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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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一篇】
今天,马老师给我们讲了1篇文章——《丑石》。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看过之后却引人深思。
作者小时候,家门前有一块丑石,它“黑黝黝卧在那里,牛似的模样。”每逢麦收时节,门前放了麦子,奶奶总是要说:“这块丑石多碍地哟,啥时把它搬走吧!”它没有大自然的保护,就光秃秃的裸露在烈日下,慢慢的,它竟锈上了绿苔、黑斑。就连我们这些孩子,也开始讨厌他。
有一天,一位天文学家。在我家门前看到丑石的时候,眼睛都直了。说它是块陨石,我们很惊奇!这块石头是天上的,我感到了自己的无知,也感到了丑石的伟大!丑石面对人们的咒骂,并不放在心里,而是默默地“坐”在那里,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说的不正是一些人吗?有的人面对别人的反对、质疑,就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而有些人坚持自己的梦想,最终实现。这使我想起了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
有的人经过自己的努力,终成了人才。这些人就是“金子”。有一些人明明不是“金子”、“珍珠”却认为自己是那种人,就不去努力了,最后没有实现。这就是区别。
最近我看了北京大学的宣传片,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100年以前,我们这些人就是在被别人笑完后才来到了北大。”
片中的主人公何晓东,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了自己“到天空去摘星星”。这也让我想起了他们,马寅初,经济学家,他喜欢冷水浴,洗了70年。俞敏洪,企业家,他高考了三次……是金子总会发光。
啊!追逐梦想的人们啊!请守护属于你们自己的那片绚烂的天空吧!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二篇】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三篇】
又一次捧起贾平凹的《丑石》,我仍是爱不释手。让我喜爱的,不仅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丑石很丑,她的模样像石一样,但丑石派不上用场,既不能凿下刻字雕花,也不能供来浣纱捶布;丑石无人喜欢,小孩子讨厌他,大人们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再污土和荒草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后来又将她运走去研究。只有到了这时,人们才对他另眼相看,肃然起敬了。
这,不正是丑石内在的价值折射出的金子般的闪光点吗?
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著名电影舞星艾斯特尔1993年到米高梅电影公司首次试镜候,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然而艾斯特尔并未因此丧失信心,他将这张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在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终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贝多分的老师说贝多芬绝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曾说他“反应迟钝·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堕落的腐败者”。而今天,为什莫他们能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呢?因为他们有用不服输的精神和志气,有自己的真才实学,有时是在在的贡献。
然而在今天,却有人因为一时不被重用,发挥不出长处,找不上合适的工作就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其实暂时的受挫正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这种考验,就会永远被闷在地下。还有的人,并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踏实钻研,却总以为自己是块金子,是个英雄,抱怨这个世界对他不公平,这种虚伪的心里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成泥巴吧,然总人把你踩成一条路。
