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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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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技术监督业务水平,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培训计划,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定于20xx年7月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检验机构通用要求;

(三)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及标准选用;

(四)食品化学检验的质量控制;

(五)食品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六)监督抽检的检验要求;

(七)监督抽检手册培训。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所领导和食品室负责人,合计2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参会人数自定。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7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酒店名称:

地址:

电话:

(一)本次培训由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主办,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宿费为310元/人/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20xx年x月x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二篇】

各系: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级教师”资格证书(简称“c证”)培训,是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c证”具有统一编码、全省通用、不设有效期限等特点。为促进我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接,以及方便学生的就业,经请示学院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拟在我院面向在校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c证”培训项目介绍请登录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艺体教育系网页查看)。培训工作由艺体教育系负责组织,由“汕尾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届和20xx届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培训;

2、非教师教育专业(大、中专)相应年级学生有意愿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素质者。

二、培训内容、学时与收费

1、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c证”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绪论、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心理咨询原理、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使用”等六个模块,使用指定专用教材。

2、学时:52学时。其中:授课48学时,结业论文4学时。

3、收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56元,教材资料费26元,代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取论文评审费、证书工本费、学籍管理费18元。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考核:修完全部课程,在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定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20xx字),经评审合格,准予发证。

2、发证:由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发证,证书全省通用、长期有效。证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

四、培训报名与上课

1、报名:直接登录网页或登录学院网站首页报名。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在4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艺体教育系办公室确认报名并缴费;毕业班学生在5月11日前报名,待回校上课时再到培训班班主任处缴费。

专此通知,请传达到相关年级学生。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钢琴演奏者、音乐教师的即兴伴奏(演奏)专业素质和应用能力,推动钢琴形式的多样化,同时也为钢琴爱好者提供学习钢琴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特开设本班。根据钢琴即兴伴奏(演奏)的演奏技巧和特点,培训课程共划分五个等级(五级为最高级别)。钢琴即兴伴奏(一级)师资培训班将于20xx年3月份在北京举办,为保证授课质量,报名人数限额30人(报满即止)。

一、课程设置。

1、课程名称:钢琴即兴伴奏(一级)演奏技巧及教学方法。

2、课程形式:面授。

3、课程内容:基础和声理论、基础曲式结构划分、简易伴奏音型、简易弹奏技巧。

二、参加人员。

1、从事音乐教育及相关工作的教师。

2、师范院校及专业院校的音乐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

3、喜欢即兴伴奏并具有一定基础的爱好者。

时间安排。

1、授课时间:20xx年3月25日--26日。

3月25日:上午9:00--12:00(授课)下午13:30--16:30(授课)。

3月26日:上午9:00--12:00(辅导)下午13:30--16:30(考核)。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四篇】

各相关单位:

为使我校新进教职工尽快了解学校发展情况,熟悉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特点,更好地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现决定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我校20xx年9月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一)学校培训。

20xx年8月29日—9月2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等专题讲座培训,详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20xx〕78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校对培训人员分类分组管理,加强教职工交流及学风、考勤等管理工作,培训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不得代签,缺勤课时达1/4者,不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给予通报至相关单位。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教职工每人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0xx字),学校将根据参加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时间。以上考核只针对本部教职工,其他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工作,并通知学员于8月29日上午8:10准时到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参加培训。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举办“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等教师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新教师的系列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请新进教职工尽快加入“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qq群(群号:),并将备注名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五篇】

为不断提高我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员工的知识结构,增强企业向心力,以达到不断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公司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下半年员工的培训计划,现将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二.培训内容:

公司企业文化,员工专业技能,公司规章制度,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xx年9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培训计划通知时间为准)。

公司培训室(具体地点按培训计划通知地点为准)。

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演示、文件学习等方式进行公司内部培训。(本次暂不进行外部培训)。

六.培训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培训计划准时到场参加,不得缺席迟到。

2.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尊重讲师。课堂中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震动或无声模式,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3.请注意维护培训地点的清洁卫生,随手将垃圾放在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七.培训需求计划的征求:

2训计划需求表,见附表。

请各部门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培训课程需求表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作出培训时间安排,并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具此组织安排本部门人员按时进行培训,以确保我司在下半年的培训工作顺利展开。

八.注意事项:

1.各部门必须认真按最终培训计划安排,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进行培训。将对组织不力的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2.各员工必须认真按培训计划安排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并认真学习,对无故不参加的员工进行处罚。

3.每次培训需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需重新进行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都进行处罚。

4.培训讲师应按培训要求认真备课,对敷衍了事的讲师进行处罚。

公司生产中心办公室。

20xx年8月25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六篇】

各镇(街办)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各局、市直属各大型企事业工会:

为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总《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的精神,满足工会干部对工会业务知识学习的需求,省总工会将于今年4月举办全省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地点:兹定于xxx年4月在湖北省总工会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省工会干部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四、参训人员:各镇(街办)、市直单位及企业工会主席。自愿报名参训。

五、培训费用:2500元/人左右。

六、报名时间:xxx年1月22日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枝江市总工会。

xxx年1月21日。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七篇】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xx-20xx年)》有关要求,充分发动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技辅导员国家级培训基地,推进科技辅导员培训体系建设,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提升科技辅导员专业能力,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拟命名建设一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并制定了《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工作计划,拟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是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申报条件”的有关机构(如高校、科技场馆、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成为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

二、申报方式和认定。

培训基地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和各理事单位推荐的方式。

1.符合条件且愿意成为培训基地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直接申报。

2.各理事单位可以各推荐1-2个本省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机构申报。被推荐单位须填写《申报书》,并报推荐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青辅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在官网上公告并挂牌。

三、申报时间。

《申报书》可登陆青辅协官网下载。《申报书》电子版请在20xx年8月10日前发送至。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在8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303(100863)孙华。

联系人: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孙华。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第八篇】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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