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规章制度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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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修订后记
书法协会是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的'文娱类社团。
书法协会经过八年来的发展,会员数量和规模在逐年上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书法协会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书法协会繁荣陇师校园文化、促进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成果。
我们这次对《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对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二是收录一些新制定的管理制度,这次修订是集体的智慧,更是广大干部、会员工作实践的结晶。在此,我们也向历届的干部、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书法协会在发展,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希望以后的干部、会员根据社团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希望广大书法协会干部、会员在社团管理制度的完善上不断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
协会规章制度【第二篇】
(1)会议
1.会议召开
每学期召开一次协会全体会议;大型活动前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干部会议根据情况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自定。会议时间(中午)、地点(一教)临时决定
2.会议主持干部会议:会长
全体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
部门会议:部长或副部长理事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会长助理
3.会议要求
A、纪律所有人员原则上要求提前5分钟到,须签到(除全体会议);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律);禁止会议期间有人讲小话、接电话、听音乐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详见纪律)
B、要求会议精简、高效率,开会前须将会议要点列于黑板上,原则上会议不超过30分钟
(2)纪律
1.会议A、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半小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负责人须在会议前向纪督委说明。
B、无故缺席三次会议者,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取消颁发任职证书、评优及换届资格。
2.活动无故缺席或未按安排完成任务通过纪督委记录并进行相应惩罚
(3)换届资格部门理事可竞选部长、副部长、会长助理、副会长
部长、副部长可竞选会长助理、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会长助理可竞选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4)评优奖项:A、五四评优校级奖“优秀理事”B、获任换届各级职位
C、取得某项活动负责权(只对各级干部)
原则:A、根据纪督委所记录会议、活动等表现情况B、其他
附:干部违反相关纪律者通过会长与纪督委进行免职
协会规章制度【第三篇】
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协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热爱国家,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
2、关心时事政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追求的大学生。
3、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为协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制度
为使本协会的`例会制度规范化,提高例会质量,促进社团工作展开,特制定此例会制度,具体如下:
一、时间:
每周周一晚自习下课后8:40(冬季)9:10(夏季)
二、地点:
理科楼小教室
三、对象:
协会所有成员
四、条例:
1、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准迟到及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例会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紧事可口头形式请假但事后必须补请假条。
2、会议参加者不得擅自离开会场,若有急事须向会长或秘书长说明事因方可离开。
3、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4、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5、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6、每次例会要求秘书长或秘书部做好考勤记录。
7、会议期间会员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选举制度
为使本协会的选举制度规范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选举,特制定此选举制度,具体如下:
1、所有成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不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
(1)不记名投票
所有选举一律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
(2)差额选举
所有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方式。
3、选举过程有会长主持,并请社联主席、副主席进行监督。
4、计票
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现场宣布结果。
5、本制度适用于换届选举、优秀会员选举等。
人才培养制度
为使本协会能够培养优秀人才,锻炼会员能力,特制定此人才选举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是内部建设主要环节,所有会员要在例会上踊跃发言。
2、例会上会员发言时其他人不能打断,若有异议待其发言完再提出。
3、例会讨论言论自由,但必须与讨论主题有关。
4、定期组织会员进行户外素质拓展,会员需积极参加。
5、定期邀请优秀学长学姐讲述学习经验。
协会规章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
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
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
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
4.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常委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
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网络部部长组成委员会;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成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会长要求对乒乓球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乒乓球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责任心强。
第四条常委会的职能:负责协会基本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评议由会员提出的奖惩建议,选派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召集主持社团内部全体会议,有权按规定解除委员职务。
第五条常委的工作安排。
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学期开始作一份工作计划,期末作一份总的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会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会长同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的合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会长直接负责。
3.秘书处对本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会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对会长直接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和起草协会有关材料及整理档案等。秘书处对社团财务进行管理,做到帐务清晰。
第六条常委会的任期
1.会长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次。
2.其他常委任期为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也可以是一个学期。
第七条各部门的组成与职能:常委会下设立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网络部五个部门为协会的运行机构。
1.外联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问题。
2.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的校内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纪律,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4.技术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技术部下设裁判组,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
协会规章制度【第五篇】
第一章:社团思想
第一条:凡自愿加入本社团组织且道德品质良好的所有在影视小品歌曲主持方面有特长的人士经登记考查一个月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二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积极培养自己的优良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社员关系。
〈三〉:在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第三条:〈一〉:社员有权力参加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以及负责人和干事的选举和被选举。参加被选举时应向人事部提交申请,并最终在社团会议通过后才能生效。
〈二〉:社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
〈三〉:社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但应向社团人士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纪录留挡。
第二章:社团制度
第一条:本社团制度适用所有社员,不分职务、级别。
第二条:社团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社团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对抗部门对抗以及权力对抗。
第四条:社团社长、部长任期周期为一年半,副社长、副部长负责人、干事,任职周期为一年。
第五条:对不执行社团的决议,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的社员,应按照社团积分管理办法来执行。
第六条:对理事会成员、副部长、负责人和干事以及普通社员的选拔、奖励和处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团会议上通报。
第七条:所有社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主动调查了解理事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财务状况。
第八条:部长、副部长有权制定并修改社团制度并在起内部会议上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章:各部部长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项大型活动。
二: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
三: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问题。
四: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
五:负责组织选举活动。
六:接受社员和非社员的建议和投诉并且作出回复。
七:人事部拥有并行使下列职权:
(1)通过大会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由3/4成员出席,并由出席2/3以上的`人同意表决方能通过并生效。)
(2)选举、更换社团主要负责人及社团主席提名或社团成员联名推荐的各部负责人。
(3)决定社团合并重组等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社团机构
一:社团设置以下机构部门,并由其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社团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社长助理(一名)、人事部(管理日常人员调动)、宣传部(宣传本社团)、外联部(联系学校个协会学生会)、艺术部(出艺术方面的节目)、影视部(摄影与拍摄)。正副社长与五部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领导开展社团日常工作,并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执行机构职权:
(1)执行社团决议。
(2)报告总结工作计划和社团财务、物资收发、处理状况。
(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4)批准社员的加入与退出,并向热心同学发出加入社团之邀请。
(5)召开执行机构例会,每月至少二次。
四:一年之尾,相关部门将对积分进行评定,分别评出高积分(20+),低积分(4-9)以及不及格积分(4-).
五:
1,对高积分者进行适当奖励,并且对外通报表扬。
2,对低积分者进行内部敬告,并对非普通社员中的低积分者免职。
3,对不合格积分者劝其退社。
六:积分的评定由会议,活动的记录人员或个人提供书面材料,并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定记载存档。若核定不实或者有偏差,人事部有权修改评定结果并通告提供材料者。
七:书面材料如样表。
八:奖励积分范围:
1:向部门或社团提交活动方案。(1-5)
2:每次大型活动直接参与。(1-5)
3:社员积极申报和实施活动项目。(1-6)
3:其他有益于社团工作和发展的着情奖分。
扣除积分范围:
1:会议次数迟到或旷到(1-2)
2:活动无故不参与。(1-2)
3:个人作风影响社团形象。(1-5)
4:经核实搞内部斗争的社员。(1-5)
5:其他不益于社团工作和发展,有损社团凝聚力的清况着情扣分。
注:(本协会以影视和小品表演为主)
申请人:孙鼎期,张贤斌。
会员:庄琪,沈才吉,余励,余董军,王嘉颖,张伟伟,陈家换,黄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