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辛勤耕作,谁能否认明天不是一个丰收的日子呢?总有一天,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的五彩缤纷。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四篇】
《带灯》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精选8篇】”,希望大家喜欢!
读着贾平凹先生今年新出的小说《带灯》,我走进了那个秦岭深处的风光秀丽而又贫困的村镇——樱镇。伴随着主人公带灯走进了那个镇政府大院,窥见了当前乡镇干部内心的隐秘,她的喜怒哀乐是那么的真实可感,最让我难以释怀的是她内心的纠结与矛盾,还有她的隐痛。她的痛苦是深厉的:或许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这比喻多么的贴切与恰当啊!一心向上,把工作干好,可努力却未必有回报,天道也未必酬勤,换来的只有苦楚的泪水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悄然滑落。直至最后成了乡民械斗的替罪羊,她努力的抗争归于失败,那颗在浊世间索求光明的灵魂失落了,一个聪秀能干善良灵巧的青年干部被折磨成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带灯,本名萤,得知萤火虫生于腐草时,则坚决改了名字。而事实上带灯不过是萤火虫的一个别称罢了。作为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她所面对的大多是乡村里的一些难缠的人和事。她同情农民,想着法子维护他们的利益,却又不得不执行领导的命令,极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领导的仕途升迁保驾护航。为了安抚上访者绞尽脑汁,一听说有上访者到县里了,就不顾一切去阻拦,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可矛盾又往往不易化解,尽管矛盾的成因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处处为百姓着想,百姓却未必领情,甚至恩将仇报;处处为领导排忧解难,却无法让领导高兴。工作的苦烦,生活的无奈,情感的挫败,将她狠力地折磨。与元天亮的通信,成了她抚慰心伤的一缕春风。尽管几乎得不到回信,可她还是一直写,用这种方式使自己暂时摆脱现实中的杂乱沉闷,寻到了避风的港湾。她对元天亮的单相思,如清水般纯洁,完全是精神上的爱恋,不沾染一丝儿的尘灰。
带灯,就是一只萤火虫,牺牲了自己暖亮着乡村,默默无闻的贡献着,期待着,抗争着,也痛苦着。她是当前有良知、有责任感却又面对着重重压力终难有所作为的基层干部的典型代表。这一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写作上的一大突破与自我超越,也为繁荣中国当代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带灯》出来,评者如潮,争论也如潮。我把作品找来看,形成了一些看法。奇怪的是,我已不像往常抓紧写文章,加入到评论者的行列中去,以至拖到现在。这是不是一种迟暮之态。不过,静下来想想,《带灯》还是很值得一谈的。我想谈的主要是《带灯》的思想价值、审美价值、创新点、不足,以及由它所引起的关于当今文学深化的问题。
《带灯》仍然是直面当今农村现实,探索中国乡土灵魂及其痛苦蜕变的作品。贾平凹的一系列乡土作品——《高老庄》《怀念狼》《秦腔》《高兴》《古炉》,直到《带灯》,包容了处于现代转型背景下中国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冲突的方方面面,它有一股百科全书式的博物馆气息。就其关注中国乡土日常生活的深度而言,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找不到第二个人。它深入到了农民心灵的深处,其信息量之丰富,人性之诡异莫测,映现的基层社会政治生活之盘根错节,以及家庭伦理和乡土伦理之变迁百态,均堪称丰博。严格地说,从《秦腔》开始,贾平凹自觉地放弃了宏大叙事的架构,潜心于“细节化”展示历史生活的方式,他的视角总是喜欢从一粒沙、一滴水、一个针孔眼儿来看这个大千世界;总是从民间最底层的芥豆之微写起,从最细微、最容易被遗忘的角落发现对我们时代来说非常重要的信息。这近似于蝴蝶效应。他在陕南的某条山谷中的小镇上扇动翅膀,辐射波却涟漪般推向四面八方。这是贾平凹的特点。《带灯》同样没有离开这个特点。
在贾平凹笔下,一个小小樱镇,却有那么多的趣事,“镇政府如赶一辆马拉车,已破旧,车箱却大,什么都往里装,摇摇晃晃,却到底还是在走”。樱镇的风俗画徐徐展开,实在好玩,但也并非负曝闲谈,自有内涵,转化得自然。樱镇人生虱子,由虱子的黑与白又引出了皮虱子的降临。带灯这时走来,她想改造乡人生虱子的陋习,没有成功。樱镇历来废干部,乡干部多遭遇不测,但那是干部们自己屁股下有屎,人要有本事还得把人活成人物,如本地人元天亮就当上了省政府副秘书长,成了传奇。据说这与那一场为保卫风水、阻止高速公路穿过、阻止开挖隧道的大战有关;也据说因他鼻子下的两道法令特别长,是当大官的相,他又属龙,手里啥时都冒烟,那叫云从龙,他走路呈内八字,熊猫就走内八字,于是成了国宝云云。这等闲谈不也很有意思吗。
