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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做的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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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做的事【第一篇】

说到辣椒,有些人害怕它,有些人喜欢它。但对我而言,只要一闻到辣椒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向发出味道的地方“飘”去。

我吃饭时,如果没有辣椒,即使龙肉放在面前都感觉没胃口啊。但只要有辣椒我那小肚子顿时就成了“吞饭机”,两大碗饭都不在话下,一边吃一边流汗。那感觉,别提多爽了。记得有一次,家里的辣椒吃完了,连一滴辣椒油都不剩了,我当时心里想:“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辣椒就吃不下饭,可是不吃饭,又会被妈妈大骂一顿,到底怎么办才好?”我急得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试图在某个角落能找出辣椒来,哪怕是一滴辣椒油也好啊。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厨房放着的大蒜上,有办法了!我把酱油和陈醋倒在一个碟子里,再把大蒜和姜切成沫,混合在一起,一尝,果然有辣味了,虽然没有辣椒的辣味那么正宗,但是也能暂时解解“辣馋”了。

还有一次,妈妈炒辣椒,那香味,简直是我闻过最香的味道了,真是“日啖辣椒三百颗,不辞长做吃辣人”,香酥的油配上火辣辣的辣椒,真是非常完美的融合。我控制不住自己双脚,就像是脚下有一股轻烟,把我往厨房托去。妈妈炒好之后,我偷偷吃了一块,辣的我嘴里直“喷火”,眼睛都快被辣瞎了。

辣椒,是我生活的必备品,是,辣椒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热辣红火。

我最爱做的事【第二篇】

打开记忆这扇门,此刻的我,思绪万千,细细回顾过往,突然发觉,自己至今还从未曾留过1篇关于父亲的点滴记录,不禁内心的惭愧油然而生。临近父亲节了,此刻的我决定去提笔,借此来表达做为一个女儿对父亲的一种敬意。

记得我儿时,因为家里条件还没有入轨,大家都看不起我的爸爸,特别是爷爷,但是我的爸爸还是坚持了下来,从来没有埋怨过。还是努力赚钱用我和妈妈,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感动……我的妈妈是一个比较没有什么耐心的人,而且小时候因为不懂事不喜欢让妈妈喂饭,比较喜欢爸爸,爸爸每次都要让我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然后一口口喂着我吃,想起这些,眼泪不禁又掉了下来。

终于爸爸的这种发奋赚钱养家的精神似乎感动了老天爷,这几年,经济好不容易进入轨道了,爸爸还是每个星期都要回老家看爷爷,给爷爷零花钱,这让我感到非常奇怪,心里便默默产生了一种疑问,以前爷爷用那样的行为与眼光来看待我最最爱的爸爸,为什么爸爸就是还要去孝敬他呢?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了爸爸,爸爸告诉我:“不管爷爷说什么样多过分的'话,都是对的,因为他毕竟是长辈,是爸爸的爸爸,爸爸有义务用养爷爷。我听后,突然感到非常的无言,爸爸,我最爱最爱的爸爸!!!

小时候,我很喜欢坐公交车,爸爸一有空就带我去坐,而且那个时候正是我们经济还没有入轨的时候,爸爸还是自己咬咬牙,尽量让我过上幸福生活,爸爸我爱你,你的那种精神真的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现在爸爸经济还算过得去,就让我去学东学西的,这或许就是古人所说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吧。可是,我却不明白爸爸的这种用意,就是胡乱乱学,根本就没用心在学,想了我好后悔,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不会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的,对不起!!!

昨天,爸爸又和妈妈吵架了,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画面,为什么我们不能像电视上演的那样,贫穷没关系,只要幸福就好了,但是想你们这样每次都吵架,这是幸福的家庭吗?这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一家三口都很幸福,没有吵架的存在,爸爸希望你看了这篇以后,能够改掉你那种自私,不听别人劝的坏习惯好吗?,妈妈我也希望你的脾气能改一改,不要这么的暴躁好吗?答应我!!!我也会改掉学习马虎的坏习惯,让我们一起努力好吗?这就是我现在所缺的!!!!

