的平衡与竞争。

(1)中层干部与非班主任教师工作量相同,因学校工作需要,超工作量部分给予课时补助(周课时补助为8元/节)。

(2)35周岁以下语数外教师原则上从教两个班级,鼓励35周岁以上教师从教两个班。从教两个班级教师的在绩效工资中补偿一个班级超课时费(周课时补助为8元/节),如在任教两个班级的同时,组织学科兴趣小组,该教师在职称晋级时视同班主任。

(3)7-9年级35周岁以上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一个班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劳技、综合实践活动,1-6年级35周岁以上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一个班的劳技、综合实践、小学科学、小学思品等由教务处直接调剂安排。

(4)物理教师任教两个班级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两个班级的其它学科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实验室管理或管理两个实验室。

(5)化学教师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教两个班级的其它学科或任教一个班级并兼实验室管理。

(6)1-6年级语、数教师任教一个班并兼一个班级其它学科。

(7)3-6年级英语教师任教三个班级为满工作量。

(9)专职政治、历史教师每周8-10节为满工作量,少于8节者,按所少课时百分比扣除绩效工资。

55周岁以上的教师照顾1/2的工作量,有子女参加高考的教师照顾1/3的工作量,语、数、英教师可教一个班,物理教师可教两个班。凡男年龄57岁,女年龄52岁者,因慢性病(由市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并附相关检查单)休息,每月扣除绩效工资300元;男年龄58岁,女年龄53岁,每月扣除绩效工资200元;男年龄59岁,女年龄54岁,每月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同时取消出勤奖、政治学习奖及业务学习奖。身体健康者只照顾部分工作量,不同意休息。若不满55周岁的自我感觉不适应教学岗位,可在聘任前申请转岗宿舍管理、门卫等特殊岗位,由校长室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转岗,按年龄大者优先原则服从安排。

竞聘落岗的教职工为落聘对象。根据学校教师编制情况,确定落聘人数。不愿参加竞聘、拒绝接受工作安排的教职工视为拒聘,作待岗学习培训处理,不享受绩效工资考核。

1、落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个人申请转岗。对男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教师继续从教语、数、外、物、化学科原则上不落聘。

2、落聘的教学人员转岗数:教辅1人、后勤岗位(门卫2人、宿舍管理2人、跟车4人、食堂4人、图书管理1人、阅览室及报刊收发1人)工作的,绩效工资按合格发放。

聘任工作方案【第八篇】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本事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要求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为:副校长(科级)、工会主席(科级)、教务主任(副科级)、德育主任(副科级)、团委书记(副科级)。其中xx年7月1日之后任职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参与本次竞聘。无职级和学校内设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学校贴合竞聘条件的岗位:

1、安全副校长1人(正科级)。

2、教学副校长1人(正科级);

3、德育副校长1人(正科级);

4、工会主席1人(正科级);

5、德育处主任1人(副科级);

6、教务处主任1人(副科级);

7、团委书记1人(副科级)。

(一)报名范围。

学校贴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政治坚定,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本事;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首次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当在40岁以下;首次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5岁以下。异常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能够适当放宽。

5、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教师四年以上。

6、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需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任职资格,竞聘教学副校长需具有中教高级任职资格,竞聘德育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必须是党员。

7、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1、制定竞聘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2、教育局审批经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方案;

3、确定候选人。

(1)教职工自愿报名、也能够由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

(2)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将贴合条件的竞聘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3)市教育局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参加竞聘的候选人。

4、组织竞聘。

被确定为各岗位的竞聘候选人,撰写竞聘报告,提出个人对该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述职。

5、民主测评。

对竞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信任度测评到达70%以上者,能够作为岗位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在民主测评中,学校校长和书记的测评票各占测评结果总数的10%。

6、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景,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7、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确定岗位人选。

8、任前公示。

9、任命及任职。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市教育局及学校办理任命及任职手续。

若报名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之比低于2: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能够取消该岗位的竞聘,改为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聘用,组织选拔的程序为:

组织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率到达60%以上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率到达50%以上但不足60%的,须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到达70%以上的,能够确定为考察对象;推荐率不足50%,但相对较高的,根据工作需要,能够进行二次推荐,若没有超过60%的,终止考察工作。

2.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景,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3.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

4.任前公示。

5.办理任职手续。

1、为加强学校党政工作的协调,完善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校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1名副校长或工会主席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2、无职级和学校自设岗位的竞聘工作同时进行,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到达70%以上者,由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并将岗位人选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竞聘方案公布及宣传动员。

xx年5月7日,下发实施方案,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

3、个人报名及群众推荐。

4、资质审核。

xx年5月12日,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5、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

xx年5月13日,校长、书记共同向市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

6、市教育局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

7、组织竞聘及信任度测评。

xx年5月18日至24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信任度测评。

8、市教育局考察、公示、批复。

市教育局对上报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批复。

9、学校聘任。

由学校按程序履行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梅xx。

成员:曹xx。

报名时间截止到xx年5月11日(周一)午时19:0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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