贾平凹的作品,在有限的时空里面,对人物的品质和人物的内涵有细致耐心的描写。它运用大量细节推动,靠细节说话,这就有了进入生活的内部之深。且看乡上经验视频会的布置,多么紧张、多么滑稽;且看马副镇长的浅薄,虚荣、刚愎自用、权欲异化;再看薛元两家的沙厂之争斗,两个乡村强人相争,镇长如骑木马,搞平衡,煞费苦心;唐先生给出了妙招,油滑而骑墙。这些都是新闻里读不到的学问。过去我们说,巴尔扎克在他的《人间喜剧》中给了我们一个法国社会的现实主义历史,这里不妨借用一下,贾平凹以他浩瀚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一个乡土中国的现实主义历史,在经济学、社会学、风俗史方面提供了很多翔实的细节。贾平凹的这幅画卷是动态的,中国的乡土与农民是处在不可挽回的式微中、解体中,就好像秦腔不管怎么唱都很难融入现代生活一样。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解体是必然的;从人文传承来看,又是令人感伤的。贾平凹的作品潜在着这种对立性的矛盾和纠结,因其潜在的悲剧性,所以天然地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带灯》较贾平凹以往的创作,有明显的理想主义倾向,这主要体现在对“带灯”这一人物的塑造上。作品主要描绘她的人格之美和内在的精神追求。作为个人,带灯肯定无法改变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她是一种很微弱的力量,但她可以自己发一点光。作品最后的萤火阵,如佛光缭绕,含有象征意义。每个个人的发光,就能汇为民族的希望。这是令人感动的。对于带灯的刻画从两方面着手,一面写带灯干练,能适应世俗,勇于承担责任,在一次特大事故中,她虽已浑身是血,仍在大声叫喊,不要让凶手跑了;另一方面,写她的内心清高脱俗,在一个无法改变现实的环境当中,她只能把自己的精神、理想寄托在给元天亮写信上。这个形象独特、凄凉、美丽、感伤。
有论者认为,比起一些人文宣言掷地有声的作家来,贾平凹就显得缺乏尖锐的思想锋芒、坚定的精神立场和鲜明的价值判断。我不完全赞同这样的看法。我对某些坚守人文精神的作家抱以敬佩,但对文学来说,直接表达出来的思想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一些作家言论激烈并不意味着他的作品的形象世界也一样激烈。文学并不是把哲学思想转换一下形式装进意象和叙事之中就可以完事,而应是通过复杂的艺术形象自然而然地传达作家的思想感情。在我看来,贾平凹真是目前中国作家里少有的敢于正面迎视和试图解释这个巨大、奇特、复杂、纠缠、难以理出头绪的时代的作家。目前中国作家的最大问题是丢失了把握和解读这个时代的能力,无法定性,于是只能舍弃整体性,专注于局部趣味,或满足于类型化。贾平凹也不是先知先觉,但他的作品有潜在的时代性焦虑,他也茫然,却懂得老老实实从细部入手,从最底层写起,他面临着无法命名,或如许多人指出的缺乏思想光芒,缺乏穿透力,缺乏概括力,缺乏宏观把握力,停留在事相本身的问题,但他从未放弃从整体上认识并把握这个时代的强烈追求,这一点殊为难得。贾平凹是有超越性追求的人,与就事论事的平面化模拟写作还是不同的。他胸怀解读我们这个时代的追求,但他同时又没有充分能力解读我们这个时代,这也是一种悲剧性的冲突。
看《带灯》的过程,我经常想一个问题,就是:贾平凹写了这么多年,近1000万字,这种书写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他写作的价值在哪里?为什么它是时代所需的,是不可或缺的,或者相反?在碎片化、微博化、浅阅读的包围下,人们还有没有耐心读他的乡村故事,若无,这究竟是他之过,还是时代的原因?我认为,贾平凹从早期的青春写作,到二月杏,到黑氏,到天狗,再到浮躁,到废都,到病相报告,到高老庄直至带灯,他一直在求索着世界背景下的民族化书写,或世界语境下的中国化、本土化写作,求索着中国经验的表达方式。在汉语写作的方式或艺术形式,主要是语言、话语、风格、韵味的探索上,他下过一番功夫。事实上,贾平凹借鉴西方的痕迹不太明显,主要是精神和哲学上的。大家都说《带灯》有很大的变化,其实有一种很重要的变化就是他语言风格的变化。这里面出现了所谓汉魏风骨的表述,有的行文让我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简劲的、明快的、言简意赅的很短的句子。
最近我不止一次地看到,有评者认为,现在有了大量的迅捷而密集的新闻,像《带灯》这样的作品存在已经没有意义,意思是说,关于农村基层的问题,如上访、拆迁、计生、救灾等等,常常见诸于报端,大家都知道了,与带灯每天处理的综治办的事务非常相似。照这种说法,那么有140个字的微博也就够了。文章没有用了,文学作品也没有用了。这里涉及到当今文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我现在看电视上满眼的后宫戏、潜伏戏、被武侠化了的抗日神剧就想,为何很少看到惊心动魄的、着力表现当代生活的作品呢?我也看过不少的官场小说,我不想贬低所有的官场小说。但我还是觉得相比之下,我读《带灯》完全是在另一个高层次上,我觉得我是在读情怀,读人性的复杂,读情感的微妙,读人生的韵味,读转型时期世态的多变,也是在读我的世界之外的世界。可以说是读美文,读汉语之美。这就进入了文学的审美圈,文学需要一个人学的内涵,决不是有了新闻,还要文学干什么。文学有文学的领域。很可惜的是,人们往往没有耐心进入文学的领域当中去涵咏、体会。
