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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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1
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基层建设问题被提上日程,越来越多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因此寻找当前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做实基层,把每个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引导作用,对社区治理做好统筹规划,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各个基层党组织建立横向网格,加强交流联系,优势互补、创新方式共建,互相交流学习,建设基层党建大格局。资源配置下沉,需要将优秀青年干部调到基层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争取群众工作经验,并把好的治理思路运用到基层建设中来。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工作的基础,是区域政治核心、领导核心,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级重要“战区”,担当执政使命,关乎执政根基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要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和实效性。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联结辖区内各领域党组织的“轴心”;促进工作职能转变,把基层的主责主业聚焦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坚持权责一致,赋予基层党组织在辖区内更多的领导权、话语权;落实基层减负增效政策,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二要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捍卫***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领各类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并在服务中凸显党组织地位,深化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努力构建“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机制。三要统筹推进各类组织、各领域基层党建联动协调发展,建立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基层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乡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2
近日,蜀山区西园街道人大工委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基层综治治安工作进行调研。调研发现,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相比,基层综治治安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区基础相对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目前,大多社区只有1—2名专职干部,人员力量不能满足要求,而且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难以保证综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没有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特别是对酒店等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难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观念和责任心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
二、建议与对策官场小说
一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充实社区综治办公人员,切实加强对街道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街道综治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发挥街道综治办的牵头作用,履行好指导、协调等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社区、各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切实落实综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要健全组织网络,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健全社区综治组织网络,发挥街道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职能,形成联动网络,形成防治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同时,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防范能力。
三要完善综治工作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结合基层综治工作的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遇有矛盾、问题发生,做到措施、人员等及时到位,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二是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充分发挥社区治保主任的作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三是健全相关考核制度。加强对街道、社区和有关单位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落实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纳入年终考核评比等措施,切实兑现奖惩。四是完善综治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落实综治工作专项经费,同时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筹集综治经费。
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综治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工作。积极挖掘基层综治工作的亮点,积极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发挥示范效应。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营造充满正义、正气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运用宣传栏、发放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社区的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
乡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3
一、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分享的“乡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5篇”,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二、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三)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是拓展“党建+”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党建+社工”“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智能化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投入保障。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三是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平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最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乡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4
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人才缺乏,素养不高。由于中高山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村有文化、有远见、有学识的劳动力人口外出务工,在家群众文化素养普遍不高,再加上政府没有政策鼓励和支持,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造成基层治理先进人才缺乏。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投入,然而地方政府财政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基层治理经费相对有限,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开支,无法保障基层治理工作正常运转,加之,很多村民外出务工或创业,他们不愿意为本村的公共事务掏腰包、作贡献,导致基层社会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三)部分群众对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是村民思想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大部分群众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的认识不足,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意识,只顾个人方便,随意乱倒、乱丢垃圾,对于公共设施不予爱护;二是农村大部分年轻有文化的人都外出务工,在家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对基层治理工作理解不深,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对农村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路径
(一)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把人才培养转化为治理主力军。开展村民素质提升培训行动,大力开展“传帮带”活动,加快基层后备人才培养,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持续开展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激发有知识、有文化青年参与村干部竞争,增加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治理提供财力保障。要想改善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状况,当务之急就是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村基层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发动企业和社会的力量开展募捐活动,整合社会资源,给予基层社会治理全方位的财力物力支持。
(三)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及群众的参与度。一是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将群众诉求、惠农政策上传下达,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度。二是及时更新党务、村务公开栏,让百姓知晓村上大小事,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地参与到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中来,对做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一定帮助、支持和进行表彰,进一步提升群众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实中各地方的风土人情、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经济、地域差异等情况有所不同,在具体的工作中不能千篇1律、一概而论,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成功的先进经验,为基层治理服务。
乡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5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大意义
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于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投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提高人的素质、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实践,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务实举措,是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的现实需要,是优化环境的管理工程、群众需要的民生工程、促进发展的务实工程、检验干部的作风工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二、科学规划,确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为奋斗目标,以实施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居民行为规范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文明城镇、卫生城镇、环保模范城镇、园林城镇活动为载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推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联创共建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3年努力,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更文明,将*建成创业环境良好、人居环境适宜、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秦巴地区大城市、经济文化强市。到2010年,*中心城市创建成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各县(市)城区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县城4个、市级卫生县城1个,市级园林县城5个,市级文明县城5个,市级环保模范县城3个;全市建成卫生先进单位4000个,卫生场镇150个;建成文明单位4000个,50%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建成为文明乡镇。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一)净化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单位活动。全面整治城(市)区主次干道、支路、小巷、城郊结合部和公路进出口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城区实行全天候保洁;各乡镇必须有专业保洁队伍,做到场镇环境干净整洁;国、省、县、乡、村道实现清洁畅通。*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城区要在3年内全面建成符合国家规范的垃圾集中站。*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城区2010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距县城10公里外的乡镇要建设垃圾集中填埋场。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实施集中处理,*中心城市旧城区及各县(市)城区主要路(街)3年内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城区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加大扬尘治理,抓好油烟和散烧煤治理工作。整治沿街沿路建筑,规范广告管理。搞好噪音污染治理。
(二)绿化工程。全面开展创建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和创建环保模范城镇、环保模范单位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扎实抓好*中心城市、县(市)城区和乡镇场镇的绿化工作,城镇常住人口每人每年在城镇规划区种植一棵树。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认捐植树活动,实行单位划片义务植树责任制,坚持包栽、包管、包活。新建小区必须绿化,实现应绿尽绿。着力搞好国、省、县、乡、村道绿化工作。
(三)美化工程。加强城市管理,抓好市场建设,规范城镇摆摊设点。规范车辆占道停放,合理设置临时停车点,加快停车场建设。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等的设置。加强建筑工地和公共设施管理。加大对城乡道路的保养整治和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
(四)亮化工程。*中心城市、县(市)城区、各乡镇主要街道实现路灯亮化,亮灯率达到98%以上。*中心城市、县(市)城区重要节点及重要路段实施专业亮化,建(构)筑物实施局部泛光亮化装饰,加强亮化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洁,打造富有特色的城镇夜景。
(五)居民行为规范工程。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市民仪表仪态、言谈举止,形成爱护公共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市容秩序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使城镇居民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努力提升*人的形象。认真开展创建文明城镇等活动。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要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城市建设配套费、清扫保洁费、垃圾清运费等征收机制,财政投入和征收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必要的经费开支,保证“四大创建活动”和“五大建设工程”顺利推进。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形式投入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标准,进一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立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将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构建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导向分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城乡环境治理问责制,对不重视、工作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失职失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行政监督、执法监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监督监管网络。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进行深入宣传,调动城乡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各项活动,增强学生的城乡环境卫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