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读草原有感级(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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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草原有感级【第一篇】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陈阵,上山去打掏小狼的事情。陈阵和马倌、羊倌,还有猎狗黄黄、伊勒一起去掏小狼崽。他们先观察了地势,并找到了有小狼崽的窝,为了更有把握,于是他们请教了经验丰富的阿爸。他们来到狼洞前,现在四周观察一圈,是否有另外的洞口。
经过再三的确认,他们开始用烟熏狼洞,想把母狼熏出来。可是,万万没想到,母狼从不远处的草坪上蹿了出来,趁着赶紧赶去一看,原来母狼是从另一个洞口逃跑。
他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母狼从他们眼皮子底下逃跑。令他们感到吃惊的是,他们在上检查,竟然没有发现这一个洞,这只母狼隐藏的也太好了吧!
这个故事只是这些北京知青在掏小狼崽时的一个故事。从中就可以看出狼族是天下第一兵家。狼会打近战、夜战、奔袭战、游击战、运动战,一大堆的战。打狼就是打仗,斗体力,斗精力,斗智斗勇,三十六计除了美人计使不上,什么计都得使。
从中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会遇到像打狼一样的困难,一定要多动脑子,什么方法都得想,这样才可以克服困难。
读草原有感级【第二篇】
读此书时每每后背发凉,惊得一身冷汉。草原上每场战争后都是一声唏嘘,没有赢家。即便人暂时胜利,长期来看人的所作所为必定报应在人的身上。人类群体的目光是短浅的、易被眼前利益蒙蔽的,打狼灭狼在当时是被赞为英雄的。当然每个时代都有能认清局势智者,可知道如何做和实际如何做是两回事。我们知道甜食易上瘾且增脂变胖,可还是一趟趟往饼屋跑。毕利格老人知道打狼多不好,可他不仅自己是打狼能手还带领全族围猎。在历史的长河中,随波逐流的始终是大多数,偶尔几名智者却往往不能善终,布鲁诺不是被烧死在鲜花广场上,独善其身已非常不易更不要说扭转乾坤了。
姜戎就是书中的陈阵,字里行间都是对当初碰坏草原的懊悔,他违背自然规律害死小狼是他这一生卸不去良心债。他认识到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并想以此书点醒更多人,草原沙化、狼族灭亡是他那一代的人一手造成的,他愿更多的人警醒并改变,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
同时姜戎从一个汉人的角度观察、感受并最终融入蒙古族。我至今还记得我在小学一年级的课堂上第一次听说藏族人死后天葬时的震撼:怎么可能有这种事?藏族和我们为什么这么不同?如果他们和我们一样该多好。而今我却感谢“不同”,正是不同的种族、信仰和生活方式构成了如此丰富多彩的世界。对他人的尊重才是对自己的尊重。
推而广之,人类与动植物、阳光、空气、土壤和水相处的又如何?150年前,一位印第安酋长就说过:地球不属于人类,而人类属于地球。不爱惜生态,用环境换金钱,短期能让人迅速富足衣食无忧,可长期来说不过是自掘坟墓。在本世纪的1中,全世界大约每4年灭绝一种动物,这个速度较正常化石记录高13~135倍。生物多样性正受到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威胁。生存问题已从人类的范畴扩展到地球上相互依存的所有物种,我们能留给下一代什么?是尽可能丰富的世界,还是一个生物种类日渐贫乏的地球?我一直认为任何族群有始定有终,人类的历史在浩瀚的宇宙史中只不过沧海一粟,最终人类也逃不过曾经统治地球的恐龙的命运。只不过现在的人类为地壳运动火山爆发消失的恐龙而唏嘘,而将来的生物为碰坏环境自取灭亡的人类而叹息。
写于6月21日。
读草原有感级【第三篇】
安宁是一位高产作家。迄今为止,她已出版20本书了,用安宁的话说:《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无疑是自己出版的20本书里,最值得收藏的一本,因为,它的制作如此精美。而安宁的《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文字同样是那样的隽永而清丽。
《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是安宁自xx年7月到xx年2月,利用寒暑假,4次飞抵呼伦贝尔草原,以锡尼河西苏木小镇为背景,用日记的形式,对蒙古族牧民真实生活及人生悲欢的记录和探知。
在这部书中,作者以其唯美而温婉的笔触,加之近100张当地牧民的原生态生活照片,把辽阔的草原、纯朴的民族风情、风光秀丽的景色一一展现在读者眼前,让读者在遥望牧草青青的远方时,也因此感受着草原的律动,聆听着牧草的歌唱。
呼伦贝尔草原是人人向往的天堂,而锡尼河西苏木则是一个完全坐落在草原上的小镇。安宁因其爱人是这个草原小镇上走出的蒙古族,便有了作者将视野扎根在这第二故乡的深度与广度。这里的天空一尘不染,这里的河水清澈见底,这里的牛羊成群结队,而这里的草地,更是绸缎一般,浓密茂盛。然而,在这美丽而广袤的大草原上,却生活着一群困苦、艰辛而乐观的牧民。
