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做好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强国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宣传工作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营造全市*系统良好政治环境。
一、坚持不懈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我市任务分解方案。
(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的10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落地见效。
二、全力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五)牢牢守住网络舆论阵地。落实主管主办原则,加强对“*”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的指导管理。落实本行业内各类新闻媒体和传播平台第一时间处理有害信息的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官网治网水平。落实审核校对制度,不断深化主管媒体内容建设和质量把关。落实自检自查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预警,经常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敏感词和不良信息内容。
(六)牢牢把握舆论宣传阵地。加强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研究,传递好党的声音,在宣传党的惠民惠农政策上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增加信息发布频次、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时效,真正使*部门成为党委政府联系服务困难群众的桥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确保“学习强国”采用5条以上,中央、省级主流媒体采用15条以上。
(七)牢牢构筑精神文明阵地。有序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厚植清廉文化,以支部为单位,每季度评选“廉洁之星”、每年评选“廉洁家庭”,建设廉政园地,营造处处见廉、人人学廉、时时倡廉的浓厚氛围。持续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专项治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等文明新风尚。开展“寻找最美村规活动”,用村规民约规范群众言行举止,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全面推进*领域“八五”普法,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八)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发挥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促进以解决问题促进解决思想问题,以化解现实矛盾纠纷促进化解*风险。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工作机制,经常主动开展走访和谈心谈话,进行思想引导。
(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联系科室(单位)干部职工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做到工作变动必谈、发生重大变故必谈、遇到实际问题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
四、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十)建立健全日常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机制。按照“一月一排查、一季一研判”的原则,结合《市*领域重大风险和防范化解责任清单》,围绕冲击社会心理道德底线、社会治理和区域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机关运行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预警,提前谋划部署,着力将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降低风险隐患发生几率。
(十一)健全完善责任清单。根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建立完善*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领域风险隐患责任清单,建立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认真做好*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十二)建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课程,增强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积极组织选派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和国防教育,开展群众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国家意识教育培训。持续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全面推进“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的*干部建设。继续做好张从顺、张子权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做好文明单位创建。
五、全面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十三)压紧压实“五个责任”。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月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年底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网络舆论)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党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市管干部、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考核。
(十四)严格落实检查考核责任。深化日常检查工作机制,由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牵头,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配合,每半年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十五)大兴调查研究。结合《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聚焦中央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天数不少于60天、每年至少开展2次调研、带头完成1个专题调研报告,每个科(室)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2次,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