也有论者认为,当今乡村正在解体,在现代化转型中,作为乡土文学的土壤即将不存在了,因而乡土文学也面临终结的窘境。指出乡土文学的困境和呼唤新的开拓当然是对的,但这一判断是不符合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文学传统和现实实际的。我国的乡土仍是广大的,作为农业大国,也还是现实存在;退一万步言,即使中国像某些完全没有农业的工商国家一样,中国的乡土文学作为传统也仍然会潜隐而顽强地存在,寻根仍然是不竭的追求。它是基因一样的东西,是无法去除的,只要中华民族还在,乡土精神也就不会消亡。但它的主题会变化,场域会变化,人物的精神构成会变化,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都会变化,这个变化必然是剧烈的、空前的、深刻的,含有某种悲剧性的,但作为精神家园的乡土人文传统不会断裂和消亡。贾平凹在今天之所以显得重要,之所以在表达中国经验方面为世人所关注,就因为他写的东西关乎民族精神的动向和前景。
《带灯》还是有不足的。我特别看不惯带灯总是给元天亮写信这个设置,我觉得元天亮太具体了,他是个大官——省委,让人觉得带灯这么高的精神境界非要附着在一个大官身上,会不会变成了一种世俗、虚荣甚至有几分幼稚的东西。依。
我的理想。
带灯写信的对象完全可以是一个“戈多”可以是一个无名的对象那就是一个精神的宣泄口。她每天闷得够呛她每天写。
日记。
就是好。
散文。
就是情感的寄托。为什么一定要是元天亮呢?第二点贾平凹的《带灯》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带灯》的情节线索肯定很集中语言明快、简洁人物线索的处理单纯化了也更加吸引人但是整个的写法还是“一粒沙”的写法。贾平凹完全具备了不只是从“一粒沙”书写的能力没必要一直不变地采用这种写法也可以从上层比如城乡结合来写甚至把国际的因素拉进来写。这样会有更大的概括力这只是我个人的幻想。第三贾平凹近年来一直奉行的是中性的、不做价值评判的、客观写实的方式就是让生活自己去呈现生活本身的深刻性就是他的追求不像有的作家主观追求明显世界完全是他主观架构的。巴尔扎克写东西就和卡夫卡完全不一样卡夫卡的《城堡》不是写现实中的存在而是我的主观对于现代人困境的形容我总觉得贾平凹的写法里面要不要有一个主体一个更强烈的主体呈现出来。《带灯》是优秀的作品但还是有一点过多地依赖了生活精神上的超越还不够。
学期末,忙完监考、阅卷、录入成绩、提交文档诸般事宜,总算有了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完整时间。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既占用着他人的时间,也被别人占用着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的共享也是社会性的一方面吧。
12月导师来津,闲聊中他说起贾平凹先生年底又有新作问世,名为《带灯》,也就留意起来。在网上看到这部长篇于1月15日发行,算着日子在网上购买,下午发出订单第二天一早就拿到手里开始阅读了!贾老师属龙,创作常求变幻,每部长篇的叙事与描述总求变化:《秦腔》如崖面石刻,文中人物各有其位,蔚为壮观;《高兴》则笔墨集中,关注百花园中一株孤芳自赏的草本植物的每日成长;到了《古炉》混沌之中又以狗尿苔,一个十三四岁、柔弱而满是幻想的孩子的视角来串起古炉村的点点滴滴;在新作《带灯》中,贾平凹先生观足球赛受到启发,在小说叙事中注重细节而有意识弱化情节,通过主人公带灯——一位乡镇综治办女干事所经历的七零八碎的农村琐事和农民与农民、与政府的纷争以及带灯对走出乡镇的名人元天亮的单相思来推动叙述,作者还特意为每篇故事加上了标题,降低了读者阅读长篇的枯燥感。
《带灯》承袭贾平凹先生一贯的平民立场,一如既往地扎根农村生活,以当下发生在陕南农村的点滴来映射中国当代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具有一定前瞻性与强烈人文关怀。正如贾平凹先生在后记中所言:当下文学危机归根到底是社会危机。而中国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繁荣之下,仍潜伏着危机:《带灯》描写的时下农村生活与基层管理就是很好的展现。小说的高潮当在后半部分所发生的薛、元两家因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斗殴事件,场景与《古炉》中文革时期的武斗颇为相似,只是前者出于经济利益,后者因为政治立场。毛主席曾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社会历经巨大变革的年代,农村就是广袤无垠的荒原,处理不当,会引起燎原大火吧。从这一角度看,贾平凹老师仍赋予新作忧患意识,但不同于《古炉》中将说书人所宣讲的孔孟之道以安抚民心、唤醒民性的出路寻求,《带灯》并未刻意寻求农村危机的解决之道,只是客观叙述与呈现。同时,新作中对个人命运的关注和思索也令人印象深刻:女主人公的名字叫莹,后改名为带灯,佛语说“一灯能除千年暗”,但个人力量与社会趋势和群体利益相比,不正是流萤之光与日月之明吗?这或许就是为何作者在新作封面上写道:“一只在暗夜里自我燃烧的小虫,一次螳臂当车的抗争,一颗在浊世索求光明的灵魂”来对小说加以概括吧!