我最爱做的事【第三篇】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

我最爱做的事【第四篇】

钢琴,是一种西方古典音乐。它虽然没有笛子那样音色圆润、明净,也没有琵琶淳厚、柔和的音质,更没有唢呐高声明亮的悠扬。但是它具有我喜欢的别具一格的特色:音域广阔、音色优美动听,并且是音乐世界里公认的`“乐器之王”。

三年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架钢琴,如愿了我多年的心愿。黑色的琴身,88个黑白交错的琴键,三个变音踏板,完美合成一架豪华钢琴,有了这家钢琴,优美动听的曲子不在话下。开始学钢琴,总是弹一些枯燥厌烦的练习曲和音节,“do”“re”“mi”“fa”“sol”“la”“si”“do”,天天练,不少于一小时。慢慢地,我对钢琴的喜爱也一点点转化为厌烦了。这时,妈妈就会不停地鼓励我,开导我,连哄带逼的引导我练琴,当我不练时,偶尔也会训斥我。就在这种哄、逼、训的练琴过程中,我的琴艺竟然突飞猛进了。我每天下午放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练琴。

五年级上学期,老师告诉我可以准备考级的曲子了。我的心里无比的高兴,终于可以参加考级了。在那段时间里,我渐渐领悟了钢琴美妙的一面,自己弹着钢琴也会陶醉在音乐中,我真正喜欢上了钢琴。在这个暑假中,我的家里总响着美妙动听的琴声。终于盼到考级那天,我成功过了六级。无意间,钢琴成了我的好朋友。现在,我正在准备考八级的曲子,希望我的好朋友——钢琴,能陪我顺利的考过八级。

钢琴,不仅使我成为一个爱音乐的人,而且也改变了我的品性和修养。我要说:谢谢你,钢琴——!

我最爱做的事【第五篇】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

我最爱做的事【第六篇】

又是一个明媚的春季,春柳垂髫,桃花绽放。生命在这个季节全都复活了,萌发出盎然生机。踏青郊外,沐浴在蓝天白云下,行走在青山绿水间,人的心情也随着橙色的阳光明亮起来。

朱自清最爱的就是初春嫩绿,饱满、明亮,轻快而不沉重,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惹得人见人爱。刚刚萌发小嫩芽的垂柳,像是名曲上的一个个音符,春风轻轻地拨弄着,耳畔隐约传来oo@@的声响。仿佛古人在垂柳下、小河畔,轻抚着的古琴。悠扬的琴声跳动着,如朵朵涟漪传向四方。引得游人停下脚步,侧耳聆听。透过嫩绿的柳条,小桥上缓缓走来个美丽的少女。嫩绿的柳枝,将少女装扮成春姑娘,又恍若卷帘后的闺秀,躲在柳帘中张望着春的脚步。漫山遍野的勃勃生机,躲在时光的深处,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你的`到来。

春天最让人疼爱的就是桃花。半山坡的篱笆园里,朵朵桃花缀满了枝条,浅红色的花瓣含着清香,徐徐吐向空中,熏染着树下的游人。树间不时零星飘落的花瓣,是天女在嬉戏中撒落人间的春色。地上娇嫩的点点花瓣,让人轻轻放慢脚步,生怕踩伤了。桃树下,同事说:有生之年找处山坳,种上三、五亩桃树。在桃树下摆上三、五张茶座。在桃花盛开时,邀上三五个好友,散坐于桃花树下,沏一壶香茗,海阔天空畅谈一番。午饭时节,“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雪沫乳花可以用啤酒来代替,蓼芽与蒿茎等时令野菜山上不难采摘。最为要紧的就是清欢。现今的工业化、信息化快节奏的网络时代,人们常常在虚拟世界见面。同事间相聚也是闹市里的狂欢,现实世界,好友间少有相聚。与自然的零距离接触,桃之妖娆,粗茶淡饮,酒逢知己,这才是闲情的自然“清欢”。生活的意义,就在这不经意的清欢里。

