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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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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结合x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排查治理培训机构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现象,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3月16至17日,对全县所有面向对中小学生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如下: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4、已经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民办培训机构(简称“有照有证”培训机构);

9、培训机构超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擅自变更办学地点,不按规定收费退费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责任分工。

教育局:牵头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教学管理、超范围超层次等方面治理,设立举报电话,进行黑白名单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监管与查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公示检查;对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教育等部门对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进行查处。

公安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行政审批及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对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责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教育局牵头,成立专项治理联合小组。联合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职成幼办负责协调联络及相关事宜。按照教育局制定的具体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参加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落实责任。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抓好管辖范围内的治理工作。在专项治理行动中,采取不打招呼、现场治理的形式进行,对违反规定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培训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吊销其办学证照;对问题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发停办通知书,勒令其停止招生,停止一切培训活动,退还所有学生学费。

(三)强化宣传,注重引导。

及时公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形成有利于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规范、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

投诉邮箱:xxx。

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集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要求,我站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现将“百日行动”9月份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为加强“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站特成立以站领导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各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行动”领导组织机构,负责全站的“百日行动”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站综合办公室,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并于9月2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开展主要任务。

二是结合站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研究制定了《x收费站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人和具体责任人,为我站“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百日行动”有序深入开展。

一是站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安全“体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基础上,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了有效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建立了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的工作机制。

二是按照“日,周,月,季,年”的时间节点,建立起从一线员工到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重点排查所辖区域、安全设施、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风险和隐患治理,对站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进行排查维护,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9月份我站开展周查3次,目前无任何隐患问题。

一是继续按照“日,周,月,季,年”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开展,继续做好我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及“百日行动”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三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和隐患治理工作绩效,提升了全办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了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全年考评工作范围,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势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目标管理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20xx年我局组织学习了《20xx年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的通知》、《易炼红同志在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2月1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1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2月23日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7月29日下午,召开全体警员大会,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3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以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省局办公大楼安全。包括大楼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电梯和水电等设备设施安全等,重点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指挥中心安全。重点检查局指挥中心各消防、用电等环节岗位安全及安全规范执行情况。三是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公务用枪安全。重点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食堂饮食安全。重点检查机关食堂饮食原料来源及质量情况,食品存放保管情况,加工卫生等情况。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落实了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局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促进了我局的安全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我局先后组织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控,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排查方案》,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就枪弹库值守、网络信息、车辆使用、文件资料、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安全排查。

为确保公务用枪、枪弹库安全,我局制定了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对枪弹库安装报警系统,每天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每月组织一次例行检查。

为确保消防安全,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系统维护、用电管理、电线路铺设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载发热的情况,应急疏散指示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和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并严禁库房内存放易燃物,严禁室内擅自使用明火,确保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的落实。

为确保警务公务用车安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的行为发生,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专项检查,确保车辆运行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车辆的行车安全,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需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我们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饱满的热情、强有力的措施,打一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2020年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抓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2020年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行隐患分级分类管理,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管辖范围内所有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2020年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

全区各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别要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重点时段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各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作业场所、过程控制、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三)突出隐患分级分类。

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构建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已发现的隐患加强督促指导,制定(修订)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隐患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及时反馈上报,落实闭环管理。

(四)突出监管执法问责。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我局将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我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委委员xx任副组长,成员:局防火办、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资源监管中心、林场站等股室长,xx国有林场、xx国有林场、湿地保护中心、xx湿地公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防火办,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细化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人要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深入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并通过走访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指导帮助,适时组织“回头看”和抽查,督促抓好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推进隐患“清零”。

(二)创新工作方式,总结经验做法。

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综合运用“两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企业少检查多提醒。二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既要防止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化,又要敢于当“铁面包公”,严抓严管。三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监督检查、专家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学习总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微信网络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认真梳理总结,强化情况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上报每月安全检查与整改台账,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我局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五篇】

(一)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作。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委、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乡镇办事处和社区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和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开展联合行动、联合执法。要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形成“部门协作、上下协调”的联动机制。

(二)坚持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鼓励以培养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类培训,约束规范以“应试”为目标的知识学科类培训,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培训。

(三)坚持标本兼治、内外监管。统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又同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共同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六篇】

按照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彻底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实现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推进“智慧燃气”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街道城建办、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开展场站、管道、设施等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等。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对上述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街道安监站、城建办、执法中队、文体办、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液化气充装单位做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得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瓶,深入排查整治违规设置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点和非法充装点,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入户安检,排查整治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物业公司配合)。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要求,严禁配送人员私自充装或设立储存点,严禁配送人员配送其他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街道城建办要协助上级部门会同安监站,各社区等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发现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销售网点开展监督抽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街道安监站牵头,各社区资产委及有关部门配合)。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包括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和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低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消除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燃气管道占压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第三方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各燃气企业配合)。

全面梳理辖区内20__年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面整改消除,总结工作经验并对辖区城镇燃气现状进行分析研判;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徽地方标准《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和《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服务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街道城建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进度安排。

从202_年__月至202_年__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_年__月)。印发弋江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2_年__月至__月)。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将20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全面整治销号。

(三)整治攻坚(202_年__月至__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_年__月至__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马塘街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办。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有问题及时上报,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

各个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物业等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瓶装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建立台账。要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各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摸清底数,完善信息台账,统一汇总至街道城建办处。

(三)加强联合执法。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协同上级部门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各相关单位形成快速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调查取证,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人员进行处罚。

(四)加强督导考核。街道监察室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社区、安监站等相关单位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五)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六)成立专班。

202_年__月__日。

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七篇】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及省、州相关要求,我县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集中规范整治,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少数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不规范开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家长和学生利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此,呼吁广大家长要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主动拒绝参加暑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增进暑期亲子沟通,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孩子的学业成长的关键是让孩子专注于校内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家长应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主动拒绝参加暑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让孩子学、玩结合,多增进亲子活动和加强沟通,培养孩子主动学习的行为习惯。

二、审慎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规定已禁止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如果确有需要选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安全的环境,切忌选择无证、无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正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查看其证照,可到文体旅广局、市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不可到超经营范围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加其超范围内容培训。

三、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并妥善保管合同和相关票证。

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招生宣传广告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四、监督查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规范办学。

一是看收费条款。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一次性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看课程设置。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及材料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进行关注,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标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三是看安全环境。要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食品及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安全。

四是看教师资质。要选择师资队伍稳定的培训机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照。并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五是看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充足的的防控物资储备;严格进出登记和“七步法”(测体温、扫码等)管理;每日对培训场所消毒并有记录;对师生及家属行程进行排查并登记。

在此,安龙县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校外过重学习任务,合理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增进亲子关系,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健康快乐成长。

安全培训师带来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范文【第八篇】

(一)安全隐患。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无证无照。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并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民办教育机构申办条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取缔并妥善处置。

(四)办学行为不规范。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举办者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以利益诱惑组织教师参与校外培训和利用教师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招生秩序行为,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情况等,在培训期间要全程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生参加培训形成的过程材料发给家长,接受家长监督。

(六)培训与招生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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