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贾平凹先生的新作《带灯》就是这样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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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五篇】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怎么写?秦腔是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一起看看吧!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
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
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
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
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
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
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
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
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
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
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贾平凹的秦腔这部小说,我没有细读,我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这本书的后记。
他写了后记,我来写对他后记的读后感。
贾平凹说他是农民,所以我觉得,他的笔不是笔,是锄头或者镰刀,每挥舞一下,都在读者心头狠狠的割去一层浮躁的皮,总是让你感觉到另一个自我的存在,那就是在作为一个所谓的城市人标签下的农民本性的存在.
贾平凹在后记中说他是农民: 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
最最最让人品位是这句话----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
但是,他也恨故乡,故乡给他带来很多痛苦与不快.不管怎么样,虽然他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他最终还是坦率地承认-----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上的。
这哪里是恨呀,这简直就是对自己出身份的极度认可与自豪,一种脱凡超俗的伟岸与自信!
中国几千年农业立国,从农村走出来的文人墨客,学者政客等等不计其数,我想,不管从农村出发的他们,后来走得多远,走得多高,他们都在成功或者成名的背后守护着一个根子里的灵魂------农民本色.
农民这个群体的生活也许没有所谓城市人的时尚文明,但是他们自有自己的一套文明,而且是更厚实的一种文明,更墩实的一种文明,更朴实的一种文明.当这种文明被几千年来所从没有遇到过的改革开放和所谓的城镇化道路所包围,冲击,和围剿的时候,贾平凹所流露的难道仅仅是一种伤心无奈失落或者精神上痛苦么?他失去的仅仅是自己魂牵梦绕的故乡么? 显然不是! 他真正要表达的心事绝不亚于这个民族的最高统治者的心事.
那就是吃饱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明天早晨起来到哪里去,去干什么???
不管情愿与否,贾平凹最后还是失去了自己故乡,至少是失去了精神上自己小心翼翼的护佑着的那个故乡,他感觉到了痛苦与不安.作为农民,在他失去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家园的时刻,也正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失去自己的农耕文明走向所谓工业文明的时刻. 这个民族所经受着的痛苦与阵痛,至少十几亿中国农民的痛苦与阵痛,不应该被忽略!
几千年存在的一种文明存式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散落,我们没有如椽的巨笔,然而,贾平凹有! 我相信,他记录的这个时刻,这本书所承载的意义,也许不为很多人所意识到或者感觉到.
正如他忐忑不安的担心自己的仇家会骂自己干的事情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件一样,也许有人会骂这本书,会骂他们所认为的无聊透顶农民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这都不重要,因为再过千年,总有人会意识到它的意义所在.
故乡(一或更精确的说成农业文明)作为一种遥远的回忆正在越行越远;一如秦腔作为一种艺术方式正在逐渐走向没落,我想,贾平凹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个痛,于是一本史诗般的力著便横空出世了!!
可以不读秦腔,但是不能不读秦腔的这个后记,一如我们可以不读文献的内容,但是不能不读作为文献结论的最后那几句话!!