过去的几千年中国以农业为根本,生活以农村为中心,男耕女织,世世代代亦步亦趋。生活是老牛拉车的慢节奏,日出而作而落而息,人们就生活在自然风光之中。现代的生活以城市为纲,快节奏的工作,将人圈定在钢筋水泥围墙内。生活逼迫着人出外工作,远离家乡,抛弃妻子。工作不再成为快乐,人已沦为工作的奴隶。城市虽然也有狂欢,但狂欢过后,人会更加孤独。生活的胁迫,清欢早已成为现代人的奢求。

柳絮是春天必不可少的一道风景,“三月尽是头白日,与春老别更依依”。东晋才女谢道韫被誉为“咏絮才”,“白雪纷纷何所似,未若柳絮因风起”。点睛之作,不仅将白雪纷飞喻为随风飞絮,还将暖春与严冬衔接在一处。街头巷尾起舞的柳絮,让每个行人都沾染上了春的气息,将人包裹在春天里,沐浴在春光下。空中荡漾的柳絮,给城市涂抹上了春的一笔。为了生计,飘忽不定的工作,让人的乔迁成为常态。这样以来,寻常百姓的生活更像是初春的柳絮,身似阳春柳絮飞。飘落到何处,只能凭借风力。“无风才到地,有风还满空”。飘荡到水之阳的,就能够很好地落地生根。飘落在水上的,顺着水流,在远方生息。遗落在山之阴的,少有萌发之机。空中点点飞扬的柳絮,展现出的是每个百姓的生活轨迹。难怪王国维说道:“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做连江点点萍!”

我最爱做的事【第七篇】

如果要用一种颜色来描绘一个你喜欢的季节你会怎样说?春,绿意盎然;夏,花团锦簇,所以是红色;冬,银装素裹;那秋呢——自然是那一片单调的金色。而我却独爱这单调的金色。可能是我生在冬天的缘故吧,冬天是银色,秋天是金色,所以秋冬是好友。自然,我也是把秋当做了我的好友。

秋天的金色单调却又不单调。

虽说落叶是金色,可这是一种不同于菊花的金色。经过春夏的洗礼,六个多月的'成长,风吹雨打的考验。使这金色显得更加的鲜艳,更加的成熟。并且,它还具有更护花的意味在里面:春夏的努力,只为有朝一日告老还乡,化进泥土,哺育后代成长。

为这金,我爱秋天。

我最爱做的事【第八篇】

“白露身不露,寒露脚不寒。”这是谁说的鬼话。寒露,我恨透了这个节气,身体的伤痕可以自己舔舐,而柔韧的心灵,如何在孤独之中不至崩溃,就得看自己的造化了。是的,古叔叔睡着了,睡在了芦苇荡,怀揣着江山,一夜之间我好像长大了很多。

是是非非的.往事已成过客。江山的子民是一个又一个真切的面孔。善良如稻谷,温暖如棉花。你就这样睡着了,我记得您答应过烟儿,全世界睡着了,您也会醒着的。你这时候又去了哪里,天堂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您告诉我,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您是怎么到了黄泉路,是怎么过了奈何桥,是怎么跨过望乡台,又是怎样喝了孟婆汤。

古叔叔,我想你。把你的头像看了一夜又一夜,双颊温香如蔷薇,笑意从整朵粉红的蔷薇荡漾开来,叼着烟斗。是多么慈祥。正义的血往往有比海水更为宽阔的流域,而现在,这样的血已流不成一条完整的河了。

古叔叔,我开始用一个虚词来表达您的存在,然后回到自身,继续。烟儿曾经写过,心里一座城住着一个人,如今城是真的破了,修补不了。

我成了一个孤儿了,不知道何去何从了。再也没人像您一样纵容我的任性,然后苦口婆心地教导我,沉默是金。然后上一秒在吵架,下一秒我们就复合。死不要的脸喊着:“要古叔叔抱抱。”古叔叔,您走后,拿什么喂养我的孤独。

关于您,我算是亏欠一生了,今生今世也无以回报。我也不想再写多少的字,语气太重,我反而捡不起一枚形容词。

古叔叔,我烧了一张寻人启事,您收到了吗?开头是呼唤,中间是寄给您春天的盘缠,结尾是我从背后坦然抚摸您墓碑上的名字。

古叔叔,我再抱你一次好吗?就像梅花捧着雪花,更像两场雪抱在一起,没有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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