“阿妈”可以说是书中的中心人物,这个体重只有70斤的“阿妈”,每天提着几十斤重的奶桶,去奶站送奶。而且她每天凌晨3点钟便起床,哪怕是冒着摄氏零下四十度的寒冷也要从不间断去牛圈里挤奶,一直到晚上十点才睡,从未有过歇息,却仍有无穷的力气去和人说笑,还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乐不可支。
安宁爱人的弟弟贺什格图,因为3万块钱的彩礼,差点和相恋几年的女友各奔东西,最后,不得不挨家挨户去借,终于才把女友娶回了家。可是,面对3万块钱的债务,贺什格图并不急于出去找工作,也并没有表现出债务压顶的样子,而是悠然自得地生活着。
贺什格图的老师刚刚读大学的独生子,夏天的时候在锡尼河游泳时不幸遇难,这个悲痛欲绝的母亲几乎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疯了一样,一遍遍喃喃自语:“孩子,衣服还没干呢,你人怎么就走了呢?”然而,当锡尼河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时,她已经能够笑着与镇上的人们当街说话,或者闲聊了。
还有镇上离婚自杀的女人,最终摆脱了一切烦恼,走上了外出打工的旅途。喜欢闹点小情绪却勤劳善良的凤霞,拥有四个孩子的乐乐妇人,以及沉默寡言的“阿爸”,无不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深入人心。
此外,书中在表现牧民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基础上,还融入了许多现代的元素,比如:摩托车代替了骑马、mp3取代了原汁原味的牧歌、升学宴、高额彩礼等,都给这个古老的民族注入了许多新鲜的活力。
此书为《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但作者却用了一半的篇幅,记录了与绿色草原遥遥相望的白色雪原。在某种意义上,蒙古族个性中的乐观、豁达与坚韧,是草原最美好的夏天,与最寒冷的冬天,一起铸炼而成。这大概也是作者将冬天纳入此书的深意吧。
而书中的故事,因为时间的参照与观望,也才具有了比小说更能打动人心的力量。
读草原有感级【第四篇】
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都逐渐提高,都不知道以前的人是怎么过日子的,布鲁斯一家准备卖掉房子,去草原上生活,。
这是一本告诉我们生活哲理的一本书,让我们知道即使没有城市里这样的高楼大厦,也一样能生活得很好,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布鲁斯一家跋山涉水,终于来到了草原上,他们要在这里盖上一座木屋,他们叫来了在附近的一个人,帮助了他们,后来,他们也就成了好朋友,刚开始对草原的环境很不熟悉,不仅在盖房子时,劳拉妈妈的腿被压伤,而且印第安人也常来侵犯,经常有狼出没。但是他们很聪明打上了篱笆,种上了水果和蔬菜。尽管是有这么多麻烦,他们却还过得十分开心,渐渐地他们与印第安人成为了朋友,因为一直能吃到他们食物的印第安人发现他们很好,没有恶意。的确,生活不该有场所环境来决定你是否快乐,生活是一种乐趣,而不是混过一天算一天,就像劳拉一家,在草原上也能每天生活得很快乐,而且生活不是一个人的,还要考虑到周围的人们,与他们成为朋友,这样你遇到麻烦的事情时,他们就会帮助你。或许,现在的人就认为在草原上生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但是在实际上,草原上生活条件比实际上差多了,所以现在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要知足,崇尚现在这生活,通过自立来体会生活的乐趣。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不开心的事时,要努力调节情绪,不能大发雷霆。
这本书告诉我的一个道理:崇尚生活!
读草原有感级【第五篇】
《草原上的小木屋》说的是劳拉一家从威斯康星州森林迁移到西部草原的故事。这次迁移,他们渡过了涨水的河流;遇到印第安人;受到狼群包围,最后在爸爸亲手搭的小木屋中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我觉得劳拉的家很快乐,也很幸福温馨。我最喜欢书中的爸爸。爸爸有一双巧手,可以不用钉子把门装上。爸爸很聪明,他知道许多关于印第安人的事。爸爸真的好厉害!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圣诞老人的礼物。它说的是劳拉和玛丽希望得到圣诞老人的礼物。可是草原上没有礼物,而第二天她们却收到了一个杯子、一小块蛋糕、一根棒棒糖和一分钱。这是他们的邻居爱德华先生为她们准备的。我都为她有这么好的邻居而骄傲。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劳拉一家学习,学习坚强的意志与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人要向珍珠贝一样,把困难磨成最亮最美的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