我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开始读《秦腔》的,当时他说:“你看看吧,挺不错的,看完了写点儿东西。”于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将《秦腔》看完,但现在,却又羞涩于不知说什么,写什么。
读完这部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叹服于贾平凹的写作能力,他将这部宏篇,几乎用白描的手法叙写下来,着实令人钦佩。
另一个让人叹服的是他的写作触角和对生活的敏感不是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他抓住了一个微观的,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农村转型时期的农民、农村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现状。
通过清风街上的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鸡皮琐碎泼烦”的事件,自然而真实地述说着自身的情感体验。
之所以说“自身的情感体验”是因为我在读了这部小说的后记后了解到: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实则是在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镇棣花街,清风街上的人和事在棣花街大都能找到枝枝蔓蔓。
作者在棣花街生活了十九年,这里有他童年和少年的回忆,而人的一生细分的话也不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已。
一个存有自己童年和少年回忆的地方,在自己心中必定是举足轻重的。
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是富裕还是贫穷,是顺风还是逆流,但它终究是单纯的,是真实的,是幸福的。
所以,最后作者说要以这部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秦腔》不仅是作者对故乡的追忆,也更是对处在农村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与土地的纠葛、农村传统文化将何去何从的思考。
清风街上最有出息的两个人就数夏风和白雪的堂兄了,而这两个人,一个在省城工作,一个去了新疆,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都脱离了土地(这里是说不直接参与耕作)。
还有夏天智死后为其抬棺材时,因东街大部分近亲外出务工而出现的缺乏劳动力的尴尬局面,到最后夏天义去察看七里沟,因土塬坍塌被埋的悲剧命运,等等这些都在一一述说着农民与土地的纠葛。
虽然农村老话说:“农民是土命,土命就该以种地为生。”但当社会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在一个个尴尬和悲剧面前,农民固有的观念是否应该随之改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有该怎样去处理,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秦腔》小说的其中一条主线是秦腔这一古老而传统剧种的发展现状。
而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清风街上最漂亮的女人”白雪了。
白雪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唱秦腔的名角,后来因为结婚生子和多种变故不得不离开了剧团。
而白雪在剧团时的团长是夏中星,夏中星在时,剧团还隔三差五到周边乡镇村庄演出,后来夏中星被调离去当宣传部部长,剧团从那之后也就日益衰败了,凑在一块儿唱秦腔也就更难了。
有戏剧就会有戏迷,白雪的爹夏天智就是一个十足的秦腔戏迷,唱秦腔,画秦腔脸谱,还为此曾专门出过一本书,由此足以见得他对秦腔的热爱。
但他的死,同时也暗示着秦腔这一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体现了作者贾平凹在小说中对农村传统文化的危机感。
而我个人还曾荒谬地认为这本小说的.名字为什么是《秦腔》,而不是《清风街》之类的,或许这正是贾平凹所要突出的以“秦腔”为题,更加体现了他对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心。
不管是置身于作者还是作品,我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值得品读的!
往年寒假,拜读了贾平凸先生的《废都》,今年传闻他的《秦腔》是茅盾文教获奖作品之首,趁假期一睹为快。
之前在网上看过别人对这本书的评论,驳倒不一,有人讲这是一部村落乡市化地史诗,也有人讲基本不配茅盾文教奖的光环。
在没有读过原著前,这些评价当然都没什么可疑度。
《秦腔》的故事哗变其真真的很简单:小讲以一个疯颠之人引生为讲述人,以浑风街为故事发生发水地,以秦腔为乡土中国的意味意象,建筑了一个繁复极重的世界。
我读到的是浑风街上扮演的一台年夜戏:一幅幅鲜活扭捏的人物镜像,一个个农夫的生老病死、聚散悲悲,一件件整碎与喧闹的村落故事,一段段村落豪情的真真写照。
我开展在村落,小讲中的每个血肉饱满的人物:退戚教师深嗜秦腔的夏天智、典型的村落老一辈干部夏天义、秦腔女演员白雪、村落大夫宏生、叽叽喳喳的年夜嫂们、企图生养干部&&我险些都可以或许从身边找到原型;每个故事:没有技能、不懂功令打工的辛劳与悲哀;笨拙与超生;侍奉老人的纷争&&彷佛已就发生发水在我的身边。
一部《秦腔》让我看到了在明天将来诰日村落乡市化的进程中,村落呈现出的无可何如而又不止逆转的衰落与没降,父辈农夫对土地执迷不悟地眷恋与崇拜,年沉一代临危不惧对土地的丢弃与剥离,村落传统的伦理价值与讲德价值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支离破碎,传统文化的担任与抛弃在新情势下的无法与悲哀。
读《秦腔》不克不及着慢,更不克不及慌张,就像作者本人讲的那样:若是您渐渐往读,能熟悉我的苍茫战酸楚。
像抽丝剥茧般一层一层地往外褪才能读到其粗髓战魂灵,像悠悠品咂好酒一样才会感受出它的喷鼻醇与浓郁,像细细品茶一样沉饮慢啜才会感受个中意境战神韵。
作为山西人,固然我对书中的秦腔曲牌知之甚少,但我知讲,广年夜农夫就像酷爱土地一样深爱着故土的戏剧,不可是秦腔,这是一种意象,作家是在表白战农夫不止分割的器械正在阵痛中被剥离母体。
《秦腔》不愧为乡土中国的一座无字丰碑,不愧为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
书中描述的村落糊口的凋敝,土地伦理的嬗变,传统文化讲德陵夷引发的人心紊治战抱负掉序,深深触动着我。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六篇】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一是没钱买蜂王浆,用脑过度头发稀落,吃咸菜牙齿好肠胃虚寒;二是没权住大房间,和孩子争一张书桌,心绪浮躁易患肝炎;三是没时间,白日上班,晚上熬夜,免不了神经衰弱。但读书人上厕所时间长,那不是干肠,是在蹲坑读书;读书人最能忍受老婆的咕囔,也不是脾性好,是读书入了迷两耳如塞。吃饭读书,筷子常会把烟灰缸的烟头送到口里,但不易得脚气病,因为读书时最习惯抠脚丫子。可怜都是蜘蛛般的体形,都是金鱼似的肿眼,没个倾国倾城貌,只有多愁多病身。读书人的病有治其病的药,药不在《本草》而直接是书,一是得本性酷好之书,二是得急需之书,三是得未见之书。但这药医生常不用,有了病就让住院,住院也好,总算有了囫囵时间读书了。所以,约伙打架,不必寻读书人,那鸡爪似的手没四两力;要欺负也不必对读书人,老虎吃鸡不是山中王。读书人性缓,要急急不了他,心又大,要气气不着,要让读书人死,其实很简单,给他些樟脑丸,因为他们是书虫。
说了许多好读书的坏处,当然坏处还多,譬如好读书不是好丈夫,好读书没有好人缘,好读书性情古怪。但是,能好读书必有读书的好,譬如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所以绝权欲,弃浮华,潇洒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卑不畏不俗不谄。说到这儿,有人在骂:瞧,这就是读书人的酸劲了,为什么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呢?真是阿q精神喽!这骂得好,能骂出个阿q,来,便证明你在读书了,不读书怎么会知道鲁迅先生曾写过个阿q呢?!因此还是好读书者好。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七篇】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第八篇】
这一次,马老师带我们学习《丑石》这篇阅读,我知道了“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
贾平凹笔下的这篇故事,带我们认识了“丑石”。原来,丑石是作者家院子前,一块像牛一样的石头,每天都黑黝黝卧在草地里。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石头就成了障碍物,奶奶都说:“这块丑石多碍地哟,啥时把它搬走吧!”丑石不能凿字雕花,也不可以换沙锤布,具体来说:“根本没有什么用。”我们小孩儿嫌弃,大人也咒骂它。活的不堪像一条狗。
但一位文学家,改变了丑时的命运。原来丑石,是一块补过天、发过热、闪过光的石头,而作者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生存的伟大。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而平凡的丑石,却成为了了不起的文物。
老师给我们看了北大宣传片——《星空日记》。主人公何晓东,从小有个被人嘲笑的梦想——到天空去摘星星。
天文学科的王老师改变了何晓东命运。终于一个机会从天而降,和天文学科学生一起研究,征服在场评委。如果成功了,保送研究生;如果失败了,对以后的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
在王老师的帮助下,何晓东完成了本精彩的毕业作品。何晓东上台时,想起了童年的事。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作品完美的展现出来,是一个div的投影,如仙境一般,还可以指挥。所有评委站起来,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响起,何晓东知道,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记住只要是金子总都会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